第一百章:以爱慕为名
夜晚,漆黑,寂静,鸟虫无声。
雪娜果然没有客气的留了下来。
七个人,一张桌,几个简单的凉菜,一盘炒肉。肉还是速食鸡腿上撕下来的,凉菜更不用说,都是包装食品凑合的。没有米饭,几桶泡面煮到一起充数,也幸亏之前吃的带了不少,否则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只能啃树皮。
七个人落座,裴罗速度最快,捧着碗筷啪的一声在我左手边坐下,趴到桌沿眼巴巴的看着桌上的菜,很懂事的没有第一个伸筷子。
雪娜抬起来的脚顿了顿,换了一个方向朝我走来,快要到时,一个高大的身影却快她一步。
风雨大哥手里端着满满两碗面,朝着她微笑颔首:“这个位置还是让给我吧,他是伤员,这里我算是唯一的医生了。”
“啊,没事,你坐吧。”她笑着后退一步,然后把桌边的位置扫了一圈,只能做到我对面,唐玉的和空闻之间。
默默在心里为风雨大哥点了一个赞,拿起旁边的啤酒遮住嘴边的笑,刚要送进嘴里,却被一直手按住。
手中的啤酒被抽离,一大碗煮的软趴趴的泡面被塞进手里,风雨大哥在旁边坐下,斯条慢理的开口:“你身上有伤,不能饮酒,禁酒,禁辣。”
“……”这可是……包里仅剩下的几瓶啤酒啊,而且……桌子上除了花生盐白菜,那样不是辣的?
有点哀怨的看了一眼风雨大哥手里的啤酒,只得认命的吃水煮泡面,配盐白菜。
一顿饭吃下来很安静,只是除了一点——依旧是雪娜这个女人。
从上桌,到下桌一直偷偷看我,是个人都知道她对我有意思。
然而,她真的对我有意思吗?大概有吧,但是至于是哪方面的意思,就不知道了。
我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我会不知道?幼稚,没担当,玩玩还可以,要是以爱为名,那就太假了。
何况,有温柔绅士的风雨大哥在前,行为举止,都更吸引女孩子,雪娜却缠着我,不可能没问题。尤其是在我这般态度之下。
什么没见过世面的女孩子单纯,但真的单纯吗?
·
晚饭过后,空闻自告奋勇的要去送雪娜。
看着他拿着手电筒,一脸献媚的替美人鞍前马后,我只能给他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看着手电光慢慢被黑暗吞噬。
白骨村的夜晚又静又冷,像凝固的黑暗,让人呼吸都觉得费力。
屋子里煤油灯的光芒明明灭灭,屋子外没有影子月光。我坐在门槛上面对着对面看不见一点影子的黑暗,拿出那块放在口袋里的血玉。
这块血玉是从古墓鬼皇帝赵宇嘴里拿出来的。南宋距今才一千多年,这块玉也才一千多年的历史,但是对上传承至今的养尸一族却还是太不足为道。西山的深处,谁知道有没有几千年的僵尸?
一千年,一千年的血玉。
将血玉对着从身后泄出的光芒,上面的血丝几乎看不见,但恰恰是这么一块玉佩,丢到市场上便是无价之宝,而之前银子给我那块纯色的血玉,其有多珍贵可想而知,也希望那玉佩可以护住银子,让他活着。
身后的光线突然被挡尽,转头看去,是风雨大哥靠在门框站着。
他伸手比划了几下,“一丝光线都没有,这样的黑夜很是奇特,像是被人关在封闭的匣子里。这就是风水吗?看来,这些在中国能够延传千年的奇异文化,不是没有原因。”
“也许不是千年,恐龙灭绝是六千五百万年前,然后是生物的演替,没有人知道人类什么时候出现的。
历史学家认为人类是五百万年前到七百万年前出现的,而最早发现的人类头骨是一千三百万年的肯尼亚头骨,中国有记载的历史才五千年。
同时,还有消失的巅峰文明,传说中的亚斯兰帝国,那么在巅峰文明之前,人类又出现了多久?没有人知道。也许是传说,但不可否认他的真实性。
而中国玄学并不是独立的,他们与西方玄学命理有诸多相似之处。尤其是《山海经》,里面记载了100多邦国,550山,300水道以及邦国山水的地理,而这些都不是空穴来风,甚至在现代可以找到许多相似的地域。
地质学家说大陆漂移用了33亿年,那么33亿年之前真的没有人类吗?谁也说不准。
何况恐龙灭绝,并不是全部灭绝,只是经过时间演变进化了而已。”
“科学家的估计,只是还没有……”
“打住!”他眉毛抽了抽,“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是想说,养尸一族的延续和底蕴是我们无法想象的,就算把江秦叫来了,真的有用吗?何况子午之地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形成的。”到时候,即便江秦来了也不过是多送几个人头。
“我知道,知道他们的底蕴,他们家族历史悠久,我们要对付的是养尸一族,是人,不是僵尸。”他眨了眨眼睛,就着我旁边坐下,“既然打不过僵尸,为什么非得对上僵尸我们对付人不就好了。”
“你也说了,在历史上养尸一族很厉害,可是就算这么厉害还是被皇帝压一头,那就说明,他们并不是毫无顾忌,既然有顾忌就有弱点。”
“但愿吧。”只希望他们的顾忌,能够提供给我们活下来的筹码,否则也是白搭。
风雨大哥的话完全不能安慰到我。比起顾忌杀人,阴阳两界行走的人更在乎的是因果,若是我们不在养尸一族的因果之内,那就是剁了,估计对方也不会眨眼。
而皇上,天子,一个国家的气运承载者,又是大气运者,天生的好命格,拥有万民的信仰,养尸一族自然不敢动,他们绝对承受不起这份因果,只能让皇帝自己作死。
·
这样的黑夜,静得让人心慌意乱,凉的让人后背发寒,处在黑夜里的人自然提不起兴趣畅聊,话题开始没多久,就被沉默代替。
门槛凉的仿佛覆了一层霜,但我却不想动,然后,后知后觉的发现,身边的呼吸声和心跳声都很轻。
我以为这会是一个平静的夜晚,但一道突如其来的惨叫却像一把刀子将黑暗划得鲜血淋漓,吓得人心头一滞,然后是不断加快的心跳。
“啊啊啊!”
是那种仿佛要撕开嗓子的尖锐女声,听起来距离不算远。
“啊啊啊!救命啊!救救我啊!!”
恍惚了一下,我刷的一下从门槛上站起来。
“我去吧。”
风雨大哥跟着起身,抬手拦了我一把,然后头也不回的冲进黑暗。
“等等!”我来不及传达的话语被黑暗吞噬,“靠!艹!事多!”
看着漆黑的前方,拿出手机咬了咬牙跟上去。顾不得受伤的脚,我只知道要是晚了,真有一点事,风雨大哥能不能全身而退,我不敢赌。
尖叫声响了二十几秒就安静了下来,独自冲进黑暗里,东南西北都分不清,只能寻着记忆里模模糊糊那发出声音的方向找去。
在这一刻,可能发生任何意外。西山上,那般外围的坟包,里面的女尸在白天都可以醒过来,何况槐树林里面。而且不是一只两只僵尸,而且整个西山。夜晚在村子一个人晃悠,遇上僵尸的可能性高达百分之八十!
手里灯光能够照亮的范围有限,光明之外好似藏着无数双眼睛,不用躲藏,就这样直勾勾的盯着你,让你手脚僵硬,偏偏等你去看,又什么都没有。
如果黑暗可以摸到,我现在早就冲上去撕了,而事实只能无力的凭借微弱的感觉寻寻觅觅。
·
不知道在这片黑暗中瞎他妈转悠了多久,直到一点点光芒从前方的林子里透出来,一点点女人抽泣的声音传来,高高悬着的心才渐渐落地。
狠狠的吸了一口气,一放松,瞬间一个激灵,脚上的伤口痛的老子差点没叫出来。咬了咬牙,慢悠悠的朝着光明走去。
林子里四个人,之前离开的空闻和雪娜,风雨大哥。
呵,另一个,又是一个人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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