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他要杀人
返回酒店的路上,文森手指抚摸相册,并没有着急翻开,他抬头看向前方,淡淡的说道,“去榕城的车票退了吧!”
“已经退了!”韩文静道,“准备在这边待几日?”
“看情况吧!”文森轻笑道,“认识了两个朋友,还挺有趣的,先待两天,如果没有其他安排,我们在去榕城!”
“好!”韩文静点头,不在开口。
她已经察觉到了,文森绝对不是出来旅游,肯定有自己的私人事情,而且不方便她跟着,所以文森前两天一直想逃跑。
作为外人,她不方便探查,而作为苏一洋的人,她需要先汇报,之后在看苏一洋的态度,总而言之,先伺候好眼前这位再说。
外国人注重隐私,韩文静也不想惹人嫌,做好本职工作就行。
对于韩文静的改变,文森已经没工夫去注意了,今天意外的进入了柳家,看到了柳雯月,已经很让他心满意足了。
叮咚!
文森的手机传来提示音,打开一看,原来是柳雯月发来短信。
“臭小子,关于你未成年的事情,先不要告诉我妈!这段时间,你要是不着急走,就好好的配合我演一场戏,事后少不了你好处!”
看着屏幕上的文字,文森嘴角一勾,手指轻按,“先说好处!”
柳雯月很快回复:“你想怎么样?【拳头】”
文森:“我来华国旅游的,第一次来宁城,你先带我逛一逛!”
柳雯月:“小事,正好和老妈说和你去约会!你想去哪?”
文森:“随便,你觉得哪里好就去哪里!”
柳雯月:“不怕我把你带进山沟,把你卖了啊!”
文森:“不怕,大不了给你姥爷打电话!”
柳雯月:“?你还有我姥爷的电话?”
文森:“有你大舅妈黎丽女士的电话!”
柳雯月:“你赢了!臭小子,人小鬼大,还学会威胁人了!”
文森:“别叫我臭小子,还有胖丁说,你有个女王的称号?”
柳雯月:他怎么什么都说啊?交友不慎!”
文森:“他还邀请我去参加聚会,以你男朋友的身份!”
柳雯月:“???”
文森:“我答应了!”
柳雯月:“臭小子,什么意思?我警告你啊!不准喜欢老娘!”
文森:“你有喜欢的人了?还是不喜欢年下?”
柳雯月:“……”
文森:“每个人都有喜欢他人的权利!”
柳雯月:“你来真的?”
文森:“真的,我喜欢你!”
柳雯月:“完了,完了,老娘的魅力就这么大吗?臭小子……”
文森:“你别搞错了,我只是喜欢你,又没说爱你!”
柳雯月:“???喜欢不就是爱?”
文森:“只是觉得你很亲切,朋友间的喜欢,我对你不来电!”
柳雯月:“你吓死我了,臭小子,我也对你不来电,别自恋!”
文森轻声一笑,手指按动,发送:“那我们做姐弟吧!一辈子的那种,你的孩子叫我舅舅,我的孩子叫你姑姑,真正的家人!”
过了好一会,
柳雯月:“你一向都是这么随便的吗?这么大的事情,还是和大人说的好,你还没成年呢,脑子就胡思乱想些什么?”
眼睛一眯,
文森看着手机上的文字,轻声一叹,并没有选择回复。
他说真的,很想和柳雯月做真正的姐弟,虽然才第一次见面,虽然都没说什么话,但他看柳雯月,怎么都很顺眼,怎么都欢喜。
这个女人……
这个叫柳雯月,本该叫王雯月的女人,和他之间是怎么样离奇的缘分啊!谁能知道呢?除了文森之外,谁又能理解呢?
爱?喜欢?
她本就是文森的家人啊!
她永远都不明白,自己和文森有怎么样离奇的联系,也不明白文森此时此刻的心情。
如果说,爱是深深的喜欢,喜欢是淡淡的爱,那么文森对柳雯月,就是占据两样的喜爱。
那么的喜欢,那么的爱!
……
臭小子!
柳雯月盘腿坐着沙发上,嘟着嘴放下手机,身体顺势躺在沙发上,脸枕在了手臂上,怔怔的看着前方。
其实,她第一次见到文森,也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好像,两人本该认识,本就该亲近一样。
家门口直接掐住了文森的脸,甚至不惜踮起脚尖,完全是本能之下的行为,她感觉文森不会发火,和文森完全没有陌生感。
非常神奇的直觉,非常奇怪的感觉,让柳雯月云深雾罩。
还有刚才给文森发短信,真的只是为了让文森陪她演戏吗?并不完全是,她只是内心之中好像有些不舍,怕文森离开一样。
柳雯月抿了抿嘴,她可以确定这不是恋爱的感觉,对文森也不是什么男女之情,这种在乎,貌似和在乎小言一般。
他到底是什么身份?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柳雯月迷茫了。
……
杀人永远都不是简单的事情,对金道振来说,却是在简单不过的了!按照他的风格,从来都是药物+伪装+布置,流程简单直接。
在确定柳雯月返家之后,他就直接开车离开了。
车子是借来的,他来华国本就不需要伪装,如今他就是一名来自棒子国的游客,找的旅行社并不正规,却恰好有棒子国人在这边。
如此一来,借辆车自然不是难事,何况还有金钱开道。
返回住的地方,他找出地图,开始寻找动手的地点。
杀人对他来说很容易,但制造意外死亡就很困难了,想要不落痕迹的撇清自己的嫌疑,就必须把准备的工作做到无比的细致。
金道振习惯从大处着手,比如,选好动手的地方,而后开始幻想动手的场景,在一步步的细化。
宁城可供选择的地方并不多,第一选择就是在老宅。
柳家老宅,建筑三层,高度足够,而且四周人烟不多,屋内空旷,墙壁厚实阻挡声音,外面的声音传不进去,里面的声音传不出来,无论做点什么,都不会吸引注意。
好处多多,但也有不便的地方。
老宅内有监控系统,金道振溜进去已经摸清楚了,也发现了摄像头,好在他足够小心,并没有被拍到。
除了老宅之外,第二选择就是柳家。
柳家日常只有一个保姆,顾香君要去教书,柳雯月回来的这两天全程在家,如果事先潜伏进楼房,只要躲过了保姆,那么解决柳雯月就很容易,但依旧有难处。
柳家倒是没有监控,但附近人烟不少,而且谁也不知道会不会被邻居发现,如果晚上潜入,又怕惊扰到邻居家的狗。
正是多方面的考虑,才让金道振换了地点,目光落在了一处废弃的烂尾楼上,这是城东到柳家老宅路上的一栋烂尾楼。
烂尾楼有十几层高,只有一个楼体,没有任何装潢,甚至外面都没有粉刷,楼体一侧还有木架,挂着硕大的广告牌。
从烂尾楼上坠落,绝对有死无生。
但,柳雯月怎么会去那里?又怎么会跳楼?怎么做才能是一场意外?金道振陷入了沉思。
良久之后,他拿出相机,找出了今天拍摄的照片,随后又拿出了纸和笔,开始写写画画。
太阳下山之前,他又出去了一趟,拍摄了更多的照片。
构思清楚了之后,他出去解决了晚饭,七点多钟从外面回来,在房间里配置常用的药物,准备相关的工具。
一切准备就绪,接下来就是等待时机了!
……
每个人都恐惧死亡,只是死亡的脚步没临近之前,都学会了享受当下,贪婪的活在了流淌的时间里,去营造欢声笑语,酸甜苦辣。
如果,让你知道自己死亡的时间和场景呢?
还会,这么没心没肺的活着吗?
至少,丁丁不会。
六月的夕阳,美如画!
他就坐在筒子楼的天台上,身边放着一箱啤酒,呆愣的看着天边美景,原谅他的失落和没出息,在死亡面前,他做不到淡定。
或许,今天去见柳雯月是个天大的错误。
因为,这不仅验证了他脑海里的信息是正确的,还确定了自己死亡的时间,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了,连四十八个小时都没有。
死亡来的让人措不及防,以至于他恐慌到了绝望。
丁丁很没出息的,他喝不了白酒,一喝浑身就烧的慌,脸上还起痦子,他也很宅,大学四年,不是玩游戏就是看小说,他还是处男。
就这么死了,很有点不甘心呢!
可是,他知道自己逃不掉,因为命运这个狗娘养的,已经设定好了一切,或许唯一的意外,就是那场车祸,让他知道了真相。
世界的真相,人生的真相。
一周前醒来,他选择无视,选择逃避,选择遗忘……没有用,他什么都改变不了,该发生的一定会发生。
谁让,他生活在一本小说之中呢,他的命运已经注定。
一周的时间,他尝试过改变,却没有引起任何所谓的蝴蝶效应,文森·施内特这位主角还是来了,那几个畜生还是找到了他,要和他打赌见柳雯月,还有那个棒子国的杀手……
他不是不想告诉别人,他很想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告诉别人,比如几天前那几个畜生来找自己的时候,自己就想说。
可是每次想要开口,想说的事情就忘记了,每次都是这样之后,丁丁就知道,这种事情只能自己知道了!
***的作者!
呼!
又一口啤酒狠狠的灌入口中,很奇怪,为什么啤酒越喝越冷呢?
丁丁脑中的杂念只是一闪而过。
然后,他站起来,掏出小鸟开始洒水,浑身畅快到颤栗的同时,一个阔怕的念头在脑中浮现。
他要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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