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幸运的女孩
“师父,你究竟准备了什么天命,快给我瞧瞧。”舒新雨下巴搁在张忧怖肩膀上。
张忧怖笑而不语,一脸神秘:“你就等着瞧吧。”
首席座位上,周蚕一面给邓栗倒茶,一面说:“二姐,你带命格来了吗?带了的话,也让沙白哥哥给你做一个法宝。”
“我不需要法宝。”邓栗说。
“也对,二姐那么厉害。”
邓栗点点头,心却在流血。
她出来的太着急,根本没时间准备命格,白白错过了这次白嫖的机会,这回可是亏大发了。改天准备充分了,非得威逼利诱唐红给她做一个不可。
“既然大家都这么客气,那就我先来吧。”曹早归起身,提着一个钢铁箱子,走向唐沙白。
邓栗酸溜溜地看着他,想着他要是也准备了命格,现在上去做宝贝的就是她了。
不过她对这个曹早归的印象还不错。
曹家在二十一门中名声并不显,但他还是选择拦了步红袖一手,确实相当仁义。毕竟这档子事,即便背锅也该是唐门,而往后推也是少林武当这些大门派顶在前头,他大可以充傻装冷做壁上观。
他选择出手让邓栗还挺佩服他的。
少室山上,徐幸袭击转轮阁,那时候呆在转轮阁的二十一门弟子,只有他们家的曹有财奋起反抗了。虽然曹有财因为这场反抗而死,说不上是好是坏,但确实是一腔豪迈。
现在看来,这还真是他们的家风。
这在日渐老阴逼化的二十一门中,实属难得。
曹早归将箱子提到唐沙白跟前,箱子里忽然传来冲撞声,箱子剧烈晃动,几乎要从他手中挣脱出去。
“曹叔。”唐沙白低头看着箱子,“看来这里面装了个不得了的东西啊。”
他话音刚落,钢铁箱子忽然被刺破,“卡拉拉”撕开一道口子,一个脑袋从口子里钻出来。
“鸡?”
——卡拉拉!
——卡拉拉——卡拉拉!
鸡的爪子将金属箱子撕成一缕一缕金属片,随后翅膀一振,滑翔了出去。
唐沙白看见突然钻出一只鸡,不由愣了愣,忘了制服,就这么一眨眼的功夫,鸡满场乱窜。
突然出现这么一只鸡,不少人都觉得有趣,而曹早归也不急着抓回来,反倒是介绍起这只鸡:“说起这只鸡啊,我得先说一个孩子。那是个很聪明的女孩,从小家庭条件不太好,在农村上小学和初中。村里的小学条件很差,不仅仅是‘没硬件,老师少’这种差,最关键的是同学即便只是十来岁的孩子,也早就已经熟练于打架、抽烟、敲诈勒索之类的事情,在这样的环境里,是很容易学坏的。不过嘛……即便是这种环境,也还是有一批孩子努力念书,拼命要考上高中。各位仅仅听到‘高中’这两个字,想必都觉得这是一个毫无难度的目标对吧,但在一个落后的农村学校,每个班级能考上考高中的只不过是个位数。
“初三,对于想上高中的孩子而言,是半个地狱。每天五点起床背书,刷题,一遍一遍复习预习。他们的父母并没有能力给出有用的建议,只能不停地重复要努力学习之类的话。老师们也没有足够先进的学习方法能够提供,除了盯着他们刷题,讲题,就是告诉他们,不努力学习,对不起父母,也对不起自己,要是不努力,这辈子就到头了。这群孩子只能用鸡汤、掐大腿、摔耳光等方法来保持精神。而这一年,即便是那些混混,也不会找他们麻烦。因为他们看着实在不像是正常人。不过好在那个女孩很聪明,不但上了高中,而且还是市重点高中。她只有小时候陪她妈看病,才去过一次市中心城市。刚来到市里,她觉得一切都好大,城市好大,学校也好大,她去了食堂,就找不回教室在哪儿了。不过不久后她就明白了,不是这里大,而是以前的学校,太小了。她上了高中后,更加拼命地念书,两个月只回一次家,一次在家呆两天。每次回家,她爸妈都发现她更加面黄肌瘦。不过他们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给她多塞50块钱,让她饿了就买点零食吃。她收下钱,却不在意这个。现在这个阶段,他们不在意外貌,不在意娱乐,不在意健康,他们关心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高考,是大学。高三那年,教室里贴满标语,所有同学在操场进行誓师大会。三年血汗,最终一搏,她考上了一个211的大学。从破败的农村最终成为一个重点大学的学生,一切如梦似幻。而他们班考上985/211的学生一共四个,绝大部分去了二本三本的学校,还有一半,被扫进了大专。他们每一个人都很努力啊,但问题是,谁不努力呢?
“高考完,女孩不知道该干什么。她之前从未计划过高考之后的事情,也没人跟她说过高考之后该怎么样。她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胡乱填了一个爸妈说以后赚钱的专业,稀里糊涂去了梦寐以求的大学。大学四年,她发现这里似乎跟她想象的有些不一样,但具体差别在哪儿,她却一时弄不明白。不过弄不明白就别弄明白了,只要闷头努力就行了,反正一直以来她都是这么做的。大学毕业,她自然不会考研,而是赶紧找了一份工作。毕业6000一个月,已经非常不错了。不过去掉房租生活费就剩不了多少了。为了能租到便宜的房子,她住得离公司很远,通勤来回3个小时。很辛苦,但她相信,只要努力,一切都会变好的,毕竟一直以来她都是这么做的。而由于她能吃苦,专业技术也还算合格,终于升职加薪。但随之而来的是更大的工作压力,996是家常便饭,通宵也是常态。但她不怕,毕竟这么多年,她都是这么过来的。她想在这座城市扎根,她很聪明,也很努力,她觉得自己是有资格在这座城市扎根的。毕竟这个世界上比她更努力的人实在是不多了,如果她都做不到,那谁能在这座城市留下来呢?神仙吗?”
“本地人啊。”舒新雨忍不住插嘴。
“确实。”曹早归点点头,“那个女孩也决定要成为这座城市的本地人,但她发现,想留下来就要买房子,可她的钱离首付……还是差得太远了。她必须更努力地工作,她也确实这么做了。但这一回,她发现有些事变得不一样了。念书的时候,你多刷一遍题,多背一遍书,分数就能提升一点。所有的努力,都能看到结果。但现在,好像不论她怎么努力,也没法赚到更多钱。自己就像在一台跑步机上,拼命往前跑,却还是原地踏步。不过她并没有放弃,她相信只要努力就有回报,她爸妈是这么告诉她的,她老师也是这么告诉她的,这么多年来,她也是这么做的,于是她更加努力工作。
“某天深夜,她从改了无数遍的PPT中抬头,窗外是满天星斗,她看见窗子里自己的倒影,忽然愣住了。好丑啊。她从没注意过,原来自己……这么丑吗?就在这时,她突然觉得心脏有点难受。她想自己可能是累过头了,于是决定去床上休息一会儿再工作,但身体忽然不受控制,栽倒在地。那一晚,是她最后一次看见星空,也是最后一次打量自己。她死在30岁的前夜。”
舒新雨听着,有点茫然,不明白这么努力为什么就猝死了。她从小的经验告诉她,只要努力,就能收获,而这,不就是因果吗?
这不该是这世间如同天空般永恒的公理吗?
为什么这个女孩种了善因,却未结善果。
“女孩死后,她的命格在头七之前落在了这只鸡上。”曹早归说,“不过这个女孩一生轻贱如浮萍,对世界也没造成什么重大影响,本该没多少因果再生,命格即便落在鸡上面,也会很快消散,可这鸡却活了。我想了很久其中的原因,猜到了一种可能性。那就是这个女孩个人的轻重虽然微乎其微,但各行各业中,却充斥着和她相似的人,他们以卑微的生命,如基石般支撑着一个国度。这个女孩的死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毫无特殊性。但正因为她的死亡像一滴水落入大海,毫无影响,让所有跟她相似的人,看到了自己最后的下场。他们的信仰逐渐崩塌,他们为自己交付的青春和人生感受到背叛。而这种集体性的崩塌,带来了难以想象的因果,所以就有了鸡。”
曹早归终于抓了那只鸡,拎着它的翅膀,鸡拼命挣扎却无法挣脱。
“对了,你们应该能猜到它的命格是什么了吧?”曹早归说,“这个命格从前叫科举命,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是个好命格,毕竟从隋唐开始,科举制便是立国之本,镇国重器。现在它有个新名字,小镇做题家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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