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铝锭大王”栽了
《罪眼》故事5:
《“铝锭大王”栽了——康定雄特大诈骗案侦查追记》
今年十月三十日,天海滩赫赫有名的“铝锭大王”康定雄被天海市第二人民检察分院推上了审判席。
康定雄长着苍白干净的国字脸,一双乌黑的大眼睛,下巴短短的,依稀还有往日的“霸气”。的确,当年只要他跺一跺脚,天海滩的铝锭市场就要“抖三抖”。
一切都已经结束了,谁也没有料到“铝锭大王”竟然成了合同诈骗犯罪嫌疑人,身上欠着五亿多元,身后还留下几十家大大小小的破产企业。
1、两个月骗了5.6亿元
“我一直是诚心诚意把公司一步步经营完善起来。”在审查过程中康定雄坚持此说。
然而事实又是怎样的呢?起诉书指控:在1999年4月至6月间,被告人康定雄以其虚假出资非法成立的天海雄恒贸易有限公司、天海雄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义,以支付差价利润等为诱饵,诱骗有关单位与其签订书面或口头购销合同。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隐瞒无实际履约能力的真相,虚构事实,采用开具无实际库存的提货凭证和无资金保证的支票作抵押等手段,先后骗得天海农投经济发展合作公司等五十余家单位共计价值5.61亿余元人民币的财物。也就是说,康定雄手头明明没有货,却告诉人家有货,还拿了人家的钱。
康定雄有自己的理由,他认为自己仅仅是经营失败。他解释说:“经营失败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我被公安机关抓起来了,客观上造成公司的休克。公司因为没有我,无法筹集资金和有色金属货物,而客户听到消息也纷纷催货;其二,铝锭市场是一个专业化的高风险的领域。本来天海这个市场蛮景气的,但深圳成立现货市场后,铝锭每吨得到80元的运费补贴,因此深圳成为铝锭经营的主要市场。当时大大小小的铝厂都愿意卖到深圳,觉得天海市场办手续太麻烦。于是我也就拿不到货,市场萎缩,造成最后崩盘。”
康定雄还沉浸在他呼风唤雨的时代。
2、空麻袋背米导致崩盘
说起来,康定雄当年还算是个有志青年。80年代,他考大学落第,屈就上了技校。毕业后,他被分配到天海向阳玩具厂当工人。心高气傲的他不甘心命运的摆弄,刻苦学习德语,并攻下函授大专文凭。
康定雄下海了,1994年11月,他在天海松江县正式注册成立了雄恒公司。这时,他的一个同学向他借款,说:“你借给我120万做金属生意,一星期后我给你2000元利息。”康定雄提出:与其拿120万给你,不如自己做,肯定赚得多。就是带着这样一种思路,康定雄进入了铝锭市场。其实,在金属市场上很难获得高利润,隔行如隔山,康定雄根本不懂行。
不懂行的康定雄又怎么在短短5年时间里,一跃成为铝锭市场的亿万富贵,而且获得“市十大私营企业家”、“铝锭大王”、“利税大户”等荣誉称号呢?这又有些“传奇”的味道。
已经初步结束的司法审计表明,当年天海松江县新发私营经济区仅收了一万元手续费,就为康定雄办理注册了资金百万元的雄恒公司。他的其他公司也是如法炮制的。而在经营中,他采用“空转回购”、“高进低出”等手段套用50余家客户货款,进行“负债经营”,自公司开业起至1999年5月,长期亏损极少营利,却上缴高额税款,造成虚假繁荣的大好局面。
康定雄的第一笔生意是100吨铝锭购销买卖。他先提前找好要货下家,然后再去找销货的上家。在交易时,康定雄自己贴补了2万元,用下家给的货款去付给上家。虽然没有赚钱,但他发现这样做,实际上不需要投入自己资金,完全可以用别人的资金来做生意。
日子长了,康定雄还“发现”了“空转回购”的“好方法”。即先与被骗单位商定融资意向,后由康定雄的一家私营公司按约定价格(往往低于市场价格)将铝锭虚销给对方,并收取对应货款;同时他又让他的另一家私营公司加价购回。实际上,先后两份购销合同所对应的货物,有的在仓库中原地不动,有的甚至是子虚乌有。康定雄则利用两份购销合同的时间差,骗取他方钱款;而另一方看到有利可图,也就放心将资金划出,梦想着短期内“迅速增值”。康定雄以此手法共套用40余家单位共7亿元资金,造成18家单位3亿余元资金无法追回。
不过客户们怎么会放心把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资金划给康定雄呢?原来康定雄利用虚假资金注册的几个公司来做数字游戏,来骗取他们的信任。康定雄做着美梦:等天海的铝锭市场回暖后,他囤积的货物就能让他足以垄断市场价格,并为所欲为,放开手脚大赚特赚了。可惜,他的如意算盘打得不如意,所谓负债经营的漏洞越来越大,崩盘终于在所难免。
3、有人为丑剧推波助澜
对于他的“空转”的生意经,自称学过MBA课程的康定雄闭口不谈。其实,真正意义上的负债经营必须是适度经营,像康定雄那样长期亏空,妄想“操纵市场”的人,这不是诈骗又能作何解释呢?
康定雄一向标榜自己不爱钱,对他欣赏有加的客户也许不知道,这个不爱钱的康定雄用了1亿多元的客户货款购置了房产。不过,“铝锭大王”心中也有恐慌。每天深夜,康定雄拖着两个会计核帐,生怕一招不慎引起货款收付周转的纰漏。更可笑的是,康定雄竟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犯罪,当得知公安部门查处该案时,他居然还想“依靠”公安机关暂时摆脱“民事纠纷”!
当然“铝锭大王”的发家史也离不开那些负有管理、监督和评审乃至宣传等职能的单位个人和所谓的客户,他们为这出丑剧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章晓民就是其中之一。这个天海北仓库业务二科副科长,康定雄案发时,仓库发现他为康定雄制作了1.55万吨虚假的铝锭提货单,实际上仓库内无货可提。
江苏海达集团公司,这个公司从1997年起就与康经营“空转回购”,一次投入资金数千万元。每次他们都“美滋滋”地拿到差价利润,几年里共获取2000余万元,但他们最终一次就被骗6500万元。“康定雄总是甘心‘吃亏’,现在想想,哪里有我们稳赚的道理?”他们明白得太晚了。
还有那个“农投”公司,为了获取非法利润,轻信康定雄所谓需要资金启动铝材市场,拉高价格抛售,赚取高额利润的谎言,在1999年5月短短的一周之内通过“空转回购”方式,在不要求吴交付铝锭的情况下,动用财政专项拨款,最终一亿元全部被骗。……
对于企业间的融资活动,国家历来明令禁止。但为掩盖其中非法融资的真相,企业双方都借着各种名目,争做这种稳赚的生意,一些单位为牟取暴利,连最起码的交易形式如签订合同、提单过户等手续也省略了。“铝锭大王”的覆灭该给某些公司,某些人敲响警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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