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来信
见两人走远,二月红问管家:“你觉得她怎么样?”
虽然没提名字,但是管家很清楚自家主人指的是谁,恭敬的道:“那位小姐知书达理,看得出家教甚好,只是跟您新收的那位徒弟不像是一路人。”
何止是不像一路人。
说白了,是天差地别。
一个面黄肌瘦、衣衫破旧,二月红一眼瞧过去就知道是从小受尽冷眼,因此小小年纪便野性难驯,青涩的面庞都挡不住他凉薄的眼神。
手段青涩也难掩出手时的毒辣,是个天生杀人的好苗子。
这种人,二月红见多了。
他也曾有过一段杀人越货、灭人满门的血腥过往,比起眼前这个眉目阴鸷的少年,那时的二月红心够狠也更硬。
陈皮一出招,他就知道是个生手,没受过正经训练,能有今日全靠他不俗的根骨、直觉以及丰富的杀人经验。
二月红见猎心喜。
除了自己,他已经很久没看见这么好的习武苗子了。
如果说第一次只当陈皮是个眼高手低的外生,第二次二月红则眼前一亮。
俩人只交手了一次,那次陈皮毛病一大堆,可第二次交手他再出招,身上就多了点二月红的影子。
要知道初次交手时为了不吵到丫头,他全程速战速决,下手快准狠根本没带指点的心思。
也就是说,这小子仅凭天赋靠着一次交手就吸纳了他的武功路数,短短一天就逼着自己改掉坏习惯,破绽少了,出手的风格也变得更为简练致命。
可以说陈皮来找他的第二面,才让二月红不觉技痒,毫不留情的又教训了他一顿。
至于性格。
二月红也不是什么好人,干这一行性子不够毒辣,只会害人害己。
有本事的人有个性不是件坏事。
尤其是发现他挨了自己两顿毒打后还敢继续上门挑衅,甚至第三天、第四天那股让人头皮发麻的杀意都没降下去,反而越烧越旺,人却一天比一天更冷静。
二月红就更满意了。
再仔细一打量,虽然年龄是大了点,但是长的不丑,勉强还算过得去,他一个唱戏的总会对颜值有那么一点特殊的高要求。
只是千算万算没算到这个被他相中的未来徒弟,居然不是孤身一人。
当小姑娘在墙头露出那颗毛茸茸的脑袋,他敏锐察觉到原本被自己敲打到精疲力尽的陈皮眼神瞬间就变了。
全身都紧绷了起来,看得二月红当时就想叹气,这不等于把自己能被人拿捏的软肋暴露给敌人了吗。
如果要收徒,那他上课的第一条就是教陈皮藏心,至少得学会在敌人面前不露痕迹。
让二月红意外的是——澄净明亮的双眼,衣服朴素又落魄,却丝毫没有穷苦人家的孩子该有的彷徨不安,更对红府上下的繁华安之若素,瞧不出留恋与艳羡。
陈皮不可能有这样的亲人。
更何况,她居然还识字。
这年头只有出身富贵的姑娘才会被疼爱她至极的父母起名掌上明珠,寓意极珍之宝。
这不是二月红有门第偏见,而是一个人的名字本就和他的出身息息相关。
好比陈皮,这名字一听就知道是出身市井,只他一个杀心渐起的眼神,二月红就能大致判断出他手里犯了多少条人命。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有一个叫明珠,眼睛也生的像明珠一样的亲妹妹。
但也正是如此,
管家中规中矩的补了一句,“虽说不像一路人,可能把一个跟自己无亲无故的小姑娘照顾的这般好,才显得二爷这位新徒有情有义。”
不错,这正是二月红心中所想。
干他们这一行的背信弃义、言而无信的人多了去。
就陈皮之前三番四次上门找茬的劣迹,他实在难以想象这种心狠手辣的亡命之徒居然也有软肋。
这对二月红来说不是缺点,反而是不可多得的优点。
陪丫头用完饭,他回到前院趁着喝茶的功夫仔细询问了一下那小姑娘的身份来历,有没有亲人在世,有没有上过学。
别看人家一语带过,可二月红从对方话中听出,这姑娘虽没上过私塾,但只凭人家请了私教在家一对一辅导就能看出过去家世不俗。
近一年他为了丫头修身养性,没怎么在外面掀起风浪,名声降是没降,红家世代扎根长沙,根基已深。只是江山代有才人出,短短半年,已有后浪的风头要隐隐没过他红家了。
那后浪凶得狠。
名声大到现如今整个长沙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正是半年前自从东北而来的张启山。
二月红心里多少有点可惜,原想着小姑娘性情涵养都不错,万一找不到亲人,还能留在红府给丫头作伴。
现在倒是不行了。
他偏头对管家吩咐,“一会儿我写封信,你亲自给现如今长沙城中名声最显的那位送去。”
“是,二爷。”
落日降在山头不远处,红霞漫天,时间已经临近傍晚。
一个下午足够越明珠洗澡洗头再换身干净的衣服。来给她送新衣裳的是二月红未过门的妻子丫头。对,人家名字就叫丫头。两人还未成婚,不过看她眉目流转的情意就知道他们感情很好。
只是,这位未来夫人比越明珠想象中要普通一点。
可能是先前在街上见过一位小仙女,先入为主,她觉得以二月红的家世和容貌,应该有一位如花似玉的夫人才对。
丫头自己也说,她过去不过只是街上的一个卖面丫头,是侥幸才被二爷救回家。
说的很坦然。
她的确不是仙女一般的大美人,可是当她提起二月红时唇边那抹不自觉的笑有一种灵动的快乐。
越明珠跟她相处了一会儿,倒不难理解二月红为什么喜欢她。
懂得如何爱人,会快乐的看待周围的一切,明明待在宅子的四方天地,却有着被保护很好的纯良与欢乐。
恩,以貌取人要不得。
二月红的眼光真不错,也就差她越明珠一点点吧。
“家里的下人不小心洗坏了你的衣裳。”丫头微微蹙眉,“我让人尽力挽救了,真是抱歉。”
她从丫鬟那得知,二爷看中的徒弟带来的妹妹那身衣服外面的棉袄还好说,可里层缎面马褂的填充物泡了水才知道是鹅绒,这下连小姑娘越贴身布料用的越贵重也不算稀奇了。
这个年代用鸭绒做被褥、坐垫什么的也有,就是上身不太舒适,暂时还没人能找到好的缝制法子,鹅绒就更是少见。
难得见到那样款式的马褂,而且据洗衣服的婆子说,那马褂上手可轻,想必穿着也不费力还很保暖。
她那身不起眼的补丁棉袄是系统出品,洗坏的估计是羽绒马甲。那确实有点可惜,这一路全靠这套衣服保暖才没感冒发烧。
难得想起系统的好,现在这衣服别看料子好,其实还真不如自己那身轻薄保暖,上身沉不说,还有点凉飕飕的。
“缝缝补补能行吗?”她真诚发问。
丫头见她不像生气,心下松了口气,“那我先试试,实在不行我就请外面的师傅来看,一定帮你恢复原样。”
“不行就算了。”越明珠想的开,仗着年龄小冲她眨眼卖萌,“给我留着做纪念就行。”
丫头笑着摸摸她头。
“我帮你擦头发。”
“恩~”
而另一边没等到人上门拜访的二月红也不奇怪,手上拿着刚送来的回信,他拆封打开,看完心下感叹。
张启山这个人一向心思缜密,他想做什么往往不动声色,只在别人揣测前达成,更不会轻易被人洞察心思。
看来那个叫明珠的小姑娘可以在红府多陪丫头几天。
也算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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