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第 70 章
拓跋三娘年纪渐长,年轻时嗜杀成性的秉性稍有收敛,如今见到真金白银才有兴趣出手杀人,但断人手足、连着头皮割去发髻这种事倒是随手就能干出来。韦训不知她来到灵宝县到底所为何事,通宵盘坐在宝珠门前入定,防备她回头伤人。
第二天他将庞良骥唤来质问:“除了我和老七,你还请了别的同门?”
庞良骥满脸惊恐:“怎么可能!我这是结婚喜事,不是全家发丧!大师兄这是什么意思?”
韦训抱着胳膊,直言道:“我昨天在城里见到了老三和老五。”
庞良骥一听见‘三’,就打了个哆嗦,脸色渐渐白了。
霍七郎也吓了一跳,惊问:“五师兄虽破坏力巨大,不惹他兴许点不了火,三师姐却着实可怕,婚期还能改吗?”
庞良骥拼命摇头:“吉日都是请人瞧好的,改了我只能等明年才能接阿苒回家了。再说我已经广发英雄帖,这回不仅仅是结婚,还是疾风太保金盆洗手,退隐江湖的仪式。”
玉城庞家是当地土豪,本不是武林人士,俗话说穷习文富学武,庞良骥从小喜欢使枪弄棒,又很有天资,家中为他延请教习师傅,以充沛家资广结江湖朋友,年纪轻轻就在中原地区闯出名气,渐渐地有些武林门户的模样。
后来庞公子想要精进武学,远去关中带艺投师陈氏门下,却没想到因此残疾,就是人所未料了。
陈师古生性乖僻邪谬,终身专注盗墓,根本不在意名声,也从不参与江湖事。虽未开宗立派,但在武学上一生所向披靡,从无败绩,有不少武林中人认为他三十岁上已经天下无敌,只是因为从事邪路,没人愿意承认。
奇人已死,留下一群同样武功绝顶行事古怪的徒弟。来参加庞良骥婚礼的人,一部分是因为跟庞家有交情,还有不少是冲着对这个邪性师门的好奇心才来的。婚期近在眼前,英雄帖洒出,附近已经能看到不少江湖人士活动。
庞良骥忧心忡忡地说:“三娘该不会接了谁的大单,来玉城灭我家满门?”
霍七郎说:“自从被大师兄打伤后,三师姐这一两年很少出远门,听说在骊山汤泉养病,有生意上门也只是让手下出马。”
庞良骥惊讶道:“还有这事?因为什么?”
霍七郎喜上眉梢,正要给老六详述内情,被韦训淡淡斜了一眼,及时改口,道:“既然大师兄本人在这儿,也就不用怕她。”
韦训点了点头,从容不迫地说:“你既然请了我来,我保你顺利成婚就是了。不过我就两只手,顾得了你就顾不了九娘,你要找四个可靠护院,全程跟着她。”
庞良骥一听就懂了,拓跋三娘擅长暗杀,这四个人不是为了保护,是充当人墙,只要拦上一瞬间,就足够韦训赶过去应变防御了。
他立刻答应了,拍胸保证说:“师兄放心,九娘子是我请来的贵客,庞家一定竭尽心力。况且三师姐来也是冲着我来,不会奔着害她去。”
韦训没有吱声,心道昨天拓跋三娘确实来到客栈动过手,至于是为了报一掌之仇,还是为了刺杀宝珠,就不好揣测了。
自从护送她离开长安,一路上遇到的敌人都是些不值一提的宵小,但假如有人获知她的真实身份,聘请长安最厉害的刺客来追杀也是理所应当。
可是老三杀一个人不过须臾之间,真想下手,他回来客栈的时候看到的就只是尸体,不会是活人了,临走那一把飞刀,并非朝着要害去,如此一想,又有些可疑。
这场婚礼是偿还过去的债,本没想让宝珠参与,但拓跋三娘一搅和,却又必须让她去,起码在自己视线范围内活动,方才安心。
宝珠昏昏沉沉从房间出来,低头望见韦训师兄弟三个凑在客栈大堂里不知讨论什么,一转身又看见同样昏昏沉沉的杨行简撑着一根桃木手杖站在房门口,神色迷惑向下张望,喃喃自语道:“这个满嘴荒唐话的怎么又来了?还多了一个?”
宝珠心想,昨天晚上最吓人的那个你还没看见呢。这一夜,她做了无数个关于女鬼的噩梦,幸好每次遇到最可怕的场景吓哭时,就被窗外一根随风雨摆荡的桃枝敲窗惊醒,以前宫人们说桃木驱邪她不信,如今一想,还是很有道理的。
杨行简回望看见她,露出迷离恍惚的恭敬笑容,“公主,老臣已经病愈……”向前一步想要施礼,结果头重脚轻咕咚摔倒了。
宝珠叹了口气,走过去把他扶起来,送回房间躺下。
庞良骥听见二层上有人讲话,他虽然腿断了,依然耳聪目明,向上望了一眼,疑惑地问:“刚才那老头子说什么公主?”
韦训头也不抬,随口说:“你听岔了,他说的是恭祝、新人喜结良缘。你在家里蹲太久,耳力都退步了。”
庞六和霍七的功夫远不如韦大,这话虽然讲不太通,却又不得不信他。
庞总管果然践诺,派了两个经验老到的簪娘来给宝珠试妆梳头,让她选择合意的妆容,从容体面参加典礼。灵宝县原名桃林县,此地妇人喜欢桃花、桃果等绒花式样,宝珠试了试,虽没有金银闪耀富贵,倒也娇俏清新,就定下了。
两日转瞬即过,吉日已到,雨过天晴。
婚礼通昏礼,迎接新娘是在黄昏时刻,然而新郎家的准备从清晨就开始了,这一天从开始就透着一股紧张而喜悦的气氛,庞良骥早早派来一队装饰华丽的人马,等着接客栈里这几位最重要的宾客去玉城庞家。
晨光熹微,担当傧相的韦大、霍七两个人分别收拾自己,沐洗、梳头、更衣,将备好的绸缎礼服层层穿上。
宝珠在簪娘帮助下梳了满意的望仙髻,插一串轻盈桃花绒花,眉心贴上桃花瓣形丝绢花钿,对镜自照,心情十分愉快。
从房间里出来,见韦训也穿戴好了,傧相的衣服是缇红色罗袍,色彩极为饱和,映得他苍白面容上也有了血色,腰系嵌金錾花蹀躞带,足踏云纹乌皮六合靴,江湖草莽气暂退,眉目中灵气湛然四射,称得上神清骨秀。
唐皇室最喜欢热烈华贵的装扮,这一身傧相服很符合宝珠的审美,她打量一眼,爽快称赞道:“这不是很好吗?你就该多穿些鲜亮颜色,这样显得气色好多了。”
说完提起裙摆,踩着绣有粉桃的翘头履,咚咚咚跑下楼参观庞家派来的马队,发髻绒花上的银铃跟着她一路叮铃而去。
韦训本不习惯穿这些滑溜溜的丝质衣服,浑身不自在,被她随口夸这一句,愣在原地,脸上血色更浓,只不知道是红衣裳映的,还是全身的热血都涌了上来。
庞家公子大婚的事已经满城皆知,当下就有许多儿童围着来接人的人马讨要铜板彩果,住店的客人们也纷纷出来看热闹,庞家的人早已准备好,将大枣、栗子、莲蓬子散给他们,博得吉利彩头。
宝珠笑嘻嘻地站在门口瞧了一会儿,十三郎一大早出门不知干什么去了,她抓了一把彩果准备等他回来吃,回身却看到另一个穿着缇红色罗袍的人从客栈楼梯上缓缓走下来,宝珠脸上笑容即刻消失,手里那把枣栗哗啦啦全撒在地上。
霍七郎是第一次受邀参加人家婚礼,况且是担当师兄弟的男傧相,想要好好表现,今日也着意打扮过,将胸部裹平了才穿上傧相礼服,从体格看已经完全是个英英玉立的男子形象。又不知怎么的,她脸上那条狰狞的巨大疤痕消失无踪,面容如冠玉般光洁,风姿秀异,顾盼生辉。
宝珠只看了一眼,觉得不管是身量、肩宽还是气度,都跟自己兄长韶王神似,一惊之下,魂魄几乎飞走了。
与妹妹不同,李元瑛完全继承了母亲薛贵妃的绝世容颜,受封韶字,单纯从字义看就是形容相貌、年华、气质的绝美。十四岁时行束发之礼,紫衣玉冠登上朝堂,姿容震惊满朝文武,当时的宰相裴裳用一句话形容他:春山濯濯,端严若神。
然而李元瑛的绝色外貌并没有给自己带来一丁点好处,反倒因为那张脸处处掣肘。多有政敌攻击他生就女相,无人君之表,有祸国之貌。
生得太美,每次骑马出行,长安必然观者如堵,拥塞道路,大有掷果盈车、看杀卫玠的劲头,因此韶王多年来只能被迫乘坐马车出行。大唐尚武,无论文官武将、男子女子,贵族们出行都习惯骑马,只有老病衰弱不堪劳顿之人才会乘车,因此这又成了李元瑛身体病弱,不宜继承大统的罪状。
宝珠看着霍七郎身上的缇红色罗袍,脑海中浮现出兄长十九岁大婚时的盛况。那时他年纪渐长,长得越来越像过世的娘亲,婚礼穿上新郎的鲜艳红袍,风流之盛,独绝一代,反衬得清河崔氏家的新娘如同一只灰扑扑的鸽子。
皇帝思念贵妃的石榴裙,早不许后宫妃嫔穿红,婚礼上一眼看见儿子仿佛贵妃在世般的姿容,泪洒当场,典礼时说两句话便止不住哭一会儿,便如嫁女的老翁一般哀伤。
从那场婚礼之后,皇帝以伤情为由,渐渐疏远韶王,曾经备受宠爱的李元瑛虽然住在长安,其后几年竟然见不到自己亲生的父亲,也正是在这段尴尬时光中,奸人趁虚而入,离间了父子感情。被敕令贬去幽州时,李元瑛都没有亲自申辩的机会。
此间种种不堪,宝珠从小就无数次想过,如果她能和阿兄交换相貌就好了,她能够继承母亲天下无双的美貌 ,而兄长也不用再被那副美丽皮囊所负累,如愿得到至尊真正的信赖:太子之位。
其实单独看五官容貌,霍七郎跟李元瑛并无一处相像,更何况有明显的女性身体特征。一个是亲王贵胄,一个是江湖侠客,宝珠从未将她与自己尊贵的兄长比较过。
但今日她裹胸穿上红袍礼服,一洗草莽野性,脸上的旧伤也不见了,那种轮廓上的神似让人无法忽视。一个是男生女相,一个是女生男相,竟在两性融合的中间地带撞上了。
沉浸在并不愉快的回忆之中,深深怀念久别的亲人,宝珠早忘了避嫌,目不转睛、魂不守舍地盯着盛装打扮的霍七郎出神。
这让在场另外两人都深感不安。
霍七自知生得好,常被人莫名其妙的一见钟情,否则也不会闯祸被老二洞真子重手破相。耳畔听得二楼走廊传来捏碎围栏的咯吱声响,寒气忽隐忽现,她悄悄背过身去,尽量削弱自己存在的气息,低调地找了张角落的桌子面墙坐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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