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多方会面
沈静媛显然深谙“反派死于话多”的道理,并不多说话,抬手冷声道:“把她给我拿下!还有这院子里的所有人,一并给我绑了!”
祝枝枝拉弓搭箭对准沈静媛,唇角微微勾起,心情愉悦:“你要试试吗?”
“我是奉主子之命来拿你的,你敢反抗!”
“笑话,你主子,和我有什么关系?你自己乐意做狗就算了,还当所有人都和你一样,愿意给沈君尧做狗?”
“能给主子做狗,是我的荣幸!沈静姝,你竟然敢忘本,背后诋毁主子。”
“背后诋毁?”祝枝枝慢条斯理地道,“那算什么,我还敢当面骂他你信不信?”
呸呸呸!
“狗东西,狗男女。”祝枝枝声音越发嘲讽,“怎么没来个雷劈我?”
“你,你这次要倒大霉了。”
“不倒大霉,怎么可能遇到你这般晦气的东西。”祝枝枝舔了舔后槽牙,一脸痞里痞气。
不知道为什么,面对沈静媛,她有一种成竹在胸的淡定。
好像对方就是一个跳梁小丑,无论怎么蹦跶,自己都能死死压制住她。
“你以为你能威胁了我?”沈静媛面色扭曲,眼神阴毒,“我告诉你,主子不是只派我一个人来的……”
“我正想问你沈清呢?”祝枝枝气定神闲,“我都忘了这号人,让我见一见,日后也好对好入座。我可不想,手上沾染陌生人的血和命。我总得知道,我杀了谁。”
“好好好,你够狂……我这就让人去请他来,让他当面好好听听你的这番话。”
宋珩在赶来的路上和沈清“狭路相逢”。
面对那唯一一条通向祝枝枝住处的小巷子,双方撞到了一起。
宋珩没有停下,直接骑马先冲了进去。
然后他勒马停下,回转,一人一马几乎是横在窄窄的巷子中,挡住了沈清一行人的去路。
“二公子有何指教?”沈清还是之前的温润模样,丝毫没有要起冲突的样子。
但是他身后的人却剑拔弩张,蓄势待发。
宋珩勾了勾唇角,“没什么指教,只是想告诉你,里面的房子连同这巷子,都是我的私产,不许外人进入。”
“二公子果然厉害,上下嘴皮子一碰,就能无中生有。”沈清也展露锋芒,“我是来找沈静姝的,她和摄政王之间的事情尚未了结,还请二公子行个方便。”
“我若是不想行这个方便呢?”宋珩面色沉沉。
他今日就没打算让沈清上前。
只要祝枝枝没出现,沈清就纯属臆测。
他心里庆幸又后怕。
幸亏周劲想起来了,幸亏他没有耽误,顺藤摸瓜直接找来了。
如果晚一步,被沈清把人带走,那后果不堪设想。
可是很快,周劲就道:“二公子,夫人院子里进了人!”
宋珩闻言就没有再搭理沈清,调转马头,双腿一夹马腹,冲向了大门。
祝枝枝看着仿佛从天而降的宋珩,看着他脸上复杂的神情以及那恨不得把她吃掉的眼神,摸了摸鼻子,“二公子,好巧。”
她直接点名了宋珩的身份。
拜托,别装神弄鬼了,你的演技很拙劣的。
之所以让你得逞那么久,完全是因为我脑子进了水。
这不,脑袋摔了之后,脑子里的水空出来了,我也好了。
宋珩把她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确认她安然无恙,并且……胖了几斤之后,心里仿佛千斤大石落地。
随后便是怨气。
不是愤怒,而是埋怨。
他日夜担忧,吃不下,睡不着,结果她在这里安心养膘?
看看这精致舒服的院子,就知道她肯定蓄谋已久。
“不巧。”宋珩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声音,眼神分明写着“祝枝枝,你死定了”几个大字。
“大难”临头,祝枝枝反而不慌了。
就有一种,反正都这样了,爱咋咋地的摆烂了。
反正我人只有一个,命只有一条,你们都想要,要不你们先打一架?
祝枝枝甚至想抓把瓜子坐在一旁看他们斗。
沈清也从照壁后走了出来。
祝枝枝看到他,有短暂惊讶。
这位,应该是老熟人?
因为她又觉得熟悉了。
这该死的记忆,要么你就完全丧失,要么你就赶紧恢复,天天云里雾里,像逗她玩一样。
好在她心态好,又不是大家都失去了记忆,所以总有人知道过去的事情和她的身份。
那就等着他说话吧。
可是沈清不说话。
他只看了祝枝枝一眼,然后就走到沈静媛身边,弯腰摸了摸獒犬的头,“九耳怎么自己就跑出来了?”
獒犬看着他,眼神委屈,随后对着沈静媛一顿狂吠。
沈静媛却得意道:“吃里扒外的东西。我猜它早就应该发现沈静姝的踪迹,只是它是被沈静姝养大的,所以也偏向她。果然被我诈了出来。”
沈清轻声对獒犬道:“这就是你不对了……”
獒犬蔫了。
宋珩径直向着祝枝枝走去,然后只给了她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然后就用高大的身形把她挡在自己身后,然后看向沈清和沈静媛,态度显而易见。
这是我的人,想动她,先过我这一关。
祝枝枝本来以为宋珩会怒发冲冠,先和她掰扯一顿,结果完全没有?
而且他还挡在了自己面前,做出了保护的姿态?
这还是宋珩吗?
“这是我的府邸,她不是你们要找的沈静姝,而是我的女人祝枝枝,自小生于琅华城,长于琅华城,和你们东陵毫不相干。”宋珩睁着眼睛说瞎话。
“云骁,你真当我们东陵好欺负是不是!”沈静媛失态咆哮,“琅华区区萤火之光,也敢与日月争辉?”
宋珩眼神都懒得给她一个,只看向沈清。
“今日的事情,你想如何解决?”
沈清是自己来的,他身后一个人都没带。
和沈静媛被众星拱月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但是即便如此,沈清一个人,就能碾压那一群人,温和之中带着令人不敢小觑的力量。
“沈静姝,你怎么说?”沈清看向祝枝枝。
祝枝枝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你在喊我?”
沈清颔首,“是你,沈静姝。”
“我叫祝枝枝。”
“不管你叫什么名字,你都是我认识的那个人。”
“哦。”祝枝枝笑容灿烂,“那很高兴认识你啊,你长得真好看。”
宋珩闻言鼻子差点气歪了。
当着他的面调戏别的男人,他还没死呢!
祝枝枝:你在我心里,早就永垂不朽。
“多谢。”沈清道,“你现在,愿意跟我回去吗?”
“回去?去哪里?去你们东陵?”
“嗯。”
“不愿意。”祝枝枝斩钉截铁地道,“我是琅华人,我只想留在琅华。”
她去另外两个地方,都是死路一条啊。
拐走了皇孙,她去大楚,会被人五马分尸吧。
而她从东陵叛逃,以沈君尧的小鸡肚肠,只怕要让她粉身碎骨。
所以她只能苟在琅华。
至少宋珩,还能留她一条狗命吧。
这也是最初,她为什么选择这里的原因。
“你休想!”沈静媛怒道。
宋珩:什么沈静媛,干脆叫神经病算了,动辄大吵大闹,沈君尧的审美飘忽不定,怎么能同时偏爱沈静姝,又喜欢上这样肤浅的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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