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不算是强制性的律令规定,而是关于农业生产方面的书籍,黔首们若是想要填饱肚子,不需要嬴政他们强制性推广,黔首自然会去学习的。

“公子,李四已经准备好了,您说我记录即可!”

李四过来的时候,直接带好了笔墨纸张,找了张桌子铺开便等着记录了。

“用毛笔记录?”

赵彻蹙眉。

关于种植和养殖技术的记录还是很多的,毕竟每一种农作物和动物的种植饲养技术都是有区别的。

赵彻要是原原本本的讲出来,恐怕最少也是一本十几万字的著作。

本来这个时代没有电脑打字机,记录就全靠人工手写。

要是再用毛笔的话,速度自然也就更慢了。

这么想着,赵彻直接拉开了自己桌子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支钢笔还有一沓纸。

“来,李四你试试用这个笔写字!”

“这也是笔?”

李四蹙眉,赵彻手中的钢笔,看上去十分漂亮,也很精巧的样子,但又没有毛刷,那怎么写字?

“此物名为钢笔,不需要蘸墨水,可以自动出墨,而且笔尖是硬的,不用担心晕染,写起来的速度自然也会很快!”

“钢笔?”

李斯半信半疑的接过钢笔,然后随手在纸上写了几个字。

“公子,这钢笔还不如毛笔呢!”

赵彻无奈扶额,看着李斯用拿毛笔的姿势拿着钢笔,哪能好用嘛。

“李四,这钢笔不是这么用的!”

赵彻说着,给李斯演示了一番钢笔的用法。

只见他拿着钢笔,在纸上快速的书写了起来。

笔锋刚劲有力,字迹清晰,而且比毛笔书写出来的文字要小了不少,这样一来,一张纸上能记录的文字就更多了。

最关键的是,赵彻用钢笔写字的时候,几乎没有停顿,写字的速度十分迅速。

不像是毛笔,每写完一个字就要稍作停顿,否则墨迹未干的时候,很容易晕染。

“公子,能让我试试吗?”

李斯看着感觉有些手痒,便出言跟赵彻讨要了起来。

“当然可以,你试试吧!”

赵彻将钢笔递给李斯,示意他先学着使用一下。

看得出来,李斯的书法还是不错的,但硬笔书法和软笔书法还是有所区别的。

再加上,李斯又是第一次使用钢笔,所以刚开始的动作有些笨拙。

不过,随着李斯慢慢熟悉,书写的动作也越发流畅稳定了起来,并且速度也跟了上来。

“公子,这钢笔真是奇物啊,虽然没有毛笔的大气磅礴,但用来书写,简直再合适不过了!”

李斯十分震撼的说道。

毛笔书法,除了用来记录之外,其最大的价值还是在于其观赏性。

但要论起实用性,钢笔自然是远超出毛笔不止一筹了。

毕竟不管做什么事情,讲究的都是一个效率,尤其是在记录这方面。

可能用毛笔一个时辰才能书写七八百字,但是用钢笔的话,只要熟练了,一个时辰至少也能写出好几千字来。

李斯的发散性思维再次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钢笔的出现,除了让自己记录的时候更方便一些,还有什么作用呢?

钢笔不用蘸墨水,这就意味着可以随身携带,走到哪里都能使用。

钢笔书写速度的加快,也就意味着日后无论是抄写书籍还是其他什么方面,都能有很大的效率提升。

李斯还记得,自己求学的那个时候,书籍一直是十分昂贵的东西,那个时候的李斯根本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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