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我是不是你的有生之年
第二十三章 我是不是你的有生之年
我知道你全都知道,高三的下学期是什么年头。
于是,补课的短暂日子像过年一样在我眉目间流转而过,开学的那天下午就是全校性的开学典礼,也是我们高三学子冲刺100天的宣誓大会。很多时候,很多人都不屑于这种场面,不屑于抬头仰望高高在上的学校头子们。大部分高三的孩子们都是:“你啃你的鞋兜子,我流我的嘎达子。你喝你的信阳毛尖,我吃我的大肠汤。”
总校长田清雅那地方特色的口音无不给我们高三一张张衰老的脸上带来了生机。失去了昌昌校长,失去了涛涛老师,失去了鳄鱼姐姐,只剩下他了,因为他那不是普通话的普通话,倒是值得我们去铭记的。
我们宣誓的时候过程很简单,全体起立举起右手握住拳头,跟着台上冯筱瑾和那个帅哥的节奏就Ok了,偶尔在我们宣誓的时候,有人偷笑说:“你看,冯涛那色狼在用眼睛当狙击枪爆谁的菊花呢!”的确,冯涛那双眼睛我真看不惯。
老师宣誓的时候更搞笑了,英语老师把头埋在宣誓本子里,姜涛还是那么淡定的以最高的身高纹丝不动他的嘴,老王笑面虎般的念誓词跟说相声一样,老赵的领头像谁犯罪了他当律师专说坑爹的话。
坑爹就坑爹吧,反正那天我的确感到紧张了,第几个100天,林俊杰你告诉我?
不用问,不用答,你若淡定,永远在赛道上奔跑,不回头望,你便不会蛋疼。
某君说:“靠!我是女子,又不是爷们!”
那阵子,听说政教处的老几又要来挨班巡检,看谁的头发又长了一大截。这不,搞得整个学校闹哄哄的,有的孩子天天上课用口水把刺猬一样的头发弄平,以防备政教处攻其不备之用意;有的孩子,头毛还没我手指才,整天担惊受怕问这个问那个他过不过了关,有的女生头发染的比金子还黄,天天上课戴帽子,老师问她,她竟回答说:“我得了风湿。”
笨啊你,风湿怎么搞到你头上去了?你不会是夜晚练铁头功和倒立吧。
最令人触目惊心的莫属于数学老师了,天天上课花样最多,什么课堂小练(就是一张小破纸)、什么标准答案(其实标准答案每次都附有题,而且是答题,不是选择题!),什么步步高(不是点读机,不是手机,是数学二轮复习资料。当然这个可以理解,因为每个班都有,不然我怎么会糊弄我同桌找外班借参考答案?),什么培优训练(至始至终没有做过一道题,现在还夹在步步高里面),什么创新设计(这不是高二的时候用的资料吗?高三还得延续它的香火啊!)有句话说的好:“白猫黑猫,捉住老鼠的就是好猫!”这句话是邓小平说的还是毛泽东说的?
同桌的心态就是好啊,没事就买个组装的变形金刚玩,拆掉再装,装了再拆。
最后一段时间,貌似有人学得很踏实,比如说乐子,没见过她怎么讨论炎亚纶了,没见过她下课怎么喷了,没见过她怎么吃热狗了(以前的她每次下午吃完晚饭总要和卢宁妹妹吃根热狗,消化消化!)也许有的时候,我看到她在睡觉,每天早晨定时定量的睡,我知道,她累了,却很充实。这或许是她这个96年的孩自己一个人承受的巨大勇气吧。
湘君坐在我前面已经很就很久了,追溯到公元2013年元月份。他这个人,平常很老实,很沉默,交际圈很少,其实,了解他的人就会知道,他不是不善于交际,而是闷骚型男生。你要看到他天天跟他同桌打的噼里啪啦的样子,你肯定想说;"妈的,亮瞎我的小眼睛了,双眼皮不见了。呜呜!”
政治老师每天上课总是骂我们班的,赞扬隔壁班的胡静。这就是所谓的兔子不吃窝边草吧。他曾经说过:“我打算老了以后。不怎么说话了,免得惹人讨厌。”结果呢,高三下学期以来,他在班里在办公室里说的话最多。他和历史老师。地理老师搞一块去了,这个世界没法充满爱了,三朵奇葩在老罗高怒放的开着,来杯二锅头,浇浇它们,便会茁壮的成长。
历史老师的打喷嚏可谓算一绝啊,“啊 qiuo!"我无语了,老师,你赢了。
我口中的办公室就是隔壁的那个小屋,屋里住着江南六怪,还有我这第七怪,是天天扫地搬水的而且没有工资的。
其实我们并不寂寞,并不辛苦,并不害怕,因为有这些人这些事陪着我们,我们也知足了。
同桌的生日来了,他生日那天去办公室请假和我一起出去吃饭。当老师问他多少岁的生日的时候,他的一句”19“给旁边的英语老师逗乐了,英语老师说“没看出来”老赵也笑的惨不忍睹。
同桌你是不是当时很受伤啊?没事,请假出去,我们去拍奥特曼!放个大宝射死他!
然而当一向傻里傻气的胖根做了一件轰动整个学校的事情后,我突然觉得,有生之年能够得到一个人幸免,终究会在多年后成为后辈间的款款笑谈。
高中的最后半个学期,不仅仅是我们小班的抓得紧,各个班都进入紧张的备考状态,胖根和程谙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也是在全校非常出名的英雄人物,他叫罗伟,教物理的,学校之前有个不知道叫啥名字的物理老师得癌症了,当校长在全校老师大会上提出有谁愿意帮他代课的要求时候,全场没有一个人举手,而那天罗伟并不在大会现场,他早已经在医院里照顾那个老师了,后来听说他一边代课一边照顾那个老师,以至于有一两个月的时间,我没有在球场上看见罗伟老师打球。他打球很棒,是所有老师里面最厉害的,飘逸的中投加上标准的投篮姿势,获得不少痴迷的女学生。他的确很完美,但相比他的完美,更让我们这些文科生都能闻风丧胆的一个特别之处就是他的严厉,他非常严厉,他的严厉甚至会把一些同学的抑郁症爆发出来,一方面惊叹于他的才气,又一方面惊吓于他的严厉,我想胖根和程谙会比我更加有体会吧。
胖根不爱学习,每天在班里混日子,一混就是混到了高三,他的眼里只有程谙,每天在班里招摇撞骗就是为了散播谣言谎称程谙是他的女朋友,程谙是知道这件事情的,但她也不搭理此事。久而久之,全班同学都默认他们在一起了,但程谙遇见什么好的事情从来不会跟胖根分享,只有在遇见烦心事的时候才会主动找胖根,而胖根不知道到底心里有没有想过这些事情,他不痛不痒的样子倒是真让人心疼。宣誓之后的学校笼罩着朗朗的书声,理科班也是。程谙的同桌是个男的,平常总是喜欢打小报告,就因为胖根没事就喜欢跑到程谙座位上捣乱,所以这个男生平时在班里名声也不怎么好,程谙才不在乎这些,她自有她自己的小世界,上课没事她就吃吃东西,早读的时候没事就唱唱歌,偶尔还会把手机带到班里来听歌,然后用一只手捂着耳机,所有她干过的事情她的同桌都知道,也就说明她的班主任也全都知道了。这个早读貌似过得很不安宁,习惯了早上带包子进班来吃的程谙今天也不例外,由于来到班里的时候已经打了早读铃声,程谙不得不偷偷地在早读上吃,包子的味道太浓,很快就飘遍了班里的每个角落,这个时候班长就示意让大家停下来,让吃包子的人举下手。
他们班的班长环顾了四周一会,无人举手,就准备占用早读的时间来个不记名的投票,程谙心想这下完蛋了,同桌肯定会举报她,她嘴里小声念叨道:“死胖子快点站起来替我扛下罪名啊,”结果胖根并没有站出来,相反的是,他同桌举起手了,然后站起来说了一句:“我同桌吃的,我受够她了,我要调座位。”他一说完,全班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转向程谙,程谙低着头真想把自己埋在抽屉里,也有一些同学摇摇头表示这下程谙惨了,班主任那关不好过。她所期待的也许只是胖根站起来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前为她揽下罪名,可惜胖根没有,她的心里有点冷,她也有点奇怪,为什么胖根这次没有站起来挺她,她竟然有种说不出来的难受。
然而胖根就是胖根,就算不是程谙,换做是我,他也会挺身而出。胖根慢慢地走到程谙的座位面前,当着全班所有同学的面,朝着她同桌就是一顿拳打脚踢,一边踢一边喊着:“敢特么这么欺负老子的女人,老子忍你很久了,高中快毕业了老子也没在怕的。”最后的结果就是身强体壮的胖根被班长几个人按了下来,送到了办公室,送到办公室需要面对的就是在罗伟那张严厉嘴脸下如何求生。“为什么打架?你是不知道我的底线?”罗伟摘下摘下眼镜用手上的纱布擦了擦,淡淡地说道。
“因为我看他不爽。”胖根回答地很理直气壮。
“那你是不是也看我不爽?所以你也想揍我?”罗伟继续用淡淡地语气说道。
“是。”胖根嘟着嘴很强硬的样子。
“那走吧,去操场,我们打一架,打赢我这次就算了,打输了你要当着全体师生的面检讨自己。”罗伟戴上了眼睛,示意让胖根跟他一起出去。
“行啊。不过打赢了你得让我跟程谙坐同桌,打输了哪怕开除我都无所谓。”
“我喜欢你这种得寸进尺的样子。”罗伟指着他的鼻子语气中带着一点狠劲。
在老罗高很多年没有发生过老师学生打架的事情,如今竟然要发生了,可惜他们俩的约战全校没有一个人知道,包括程谙在内。
最后打架输赢的结果我们无从知道,只知道最后胖根跟程谙坐在了一起,但是后来我听胖根说他输了,而且他们也没有打架,只是比赛跑步谁先跑完一圈,我不得不更加佩服这个老师了,就连胖根都说:“他眼里的杀气让我们这群叛逆的少年瞬间就能变成青年。”也许在全校传开胖根跟罗伟打架的事情时候很多人都以为他俩真的打架了。
那一天晚上,天下着大雨,程谙没有带伞,她妈妈今天生病了也早早的关了超市门,没想到傻胖根竟然像我曾经对郑苏那样飞快的从宿舍拿完伞又飞快地送到程谙手上,而恰巧的是他拿伞回来的时候也与我刚刚撞见,他来不及打招呼就走了,一个挥手的姿势都没留给我,而我呢,站在雨夜里,看着胖根在雨中奔跑的背影,突然也觉得他看起来像一条狗。这一同样的举动我当初温暖了郑苏,胖根如今也温暖了程谙。他把伞举到程谙的头顶为止,自己低着身子,用庞大的身躯替她挡风遮雨,走到超市的门口的时候,程谙听到了一声猫叫,她放眼望去,她心爱的猫咪躲在自行车道里面, 浑身的毛已经湿透,在那里哀叫着,她挣脱了胖根的伞,几步一个脚印就抱起了猫猫,她把猫猫裹在自己的衣服里,然后说了句对不起就哭了起来,她开始蹲在地上,漫天的雨滴突然被胖根的伞挡住顺着雨伞的侧沿流下去。这个时候的程谙,头发已经湿透,湿透的头发仿佛带着一点点卷,她站起来,踮起脚尖,轻轻地吻了一下胖根,然后说一句:“我不能辜负你了,我们在一起吧。”
听到这句话的胖根,被突然吻上来的胖根,一时之间像一条疯狗一样扔掉了伞,将程谙高高地抱起来在原地转了三圈,而小猫在程谙的尖叫中变得异常安静。
是的,胖根终于追到了程谙,在即将结束的高中生活。
有一天,胖根跟我说了一个秘密,还嘱咐我不要告诉程谙。我问他到底是什么秘密让他只能对我说出口,他轻轻地说道:“你知道那天我跟罗伟说了什么吗?”我摇了摇头,他接着补充道:“跑完步我说了然后向他跪下了,我跟他说我喜欢程谙三年了,只希望在最后的半年能够陪着她高考,保证不影响她和别的同学学习。”
“然后呢?”我突然觉得胖根如此胆大。
“然后他就说了一个好字就离开了。可能被我那一跪吓到了哈哈。”就在胖根说了这个秘密的时候,我的心里突然被一千根针扎一样的疼痛,在我们所谓开出口的爱情面前,我只做到了耳听爱情。
那个晚上,我把胖根跟程谙在一起的事情统统告诉了沐沐,沐沐就在屏幕的那端小声的哭着,她的确有点梨花带雨,所以她的脆弱让我有时候觉得自己是个混蛋。我也很替胖根感到幸运,从高一的军训见到当时还是卷毛的程谙时候就吹牛逼说要一个月追到她到如今三年过去了,他真的做到了,这也许是有生之年来最让胖根幸福的事情吧。
自从调了座位之后,胖根每天开始变得忙碌起来,他也变成了一条狗,对,见过他的人都这么说他,他很少有时间来找我了,等到偶尔遇见他的时候,他满嘴都是程谙的话语,也许爱情的确让他冲昏了头脑,但无疑的是,他比我们任何人都青春。
青春里的热血,要么全部洒出来为了完成梦想,要么全部咽在肚子里等待一个属于自己的有生之年。
而程谙在这一次的事情过后,也变得收敛了很多,她开始慢慢地接受南初微了,每天都会跟着南初微一起来上学,晚上会跟着南初微一起回去,而每次从她俩身边经过的时候,我总能听见南初微爽朗的笑声,她一定是在给程谙讲笑话。至于胖根,家里穷,他仍然没有好好学习,每天就负责对程谙好一点,对程谙的猫好一点。
是啊,第一次吹牛逼的时候,她的猫也在,到后来程谙吻胖根的时候,她的猫仍然在,我想,这只猫或许就是程谙的有生之年吧,至于胖根呢,不用讲,风景也许只能旧了程谙,但余生路很长,程谙一定是胖根的有生之年。
“每个人的感觉都不一样,比如初次遇见她。”胖根拿出了一张破旧不堪的五块钱准备送给程谙当做定情信物,这次程谙一定不会扔在垃圾桶里,我想。
南初微就像一个长不大的小孩一样,每天给她认为很重要的人讲笑话,她的眼里不懂爱情,只懂得笑话,或许在有些看不惯她的同学眼里,她的确是个笑话,但从郑苏偶尔回头看看南初微的举动中,我知道,南初微真的是在给我讲笑话,逗我开心。
她的眼里没有江山,只有不息的河流和缱绻的花开。
没想到程谙却过来打击我说:“南初微的眼里不是没有江山,只是她的江山里还没有出现那个对的人,哈哈,不会你吧?丁小诺?”我对她戏谑的话完全没感觉,在我眼里,南初微就是活宝一样的存在。
我终于下定决心告诉胖根他们我又恋爱了,是我的初三同学,她闺蜜在我们学校,我也终于下定决心邀请沐沐来参加我们几个人星期日的聚会,我想向他们郑重的介绍她。
可星期日的聚会沐沐并没有来,因为他们学校有人跳楼了,我问她关她啥事,她说跳楼的那个人是她同桌。这世界奇葩真是多,什么时候不跳楼,偏偏要周日跳楼。“因为周日都放假啊,受关注度高。”胖根这么跟我解释道。
从来不喝酒的我,今天喝了很多,在饭桌上胖根屡次强调自己追程谙追得多不容易,也屡次损我说女朋友见不了世面,至于程谙和南初微,两个看笑话的人罢了。
喝醉的我打电话给小姑替我请了假,胖根不放心我也请了假,我在县城的日子是自由的,没有人管我,姑姑只是关心我的身体,从不会干预我太多。
喝醉的我被胖根搀扶走在路上,不一会儿就走到了海城网吧的门口,胖根示意要在网吧呆一夜,我突然推开了他,将外套脱掉用力的甩在了大街上。
晕头转向的我,找不到哪里是路,我像个疯子一样,将外套扔了又捡,捡了又扔。
“走,我们去网吧包夜吧,已经夜晚了,又没钱去宾馆。”胖根过来小声地跟我讲,害怕走过的路人都在盯着我俩,他甚至觉得有点丢人。
“海城网吧,去特么的青春,去特么的高考,去特么的郑苏,我又不是没有女朋友!”我冲着天空大喊,路过的人都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我,甚至有小朋友走过跟牵着他的妈妈说要报警。
“海城网吧咋了?惹你了?”胖根对我有点按不住性子了,他似乎准备动手打醒我,一掌就把我推倒在地上。
“海城网吧,我不知道跟多少个人来过,如今那些人呢?还在吗?郑苏,同桌小坤,何山高,老余”我趴在地上哭喊。
“操你妹的,你真是个软蛋,你现在有了新的女朋友,虽然郑苏离你而去,可是那些人都在,你的同桌,还有何山高,打群架的时候有哪个不站在你这边的?”胖根气得连踹了我几脚。
我突然不哭了,从地上爬了起来,拍了拍尘土,捡起了扔了好远好远的衣服,我突然想到莫尼还在监狱里我还没有来得及跟他道个歉,他的青春在监狱里度过都没有说什么,更何况我呢?我只不过是在不该谈恋爱的年龄谈了一场恋爱最后失恋了而已,有什么大不了呢。
那天晚上,胖根在我身上留下了几处伤痕,我们最终还是在海城网吧包夜了,有一个人仿佛成了我的名字,也成了我的故事,那就是我曾经拥有的郑苏,我的初恋。
海城网吧的那个路口,在夜色嘈杂的十字街里成了我青春里的一片故土。
后来,胖根跟我说:“余生很长,有很多路要走,也许现在并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但你所追求的美好总有一天会给你个答案,答案是好是坏,我们都得承受,因为这就是我们的有生之年。而现在的程谙或许以后她不会爱我了,我依然把她当做我的有生之年。”从来不会说情话的胖根突然这么跟我说道。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胖根追了程谙三年,她终于吻了他。
那一年,我穿着白色衬衫,是你口中的白衣少年,在海城门口,我们约定一起打游戏,然后你困的不行让我给你讲故事,我给你讲了很多很多故事,故事里没有你也没有我,回忆拉长了时光,尽管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失去你,但是我知道喝醉的那天晚上,偏执的恋旧的我,全都成了泡影,而你呢,终究不是我口中的有生之年了。
这样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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