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公孙府
沈风盯着老人,随后恭敬行礼道:“前辈,我是前来拜访公孙凌老将军的,因为身份不便,实在不能从正门走,所以……”
话还没说完,之听见老人直接打断道:“我家老爷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朋友,所以阁下还是请离开吧!”
沈风轻哼一声,心想这好好说是肯定不行了,当即跳下内院,盯着老人说道:“既如此,在下只好斗胆挑战阁下了!”
此话一出,还没等这位老人和沈风动手,只听见一道黄莺出谷般的女声传来,“大胆狗贼!这光天化日竟敢闯我将军府,找死!看剑!”
话音刚落,沈风只看见一青衣少女持剑杀来,这小丫头生得很是好看,脸上有点儿肉,一双大眼玲珑剔透,加上这一言不合就动手的性格,沈风大概能猜到,这是一个被家里宠惯了的大家千金,而且看起来实力还不错,至少有还虚境中期的实力。
别看沈风只有还虚境九重的实力,这一直以来面对的对手那可都是合道高手,绝不是眼前这样的小丫头能比的,他微微一笑,闪身躲避袭来的剑,开口解释道:“姑娘……”
可是这青衣少女根本不给他任何解释的机会,一剑杀来,“哼!狗贼!少废话,拿命来!”
此时那位老者当即呐喊的,“小姐!不要冲动……”
青衣少女不管不顾,一直对沈风出剑,可沈风只是一直躲避,一边还看向不远处的老人,“老先生,这丫头不是我的对手,还请你制止她,不然我可就不客气了!”
那老人也看出了沈风的身法诡异,而且实力远在自家小姐之上,可见到沈风竟是没有对小姐不利的想法,心里有几分相信沈风不是心怀不轨之人,当即说道:“小姐,请住手吧,此人并不一定就是恶徒!”
“哼!大白天的跳墙而入,还是不恶人?若是光明正大,就不能好好走正门吗?竟是跳墙而入,那就说明是不敢走正门,既如此,那便是贼!小毛贼!拿命来!”
此话一出,沈风也不再收手,三两招就近身夺下了青衣少女的剑,随后一掌将少女击退,只不过没有用什么力,只是将其震飞而已。
老人一下子接住了青衣少女,一检查才发现没有受伤,于是看向沈风说道:“多谢小公子手下留情,不过你今天这翻墙而入的行径却是不对!”
“对不起,老人家,我没有半点冒犯将军府的意思,也没有冒犯公孙家的意思,还请您找人通报一下,告诉你们老爷我姓沈!”
“沈?”那老人神情一变,当即说道:“莫非是京城来的沈公子?”
沈风一看这老人是个明白人啊,当即微微一笑,“没错,我叫沈风!”
此时,那青衣少女突然很是不屑的说道:“哼!一个小毛贼,这般彬彬有礼,你真当你是我家的客人了!”
沈风皱了皱眉头,“小丫头你别一口一个小毛贼啊,我看你是个姑娘才不计较的。”
此时被青衣少女称作福伯的老人家看向青衣少女,“小姐,不要胡说,这个人是老爷交代过的贵客,所以还请您回避一下。”
青衣少女一愣,这福伯虽然只是家里的管家,但实际上也算是她的师父,所以对于福伯的话她还是很听从的,只是她对于败在沈风手中一事多少有些耿耿于怀,可毕竟都说是自己爷爷请来的客人,她也不敢太放肆,只是说道:“把剑还我!”
沈风看向手中夺来的仙剑,品相还不错,当即还了回去,青衣少女这才肯离开。
待青衣少女走后,福伯走到沈风面前,“小兄弟,走吧,我带你去将见老爷。”
沈风连忙跟了上去,“那小姑娘是公孙老英雄的女儿?”
福伯摇了摇头,“算是半个女儿吧,实际上是孙女儿,但的确是老爷一手拉扯大的。”
“哦?她父母呢?”
福伯转头看向沈风,那神情再明显不过。
沈风当即致歉,“对不住,向来公孙将军这样的家族,若是只剩下一个独孙女儿,想必……”
“沈公子聪慧,所以这些事儿老夫也是不想提的,小姐平日里还是很听话的,她父母早去,留下了还在襁褓中的小姐,老爷那时还是一人将小姐养大,所以刚才我会说她算是老爷的半个女儿,毕竟除了辈分在这儿,二人的感情说是爷孙,倒不如说是父女。”
沈风若有说思,也不再多言,随后缓缓跟着福伯走进了一间书房。
这里是公孙凌的书房,房中的公孙凌磕着瓜子喝着小酒,一副很是惬意的模样,将人带来之后,公孙凌示意福伯先下去,随后才让沈风入座。
“王爷,请坐吧!”
沈风坐下,“公孙老英雄一直在等我?”
“那可不?老夫还怕你不来呢!不过你要是真的想不明白不来的话,那你也确实没资格让老夫支持你,来!先吃点花生米,再喝点酒,咱们慢慢聊。”
沈风看着这下酒菜只有花生米,想了想说道:“谈公事就不喝酒了吧?”
“为什么?什么事情是酒桌之下能谈成的?刚才分别时你不是说要和我以商人的方式,站在利益角度谈谈吗?你见过那个商人的生意是在酒桌之下能轻易谈成的。”
沈风苦笑两声,看着这老狐狸给自己倒的酒,当即明白了是什么意思,随即端起酒碗一口干下,“老英雄,这杯酒我可就喝下了,你别再跟我虚晃了,咱们能说点实际的吗?”
“那好,老夫也不太喜欢绕弯子,就直说了。”
沈风心想你还不爱绕弯子?但嘴上说的却是:“愿闻其详!”
公孙凌看向沈风说道:“这么跟你说吧,老夫知道这三足鼎立的态势持续不了多久,我一开始一位是你老爹会被调回来,哪怕再不济齐元宗的人过来成为统帅呢?但谁调过来对我们本土派都是没有影响的,我们本土派由十几个北荒城的大家族组成,当年你老爹跟我们大交道也是小心翼翼,但老夫这话不是在跟你摆架子,只是跟你陈述一个事实,不管怎么说,沈龙城当权那几年,我还是过得很舒服的,至少我手底下人没有找过我麻烦。”
听到这儿,沈风说道:“如果是钱的话,那我有钱。”
“不!不仅仅是钱,其实钱不钱的对我们还真就没这么重要,在北荒城,我们本土派的官兵基本都是穿一条裤子,所以不管当官儿的怎么变,也是得看我们脸色,不过你小子不一样,从你对付裴虎的手段就能看出来,你小子这是要在北荒动真格,如果老夫不出面,估计不知道多少人会死在你这个愣头青手里,也不对,你不能算是愣头青,是个小狐狸,还是阴狠狡猾的小狐狸。”
沈风微微一笑:“这可不敢跟您老比。”
“你的意思是说我老狐狸咯?”
“晚辈不敢!”
“不敢?说罢,心里骂过我多少次?”
沈风眉头皱了皱,没有回到。
公孙凌微微一笑,“看来次数不少,都不好意思说谎了,得,我这个老狐狸今天就得好好会会你这个小狐狸,明说吧,三个条件,能做到,我们就像当年支持沈龙城那样支持你。”
“不会是要我答应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吧?难道家父当年也和你们有这种交易?”
公孙凌微微一笑,“你爹那个老顽固,那才是没办法,他在的时候我们可是过了不少苦日子,其实一直苦日子倒也好,官兵们会记得自己的初衷,不会被权力迷了眼,可是当人过惯了好日子谁还愿意去过苦日子?你爹当年搞得那些东西,那是让我们苦不堪言,只是呢有秦鉴这小子一直从中 周旋,他一边保护你爹,一边保护我们,如此我们也就看着秦鉴的面子上,没有给你爹造成太多麻烦,所以这第一件事就是钱,我们本土派原本的生意你不能管控!”
“都是些什么生意?”
公孙凌眯了眯眼,“奴隶、女人、私盐、铁器、皮草、什么挣钱弄什么!”
听到这儿,沈风也就直言不讳了,“不行,奴隶制度是我第一个要废除的,尽管这两年可能弄不起来,但这点是我来北荒的目的,不过我可以答应你们的是,从今天起,香月楼一成的收益,给你们。”
“一个香月楼老夫还真瞧不上眼,说实话,现在香月楼给我们的分成中就两成,秦鉴将军有两成,吴岐有两成,最后四成才是香月楼老板的。”
一听这话,这些个当兵的还真是挣钱,的确,香月楼老板谁也不敢得罪,所以只能仍有这几人剥削,不过仔细一想,也不定是所有人都参与了剥削,毕竟以那老板的做事方式,给了其中一家大佬两成,那就不能不给另外两位大佬,这叫平衡,竟能保住自己的生意,也能赚更多的钱。
听到这儿,沈风心里当即下定了注意,其实这钱的问题,是最好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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