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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 善恶


永安村,就在霸州城外,临近城邦。

虽说地缘关系颇好,可永安村的百姓们,并不是多么的富裕。

村霸,自古有之。

村子里,有一个霸主,名曰安永乐。

多年前,也是混迹于市井街道,黑道里的一个小喽啰,但其自身颇有本事,懂得察言观色,也懂得日鬼弄棒槌,熟悉了黑白两道的游戏法则之后。

便干了几件惊心动魄的大案子,很快其地位,便在帮会里水涨船高了起来。

在慢慢的,每年给官府孝敬不少银子,潜移默化的,成了整个帮会的主人。

有些人,一辈子都记挂着自己的村庄。

可安永乐不是那样的人,能够混迹于市井的人,在村庄里的口碑自然不会很好,幼年时期,家家户户都嫌弃着安永乐。

父亲早亡,母亲寒心如苦的将其养到了舞象之年,也就是十五岁。

本来家里还有一亩三分地的,母子两人在地里倒腾,一年到头,虽然存粮不是很多,可也能吃饱饭,日子不体面归不体面,起码饿不死。

可安永乐的人生,是非常不幸运的。

舞象之年过了不久之后,三叔家里,便看上了安永乐家中的一亩三分地。

说是安永乐的母亲不恪守妇道,安永乐父亲死了之后,其母亲曾在包谷地里和别人的男人幽会。

这件事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其实不是那么的重要。

重要的那一亩三分地,本来很早之前就想动手了,可安永乐父亲生前,口碑不错,村子里的人也都向着安永乐的父亲。

眼看着安永乐要成年了,三叔家里就开始计划这件事了。

先是口头争执,扯了一大堆伦理道德。

最后就成了拳脚相加,安永乐的母亲,终归是一个女子,一个不小心当中,被安永乐的三叔用锄头砸在了脑门上,当天夜里,就死了。

家里没钱,三叔家里又是人多势众的。

安永乐斗不过自己的三叔,至于二叔那里,也是两眼不看,不闻不问。

从那时候起,安永乐就清楚,客观上,自己在家族里已经属于多余的那一个人了。

母亲死了之后,安永乐挨家挨户的跪拜乞讨,要一笔给母亲买棺木的银子。

除了安永乐当时的玩伴,偷偷摸摸的给了安永乐两吊钱之外,其余的人街坊邻居,也都是闭门不见。

依然记得,那是一个夜晚,安永乐磕破了头,磕了上百户人家。

只有三五个玩伴给了几吊钱,剩下的人,都视而不见。

那时候,也是安永乐明志的时候。

孤儿寡母好欺负,这话也不是说说而已的。

没有银子给母亲买棺木,安永乐就背着自己母亲的尸体,披麻戴孝进入了城中,沿街乞讨,城里的人,相对而言要比村子里的人大气很多,给的份额也很大。

只是两三天时间,安永乐便乞讨够了给母亲买棺木的银子。

买了棺木之后,安永乐又背着自己的母亲,去了城外的某座大山脚下,将母亲安葬。

安永乐一辈子都记得,母亲出殡的时候,家族里没有来一个人,母亲娘家那里,也没有来一个人,从头到尾,都是安永乐自己操持。

跪拜在母亲的坟前,安永乐将头插入稀松蓬勃的泥土之中,哽咽良久,却没有哭。

安永乐知道,自己没有哭泣的权力了。

跪了三天三夜之后,安永乐就再度返回了城中,成了一个混子,加入了一个帮派。

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胆大心细,得势之后,安永乐坐着八抬大轿,返回了自己的村庄,带来了一笔银子,说是要垄断村子里所有的地皮。

村子里的人当然不会愿意。

所有人聚集在街道上,手拿农具和木棒,抗拒安永乐。

那一天,安永乐也一辈子都记得。

村子里几百户人家,两三千口人,能抗能打的青壮,最多不会超过八百。

可安永乐当时已经是一个黑道帮主了,手底下的打手,都有五百,还不算其余的楼咯。

那一次,也没有真的打起来,毕竟安永乐对自己的村庄,感情上是非常复杂的。

外加当初那三五个玩伴说了一堆话,安永乐也没有大开杀戒,可垄断整个村子的地皮,已经是大势所趋了。

也就是那一天,安永乐当着全村人的面,派人将自己的三叔摁在磨坊的磨盘上。

安永乐手里拿了一根木棒,先是一棒一棒的朝着三叔的脸上打了下去,十几二十下过后,三叔脸上已经面目全非,瞎了一只眼睛,鼻梁骨算是彻底碎了,牙口也废了,嘴里在吐血,眼睛里也在溢血,场面可吓人了。

不但如此,安永乐还拿来了剪刀,一根一根的将三叔的手指头和脚指头剪掉了,最后,又是一截一截的剪了一会儿。

反正当时看见的人,吓得可以说是面如金纸,脊梁骨冷汗都形成了涓涓细流之势。

心理素质不行的脚跟一软,便瘫在了地上,更有好几个上了年纪的人,被当场吓死。

就这,安永乐的三叔还没有彻底断气,安永乐亲自砍断了三叔的手脚,将其扔进一个约莫半米深的小水滩里,慢慢的给淹死了。

至于三叔的棋子,儿女,安永乐也没有手下留情的意思。

哪怕当时那所谓的亲戚跪在了地上的面前,又是磕头又是下跪,鼻涕唾沫横飞,声泪俱下,求饶声不断。

安永乐心中也不为所动,将那些人,统统杀了,还是大卸八块式的杀法。

至此,永安村的地皮,属于安永乐一个人的了。

安永乐其实也不在意整个村子的地皮,他要争的,就是那一口气,当初你们看老子如同看狗,如今,老子要让你们连狗都不如。

没有了地皮的村民们,聪明一点的,举家背井离乡,去了外地谋求生活。

稍微愚笨一点的,死守自己的地皮,也被安永乐给无情的乱棒打死了。

这件事对与不对,安永乐自己清楚,那是不对的。

可安永乐也觉得,老子当初不得志的时候,你们欺负老子,得势了之后,老子十倍奉还,那也是应该的。

如果你们看老子不爽,大可以和老子对着干,你们能弄死老子,那也是你们的本事,可不巧的是,老子有着弄死你们的本事。

这个道理是没有对错的,世间万物,其实讲究规律,并不在意人心善恶。

便是这样的安永乐,在大秦铁骑破了城门之中,率领帮中上下成员,约莫五千余人,手里不是匕首,就是短剑,总之,没有能够上战场的兵器。

村子对他不好,可霸州城对安永乐很好,让安永乐出人头地了。

面对所向无敌的大秦铁骑,安永乐的黑道帮派,自然不是对手,五千余人,在大秦铁骑的冲锋之下,不到半个时辰的功夫,或是被长枪刺死,或是被弓弩射死。

身上又没有铠甲,他们手上的匕首和短剑,过于短,根本碰不到骑着高头大马的大秦锐士。

和砍瓜切菜一般,被大秦铁骑的踩踏成了肉泥,死的很难看,惨不忍睹。

可临死之前,安永乐说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

“鱼肉百姓大丈夫,誓死不当亡国奴!”

玄风亲王也听到了这句话,当时玄风便说道:“他不在意以魏人的身份成了亡国奴,他只是害怕,成了自己的亡国奴,他心中,亦有国。”

事后,玄风亲王命麾下先锋官铁函,将安永乐的尸体,搬到了安永乐母亲旁边安葬了下来。

安永乐手底下死去的那些人,也都统统被玄风给厚葬了,玄风很欣赏那样的安永乐,立场不同,不过生死。

至于安永乐的亲眷们,也都被玄风亲王善待,但凡是和安永乐有关的人,在城门破了之后,也还混的不错,起码不像是那些大户人家被洗劫一空,反而过上了锦衣玉食的体面日子。

中军大帐里,玄风亲王斟茶,铁函坐在玄风亲王的对面,对于这个年轻的小伙子,玄风很是欣赏。

依稀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语重心长的说道:“初次上战场,你朝气蓬勃,你有万丈雄心,如今亲眼看到了战场与战后,心中可有感悟?”

铁函有些沉闷,兴许是自己手中的三叉戟杀了很多人,有些麻木了,兴许是自己的火焰龙马受伤了。

兴许,是有别的原因。

铁函应道:“感悟都在心里,我不知如何表达,我们大秦铁骑,如此做派,虽然不得人心,也不失人心,大魏的读书人们,对我们口诛笔伐的阵仗很是汹涌,有伤天和,我恐担心,日后拿下整个大魏以后,会后院起火的,或是难以消化。”

玄风亲王很是赞赏道:“你所言甚是,可你只是说对了一半。”

铁函不解问道:“为什么?”

玄风回顾自己昔年的军旅生涯,也曾和如今的铁函一样,迷茫而又自信。

轻声道:“大魏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全部拿下来的,这世上无数人,说是为了家国,其实更多的是为了自己,你以后会明白的,那等传说中的圣人,古往今来,能有几个?”

铁函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陷入了苦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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