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7章
第1017章
虽然他能够感觉到叶思媚对他没有那方面的想法,但他还是有种带着女朋友去见家长的感觉。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站在穿衣镜前精心打扮。
“小陈啊,你说我穿这件怎么样?”乔若杉穿着一件白色条纹衬衣,问道。
陈助理脸上的笑容都要僵硬了。
这已经是你换的第九件衬衣了,衬衣不就那个样式吗?最多就花纹颜色不同,有必要换这么多件。
但他是一个成熟的助理,必须表现得专业。
“乔先生,这件衬衣很衬您,剪裁合体,能够将您的胸肌显露无余。”陈助理说。
乔若杉得了四年的厌食症,身材消瘦,几乎没有胸肌腹肌,如果不是他吃了不少养身体的丹药,早就成皮包骨了。
但是这件衬衣却能显得他胸肌硬挺,他对着镜子照了照,满意地点了点头,道:“好,就这件。”
他换上一条裤子,摸了摸下巴,道:“裤子需不需要紧身一点呢,能够显露出我的本钱。”
陈助理:“……千万不要!”
乔若杉笑道:“我跟你开玩笑的,这一身就很好,让我看起来像阳光少年,她应该喜欢。”
陈助理觉得心累。
他以前怎么没发现自家主人有这样的沙雕属性?
遇到叶小姐就彻底放飞自我了?
叶思媚穿着一身运动装,已经在门口等得不耐烦了。
难道不应该男人等女人吗?
为什么她一个女人要等男人打扮好?
剧本拿反了吧?
就在她脸上的笑容已经绷不住,快要爆发的时候,乔若杉走了出来。
清晨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显得干净温暖,就像是凌晨那东边溢出山头的第一缕霞光。
这样的一个俊美多金的男人,能够让所有女人为之倾倒。
但是……
叶思媚看到了他,才真切地懂得,什么叫做: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他的确很好,但是没有洛之御好。
洛之御如同昆山片玉,而他不过是普通的羊脂玉;如果洛之御是七彩祥云,那他就只是白云一朵;如果洛之御是芝兰玉树,他就是路边野草。
总之,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啊。
乔若杉看她盯着自己,心中很高兴。
她是不是被他吸引了?
要是能够让她有一丝丝的心动,那么他用一个早上来精心装扮,也就有了意义。
他正想走上去和叶思媚说几句暧昧点的话,没想到叶思媚却直接了当地往车里一坐,道:“快走吧,早点去闫王府早点解决你的问题。”
乔若杉:“……”
有点失望是怎么回事呢?
于是,叶思媚就感觉乔若杉一路上都很低气压。
叶思媚:“……”
他怎么了?早上出门的时候不还一脸高兴吗?还穿得这么骚包,怎么一下子就变得阴沉了?
男人心海底针。
反正又不喜欢他,叶思媚懒得去琢磨他的心思。
很快,黑色的帕拉梅拉就停在了一座气派十足的府邸之前。
这座府邸有着朱红色的大门,门上还有一颗颗巨大的圆钉,门楣上挂着一块黑色牌匾,上书——闫王府。
这就是大黑市名声赫赫的豪宅了。
听说三十年前,乔家买这栋宅子就花了上亿,可见这座宅子的价值有多么的高。
乔若杉的脸色稍微好了一些,道:“叶小姐,我带你去见一见我家老爷子吧,老爷子他虽然年纪大了,脾气有些古怪,但人还是很好的。”
叶思媚却道:“不用了,我是来看那些花草的,先看花草要紧,就不用去打扰老爷子了。”
乔若杉笑容僵硬在脸上。
她想都不想就拒绝了,难道她对他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
他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难道他得了四年的病,变得憔悴了?丑了?
两人来到闫王府的后院,果然看到了不少奇花异草,其中不乏灵植,或许在别人的眼中,这些都是旷世奇珍,但在叶思媚的眼里,只能算得上“不错”二字。
她忍不住问:“就这些?”
乔若杉道:“还有一些,只是在迁移的时候,还没到闫王府就死了。”
叶思媚:“……死了多少?”
“一大半吧。”乔若杉道。
叶思媚:“……”
我特么也想让你得厌食症!
这也太暴殄天物了啊!
那可都是灵植啊。
她深吸了一口气,道:“当时的照片有吗?我看看。”
乔若杉朝助理点了点头,助理拿出了一本相册,道:“叶小姐,这相册里就是当年老宅中所有的奇花异草了。”
叶思媚拿过来一看,差点吐出一口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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