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 I got a ring
“总以为,爱是全部的心跳,失去爱我们就要,就要一点点慢慢的死掉,当我失去你那一秒,心突然就变老,The day you went away……”
拿到了心心念念的歌,庄达妃便告辞离开了,人家小两口甜甜蜜蜜的,她怎么好意思再一旁当电灯泡。
而且……
谁也没有吃狗粮的瘾。
“李老师,您觉得怎么样?”
从录音棚出来,庄达妃便迫不及待的询问制作人李恒彬。
这位李老师还是杨蜜介绍的,看上去非常清瘦的一个年轻人。
名气不大,但是在圈子里倍受推崇,很多歌手都愿意与其合作。
就是……
“歌曲本身非常优秀。”
还真的是像杨蜜说的那样,性格过分耿直。
歌曲很优秀,潜台词也就是在说……
本姑娘的唱功配不上这首歌呗!
“这首歌是谁写的?”
李恒彬非常好奇,优秀的作品很多,但是质量这么高的,却并不多见。
只可惜,这首歌本身以庄达妃的能力很难驾驭。
“六哥!”
李恒彬闻言,试探着问道:“是张恒?”
见庄达妃点头,李恒彬沉默片刻,道:“这就难怪了。”
张恒出现的时间很短,但作为音乐人的产量非常高。
每一首作品,李恒彬都听过,最近那首《执子之手》,他就特别喜欢,还特意发微博向所有人推荐。
“休息一下,等会儿我们再继续。”
李恒彬说完,便起身离开了。
他和杨蜜是朋友,这次庄达妃也是杨蜜介绍过来的。
可是拿到曲谱之后却发现,他并不需要做什么。
张恒给的曲谱已经连编曲都完成了。
他要做的就是将伴奏合成。
等李恒彬离开,庄达妃第一时间打给了杨蜜。
“喂,蜜蜜姐!”
“怎么样?怎么样?”
杨蜜一直在等庄达妃的消息。
“李老师说……这首歌的质量非常高。”
能得到李恒彬那种死脑筋的夸奖,就可以证明张恒没有糊弄事。
“他说没说,要多长时间才能做完?”
“我也不知道,蜜蜜姐,听李老师的意思,我感觉,这首歌让我开唱……有些浪费了。”
“别听他瞎说,你不唱谁唱?要是不顺利,就一个字一个字的录,这个我有经验。”
你当然有经验。
那首《爱的供养》当初可不就是一个字一个字录下来的。
“听你这么说,我都好奇了,那狗老六给你写的歌到底什么样,要不……你唱一遍。”
啥?
让我在电话里给你唱一遍!
这首《第一次爱的人》要表达的是对爱人离别的伤感之情。
以第一人称视角,对自己曾经的恋情展开回忆,从头到尾都是对失去第一次爱的人的复杂心境。
你确定要我在电话里唱给你听?
“快点,快点,别磨磨蹭蹭的。”
“那……好吧!”
这可是你要求的,等会儿别说我往你的伤口上撒盐。
庄达妃酝酿了一下感情,她可没有张恒那本事,一开口就自带精神打击的属性。
“灰色的天,你的脸,爱过也哭过笑过痛过之后只剩再见,我的眼泪,湿了脸,失去第一次爱的人竟然是这种感觉……”
咦?
突然就有感觉了。
刚刚连着唱了好几遍,李恒彬都说感觉不对。
现在只唱给杨蜜一个人听,感觉……
我该不会是个拉拉吧?
“总以为,爱是全部的心跳,失去爱我们就要,就要一点点慢慢的死掉……”
就是这个味儿。
不单单是失去爱的人之后的心痛,更多的应该是怀念。
有了,有了!
庄达妃越唱越兴奋。
杨蜜呢?
这会儿整个人都麻了。
狗老六,你写这首歌是来剜老娘的心啊!
“我看着你,走过街,还穿着去年夏天我送你的那双球鞋,银色手链,还耀眼,你的世界似乎一点也没有因此改变……”
尽管那段感情脏了,但毕竟是第一次刻骨铭心的爱恋,哪怕是被杨蜜当做平生之耻,可每次只要想起来,心口还是会隐隐作痛。
“有一天也许我能把自己治好,再一次想起来,应该要怎么笑,第一次爱的人,他的坏他的好,呃?”
正唱到最有感觉的部分,电话突然被挂断了。
啥情况?
老板,就剩下最后几句了,能不能听我唱完啊?
等庄达妃再打过去,却发现杨蜜已经关机了。
呵呵!
该!
杨蜜此刻正在极力控制着情绪,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狗老六,狗老六,你……你给我等着。
好半晌,终于平复了情绪。
深吸了口气,拿起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喂,田主任,我是杨蜜,上次咱们说的那个事,您现在有时间吗?咱们聊聊!”
张恒还不知道,他又要被杨蜜给卖了。
此时他正和赵金麦从一家纹身店出来。
上辈子,身边一起玩音乐的朋友,每个人身上都是描龙画凤的,只有张恒从来没在身上扎过一个花。
今天,却做了一个出格的举动。
“喜欢吗?”
张恒摊开手,左手无名指上多了一个非常明显的刺青。
ZJM!
三个英文字母围着手指环成一圈,正是赵金麦名字的缩写。
赵金麦同样伸出手,在她右手无名指相同的位置上是“ZH”两个字母。
就像是被戴上了戒指一样。
“要是让我妈看见,不会打死我吧?”
嘴上这么说,可赵金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担心害怕的模样,反而显得格外兴奋,恨不能拍张照片给王榕发过去。
张恒牵起赵金麦的手,笑道:“放心,真要是打,我替你拦着。”
赵金麦也笑了,心情说不出的满足。
I got a ring!
她又想起了这句歌词。
现在,她真的得到了。
刚刚在纹身店的时候,技师还曾反复向他们确认,像这种微型纹身,一旦纹上,以后就算是想要去掉。
俩都是娱乐圈的红人,今天爱的死去活来,恨不能把对方的照片纹在身上,可明天呢?
赵金麦在明白了张恒的想法之后,态度非常坚决。
她不会后悔,同样的,她也相信张恒一定不会让她输。
而这一切的起因,不过是小女生一时的醋意萌生。
尽管和庄达妃是朋友,可早上看到张恒给庄达妃准备的那首歌,赵金麦还是忍不住泛酸。
她知道,之所以这么爱吃醋,根本原因还是源于不自信。
越是如此,她就越是想要证明自己在张恒心里的份量。
然后……
她就被张恒带到了这家纹身店。
戴上了专属戒指。
白白嫩嫩的小手,现在多了一个纹身,看上去却并不显得突兀。
“走吧!再不走就该赶不上航班了。”
今天就是国庆节了,之前就说好了的,要回京城。
张恒紧紧的攥着赵金麦的手,两人这亲密举动,自然躲不开吃瓜群众的眼睛。
别的明星谈恋爱都是偷偷摸摸的,生怕被人发现了。
这两人倒好,怕的是别人不知道。
这么高调的在人前晃荡,放眼整个娱乐圈也仅此一对。
吃瓜群众纷纷举起手机,对着两个人一通能拍。
张恒也不在意,和赵金麦上了车扬长而去。
紧接着就有人进了纹身店,刚刚看到恋人从这里出来,肯定有大新闻。
这其中就有娱记,纹身店老板的职业操守,最终在娱记加价到2000的时候,就被成功瓦解了。
居然将名字的缩写纹在了手指上。
这是要锁死的节奏吗?
两人现在才多大年纪,一辈子那么长,谁也说不准未来会发生什么变故。
万一将来两个人……
到时候,那个纹身岂不是要成为洗不掉的黑历史。
像这样通过纹身高调示爱的明星情侣不是没有,但有一个算一个,基本上都是见光死。
张恒和赵金麦难道真的这么有信心?
很快关于两人纹身的消息便出现在了网上,并且在最短的时间内冲上了热搜。
“哇!好浪漫啊!”
排练室内,张韶晗看着网上新闻,心里说不出的羡慕。
她们已经得到了张恒的授权,三公舞台将会表演那首《执子之手》。
“我看看,我看看!”
张涵韵挤到了跟前。
“把对方的名字缩写纹在了手指上,好羡慕麦麦。”
其他人也叽叽喳喳的说着,只有冯缇莫显得异常安静。
不知道为啥,看到网上的新闻,小嘎嘣豆儿心里没来由的一阵泛酸。
狗老六,当初还撩拨我,现在又和别人这么高调的示爱,把老娘当成啥了?
尽管知道张恒对她根本没有那方面的意思,可是看着另一个女人享受到张恒的爱,心里还是空落落的。
有些同样心情的还有邓子琪。
此刻正在长沙的一间录音棚,为新专辑做准备,在看到那条新闻之后,情绪明显变得不一样了。
她明白自己对张恒的感情,只不过还没开始,就已经被张恒画下一道线。
两个人的关系也只能止步于朋友。
虽然早就明白了张恒的态度,可多多少少,还是会有些不甘心。
“GEM!保持专注!”
制作人提醒道。
“OK!”
邓子琪回过神来,将手机放在一边,迅速调整好情绪,重新投入到工作当中去了。
姐没有爱情,还有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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