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受伤
“刚在村口碰到北墨,他说你在这里,我还以为他骗我。”李月华难掩心底的激动,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看着江向晚一遍又一遍,不停的重复,“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几乎每个人见到她,都不约而同会提到这句话,江向晚听多了,有些想要躲避,为什么回来就好呢?她是要回去的啊。
于是,主动转移了话题,“嫂子,你怎么也来了?”
李月华笑了笑,“本来是没有常州的,结果他听到北墨过来,硬是和一个排长谈妥当,带着我过来了。”
“你们都在这里,孩子一人在家?”江向晚还记得那个和李政委针尖对麦芒,叫顾北墨叔叔,却硬是要叫她姐姐的小丫头。
五年不见,应该也长成大姑娘了。
李月华摇摇头,“那个丫头,就是我跟她爸一年不在身边,也饿不死她,可能她还会举手欢呼庆祝呢。”
提到自己家那如今正处于青春期的丫头,李月华就一阵头疼。
“跟着北墨过来,看来你们是重修正果了啊。”李月华笑的有些暧昧。
闻言,江向晚嘴里的芒果干似乎也没了味道,她怏怏说道,“不是的,嫂子,是他强迫我来的。”
李月华听过这话,便知道是革命尚未成功啊,她拍了拍江向晚的肩膀,让江向晚抬目看着她。
劝说道,“小晚,你不知道当年我们都以为你出事了以后,北墨几乎就要活不下去,破获那场轰动一时的案件后,北墨整个人都处在恍惚中。
我想啊,即使他没说,他一度以为是自己害了你,上面给的假他也没有接受,只是没日没夜的训练场上折磨自己。
无论何时,只要训练场上有人,肯定是北墨。”
江向晚心里默默一缩再缩,听着李月华的诉苦,她又如何不心疼呢?
可是……
“嫂子,你别说了,屋里太闷了,一起出去走走吧!”江向晚率先挽住李月华的胳膊,拉着她出了院子。
古城村虽然地势偏僻,又较为封闭,鲜有人知道,可是不得不说这里的空气环境是特别的清新。
江向晚现在一个地势较高的平坦山丘上,深深的洗了口气,缓缓吐出,突然感觉五脏六腑都被清洁一番。
“这里真的挺漂亮。”李月华四下望了望,由衷赞叹。
两人就地坐下,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江向晚编了个花环。
等到顾北墨找到这里的时候,天已经朦胧黑了。
“怎么到这里来了?”顾北墨几步跑上去,扣住江向晚的五指,三人一起走下来,“你不是肚子饿吗?不吃饭了?”
李月华瞥过两人一眼,笑了笑,以免继续被塞狗粮,急忙提前离开。
两人惬意又悠闲的漫步在青翠欲滴的纯草地上,江向晚手里攥着编的五颜六色的花环,顾北墨突然垂首看到,于是接过来,亲手戴在江向晚的头上。
她栗色长发在夕阳最后一丝光亮的照射下,熠熠生辉,简洁的花环在她头上,像极了童话里面走出来的天使。
顾北墨情难自禁的捧住她的脸颊,轻轻俯下身子,有些薄凉的唇轻轻的覆盖上她红润娇嫩如同花骨朵一样的唇瓣,缓缓厮磨。
以此为开始,越发不可收拾。
觉察到眼前柔软的小女人没有挣扎,顾北墨心下一喜,撬开她的唇瓣,攻城略地,勾起她的小小舌尖,肆意霸道的共舞。
火热的大掌也不由自主的顺着她的腰肢,缓缓的上移,直至精确的覆盖上两只小白兔,不停的揉搓。
江向晚难耐的从嘴角溢出几声娇.吟,完全沉浸在顾北墨用柔情为她编制的网里,晕乎乎,早已经不知今夕是何夕。
万籁俱寂的草地上,伴随着两人津.液交缠做响声的是蛐蛐的歌声,忽高忽低,似乎在为两人做伴奏。
忽而,一阵凉风吹过,顾北墨猛然清醒,他离开她的唇,江向晚却还在迷离中,一副欲.求不满的模样,看的顾北墨一度小腹收紧。
这是在外面,随时会被人看到不说,天气还凉,他怎么就……
两人一阵缠绵后,天已经大黑,顾北墨也没有什么顾忌,打横抱起小丫头,快步往两人的小家走去。
江向晚早已经清醒,可是当她意识到刚刚发生了什么之后,羞得没有脸见人,小脸紧紧贴在顾北墨的胸膛上,不肯抬头。
回到村委会,顾北墨把人放在床上,端起刚刚端进来的菜就要出门。
“你干什么?”江向晚急忙出声问道。
顾北墨停下脚步,解释说道,“凉了,我去给你热一下。”
“不用了。”江向晚摇摇头,“这样吃就行。”
顾北墨颇为迟疑,伫立在原地许久,终于在江向晚略带威胁的眼神下端回去,还是担心的问了一句,“真的可以吗?不会不舒服吧?”
江向晚摇摇头,接过米饭,“没关系的,我经常这样……”
还没有说完,江向晚便抿唇没有让自己继续说。
顾北墨眸中流露着毫不掩饰的心疼,顿了顿,他开口,“晚晚,我出去一下,很快就会回来,你若是困了就先睡。”
说完,大步流星的跨步出去。
江向晚吃过饭,想到院里墙角处有水龙头,便出去把碗刷干净。
“小嫂子,你在干什么?”
因为院里没有灯,周健忽然拍了一下江向晚的肩膀,吓的她差点扔了手里的碗。
“周健,你要吓死我了。”江向晚用手腕拍着自己的胸口,“你知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啊,我差点把碗都扔了。”
周健摸着后脑勺嘿嘿一笑,一口大白牙在黑暗中尤为瞩目,他接过江向晚手里的碗,憨厚的说道,“嫂子,以后这种活交给俺就成。”
“我刷干净了。”江向晚指了指碗,而后又问道,“你不睡觉出来瞎溜达什么?”
周健这才想起正事,刚才是听到水声才过来,没想到碰到江向晚。
“俺要回去一趟,俺忘记带掌勺了,别的用着不顺手。”
江向晚星眸流转,忽然想到一个事情,她讨好的对周健笑了笑,也不管周健在黑暗中是否看得见,“你能不能把我捎带到村口?”
周健吓得连忙后退两步,不可置信的问道,“小嫂子,你要当逃兵?”
“呸呸呸,什么逃兵。”江向晚赶紧纠正,这逃兵的罪名她可是担待不起,顾虑到院里还有好多人,她压低声音,告诉周健,“我有个东西掉在村口了,我想去找找,看能不能找到。”
周健闷闷的哦一声,而后问道,“啥东西?很重要吗?”
江向晚小鸡啄米一样连连点头,“重要,特别重要,比我的命还要重要。”
周健还是拿不定主意,十分犹豫,黑灯瞎火,古城村的地势凹凸不平,到处都是山坡山丘和溪流,如果小嫂子出点事情,他真的万死不辞啊。
明白周健的顾虑,江向晚立刻发誓,“我发誓,我一定不会出事,也不会说是你把我载到那里的,好不好?”
周健依旧在犹豫。
“求求你了,那个东西真的非常非常重要,那可是关系到我一生的幸福。”江向晚使出杀手锏,不信周健还会继续袖手旁观,拿不定主意。
终于,在江向晚万分期待的目光的下,周健缓缓点点头。
江向晚乐呵呵的跟着周健上了军用车,一路颠簸后,终于来到戒指掉下去的地方。
江向晚突然想起自己忘记带照明灯,正要哭诉自己这一趟白来的时候,周健突然从车窗递过来一个探照灯,“小嫂子,你用这个灯吧。”
“谢谢哦。”江向晚接过探照灯,不好意思的道了谢,“那你也快些去吧,黑灯瞎火的,路上注意安全。”
周健应了一声,一踩油门,扬长而去。
只是已经到了平坦的公路上,周健越想越不对劲,小嫂子要怎么回去?
这是个问题,是个天大的问题,是个关系到自己性命攸关的大问题。
他有种直觉,回来之后,顾上校的一顿惩罚,恐怕是逃不了了。
而这边,江向晚把探照灯绑在额头上,小心翼翼的滑下了山坡。
下面都是小石头和断树枝,大大小小的空隙特别多,她有些泄气,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有那么好的运气。
可想到顾北墨看到钻戒掉下去时候的眼神。她就不由得心痛,为自己鼓足劲,捡起一根比较光滑粗壮的树枝,握在手里,不停的翻找。
可能真的是老天爷都不愿意帮她,她手下的树枝突然戳到一个软软的东西,吓了一跳,正要跑来的时候,那东西突然叫了一声,江向晚脚下没有站稳,结结实实摔在地上。
好巧不巧,小手刚好压到刚刚戳过的小东西上。
更要死的是,那个小东西,是,刺!猬!
在江向晚接触到它身体的刹那,小刺猬全身缩成一个球,用尖利的刺开始迎敌。
然后,江向晚就悲剧了,左手手心大拇指下面的一小块面积,都被刺猬扎到,钻心疼的。
脚踝好像也被树枝划破,摸上去有黏.腻的触感,应该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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