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1章


“你去赚钱,到时候我们买个更大的房子!”丁新丽说道。

周三强笑嘻嘻道:“我怕到时候你要换老公,那地方是那么好去的吗?多少人搭里头了?咱家隔壁老葛家的妹妹家的小舅子,不也是跑苏联的?马上就要过头七了吧?还有那老马佳的那谁谁,不是瞎了一只眼睛会来的?还有那....”

周三强一连数了好几个。

现在北方倒爷京城最多,特别是跑这趟黄金路线的,同理也数京城人没的最多。

周三强打听这些小道消息最在行。

他才不去冒那个险,拿自己的命赚钱给老婆和别的男人花?

他就扣嗤他小舅子就行。

这傻小子每次回来都得贡献他千八百的,只可恨他懒得要死,身边狐朋狗友又多,不然半个月千八百,半个月千八百,小日子神仙来了都不换啊。

丁新丽听他这么说也不劝了:“那你去劝劝我妈,让她答应借钱给二姐夫,这样二姐夫也去那边赚钱,回头也有钱输给你。”

别像现在似的,穷鬼一个,输了50块钱就要死要活的。

“嘿嘿嘿,还是我老婆聪明。”周三强真去了。

挤进两个老太太中间,替刘老太太说话。

刘老太太意外地看着他,没想到周三强还是个热心肠,人虽然不咋地吧,但是眼里有亲戚,不像那个花昭似的,都不正眼看她!

......

花昭正开车回家,路过公园的时候,突然想进去拍几张照。

这里的照片她不知道拍过多少张了,但是每年甚至每个月都要拍,到时候跟以前,跟以后都能做对比,见证时代的进步,历史的变迁。

她不仅喜欢拍景,她更喜欢拍人。

景色亘古不变,人却一直在变,人的精神气质、穿着打扮,都是时代特色。

“咔咔咔”。

花昭的动作突然一顿,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丁新月正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望着面前的湖水发呆。

同一条长椅上的另一头,一个男人正襟危坐。

两人中间隔得挺远,好像就是陌生人,拼个椅子坐。

但是男人频频扭头看向丁新月,那含情脉脉的眼神,偷偷的动作,都被照相机抓拍下来了。

花昭本以为这是对谈恋爱的小情侣,这么含蓄保守,还打算拍下历史,结果拍了个大瓜。

丁新月拉个脸跟别人欠她钱似的,并没有回应男人的眼神,但是她坐在那里就是回应了!

真的懒得搭理,那是面都不会让他看见。

周青突然看了看手表道:“小月,快中午了,我们去吃饭吧。”

“还早。”丁新月道。

“我领你去独一处吃,得提前排队,去晚了下午都吃不到。”周青道。

丁新月皱眉:“咱俩一起吃饭不好。”

“没事的,我找服务员要个包间,外人看不见,看见了也没关系,我们是正当的男女关系。”周青道。

“谁跟你男女关系!”丁新月白他一眼:“臭不要脸。”

不过她站起来往外走了。

周青笑嘻嘻地跟在身后,两人中间隔着一米。

花昭猜,这是真去吃饭了。

是不是的,她也去吃吃“独一处”就知道了。

独一处不远,出了公园走半个小时就到了。

花昭看着男人进去,很快找到了像是经理模样的人,两个人有说有笑的像是熟人,然后对方真给了他一个小包厢。

花昭还看见男人往  经理手里塞了包华子,对方笑得更高兴了。

花昭又打量了一遍男人的穿着,挺朴素的,一套西服,不超过50块钱,西服里面套着手工织的毛衣,下面穿了一双有念头的皮鞋。

但是男人的手表是进口的名牌,友谊商店里买七八百一只。

男人脸上的表情也是平静底下藏着掩饰不住的自信和得意。

这是个在装穷的暴发户。

男人和丁新月一前一后进了包厢,关上了门。

花昭也走进了饭店,经理正站在前台,看见她眼睛一亮赢了过来。

“我要个包厢。”花昭道。

经理顿了一下道:“不好意思,今天我们的包厢都提前定出去了。”

花昭从包里抽出一条华子塞到他手里。

经理......

周围的人......

多大事啊就用一条华子?

经理捏着烟,看着周围的眼神,有点骑虎难下。

这众目睽睽的,他怎么收啊!

“我有点感冒,闻着大厅的味道有点想吐,还望经理做做好人好事,帮帮生病的群众。”花昭那手绢捂脸道。

有些羞耻啊。

这理由勉强过得去,群众生病了,他得帮忙!

经理赶紧领花昭去了包厢。

而小包厢都是挨着的,花昭就进了丁新月的隔壁,随便点了几个菜。

这个距离,不用透视,就能听见两人在说什么。

隔壁点菜点了半天,点了一桌子,都是丁新月爱吃的,而且都是男人自己点的,丁新月都没吱声。

花昭心里又有数了,这不是吃了一顿两顿啊,这么了解。

点完菜,丁新月的表情也带着点满意,算他有心了。

饭菜上来,两个人边吃边聊。

隔壁花昭就有点吃不下去了,希望他们没事,是她想多了,不然怎么跟叶涛张嘴说这个事?

她都觉得丢人!

坐在她旁边的简白和王宇更不敢吃了。

花昭主意道,赶紧收拾好表情,给两人做了个吃饭的动作。

两人听话地端起碗无声地吃饭,都不知道自己吃的啥,烫嘴都没觉得。

他们心里也是一万头神兽在奔跑,叶涛被偷家了!谁敢想?反正他们是不敢想!

花昭则竖着耳朵在听隔壁的谈话。

男人一只在劝菜夹菜,然后就是吹嘘自己在火车上的表现。

他竟然也跑黄金线去了。

而且跑了不是一次两次,基本半个月一趟。

他不贪多,拿了东西到地方找一个老乡直接出手,然后再从对方手里进一批货,然后坐第二天的车就回来,回来再找熟人卖掉。

一来一回,1000块本钱就能变成五六千,七八千。

而且有对方指挥,熟悉市场,知道什么东西价值高,他后来就专门倒腾价值高的。

就可以做到去时1000,回来时候1万。

吃得差不多了,男人拿出5000块钱塞到丁新月手里:“这是这次赚的钱,你收着,剩下的我留着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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