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血奴
在马大洛能不能与戴维丝夫人交往这个问题上,曹阳沉默了。
说实话,当时制造出‘骡人’马大洛,本身就是为了戴维丝夫人,冒充魔药师,想要从她手里赚点银鹰币。
可现在,事情发展好像有点超出了预料。
曹阳也不知道该怎么搞!
既然是两情相悦,那要不就让两人相处着试试?
但是曹阳保留最终决定权!
“你今天过来,是为了什么事情?”曹阳看着马大洛好奇的问。
马大洛急忙说道:“老板,戴维丝手上那百支养颜药剂已经快出售完了,她想再进一批货。”
曹阳目光闪烁着,这又是给马大洛买行头,又是买饰品的,看样子戴维丝夫人在‘养颜药剂’这个项目上没少赚啊。
忍不住好奇问:“她以什么价格,在对外出售‘养颜药剂’?”
马大洛没有任何迟疑,干笑着说:“老板,她大概以一百五十枚银鹰币一瓶在对外出售!”
曹阳听着这个价格,眼珠子差点没给瞪出来,这么高的价格,不就代表着,戴维丝夫人每卖出去一瓶药剂,最少能赚到一百二十枚银鹰币?
上百支养颜药剂,戴维丝夫人在‘养颜药剂’的销售上,至少赚到了上万银鹰币啊。
比自己这个制造者赚的都多!
想到此,曹阳就感觉自己有些发酸,不过低头看到马大洛放在桌子上的银鹰纸币,心情才好了一些。
至少,人家戴维丝夫人,也并不是光吃不吐,在马大洛这位情夫身上,还是蛮舍得花钱的。
“女人的钱,现在还是这么好赚吗?”曹阳自言自语的嘟囔了句,看着马大洛问:“这次,戴维丝夫人想要多少养颜药剂?”
马大洛陪笑着说:“这次,她想要三百支。”稍微停顿,又继续说道:“听着她的意思,好像凭借着‘养颜药剂’,她结交上了富人街区的新朋友,现在需要这些‘养颜药剂’去打开局面!”
曹阳想了想说道:“那你告诉她,养颜药剂因为原材料上涨的关系,每支药剂价格要涨到五十枚银鹰币!”
马大洛犹豫了下,憨厚笑道:“老板,戴维丝和我谈的价格是,每一支养颜药剂,七十五枚银鹰币,她的意思是,利润方面她拿大头,但是也不能让我太吃亏!”
曹阳目瞪口呆,这一刻,他有点相信,戴维丝夫人对马大洛是真爱了!
马大洛的战斗力,只能算一般,并不是很高,毕竟是‘随意魔药’下的产物。
等马大洛离开以后,曹阳忍不住苦笑着摇头,谁能想到,马大洛竟然跟自己那位房东真能搞到一块啊,好像,还是戴维丝夫人主动投怀送抱的。
傍晚,又开始淅淅沥沥下起雨来,在维利亚港口这种天气,再正常不过。
蒙丽娜夜总会。
肖啬花毫无疑问,已经成了这里的头牌,甚至已经隐隐压过花魁一头。
而每天在肖啬花石榴裙下尝到甜头的男人,更是趋之若鹜,为之疯狂,甚至有人不惜一夜砸下万金,只为了一赏芳泽。
肖啬花的债务危机,并没有解除,哪怕她现在每天晚上都能日进斗金,可赌场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似得,一天就能翻上数倍。
“肖女士,按照约定,今晚上您要还账喽!”
讨债的几个小喽啰,眼神贪婪的望着肖啬花,他们心里都清楚,债务是不会让她还清的,以后,这个娇艳的女人,将会成为他们手里的赚钱机器,除非死亡,休想逃脱。
为此,他们经理甚至不惜花费重金,已经摆平了蒙丽娜夜总会的幕后老板,或者说,两者之间已经达成了某种见不得人的勾当。
要把肖啬花深度捆绑在蒙丽娜夜总会,以及高利贷公司旗下。
肖啬花也不是好女人,对于赌场的债务,以她的贪婪,压根就没想过要还。
凭着老娘的身姿,手段,还用的着还钱吗?
把手里的红酒,仰头一饮而尽,把身上手拍下去。
娇声笑道:“带我去见你们经理,我要跟他好好谈谈!”
讨债的小喽啰嘿嘿笑着,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肖啬花没有犹豫,跟他们朝外面走去!
‘金茉莉’是一家开在富人街区的高级娱乐场所,这里跟蒙丽娜夜总会不一样,这里主攻金钱上得刺激!
办公室里,一名肥头大耳的男人,望着走进来的肖啬花,眼神瞬间亮了起来。
急忙起身,笑着说道:“肖女士跟以前比,变化果然很大!”
肖啬花咯咯娇笑着,她从男人眼神里看到了欲望,但这种火焰,她并不排斥。
因为沸腾的血液会更加醇厚香甜!
“经理,要不我们单独聊聊?”肖啬花朝着金茉莉娱乐城的经理,抛了个媚眼。
哈利眼神放光,抬手挥了挥手,示意小弟们滚出去。
等人都走以后,肖啬花娇笑着主动凑上前去,两手抱住了赌场经理哈利的脖子,这个肥头大耳的经理身上肉很多,在肖啬花眼里,他就是一块肥美的糕点,香甜可口。
哈利有些急不可耐,在他眼里,肖啬花又何尝不是一只待宰的羔羊。
“咯咯,金茉莉娱乐城,每天能赚到不少钱吧?”
听着耳边女人喃喃的声音,哈利并没有当回事,他这时候哪还有心思去分析,对方这话代表着什么意思?
“不要急,把灯关上嘛!”
“宝贝关灯干吗!”
“咯咯,我怕你害怕喽,乖乖听话,把灯关了哦!”
关灯以后,黑暗的办公室里,传来女人咯咯浪笑,以及哈利痛苦的呻吟。
尖锐獠牙刺破他脖子,但是尖锐獠牙上的毒素,也瞬间麻痹了对方的神经。
这次肖啬花比较贪婪,她一次吸食掉了对方身上近半的血液,不出意外的话,很有可能对方会就此变成一具干尸。
但是,在最后,肖啬花克制住了,并没有把这位金茉莉赌场经理身体里的血吸干,而是又从尖锐獠牙里,反哺给了他一滴血液。
这种功能,是肖啬花近期才发掘出来的。
体内接收她血液的人,会对他唯命是从,转变成附庸。
这样的附庸,有一定的能力,甚至具有她吸血的特性,速度敏捷,力大无穷,恢复力极强,但是会惧怕阳光,只能在黑夜中活动。
肖啬花把这样的转化者,称之为‘血奴’。
不过‘血奴’对肖啬花而言,只是附庸,手下的奴隶,而他们身上的血液,再闻起来,是臭的,不再香甜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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