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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如何拐到一名校医?


下午,余小桃帮着买了几套旧衣服回来。虽然是旧的,有的还打了补丁,却都是浆洗的干干净净收好的。大部分都是准备着下一胎孩子穿,但余小桃拿着钱去买,也没人拒绝。

  衣服有了,杏子帮着烧热水,就着厨房的热气把他们洗的干干净净。

  唐乐乐是女孩子,不跟男孩子一块,单独去了唐绪房间洗。赵芸娘的衣服她穿得还挺合身,高兴的摸着衣服,笑得合不拢嘴。

  赵芸娘难得有女孩子一起,自告奋勇帮她梳头发。两个小姑娘凑在一起叽叽咕咕,不时发出悦耳的笑声,七月茫然的眨着眼在一边看着。芸娘姐姐有了新朋友,都不理七月了。

  除了衣服,还要买铺盖,锅碗瓢盆,一下午唐绪就没歇过脚。好在孩子们听话懂事,主动帮着拿东西。

  他们住的那间屋子已经加紧弄好了,新房子有点潮气也没办法。他们是一点都不嫌弃,欢喜的在空屋子里跑来跑去。

  好在床都是早就定好的,搬过来就是。

  晚饭直接带着他们去了方家卤肉铺,一人一碗卤肉饭解决了,不然做这么多人的饭,余小桃也累得慌。

  唐绪想了想,给了杏子一百文钱,让她看着买菜做饭。不说顿顿吃肉,每天一个孩子一个蛋不能省,还要让他们都吃饱。

  杏子忐忑不已,头回拿这么多钱有些心慌。但想到做不好就要被赶走,她没有多说。一定要留在这里!青青不能回那个家了!唐姑娘这里,已经是她最好的出路了,她坚信跟着唐姑娘,以后一定比家里过得好!

  自门口挂了宣传单,每天都有不少人上门询问。齐清照着唐绪教的一一回答,许多人问了一遍又一遍,有人每天都来问。

  饶是齐清脾气再好,也有点烦躁了。

  除了问幼儿园的,还有个招工的也不少人来,可唐绪要的是女子,来的却都是男人。

  唐绪划拉了个表,把要招的人都列了出来。本来她是想把齐清调过去,现在却觉得不行,没有齐清她根本脱不开身。

  武术老师有唐翎和唐爻唐磬就够了,现在就是要招认识字的女子,这可就难了。普通人家女子根本不认识字,大户人家的小姐不可能出来抛头露面。

  “哎。”唐绪叹了口气。

  “怎么了小绪?是今日的饭菜不合胃口吗?”余小桃问。

  “不是,是幼儿园招工的事。你说我上哪儿去找认识字,还愿意来幼儿园工作的呢?”唐绪愁道。

  “认识字就行了?”余小桃道。

  “最好读过书的。”唐绪抬起头,“小桃姐有认识的?”

  余小桃面带羞涩,道:“我啊,我读过几年书。”

  “啊?真的吗?”唐绪高兴极了,“那你愿意来吗?”

  “自是愿意的,只是不知道我能不能行。”余小桃抚了抚鬓边,低眉顺眼的样子格外温婉。这些日子她没有了烦心事,两个孩子都越来越好,她自己气色也跟着好了起来。人开朗自信许多,早就不是当初憔悴一脸病态的样子了。

  “好!那就算你一个!小桃姐,你还有认识的吗?”唐绪问。

  余小桃犹豫着道:“我有一闺中好友,我们当初是同一个西席教的,只是许久没见过了,不知道她怎么样。”

  “那你去问问?”唐绪期待道。

  余小桃答应,“好,我明日去看看她,顺便问问。”

  唐绪胃口又好了起来,这找人的事看来还得董婉婉帮忙。她为人大方开朗,人缘极好,认识的人也多。要是可以,她想优先日子过得艰难的,能帮一把是一把。

  她想要做的还很多,可能力不够,毕竟只是画画的。问就是后悔没学点别的,无法帮助更多的人。

  唐绪吃过饭去换齐清,刚坐下没多大会儿,又来了个熟人。她迎上前,“朱小姐,近来可好?”

  朱樱摘下面纱,浅笑道:“托姑娘的福,上次听了姑娘的话,回去想了很久,觉得很有道理。不知是不是心绪豁达的原因,近日身子竟轻松许多。”

  “这可跟我无关,话谁都会说,能听进去的却不多。朱小姐本就是心胸开阔之人,只是被身体所累。身体长久不适,难免烦躁郁结。”唐绪给她倒了杯茶。

  朱樱摇摇头,她心里是很感激唐绪的。略过这话不提,她道明来意,“听闻姑娘开了个学堂?”

  “对,招收幼童,男女不限。难道朱小姐家里有适龄的?”唐绪好奇道。

  朱樱笑着摇头,“并无,只是还听闻姑娘想招收夫子,仅限女子。不知,我行不行?我在家无事,也读过几本书。琴棋书画都有涉猎,虽不精通,但想来教些孩子是够的。”

  “那太好了!”唐绪高兴的站起来,国人都讲究谦虚,朱姑娘面上信心十足,定然不止她说的只是有所涉猎。“说好了可不能后悔啊,朱夫子!”她说到最后,娇俏的眨了眨右眼。

  朱樱抿唇露出笑意,又有点担忧道:“只是我身体不太好,届时……”她停住不说了。

  未尽之言唐绪也懂,她给了朱樱一个安抚的眼神,“没事的,不会让你太累,不舒服可以请假休息。”

  “我也想做点什么,暂时还未想好。所以就想着来看看唐姑娘做的事情,希望能收获一些头绪。”朱樱不好意思的笑笑。

  唐绪无所谓的笑笑,“可以的,到时候我通知你,你给我留个地址吧,应该快了。”

  朱家并不住在镇上,为了方便朱樱养病,他们特地选了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修建了一栋宅子,就在鸡首山山脚下的村子里。只是那村子的名字难听,叫鸡脚村。鸡脚村里镇子不远,赶车去也快。

  朱樱柔声道:“不必麻烦姑娘特地跑一遭,三丝绣楼是我家产业,到时候去说上一声,会有人通知的。”

  唐绪吃惊道:“三丝绣楼是你们家产业啊?”

  朱樱笑着点头,“所以对于唐姑娘,我早有耳闻。秦雯对姑娘的画大为推崇,数次夸赞。”

  唐绪大笑,“原来朱小姐那么早就认识我了,多亏了三丝绣楼,不然我现在可还开不起这铺子和幼儿园。”

  “姑娘过谦,你的画拿到哪儿都能卖个好价钱,是三丝绣楼捡了便宜。”朱樱说的是真心话,她抬眸看了唐绪一眼,手指搓了搓手帕,在脑子里仔细过了几遍要说的话,才道:“唐姑娘,你……”

  她说了一半,自己脸先红了。唐绪等着她后面的话,见她有些难以启齿的模样,不由问道:“什么?有话不妨直说。”

  “还,缺不缺钱,我这还有一些。”朱樱分明是给钱的,却比借钱还难为情。“我不是看不起你的意思,只是想帮帮忙。”

  唐绪被她的样子逗笑了,“我知道你没有,谁会把钱给一个自己看不起的人,又不是钱多烧的。是不是秦姐姐说我坏话了?”

  “并非这样。”朱樱连忙否认,急起来还咳了两声。

  “喝口水,别急。”唐绪本来只是开个玩笑,没想到把人吓着了,“我的意思是,秦姐姐是不是打趣我没钱才去卖绣样。”

  朱樱喝了口水缓了过来,咳得微微泛红的面颊看起来气色好多了,更显美丽。“这个,是说过。秦雯并非笑话你的意思。”

  “我知道,不过就算她笑话我,我也感谢她的。”若非三丝绣楼,最初她肯定捉襟见肘,没有现在过得快活。“我手头上银钱尚足,多谢朱小姐美意。”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朱樱便告辞了。

  头一日聊到了秦雯,次日她人就来了。喜服已经做好了,她送来让唐绪试试,不满意的地方再改。

  唐绪见到衣服愣了一下,“怎么是绿色?”

  “原本定的是红色,听说杜少爷要求换成绿色的。”秦雯将衣服摆到床上,扶着衣襟处的绣花,低声道:“高嫁穿红,低嫁穿绿,姑娘找了一位良人。”

  “还有这种说法吗?”唐绪听着秦雯声音不太对,大概是经历过什么事。她惯不爱戳人伤口,便转开话题道:“我还没听过,我以为喜服都是红色呢。”

  “红男绿女,金童玉女。”秦雯转过身来,面上重新挂起笑容,“快来试试吧。”

  量体裁衣,自然是合适的。上面的绣花十分精美,一针一线流光溢彩,不知用的什么线。

  唐绪摸了摸腰封,玩笑道:“还好没吃胖。”

  “说这个可是看不起我,这放量我是有数的,瘦一点胖一点都合适。不必那么紧张,唐姑娘穿这身嫁衣,称得上一声美丽不可方物了。”秦雯帮她整理好,又来回转了一圈仔细检查,“你会是依河镇最美的新娘。”

  唐绪听到这样的夸赞,面颊染红,“有那么好看吗?”

  “怎么?对自己不自信了。若不是你平日太糙了,想必能迷倒不少人呢。”秦雯看着她的脸,笑意变淡,她低下头掩饰神情。

  唐绪没注意到她的异样,“哈哈哈,哪有那么糙,舒服最要紧。”

  “成了,那我先走了。”秦雯留下衣服,神情有些恍惚,似乎陷入了回忆中。她缓缓走出院子,到了门口回头看了眼唐绪,示意她不要送。

  唐绪回到房间摸着婚服上的绣花,谁知道杜昀一个男人能想到这么细节的事呢?只是颜色不同罢了,其中的心意却让唐绪感动。她来自现代,所以对于女子受到的不公感受愈加深刻。这时代女子的生杀大权甚至都不在自己手上,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一眼就能看穿她们的一生。

  她又想到杜昀,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人呢?被人放在心上,捧在手心里的感觉,是让人想哭的美好。

  唐绪将脸埋在婚服里,轻轻笑了。

  何其有幸,与你共结连理。

  “唐爻回来了!”余小桃的声音从院子里传来。

  “病人在哪儿?”陌生的少女音道。

  “急什么?喝口水。”唐爻漫不经心的道,目光看向唐翎,贪婪的盯着她,笑道:“我回来了。”

  “怎么这么久?”唐翎扫了医女一眼。

  “这丫头每到一个地方都要免费看诊,耽搁了。”唐爻解释。

  “唐爻回来了?”唐绪收敛了一下情绪,走出来看到他身边不过初中生年纪的女孩,好奇道:“这就是药王谷的大夫?”

  “是的。”唐爻点头。

  “是你吧?过来我把个脉。”孙半夏上前就拉着唐绪的手,感受她的脉搏。“问题不大,身体有些亏空,手腕劳损,近日没有好好休息。”她撇撇嘴,“我给你开个药方,手腕要施针。”

  “辛苦你了,先歇息一下。”唐绪看着这位小姑娘,心里突然有了个想法:得把她留下来,幼儿园缺一个校医啊!“小桃姐,家里还有点心吗?给小大夫拿些......姑娘贵姓?”

  “免贵姓孙,孙半夏。”孙半夏板着小脸,规矩的坐在凳子上。她偷偷瞥院子里那些古怪的玩意儿,这是干什么的?这家孩子不少,哦!是这样玩的吗!嗯?这小孩子看着就身体不好,像是先天不足。那个也不太好,那个吃多了有积食。那个小的看着挺健壮,就是傻乎乎的。小姑娘身体不错,还行。她扫了一圈,把每个人的身体都点评了个遍。

  唐爻凑到唐翎面前,嘴里说着这一路上的见闻。唐翎时不时嗯一声,以作回应。

  唐绪哄着小大夫,誓要把她留下当个校医。就算留不下,也得给人留个好印象。听唐翎说这药王谷医术一绝,要是能拐来个大夫,孩子们的健康就有保障了啊!这时候大夫不好找,医术好的更是难得,若是有了校医,肯定能吸引更多的人来幼儿园!

  “纸笔呢,我写方子。唐绪姑娘,请你过来坐下,我给你施针。”孙半夏道。

  “好,我去拿纸笔。”唐绪赶紧拿了纸笔回来,余小桃端来点心,还盛了一碗银耳汤过来。

  孙半夏悄悄咽了口口水,这点心好香啊。但她马上目不斜视的打开药箱取了针袋蜡烛,先将针具火烧消毒。

  执针时,她满脸专注,在她还带着稚气的脸上却不违和,反倒让人心生畏惧?人对于大夫和老师总有种天生的敬畏感。

  但这似乎并不包括唐绪,她脑子疯狂的转了起来,怎么才能吸引一名大夫留下呢?大夫最喜欢什么?药草?这个没有啊。病人?疑难杂症?她又看了一眼稚气未脱的小姑娘,小孩子,难道能抗拒玩?只是幼儿园的玩具对这么大的孩子可能吸引力不大,那什么才能让她留下来呢。

  孙半夏认真的给人治病,没想到对面人脑子里只想着怎么把自己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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