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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阿吟哥哥是天下第一好的哥哥


到了清风朗院,常谨正在门口看书,阳光照在他的脸上,不笑的时候他那两团婴儿肥看着有些别扭。

  听到了动静,常谨抬起头来看了一眼,“哟,大小姐今天怎么哭了?”

  青云听起来感觉他有点在看好戏的样子,嘴巴一瘪就抱住了温歌吟。

  好小子,你会为你今天的嘲笑付出代价的。

  温歌吟并不理会常谨这个小屁孩,抱住青云就进了屋子,先给青云洗了洗手,又找了两件之前在这边留着的外套给她换上。

  至于手疼,温歌吟现在并没有什么好办法,只从冰箱里拿出一个面包放微波炉里加热一下。

  “诺,这个好吃,青云先吃吧,阿吟哥哥先去换身衣服好不好?”温歌吟又露出招牌笑脸来,直把青云迷的五迷三道的。

  青云闻着烤面包的香气咽了咽口水,这么香的碳水吃下去不得幸福死。

  一口下去,外面酥酥的,里面软软的,一股很浓的草莓牛奶味,青云当时就想去找温歌吟要链接,哪来的,怎么会这么好吃。

  青云不太爱吃草莓,但是她爱吃草莓味的东西,这个面包很香,麦子香混着牛奶的香,八分甜两份酸,然后从唇齿间就嚼出来一股草莓的香气,让人一边吃一边咽口水。

  常谨合上书进来就看到小蠢蛋在吃他留下来当明天早饭的面包,他拳头硬了,但他是大人,不能和孩子计较,最重要的其实是这个面包不是他做的。

  “好吃吧。”常谨坐到桌子旁,眼睛里露出狡黠的笑来。

  青云思考了好几天,她很缺干活的人,好在她向来不喜欢花瓶,所以但凡能叫得出名字的人都的有一技之长。

  这送上门来的劳动力她必须送出去进修进修,不要天天在扶风堡里面拈酸吃醋。

  “好吃。”青云盘算着怎么告诉风华阳,对常谨也放松了警惕。

  “你阿吟哥哥手艺好,会做很多好吃的,青云喜欢可以叫他给你多做点带回去吃。”

  明白了,不想亲自拉下面子去说,叫自己开口,然后温歌吟就会贴心地多做点分他。

  倒霉孩子在亲妈面前耍心眼,还就为了这么点小事,没出息。

  青云并不搭话,只是满足地塞下最后一口面包。

  “阿吟哥哥真厉害,阿谨哥哥也会做很多好吃的吗?那姨姨一定很喜欢阿谨哥哥吧,就像我喜欢阿吟哥哥一样。”吃饱了,可以来欺负黑芝麻汤圆啦。

  常·不通厨艺·谨:恶语伤人六月寒。

  温歌吟快速冲了一下澡,换了一件灰色的大衣就急急忙忙赶过来了,不说别的,常谨可能比青云还要幼稚一点,这两个人好点是吵架,差点那就要打架了。

  果然楼下的气氛不是很好,常谨气呼呼的像个小河豚,青云努力睁圆眼睛像是想桥瞧出点什么的样子。

  “青云。”温歌吟温柔地喊了一句,然后看到小姑娘滑下凳子,冲他跑过来,可能是因为摔疼了屁股,动作还有些不太自然,真的是可爱死了。

  温歌吟抱起来青云掂了掂,“感觉重了点,真好,健健康康的呢。”

  温歌吟:谁懂,刚刚才撞得哭鼻子,现在又跑过来抱抱。

  有点像他对风华阳一样,风华阳不想跟他结婚,但是他依然追求很多年,结婚不是目的,结婚是一种结果,可惜他还没有走到这个结果。

  “面包好吃吗?”温歌吟看了一眼干净的餐盘道,“喜欢的话我明天多做一点,然后你拿来当早餐包怎么样?”

  “好!”

  青云笑眯了眼睛,“阿吟哥哥做的面包天下第一好吃,阿吟哥哥是天下第一好的哥哥。”

  温歌吟被逗笑了,他其实年纪已经算得上是青云的叔叔了,但是叔叔显老,他愿意听哥哥这个称呼。

  常谨:阿吟哥哥是天下第一好的哥哥~(阴阳怪气版)

  常谨有些受不了,他不是不喜欢小蠢蛋,他只是喜欢逗她玩,这个小蠢蛋真的是小蠢蛋,到底谁是天下第一好的哥哥她根本看不出来!

  “晚上给你做冬笋烧肉吃,再蒸个蛋吃。”温歌吟太满意这个孩子了。

  “好耶!阿吟哥哥,冬笋是什么?从哪里挖出来的呀?”活了这么多年,青云只在菜市场上看到摊贩摆着卖的笋,还没有亲眼见过长在地里的呢。

  “那我们去挖吧,阿谨,去拿个小篮子。”温歌吟率先走了出去。

  常谨能这么办?他只能拿最贵的那个小竹编篮子,恶狠狠地对金光闪闪的篮子骂一句:“有钱了不起啊!”

  他要是有钱的话,最起码也会一些才艺,能让姐姐多看一眼,不像现在,只能读读书,写写观后感。

  青云又被温歌吟抱到了她跑开的小竹林,这才过去多久,那个老头已经换了一副世外高人的打扮,倒有点道家仙师的感觉。

  只可惜,他正拿着一把枪在瞄天上飞的那群鸟,又看到了眼熟的小丫头,他一把就把枪扔了回去,没装弹的枪,起到一个装饰的作用。

  “呀,温少爷带大小姐来了。”王天德很高兴,他喜欢装扮成各种样的人,但是大家都不理解,只有温歌吟尊重他,其余人只会无视他。

  无视他还不如觉得他有病,起码觉得他有病还为他短暂地思考了一下。

  他是个五十来岁的老人,但他觉得他身体还很硬朗,打了那么多年仗,卸甲归田做些喜欢的事情又有什么问题呢?

  还是因为他是个男人,男人就不能打扮一下自己,男人就只能像个老黄牛一样埋头苦干,就像适合过日子的女人也不能爱打扮,应该不辞辛劳地操持家务。

  王天德隐约觉得有些不对,他会有些好奇他的赚的钱是用来干什么的?心情郁结生病后去医院的?还是为一个并不想要的孩子。

  孩子对于他来说没有意义,但是对于社会来说意义很大,现在战乱过后,很需要人口,但是他不能为老不尊,生孩子会耍流氓,他生不来。

  但是他又很喜欢孩子,别人的孩子他喜欢了可以送点小礼物,他就是讨人喜欢的老爷爷了,自己的孩子能把他吸干,他很自私,他很自我,他觉得他是个独立的人。

  “爷爷你现在是神仙吗?”青云觉得这老头现在很有点道风仙骨的感觉,应该是早期的coser,老头还蛮有个性。

  王天德很高兴,小孩子不会以为他是有战后创伤后遗症,不会以为他有精神问题,小孩子眼明心亮,可以看见他是王天德。

  “老夫见大小姐玉雪可爱,顿悟一番后得道升仙了。”王天德从宽大的袖子里拿出一根棒棒糖来,他换衣服的时候装进去的。

  青云有些怔愣,她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棒棒糖了,她已经不是小孩子很多年了。

  接过棒棒糖的那一刻,青云突然就有一种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的感觉,她此刻真实地感受到了什么是物是人非。

  时光是一分一秒悄悄流逝的,但你发现的时候已经过去很久了。

  温歌吟把青云放下自己去旁边的小竹屋里去拿工具,青云看着他的背影很恍惚,她那么大的灵魂容纳在这么小的身体里,即使有什么感想也只会被人说是欲赋新词强说愁。

  这个世界真的有人能够理解她吗?她不想以高位俯瞰的姿态与人相处,她想要能和她说话的人。

  捏着棒棒糖的青云很忧愁,她到了这里好几天才猛然发现自己不属于这里,但她又有点开心起来,她彷徨飘零半生,灵魂依旧闪耀,她爱着她笔下的人,她笔下的人也爱着她。

  “诺,你的小篮子。”常谨别扭地把篮子放到她面前。

  青云把棒棒糖放进篮子里,发现了金光闪闪的logo。

  什么emo什么迷茫悲伤通通被这金光净化了,青云很好奇,这到底是不是金子啊,她抬手去摸,冰冰凉凉的,好想抠下来拿去卖。

  温歌吟拿了工具过来之后就看到青云一副小财迷的样子,他贴心地开口:“这是纯金的哦,我特意换的,喜欢吗?”

  青云抬头双眼发光,她也可以有两个亲儿子,她可以帮这里的人实现愿望,只要他们负得起价格。

  “青云喜欢就送给青云了,给青云放零食好不好?”温歌吟控制不住脸上的笑容,小朋友的心思太好猜了。

  “谢谢阿吟哥哥,阿吟哥哥是天下第一好的哥哥。”青云这话说得情真意切,就差指天发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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