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枪手传(二)、范帮实力分析
“奥尔登,这么快又见面了。”
几经辗转,塞缪尔再次回到了罗兹,在罗兹车站,奥尔登对这个出手大方的合作伙伴显得十分热情。
“菲尼安先生,我的朋友,有什么我能帮你的吗?”
塞缪尔双手撑在柜台上,缓缓说道:“我在找一个老枪手,有人说他经常在这里出没。”
奥尔登想了想,点头道:“啊,当然,你是说比利·米德奈特先生吧,他经常会坐这个时候的火车,也许是这班,也许是下一班,你可以去找找看。”
“对了,你最好去餐车找他。”
刚好此时有一列火车轰鸣着驶入站台,塞缪尔点头致谢,又丢过去一美元的钢镚,随后走上这列火车。
“米德奈特先生。”
塞缪尔越过两节乘客车厢,来到餐车,果然在这发现了正在喝酒的比利·米德奈特。
他和作家给的照片上并没有什么不同,而腰间那金闪闪的毛瑟手枪也能证明他的身份。
“不好意思,我正喝酒呢。”
餐车内正响着钢琴师舒缓的琴声,独自在吧台饮酒的比利·米德奈特扭头看着这个年轻人,眼神中有些许疑惑。
“米德奈特先生,不会耽误你太久的,我只是想和你聊聊,你以前当枪手的事。”
不说还好,塞缪尔这话一出,米德奈特好像变了个人一样,往后一退,整个人警惕地看着塞缪尔,同时手指着他厉声道:“离我远点!”
“我没在他睡觉时杀他!”
“我没在他睡觉时杀他!如果我那么做了,那也是迫不得已!”
塞缪尔一挑眉,这人还真是有点神经质啊,看来偷袭那个瑞贝特·马修斯的事一直是他心里的一个阴影?
“我就知道你会来找我的,离我远点!”
吼完这句,米德奈特转身就跑,塞缪尔无奈,也只得追上去。
二人在车顶进行了短暂的追逐,直到第一节车厢顶上,米德奈特逃无可逃,才停下脚步。
“我就知道你会来找我!那不是我的错!”
米德奈特神经质地大喊,他挺着中年发福的肚子,神情凶狠地盯着塞缪尔。
“噢,得了吧,谁在乎你怎么样杀了他?我只是想跟你谈谈小鬼卡洛威。”
塞缪尔有些无语,这个人一心想着别人要来杀他,还真不好对付,同时塞缪尔也有点紧张,毕竟自己可能要迎来第一次和人正经的西部对决了。
“你就是来杀我的!那就放马过来吧!”
米德奈特的手垂在腰间,死死盯着塞缪尔,就算是对决的邀请了,塞缪尔也很配合,身子紧绷起来,眯眼盯着他。
“砰!砰!”
两声枪响同时响起。
米德奈特瞬间下蹲,同时一枪打在塞缪尔的左胳膊,但他还没来得及高兴,一颗子弹就贯穿了他的头颅。
“呼...真不容易。”
塞缪尔擦了擦汗,有些吃痛的抬了抬左臂,从口袋掏出一瓶疗伤药喝下去,顿时感觉好多了。
捡起米德奈特的配枪,塞缪尔欣喜地打量了一遍,这把黄金毛瑟,无论从外观还是性能,都称得上是佳作。
将其插到枪套里,塞缪尔拿出小相机,给米德奈特拍了张特写照。
同时,塞缪尔也大致对自己现在的枪法进行了评级。
即使这些传奇枪手的名声可能是大于实力,但他们也绝不是泛泛之辈。
例如米德奈特,在这场对决中展现出来的水准足足有70分往上,和塞缪尔如今自评的70分相差无几,甚至可能略高于他。
如果不是早知道他的下一步动作,提前进行了闪避,这次对决鹿死谁手,还真是个未知数。
既然有了米德奈特这个标准,塞缪尔就不禁想对帮派的人评下分。
第一当之无愧是亚瑟·摩根,从一开始的围剿奥德里斯科帮,到草莓镇的营救计划。
不论是野外马上作战还是城镇遭遇战,亚瑟精通各种武器,并且都是毫无疑问的第一。快,准,狠,就是对他枪法最准确的概括词。
凭借高大的身躯,强悍的力量,在近战中也有着近乎无敌的统治力,还懂得飞刀、飞斧这种暗器手段。
并且亚瑟还有着极强的野外生存能力(打猎、识别草药)、侦查能力(潜行、伪装)综合实力应当在95分以上。
第二,塞缪尔认为是达奇,从瓦伦丁和康沃尔手下的战斗来看,再结合一代中八百里开外打晕小马哥的表现,达奇枪法的精准度毋庸置疑。因此估计在85-90分之间。
第三则是迈卡,这个亡命徒有着不俗的实力这是绝对的,否则也不可能被达奇所看中。
如果是亚瑟是神枪手,那么迈卡就是快枪手,只是他一直用自己的左轮,综合能力有所缺乏,并且近战方面很弱鸡(被查尔斯、哈维尔随意放翻)所以应该在85分左右。
再往下排,应该就是约翰,相当于弱化版亚瑟,也是也是精通各类武器,可能在70分-80分之间。
别看小马哥在剧情中表现得憨憨的,但在上雪山的时候可是孤身一人几乎干翻迈卡的所有手下,至少三四十人。
紧随小马哥之后的就是哈维尔和查尔斯,这俩各有自身特色,枪法和近战方面都不俗,应该都有75分的水平。
其他的帮派主力成员,应该就属于正常范畴,没有到那么离谱的程度,但也各个都是好手。60分-70分之间。
由此可以看出,范德林德帮恐怖的实力,一个仅仅只有二十多人的小帮派,却有一批实力如此强大的枪手。
每一个人丢到其他地方,当个小帮派的头目完全不是问题。
实力划分结束,塞缪尔拍了拍沾染灰尘的漫步者夹克,继续驾马,朝着新汉诺威方向前进。
——————
新汉诺威州,烙铁湖附近的一个小农舍。
在臭气熏天的猪圈旁边,有个地中海发型的中年男人,正呆呆看着猪圈里的猪,似乎在想着什么。
“嘿,你,埃米特·格兰杰?”
埃米特靠着猪圈的栅栏,目光看着翻身下马的塞缪尔,“那是我的名字,你是谁?”
“那不重要,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跟你聊聊小鬼卡洛威。这要用在一本书里。”
埃米特起先没什么反应,一听到是要专门写一本关于卡洛威的书,他就嗤笑出声,神情中满是嘲讽。
“关于小鬼吉姆的书?呵,听着,我现在没法跟你说话,看看我,我半条腿都陷在猪粪里。”
塞缪尔脸上没有任何神色变化,“所以?”
“你对以前的事感兴趣?只要你把这粪铲了...我就给你讲些故事。”
塞缪尔对此早有准备,他立刻抓住关键问道:“讲些故事?是谁的故事,你的,还是卡洛威的?”
埃米特脸色一沉,似乎有些气恼自己没有骗到他。
“要不拿起叉子干活,要不就滚,别浪费我时间。”
塞缪尔冷笑两声,这有恋猪癖的变态还真是性格恶劣,不过正好,他也不想和他好声好气的废话了。
“卡洛威跟我说过你总是胡言乱语,不过现在看来他没告诉我的还有很多,你知道吗?我根本就没把你放在眼里。”
埃米特脸色狰狞起来,似乎被一个年轻人瞧不起对他来说是莫大的耻辱。
“小子,你这是在找死,我现在很乐意宰了你。”
埃米特手刚摸向腰间放猎刀的地方,却发现塞缪尔已经到了他的面前。
“Duang”
一个标志性的勾拳,打得埃米特眼冒金星,随后他就被拎着领子,来到存放猪粪的木栏里。
“既然你那么喜欢猪,那就深刻接触一下吧。”
塞缪尔直接把埃米特的脑袋按进粪堆里,几秒后再抬起来,再按进去,来回反复几次,便没有了动静。
也许正应了那句话,崇尚野蛮的人也将以野蛮的方式死去。
埃米特·格兰杰一生作恶多端,残忍好杀,性格变态,甚至以剥人头皮取乐。却最终死于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手里。
拍完照后,塞缪尔看都不看一眼他的配枪,这种沾满无辜之人鲜血的手枪,不要也罢。
随后又顺带在他的住所里的书架之上拿到了一个口琴。
“那么,现在该回老地方看看了。”
哼着小曲,一人一马便晃晃悠悠向北方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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