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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雁门关


刘辩如饥似渴地汲取各类知识,每日坚持锻炼,其思维亦得到显着增长。

  现在的刘辨四维提升巨大,四维如下:武力  81(68+13),统帅  84(78+6),智力  95,政治  87(83+4),君主魅力  87(79+8)。

  大军前往雁门郡的途中,刘辩端坐于夜照玉狮子马背上,周边有薛仁贵、吕布等诸多猛将相随,刘备兄弟几人亦在军中。

  未几,大军前行,历经几日,终踏入雁门郡之境。

  然此地景象迥异,往昔繁华已不再,诸多村落残破狼藉,尽成残垣断壁,数里之间,罕见人烟,大片土地荒芜,一片萧瑟荒凉。

  “雁门郡竟至如此荒凉。”刘辩坐于马上,凝视残垣,无奈叹息。

  “陛下,灵帝之时,雁门人口尚有二十五万左右,然近年匈奴、鲜卑屡屡犯边,雁门北地土地沦陷,此地遂迁至阴馆,百姓大多迁徙离去,遗留者不过十余万,但多为忠国义士。”对雁门郡甚为了解的杨延昭言道。

  “再往北行,当是雁门关吧?”刘辩目光冷冽,遥视北方大地,

  杨延昭亦望向北方,眼中闪过一丝焦灼与怀恋:  “确实,再行两日左右路程,便可抵至雁门关,关外再行半日,便是应馆。吾父亦在此驻兵,以御外寇。

  并州最后防线,若雁门关有失,外族骑兵便可长驱直入,肆虐中原。”

  “此役朕必于雁门关外歼敌,以雪高祖当年白登之耻。”刘辩紧握双手,高声对众人道。

  “愿随陛下,诛灭胡虏!”刘辩身旁诸武将闻之,激情澎湃,吕布尤为激昂。

  西汉初年,刘邦甫定天下,北方草原之上,匈奴因中原战乱,诸侯无暇顾及,故而迅速崛起。

  匈奴冒顿雄才大略,一统草原诸胡,拥兵数十万。

  匈奴常扰边地,侵掠并州雁门。

  其后韩王信勾结匈奴,引其长驱直入,直入雁门关内。

  刘邦亲率三十万大军进兵。初时连战连捷,连连收复失地,然因轻敌,冒险追击至今日大同附近,于白登山遭匈奴四十余万大军围困。

  汉军被围七日,酿成此祸,却不知自省,后陈平献计,向冒顿之妻行贿,刘邦才得以脱险。

  然此段历史,刘辩自觉其真实性难以确定,难以断定其中真假,盖因史记乃司马迁所着,刘辩料想,以司马迁之性情,此段历史或许也未必像其记载的那样。

  亦有人言,此实乃胜仗。

  然在刘辩看来,此乃奇耻大辱。

  经此战后,刘邦深知彻底剿灭匈奴无望,遂行汉之和亲之策,将汉室女子送与匈奴和亲,以求和平。

  然匈奴仍旧屡屡扰边,百姓苦不堪言。

  刘辩想到匈奴为种族延续而实行的政策,即父或子死后,对方会娶遗孀为妻,他顿感一阵恶心,甚至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将大汉的姑娘送去匈奴,这简直就是坑害女儿!刘辩对这种做法完全嗤之以鼻。

  白登之战,在刘辩眼中,根本不是一个胜仗,唯有耻辱可言。

  历经一段时间行军,大军终于抵达雁门关。

  眼前雄关巍峨耸立,以险峻闻名,有着“天下九塞,雁门为首”之美誉,被赞为天下第一关。

  自古以来,雁门关就是抵御异族入侵的坚实屏障,而如今的雁门,更是抵挡匈奴、鲜卑的最后防线。

  若雁门失守,北方胡人便可长驱直入。匈奴骑兵机动性极强,若无足够军力,任何人面对异族都只能无可奈何。

  刘辩登上城关,抚摸着墙上的剑痕,内心愈发沉重。

  两千年左右后的二十一世纪,他曾从未来到过雁门关,那时的他还是生长于国家之下的大学生,若见到此关,必会惊叹其雄伟。

  可此刻的刘辩,内心却无比压抑,看着城关上那一道道刀剑划过的痕迹,以及暗红色凝固的血液,他深知自己责任重大。

  稍有不慎,五胡乱华的惨状恐将重现,而他将成为千古罪人。

  遥望北方大地,刘辩仿佛看到无数异族骑兵狂奔而来,他们狂啸不止,妄图斩杀汉人。

  因关形势危急,众多义士拼死抵抗,急需支援,刘辩身先士卒,策马直向北方疾驰而去。

  刘辩所率大军径直冲出雁门关,朝着阴关进发。

  行军不过半个时辰,一望无垠的平原便出现在刘辩眼前,草原之上的平原竟种满庄稼,一片金黄,景色迷人,刘辩却心生疑惑。

  雁门关内相对安稳,且有大量土地闲置,此处异族横行,怎会有如此多粮食种植?

  刘辩身后的杨延昭露出一抹笑容:“没想到今年此处竟获丰收,有了这些粮食,兄弟们今年又能撑过去了。”

  刘辩眉头微皱,正欲询问,前方突然传来一阵喊杀之声。

  “快!绝不能让他们过来!这些庄稼是我们的口粮,决不能让胡狗抢走!若没这些粮食,我们就都得死,我们就去村里杀,杀光胡狗,决不能让胡狗再前进一步!”巨大的喊杀声传至刘辩处。

  闻声,刘辩眉头紧皱,原来是异族,可恶的匈奴,鲜卑每年此时必会大举劫掠。

  大部敌军被杨延昭之父阻拦于阴关之外的黄芪,仍有小股敌军乘虚而入,劫掠百姓。

  雁门关外无险可守,杨继业只得在阴关、马邑一带构建防线,虽能拦住大部敌军,但小股敌军仍不断试图越过防线进行劫掠。

  杨延昭见到敌军,仿若见到不共戴天的仇人,双目瞬间赤红,手持长枪,催马朝厮杀声处奔去。

  小股敌军的骑兵少则数百,多则近千,且异族自幼在马背上生长,确实不可小觑。即便如此,杨延昭毫无惧色。

  刘辩心急如焚,唯恐雁门百姓遭遇不测,生怕异族骑兵会对雁门百姓展开血腥屠杀。

  他转头对身旁的赵云果断下令道:“子龙,你率领本部骑兵三千,速速前去剿灭那支异族游骑军。”

  赵云当即领命,带着三千骑兵,如旋风般迅速跟在其后,马蹄声响彻云霄,扬起滚滚尘土,向着战场呼啸而去。

  跟在了前面疾驰而去的杨延昭身后。

  放眼望去,那片田地的最外围,竟是一块荒芜贫瘠、寸草不生的沙石地带。

  数千名大汉百姓,衣裳破烂不堪,面容憔悴,眼神中却闪烁着愤怒的火焰,犹如饿狼一般,死死地盯着不远处如狂风般席卷而来的异族。

  尤其是河套一地,早已被匈奴、羌人、鲜卑、匈奴等异族蛮横占领,这些人在这里安家落户。

  多年过去,河套之地形成了四族混居、不分彼此的局面,然而,在更为遥远的北方,各个异族才会将种族之别划分得格外清晰,甚至对领地也有着严格的界定,一旦越界,便被视为严重的种族侵犯。

  这近千异族,身上皆披着粗糙的动物皮甲,在这片土地上,异族最多的资源便是牲畜,对于毛皮自然不会稀缺。

  只不过,异族的制作工艺与中原大地相比,简直有着天壤之别,尽管都有皮甲护身,其制作却极为粗陋。

  而且,每个异族的兵器也并不统一,有的手持锋利的长枪,有的紧握长矛,但多数人使用的还是锋利的弯刀。

  即便如此,他们那股野蛮的气息依旧扑面而来,那奇异的服饰、野蛮的呼喝声、粗鲁的打闹,以及长期在恶劣环境中磨炼出的高大身躯,骑在马背上嗷嗷叫着狂奔而来,给人一种强大而不可战胜的感觉。

  “臭小子,躲在老子身后!老子还要你来保护?当年老子杀胡狗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呢!”百姓中,被青壮护在后面的一个身材精瘦的老者,扯着嗓子高声呵斥身前的一个青壮年,他的脸上写满了愤怒。

  年轻男子手持一柄寒光闪闪的长枪,毫不畏惧地直视着即将冲来的异族,他高声回应道:“父亲,您当年杀敌确实英勇无比,但如今您年岁见长,身体不如从前,现在该轮到儿子来保护您了!”

  “少废话!老子虽然年老,可一生从未尝过败绩,哪里还用得着你来保护!你的本事还不是老子教的。老子即便年老,照样能杀胡狗,给老子闪开!”老者手中紧紧握着一把锋利的镰刀,用力将自己的儿子挤到身后,稳稳地站在了最前方,他的脸上充满了决绝之色。

  “父亲!”青年眼中满是泪水,心中清楚,父亲始终将自己视作孩童,一心想要保护自己的安全。

  异族骑兵如饿狼般呼啸而至,当先一名身材魁梧的异族,手中挥舞着弯刀,脸上挂着狰狞的笑容,死死盯着前方手持镰刀的老者。

  “杀了他们!这些粮食就是我们的了!我们的族人就能得救了!”有一骑兵在马上高声呼喊着,他们久居河套之地,说起话来,使用的也是流利的汉语。

  异族骑兵满脸不屑地看着眼前这些衣衫褴褛的大汉百姓,手中弯刀高高举起。

  孰料,那老者身形极为敏捷,身子灵活一闪,巧妙地避开了迎面劈来的弯刀。

  与此同时,他瞅准时机,手中的镰刀如同闪电般朝着马匹的头部猛然一挥,然后用力一拉。

  刹那间,马匹之上鲜血喷涌而出,鲜血如泉涌般流淌,马匹的一截马蹄应声而断,那名异族骑兵也被狠狠地掀翻下马。

  这名异族骑兵满脸惊愕,难以置信一个年迈的老者竟然能将自己逼至如此狼狈的境地。

  此刻,他的内心被恐惧彻底占据,只见刚刚被马匹甩下的他,正艰难地挣扎着想要重新站立起来,而那老者手中的镰刀,已然沾满了马匹的鲜血,向着他的脖子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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