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少年


院子里,宋只只正在和松松面面相觑。

  “奶奶,这是什么啊?我们要养它吗?”宋只只的眸子闪烁地兴奋地意味,一只手摸着松松那条硕大的尾巴。

  明眼人都知道,只只这是对松松很喜欢。

  宋序临摸了摸宋只只的头,笑道,“这个叫做松鼠,吃松果的。”

  “松鼠?它也跟我们姓吗?”

  宋只只今天认了字,但是还不太理解读音。

  “不是,读起来不一样,意思也不一样?”

  宋序临温声解释。

  可是,宋只只小朋友早就深入知识的海洋里游不出来了。

  闻言,萧锦书忍不扶了扶额头,识字大业任重道远啊!

  吃过午饭,宋序风跟宋序临俩兄弟把萧锦书看得贼严。

  一旦发现她出门,立马警铃大作。

  最后,萧锦书只能无奈回房间歇着。

  在古代既没有网络,又没有乐子,现在出趟门都难了。

  又是叹气的一天啊!

  突然,萧锦书一个鲤鱼打滚,神秘一笑。

  萧锦书来到宋序临门口,笑咪咪道,“儿子,看书呢。”

  宋序临看到她来很是意外,毕竟平时娘亲是能不来就不来,现在的目的好像又是打算出去。

  为此,他脸色沉了下去。

  “娘亲如果是想出去的话,就算了吧!”

  萧锦书摆摆手,笑道,“哪里,娘亲是来问你给支笔跟纸,纸不用太好,有就行。”

  “真的?”

  “真的!”萧锦书没好气道,“居然敢不相信为娘!今晚我就去找你爹骂你一顿。”

  眼瞧着她生气了,宋序临将信将疑地将笔跟纸递了过去。

  “行吧。”

  萧锦书接过东西,毛笔还是略微粗糙了点,都已经开叉了。

  这种笔还能用吗?她嘴角不由得抽抽,眸光一瞥,落到宋序临的纸上。

  好家伙,小丑是她自己。

  这笔墨运用畅快,笔走龙蛇,力透纸背,颜筋柳骨,真可谓疏能走马,密不透风。

  写得真真是好极了!

  萧锦书在心中默默地点了个赞。

  不过转念一想,这是她生出来的,不愧是她萧锦书的崽,就是厉害!

  还是普通的木质鸡毛笔。

  这种笔在大周朝极为普遍,虽然做工粗糙但是便宜,可以说为了那些家境贫寒的学子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至于贵族,或者是达官贵人则使用狼毛笔。

  对于大周朝来说,狼算是信仰,他们相信狼是连接神明的使者,能够使用狼毛笔是一种荣誉。

  但是对于现在的学子来说,这是一种无形的精神支撑。

  萧锦书拿着东西回房间捣鼓她的识字大业了。

  渐渐地日落西山。

  村子里的袅袅炊烟缓缓上升,田里的村民也逐渐往家里走。

  山青水绿,人情暖。

  山里还有田野里的朋友早已备好了高歌,准备与村民共享盛宴。

  晚饭就是萧锦书捡回来的那只兔子。

  她虽然不会烧饭,但是会配菜。

  这道爆炒兔子,就是许厌在她的指挥下做出来的。

  油肯定是要放够的,之前原身在的时候就是可以说非常的节俭,炒个菜油花都没有。

  家里都面黄肌肉的。

  于是,萧锦书一来,首先改变的就是这个炒菜制度。

  大火爆炒加上葱姜去腥,一道香喷喷的就出来了。

  这一晚,大家都吃得酣畅淋漓。

  连一向节制的宋序临都吃了三碗米饭。

  宋只只更是吃得肚子都圆滚滚的,但是也不肯放下手里的筷子。

  萧锦书见她吃得太多了,强制性让她放下筷子,再吃下去非得肚子疼。

  “奶奶,太好吃了!”

  宋只只看着萧锦书笑道。

  她好久没有吃得这么饱了,这次的爆炒兔子简直就是她的心头爱。

  “好吃,下次再做!”

  萧锦书摸了摸她的鼻子,承诺道。

  家里反正还有一只兔子,她让许厌腌制起来,放到栏杆那里风干做成兔肉干了。

  至于兔毛,她特地让许厌  留了出来,一只的兔毛让她做一个手套给宋只只,另一个的兔毛,她留着有用。

  趁着月色正好,萧锦书借助月色决定今晚开始教宋只只识字。

  这年头,蜡烛都是稀罕物,谁家不是天黑就上床了。

  连许厌绣帕子都是月光绣的。

  也就读书人还在挑灯夜读。

  萧锦书搬了个桌子出来,将自己一下午的成果摆了上来。

  字母宝宝开课啦  !

  萧锦书决定将自己的现代的优良,源远流长的方法在这实践。

  韵母,声母,这26个字母全都写在纸上了。

  还配上了四个声调。

  萧锦书相信,不出半月,宋只只就能成为自己的得意门生。

  毕竟在现代嘛,也是五六岁上小学,虽然大周朝没有幼儿园,但是不怕啊,反正女子不用科举,慢慢学。

  “来,跟奶奶学,啊,波......”

  学了三四遍之后,不仅把许厌给引过来了,还有宋序临。

  “娘亲,这是何物?这些符号闻所未闻。”

  萧锦书打哈哈,笑道,“你爹在阴曹地府学的,昨晚给我托梦了。”

  “是吗?”宋序临将信将疑地看着她,那不信任的小眼神愣是想看穿她。

  萧锦书都快要低挡不住小儿子的威力了,毕竟这鬼小子精着呢。

  她的印象里,小儿子是书里最腹黑的一个,小小年纪就坑爹坑娘还坑亲哥哥了。

  别看小时候像个小正太,实则墨水贼多!

  当初老二喝墨水的事情,这小子还插了一手的。

  要不是当时有宋怀南镇着,早翻天了。

  萧锦书严重怀疑,小儿子是遗传了宋怀南的腹黑,毕竟当时能娶了原身回来,能力可见不一般。

  她搜查了一番原身的记忆,原身是个傻呆呆的,以为她是一见钟情呢。

  实则不然,宋怀南这个腹黑男早就盯上了原身,知道她花痴。

  相遇那天,故意打扮那么好看。

  在书院的时候虽然是出了名的天赋奇高,但是还有一点是原身不知道的,坑人也是无敌的。

  知道他娘不喜欢原身,他干脆给他娘画饼。

  只可惜了,英年早逝。

  不然,原身这种娇小姐都不会变成一个人人嘴里的泼皮。

  就在萧锦书打算再编一个理由出来应付他的时候,宋序风扯了扯他的衣摆,低声道,“上次也是爹托梦回来,叫娘好好对待我们的。”

  宋序临睨了一眼他,“大哥,你太好骗了。”

  萧锦书直接就是一巴掌下去,“怎么说话的。居然敢质疑你娘亲,咋地,想翻天啊!”

  这时,许厌也犹豫不决,怯声怯气地开口,“娘,我可...可不可以一起学。”

  “行啊!”萧锦书眼前一亮,又多了一位学生。母女俩一起学也好,总比好过睁眼瞎。这世道,做生意还要会看账本呢,不然被骗得血本无归,更何况,老三以后肯定是要去当官的,就怕被算计。

  一家子稳稳当当的不拖后腿,才能坐享福气。

  宋序临他眸光流转,明眸桃靥,桃花眼眯成了一条缝,像柳叶一般,煞是好看。

  他凑到萧锦书身边扯着她的衣袖,委屈道,“娘亲偏心,我也要学。”

  随后从房子里,搬出了一张小凳子坐在旁边。

  萧锦书有些哭笑不得,在原身的印象里,自从宋怀南过世后,家里的三个儿子很少有这种行为了。

  即使老三是最小的,但对原身还是怕了一点  ,准确来说是强装一副大人的模样,想保护原身。

  十几岁的少年,也不过一个初中生的年纪,却早已是成熟得过分了。

  宋序临见到娘亲没有反对,眉毛得意地稍稍上扬,桃花眼都亮得像颗颗葡萄,嘴角的弧度出卖了他心情。

  这一幕被一旁的许厌留意到了,她欣慰地笑了笑。

  当初她嫁过来的时候,小叔子年纪还小,但是总是缺了点孩子气。

  现在的他,看来是回到了孩子气的年纪。

  宋序临打算了今晚就坐着了,这么新奇的东西,怎么不能没有他的份。

  于是,他决定留下来也好好学学。

  没想到,这一坐下来,就不想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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