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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144“国内著名先锋小说作家明华签名


中午方明华吃完饭,余桦逛回来了。

    “你吃过饭没有?”方明华问道。

    “吃过了。”余桦急忙说道:“方编辑,你看的怎么样?”

    “总体尚可,但某些内容和细节值得再推敲,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这篇小说整体比较压抑,特别是结尾部分过于灰暗。”

    说到这里方明华顿了顿继续说道:“给伱两个选择。”

    “什么选择?”

    “如果继续保持这个文风,特别是结尾的话,那就推迟到明年春天以后发表。”

    “或者修改文章,最起码把结尾改的光明点,这样可以下个月就发表。”

    余桦搞不明白,为什么就隔几个月时间,要求就不一样?

    不过他现在管不了这么多。

    “下个月就发表!你只要能够给我发表,我从头到尾都给你改光明!”

    方明华笑了。

    还是那个余桦啊。

    “行,那你现在就在我这修改。”

    到了下午方明华开会结束,余桦已经修改稿子,结尾果然光明无比。

    星星和云云两个孩子手拉手考进了美国美纽因音乐学校。

    全文结束。

    多么美满的结局啊。

    “行,底稿放我这,等我回西京,杂志社会给你正式刊登通知以及稿费。”方明华说道。

    “太谢谢你,以后我还会投《延河》的!”余桦那个高兴啊。

    自己的文章终于能上全国一级的刊物了!

    “好,我等着你的大作。”

    余桦高高兴兴走了。

    方明华笑眯眯看着他的背影。

    牙医马上就要正式调到县图书馆啦,肯定会奋笔疾书的。

    只是《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还得几年。

    这次中青年座谈会虽然会议通知是一周时间,但这时代的会不像后世搞的那么紧张,内容安排也不多,给大家预留了充分的游玩时间。

    这不,今天早上开完会就宣布下午自由安排,美其名曰让大家各自总结总结这几天的会议内容,实际上就是给让大家出去转转。

    好多作家编辑,特别是大西北来的,都是第一次来申城,当然想好好逛逛。

    要知道,这年代能去燕京或者申城这些大地方出差,回去以后可以吹嘘好久。

    陆遥、张贤亮他们几个约好去申城动物园,看看熊猫什么的,方明华是最讨厌看那憨憨的玩意,就不跟着去。

    他准备一个人单独行动,去南京东路的新华书店逛逛,一方面是看看有没有什么新书,更重要的是,他想看看自己那本小说集销路怎么样。

    就在方明华来申城开会时候,接到由秦省人民出版社打来的电话,说那本《明华中短篇小说集》已公开在全国发行,过两天给他送两本过来。

    在西京各大新华书店销售量不会太差,不知道在千里之外的申城销量如何?

    虽然销量多少,与方明华本身已经没半毛钱关系——秦省人民出版社已经给他稿费,但每个人都喜欢自己的书卖得越多越好吧?

    位于南京东路上的新华书店在申城地区是比较大的书店,足足有四层楼售书,虽然今天不是周末,但方明华进去的时候里面人还是挺多的。

    尤其是一楼,一般出售的当下一些比较热门的书籍,所以这里人比较多。

    现在比较大的书店慢慢由原来的封闭式柜台变成半开放式,大家可以随心所欲在书柜里寻找自己喜欢的书,而不必隔着柜台上售货员取。

    当然,长时间看一本书也是不行的,会被一直盯着的售货员呵斥。

    方明华也懒得找,直接问站在过道里盯着读者的女售货员:“同志,请问书店里有没有《明华中短篇小说集》这本书?”

    女售货员看了他一眼朝右侧努努嘴:“在那。”

    方明华看过去,只见那排书架中间过道里,有三四个人各自拿着一本书正专心看着。

    “谢谢”方明华走过去,就看到一个留着三七分头型的男青年刚合上一本书,封面上赫然就是自己的写的那本。

    “同志,我买这本。”男青年朝着售货员说了声,拿着书走了过去。

    方明华过去也从书架上抽出那本书。

    两人擦身而过,男青年还瞅了他一眼。

    封面很素雅,纯白色,写着“明华中短篇小说集”几个仿宋体字,下面还有一行很贴心的小字:1980—1983年。

    他打开第一页序页,上面是他的简历,从初中写到现在:

    1973年—1975年在西京第八中学读初中。

    1976年—1978年在甘省插队

    1978年—1980年知青返城待业

    1980年—1982年《延河》杂志社保卫科职工

    1982至今《延河》杂志社编辑。

    还有一堆头衔:什么编辑、作协理事,当然最引人注目还是那个“国内先锋派作家”称号。

    看来自己这个称号是跑不掉啊.

    方明华感叹了句,打开书开始翻起来。

    小说集一共包括《隐入尘烟》《芳华》《太阳照常升起》三个中篇,还有《驴得水》《路边野餐》《街上流行红裙子》三个短篇。算下来一共三十多万字,也是厚厚的一本书。

    方明华随意乱翻着,想去问问售货员这本书销量如何,突然一抬头,就看着一个男青年正盯着自己。

    这不是刚才买书的那个三七分头型的青年嘛?咱又回来了?

    自己好像不认识他吧?

    还没等方明华开口,就听到青年问道:“请问,您是作家明华吧?”

    “是的,你是?”

    “我是您的忠实读者!”男青年一听立刻激动起来:“您写的小说我都看过!”

    自己的粉丝啊。

    男青年解释说自己看过他今年春天在人民大会堂获奖作家合影,所以认出了他。

    这男青年一嚷不要紧,旁边几个看书的立刻也围上来,看着方明华神情激动。

    “明华!”

    “他就是作家明华!”

    “明华,你能在这本书上签个名吗?”那个男青年拿出刚才买的那本小说集。

    “没问题。”方明华很痛快的答应。

    “明华,也给我签个名!”

    “给我签个!”

    周围顿时围了一大读者,手里纷纷拿着那本小说。

    “别急,别急,我一个个来。”方明华笑着说道:“不过书上要有书店的章子啊,否则我签字了书你也拿不走,我还落下一个破坏书籍的罪名,那罪过就大喽。”

    方明华的话把大家逗笑了,但周围拿着书要求签名的人越来越多,都是拿着书到收银处交钱以后又跑回来要求签名的。

    不远处站着的那个售货员也算机灵,看到这场景,立刻跑到后面向领导汇报,没过几分钟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匆匆走来,拨开人群进去。

    “你好,你是作家明华同志?我是这个书店的副经理张文华。”

    “张经理,你好。”

    “明华同志,欢迎你来到我们书店,能不能到换个地方签名?这个地方太窄,不方便。”

    “那,好吧.”

    方明华答应了。

    张经理赶忙在收银处附近让员工临时安放了一张桌椅,还紧急让人临时写了个牌子:“国内著名先锋小说作家明华签名售书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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