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活着


“主子,咱们明儿个,真不去沈姑娘家干活了?”

  左膀看着他家主子沉默的样子,忍不住多嘴问了一句。

  从回来到现在,主子除了用餐时嘴巴动了动,这么长时间一直不说话。

  就这么看着手里的铜钱发呆。

  真是想不到啊,堂堂战神九皇叔,干一天苦力才三十文。

  如今还被人嫌弃的赶出来!

  怎么看怎么想,都是沈姑娘不识好歹啊!

  可偏偏他家主子,却什么反应也没有,似乎没有觉得被赶出来有什么不合适的。

  这  跟主子以往小气吧啦的做派,实在是有些不符啊!

  可看着主子时不时看着铜板儿痴笑的样子,左膀又推翻了自己的想法。

  主子小气吧啦?那是对他们。

  对上沈姑娘的时候,主子从来都是大方的不得了的。

  当年,主子得知沈姑娘嫁人,战场上差点没命都面不改色的人,硬是跑死了三匹马,一口气从京城赶到北临,直挺挺躺在床上三天。

  一度不吃不喝,差点吓死一众副将。

  有人对此不屑,提议去京城绑了她送来主子帐中,却被怒急的主子一枪挑翻在地。

  整整清理了半年的茅房,这才让主子消了气。

  也就是那个时候起,沈姑娘这三个字,成了主子心底不可触的伤痛。

  从此以后,他们都在心里默默记下,沈姑娘在主子这里,一句重话都说不得。

  也是,谁让人家是沈姑娘呢!

  沈姑娘在主子这里一直都是有特权存在的。

  沈姑娘就是一巴掌呼主子脸上,主子估计还会凑上另一半脸,还问她手疼不疼?

  宸月低着头,把玩着手里的铜钱,慵懒的嗓音带着三分漫不经心,

  “自然要去的!”

  “啊?”

  左膀疑惑的看了他一眼,“主子,难不成,咱们要装聋,假装没听到兰叶姑娘说的话吗?”

  那  也太跌份儿了吧?

  “蠢!”

  宸月掂着手里的铜板儿嫌弃的瞥了他一眼。

  “意意说短工不需要我们去,可没说白干活的也不需要啊。

  打短工的,是周围的邻居,热心帮忙的,是你家主子我,这可不一样。”

  能给意意做事就是他的荣幸,还要什么工钱啊?

  他恨不得将自己的钱全部堆到她面前呢!

  左膀抿了抿嘴,这事儿听起来主子是占便宜了,可奈何他吃亏啊!

  他那点银子,都被主子扣的差不多了!

  “主子,您的意思是,咱们不要工钱,过去帮忙干活啊?”

  左膀说着,眼神偷瞄了眼他手里的铜板儿,不多不少,一共六十文。

  其中还有他的三十文。

  今天的就算了,要是明天沈姑娘客气,再给他钱他一定先伸手。

  不能让主子先接过去。

  像是能看透了左膀的心思一样,男人将一枚铜钱扔起来,又用食指拇指夹住,挑眉看着左膀,似笑非笑,

  “怎么?你还想要钱?”

  左膀看着他辛苦赚来的铜板被主子昧下,内心苦哈哈,抿着嘴许久,才不情不愿,

  “啊  这  ~主子,属下当然不要钱了?”

  “能为主子追到沈姑娘出一点力气,是属下的荣幸。

  能让主子把玩它,也是  也是这铜钱的荣幸。”

  左膀狗腿的口是心非道。

  他有什么办法,主子被成亲他就算攒够了老婆本儿,又能如何?

  越过主子成亲,定要被他嫉妒死。

  “哼!去查,看看钱家父子此行目的是何处,他们这么多年究竟又在找谁。”

  宸月眯着眼睛,心说该不会是沈文轩还活着吧?

  这几年,意意看似人在京城,可钱家父子,似乎一直没有放弃找人。

  “是,主子,属下这就去安排!”

  一说到正事,左膀立马正了神色,拱手应了一声后,转身离开了!

  而留在房间里的男人,也没有闲着,换了一身衣裳后,趁着夜色从窗口一跃而下。

  不远处的沈家,沈意欢靠在床前的摇椅上,正与兰叶说着话。

  “小姐,您对这个苏瑾,为何这般关注?”

  兰叶蹙着眉头,终究没忍住问了出来。

  论容貌,苏瑾比宸公子差了些,尤其,他已经成家了,而且还有孩子。

  小姐断然没有看上他的可能。

  唯一能过得去的,便是他妻子口中的,苏瑾有状元之才。

  难不成,小姐想资助苏瑾,让他去考状元?

  将来好利用他?

  沈意欢微眯眼睛,“兰叶,你没觉得,你家小姐我跟苏瑾,长的有几分相似吗?”

  沈意欢这话一出来,不止兰叶顿住了。

  就连坐在一边,手里拿着天青色褂子在缝的白桃,也是停下了手中的针线。

  静静看着她,不知道小姐这话是何意。

  “小姐,这天下长得像的人多了去了,苏瑾跟您像,也没什么的吧?”

  兰叶心里这样想的,嘴上也是这样说的。

  倒是白桃,放下手里的针线走过来,“小姐,您是怎么想的?”

  以小姐的行事,能说这话,就代表心里已经有了想法。

  兰叶闻言,目光静静落在沈意欢的脸上,“是啊小姐,您是什么打算?”

  沈意欢目光淡淡的,落在兰叶身上,抬手被兰叶扶了起来。

  她一步步走到窗口的位置,目光盯着运河上星星点点的水波,沉沉的开口,“我娘当年生的,应当是双生子!”

  “昭儿跟我们回了京城,另一个孩子,我不知道被爹爹送到了哪里?

  我清楚的记得,娘生孩子的时候,一前一后,两声婴儿的啼哭,我虽然小,但我自认为,我没有记错。”

  兰叶与白桃闻言,眼里闪过惊诧。

  老爷当年就因为双生子遭了祸端,若是担心儿子步了后尘,送出去一个,也是极有可能的。

  这样一想,兰叶蹙眉道:“所以,小姐觉得,苏公子  或许是小公子?”

  兰叶心疼小姐藏着秘密这么多年,她一把握着沈意欢的手,“小姐,您想做什么,奴婢与白桃都支持您。”

  本以为,远离京城会让小姐快乐起来,却不想,小姐心里的伤,谁也不能使之愈合。

  或者,一日找不到小公子,小姐的心,一日就不得安定。

  也罢,人活着总要有个盼头的。

  “再等等吧,再等等,等与他再熟悉一点,我们在慢慢打听。”

  沈意欢说的有些忐忑,有些怕。

  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

  就是觉得,心里很慌乱!

  “小姐,这事儿交给奴婢,我看苏公子的妻子程雪,是个爽朗善谈的妇人。

  待明天她来干活的时候,我将人拐到厨房里去,让她帮忙干点儿轻省的活儿。

  到时候,一边干活一边跟她说说话,一来二去熟了,还怕问不出什么来吗?”

  白桃觉得,还是从程雪身上下功夫比较简单。

  毕竟,她看起来,不像她丈夫苏瑾公子那般谨慎。

  “小姐,奴婢觉得这般也行,到时候,我屋白桃二人轮番进出厨房,说不定就真的问出什么来了呢!”

  兰叶也觉得白桃的提议不错。

  闻言,沈意欢思忖片刻,点头,“婉转一些,别显得太刻意,让她生了防备。”

  “小姐放心!”

  白桃兰叶齐齐出声道。

  夜正浓,沈意欢与兰叶正说着苏瑾夫妇的事情。

  而与她隔着两条巷子的苏家,苏瑾正坐在母亲的床边,看着她虚弱的面容,低声道:

  “娘,您心上一直记挂着的事情,说不定,就要有眉目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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