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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晁盖:恨不能早日相见


走马观花看了一遍东京城,连李师师都没来得及去寻,就再度离开。

  这座城落在曹杰的眼中,确实是一座伟大之城,同时也是一座堕落之城。

  这座城市能培养出多才多艺的书画家帝王,也能造就惊才绝艳的柳三变,更能制造出光耀千古的璀璨文化。

  唯一不能制造的就是勇武的猛士!

  这样的一座城,如果没有能够驱虎吞狼的猛士,没有强弓劲弩、火炮神兵,他注定会被历史湮没在浩荡的历史长河里。

  屈指细数,已经只剩下十二年了,白山黑水的半兽人就要南下。

  既然他们能灭了辽国,并占据中原大地,必有其过人之处。

  十二年,其实也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创业艰难,现在小打小闹还不被重视,只要在梁山泊成为坐寇,那朝廷必发大军来剿灭。

  第一次反围剿:大败呼延灼。

  第二次反围剿:大破关胜。

  第三次反围剿:两败童贯。

  第四次反围剿:三败高俅。

  这些人来攻,曹杰都不担心,可若是西军老种相公、小种相公引兵来攻,宗泽宗爷爷引兵来攻,甚至只是那韩泼五引兵来攻。

  又该如何应对?

  可要知道,历史上方腊就是被韩世忠领兵灭的啊!

  回到郓城,曹杰先将创业工作进行了总结。

  来到这个世界整整一年时间,创下现在这片基业,曹杰其实还是很满意的。

  三十六天罡,“智多星”吴用,“小旋风”柴进,“花和尚”鲁智深,“行者”武松,阮氏三雄,“拼命三郎”石秀,再加上已经是囊中之物的“豹子头”林冲。

  已经有九人在手。

  这种实力,宋江已经算不得对手了。

  那“托塔天王”晁盖,不过是个冲锋陷阵的勇夫,更不被曹杰放在心上。

  甚至,即便近在咫尺,也没主动去结交。

  ‘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依旧是打基础。’

  ‘首先,是结交好汉,聚拢人才;其次,进行技术创新,改良创业工具……’

  在纸上写写画画,小金莲热心地端了热茶,又时不时拨了炭火。

  见曹杰一直忙于工作,忍不住道:“相公,时候不早了。”

  “嗯?!”

  曹杰丢了手里的炭笔,笑道:“我才出去几天,这便等不及了?”

  “相公,奴只是担心你累了嘛!”

  “我看你是馋了,阎婆惜呢?”

  “已经洗白白……”

  以曹杰现在的身体强度,加上他手段又多,各般手法层出不穷,哪里是小金莲能应付的。

  刚入门那些日子,天天都要做上几回神仙,登上几次彩虹。

  个中妙趣,让人沉迷,却也难以承受。

  正所谓器大伤身。

  后来阎婆惜这个擅长琴箫的艺人来了,这才有了一战之力。

  “去吧!我马上便来。”

  “是,相公!”

  小金莲转身朝后宅走去,心中也灼热起来,身体忍不住微微摇摆,越发显得腰如水蛇。

  【完成一次双修】

  【“曹贼”经验值+3】

  【完成一次双修】

  【“曹贼”经验值+2】

  锦缎丝绸的床单上,湿漉漉的扭曲成字体来:

  【命魂之相:曹贼(人妻萝莉、欲女闺秀,甚好甚好)】

  【经验:lv2(375/400)】

  【天赋:双修lv2(黄帝御女三千,白日飞升)】

  距离升级已经只剩下十来次操劳了,每次临近升级之际,曹杰都卖力十足。

  这便是肝经验的快乐。

  回到郓城的第三天,吴用亲自上门递上一张名刺,笑道:“哥哥,两个月前,东溪村晁盖晁保正来寻我,说想拜见哥哥。

  那时哥哥在辽国,我便给推脱了。”

  已经入了冬,吴用依旧拿着他的鹅毛扇,摇了摇道:“后来哥哥回来,又要赶去东京,晁保正又错过一次。他近日多次来寻我,说要拜见哥哥。你看,要不要见上一见?”

  “东溪村晁盖啊!他来见我做什么?”曹杰问道。

  吴用毕竟在东溪村做了一年的教书先生,这位老主顾求到了他面前,不好推脱。而且,现在他为洪门白纸扇,为洪门发展劳心劳力,若是能拉这位托塔天王入伙,却也能成一大助力。

  就是此人身为保正,家境又富裕,不敢轻易开口。

  吴用将自己的心思和想法和盘托出,究竟拉不拉拢他,等曹杰给了指示。

  曹杰沉吟了几秒钟,说道:“既然学究引见,那便设宴请他来,正好鲁大师也要去梁山,我也好为他饯行。”

  “好,哥哥好生歇息,我去安排便是。”

  晁盖何许人?

  济州郓城县东溪村的富户,任村里的保正。

  他不娶妻室,终日弄枪使棒,打熬筋骨,专爱结识天下的好汉,凡是有人来投奔他,他都热情接待。

  郓城县东门外有东溪、西溪两个村,中间隔着一条大溪。传说西溪村经常“闹鬼”,有个僧人便教村民凿了个青石宝塔镇在溪边,把鬼都赶到了东溪村。

  晁盖闻知愤怒,独自一人趟过大溪,把青石宝塔夺了过来竖到东溪村。

  从此,当地人都称他为“托塔天王”。

  晁盖此人,义字当头。

  纵观水浒,在为人上没什么可挑剔。

  但这样一个人,却未必是一个好的领导者。

  对于这样的人,曹杰没将他视为对手。

  既然他愿意来拜访自己,那便交他这个朋友便是。

  傍晚时分,此人随着吴用入了曹府,见到曹杰便抱拳瓮声道:“曹家哥哥,鄙人晁盖,哥哥果然少年英雄,气度不凡,晁盖恨不能早日相见。”

  说真的,他确实爱交江湖上的好汉。

  “晁家哥哥,我最近半年在外奔波,最近才回来,有了空闲。应该是我去拜见哥哥的啊!”

  混迹江湖,说话要好听,做事要有始有终,做人要真诚。

  曹杰拉着晁盖的手便请他坐在了右边客座上,只见他身材高大,三十二三年纪,三柳掩口黑髯,头上里顶青纱万字巾,掩映着穿心红一点儿,上穿一领白布衫,腰系一条绢搭膊,下面青白袅脚多耳麻鞋。

  从刚刚握手的触感上来判断,皮如钢铁,肉如顽铜,炼精大成没错了。

  至于养炁,以他“托塔天王”的名号上来看,又能在原著中成为三阮、刘唐的老大,绝对是养炁的高手。

  而孕神,以他做事的头脑来看,显然不是。

  “晁家哥哥,你先喝茶,我还有一位哥哥要来,等下我来为哥哥引见。”

  “哥哥去忙便是,我自在这里吃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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