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难受


在陆妙竹难以置信的目光中。

    苏白做好饭,扬声叫在小院中玩耍的孩子:

    “糖糖、果果,吃饭饭咯!”

    糖糖、果果早就眼巴巴的等着了,听到喊声,立马丢下了手中的棍子,哒哒哒的跑回屋。

    两个小奶团子都很好奇苏白今天会给他们做什么吃。

    毕竟昨天的鱼实在是太好吃了。

    等她俩坐好,苏白给两个小奶团子盛着饭。

    白花花的大米饭,那可是一点杂粮都没掺!

    柴锅煮的,那叫一个香!

    糖糖和果果虽然一人啃了一个煎饼。

    但是,两个小家伙以前亏得太狠了,这会儿看见白米饭,馋得不行。

    苏白怕两人忽然吃这么多吃得积食,当下只是一个小家伙装了一小碗。

    放在两人的面前。

    破旧的木桌,下面还垫了一块石子。

    然而桌子上,却放着一碗辣椒炒肉还有猪油炒马兰头。

    明晃晃的油。

    香喷喷的大米饭。

    糖糖和果果口水直流。

    “粑粑,糖糖想吃饭饭。”

    “果果,也想,饭饭,香香~”

    苏白忍住笑,道:“快吃吧!”

    听见苏白的话,两个小家伙当下拿起小木勺,一人挖了一口白米饭,送进了嘴里。

    热乎乎、香喷喷的大米饭。

    香得两个小奶团子的眼睛,顿时就亮了起来!

    “粑粑~唔唔~香!香!”

    糖糖烫得呲牙咧嘴,鼓起小腮帮子。

    “果果,喜欢米饭饭~”

    果果奶声奶气,笑得牙不见眼。

    两个孩子的笑容,对于苏白而言,那就是最大的安慰。

    “吃饭吧。”

    苏白收回视线,笑着对陆妙竹道。

    陆妙竹点点头。

    低头看着自己面前的这碗白米饭。

    热气挟裹着米饭的香味,汹涌进了自己的鼻腔。

    她眼眶被熏得有些发烫。

    旋即赶紧低下头,拿起筷子,夹了一筷子的米饭,送进嘴里。

    热气腾腾的米饭。

    浓郁的白米饭的香味。

    这是她,下乡当知青,嫁给苏白以来,吃的第一口白米饭。

    真香啊。

    陆妙竹嚼着嚼着,眼泪就落了下来。

    她害怕两个孩子看见,赶紧偷偷低下头,用指腹摸去眼泪,将嘴里的米饭恋恋不舍的咽了下去。

    “麻麻,好不好吃呀?”

    糖糖歪着小脑袋,对着陆妙竹咧嘴,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

    陆妙竹赶紧点头。

    而苏白正在吃饭呢。

    他实在是饿狠了,没注意到陆妙竹的异常。

    下一刻,忽然就看见一个小勺子,颤颤巍巍的地到了自己的面前。

    瘦瘦的小手举着。

    发黑的木勺里,是一块瘦肉。

    苏白一愣。

    下意识地顺着木勺看去,就看见果果可爱无邪的脸蛋上,露出一脸期待的小表情。

    “粑粑,这个肉肉,好吃,粑粑吃~”

    果果奶声奶气说完。

    见苏白愣着,没接过去。

    果果小眉头顿时皱了起来。

    再次扒拉着桌子,小小的身子,往前努力的探了探。

    “粑粑,吃呀~”

    软软糯糯的小嗓音成功将苏白的理智唤回。

    他的鼻子忽然一酸,眼泪挟裹着热气,在眼眶里汹涌着。

    这是自己上辈子,曾经多少次午夜梦回间的场景。

    可爱的孩子,漂亮的妻子,一家人坐在桌子旁,一起其乐融融的吃饭。

    重来一世,自己真的实现了。

    苏白用力的深吸了一口气,将汹涌的泪意憋了回去。

    孩子还在。

    他不能落泪。

    苏白露出笑脸。

    就着果果的勺子,吃了这一口廋肉。

    是真的很香。

    这年头的猪肉,都是自家养的土猪肉,就连辣椒,也是香樟村本地的品种。

    弥漫在齿间的肉香,孩子天真的笑脸。

    就坐在自己旁边的陆妙竹。

    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苏白自重生以来,一直悬着的心,都随着这一口辣椒炒肉,一并落回了胸腔里。

    “粑粑,好不好吃?”

    果果笑得甜甜问道。

    苏白用力点头。

    “好吃,糖糖和果果多吃一点,这样才能长高高。”

    苏白笑着道。

    …………

    苏白家的隔壁院子。

    他堂婶张菊正坐在自家院子里剁猪草。

    “咚咚咚~”

    富有节奏声的剁草声音响起,她满头大汗,但是脸上却带着一丝自满的笑容。

    年头开春的时候,也就是一个月前,家里抓了一头小猪仔。

    这可是家里的祖宗,一年到头的活计,基本上全靠这小猪仔了。

    张菊是苏白的堂婶。

    苏白的爷爷苏富贵,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

    女儿最大,嫁到了隔壁村子,很少回来。

    剩下三个儿子。

    大儿子,苏明权,也就是张菊的老公,在村子里是生产队队长,手里有点权力,家里条件比其他兄弟高出一大截。

    而最让两人挺直了腰杆的是,两人的儿子,苏哲,也就是苏白的堂哥。

    苏哲今年二十四岁了,比苏白还要大三岁。

    至今没结婚。

    按照常理来说,二十四岁,在农村,没结婚,那肯定是要被家里长辈骂的。

    但是苏哲不同。

    在77年恢复了高考后,苏哲拼了命的念书。

    终于在去年,二十三岁的时候,考到了大专。

    八十年代的香樟村,他是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大学生。

    这事儿轰动了十里八乡,苏明权愣是借了五十斤粮票,张罗着摆了一次酒席,杀了家里唯一一头猪。

    而苏白的爷爷苏富贵,看着自家众多孙子里,终于出了个人中龙凤,当即下了命令。

    苏哲的学费,得三个儿子均摊。

    就连远嫁的女儿,也摸黑送了二十元钱过来。

    苏富贵按道理来说,应该和最小的儿子,也就是苏白他爸住在一起。

    然而,因着这个原因,他愣是和老伴儿住在老大苏明权家。

    苏明权虽说不太乐意。

    但是,张菊点醒了他。

    如今家里小辈们,就自己儿子苏哲一个人出人头地的。

    那上大学,可不得费钱么?靠自己一家的能力,那不得过得紧巴巴的?

    倒是只要苏富贵在这里一天,那三个儿子,外带远嫁的大姑子,谁不得送钱过来?

    再想想,两个老人家能吃多少东西?

    合着饿不死就行。

    再说了,这一把身子骨,不说下地干活,那洗衣做饭种种菜,总归是不成问题的。

    怎么算都是赚了!

    苏富贵因为有了苏哲这个金孙子。

    那是摆了明的偏心。

    但是,其余两个兄弟都不敢说,更别说远嫁的大姑子了。

    有了这几家人合力的供养。

    张菊小日子过得滋润着呢。

    就连躲猪草的声音,那都要比别家响亮几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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