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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怎么会没反应


“是吗?我看看!”方小檀视线接触到戒指的时候,眼睛就猛地瞪大了。

朱砂真的变成红珊瑚了!

方小檀就算再怎么脾气直,也不至于那么傻,觉得于静姝真的有点石成金的本事。

结合刚才于静姝柜子忘了锁的事,这明显就是白秋雨偷偷把戒指换了啊!

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表情,方小檀挪了两步,背对着白秋雨,挡住了对方的视线,冲着于静姝挤眉弄眼地说道:“我看好像没什么问题,还是那颗红珊瑚啊,成色这么好的红珊瑚咱们宿舍哪有第二颗?”

白秋雨听见这句话,暗自舒了一口气。

然而下一秒,于静姝又把她的心提了起来。

“可是我这戒指是老银戒指,按理说不应该这么亮的……”

于静姝停顿了几秒,在白秋雨紧张得快要窒息的时候,才又说道:“唉!可能是我保存得不够好,和那么多东西放在一起,不小心把外面那一层磨损了吧!”

说着,把戒指用手帕包好,放进了首饰盒,又锁上了柜子。

方小檀这时候冲于静姝眨了眨眼睛,说道:“你刚才不是说要去汪婶子家要红豆沙?咱们这就去吧!”

说罢拉着于静姝就出了宿舍。

等走得远了,两人才在路上前仰后合地笑了起来。

“我刚才听见她在我背后一会儿憋气儿一会儿喘气儿的,简直笑死个人!我说你刚才怎么出去抱柴火,是不是吓唬她去了?”方小檀一边笑一边拍于静姝肩膀。

于静姝也笑得肩膀直颤,“你那是没看见,我从窗边路过的时候,给她吓得都快跳起来了!”

“可是阿姝,她干嘛非要换走你的戒指?就算你那戒指真的是珊瑚的,她也占不到便宜吧?”方小檀后知后觉地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于静姝脸色沉了沉,半真半假地说道:“但凡我有的东西,她都想要,而且,她可能觉得我活不到用上那枚戒指的时候吧!”

在此之前,于静姝当众说过,那枚戒指可以用来和她小舅舅相认,女知青们也都信以为真,白秋雨估计也不是完全没动过这个心思。

毕竟原著里原主死后,原主的二舅舅也受不住打击,没多久就死了,原主的小舅舅人在国外,没机会知道这一切,如果不是他看过于静姝的照片,没准还真会被假冒的人诓骗。

可原主小舅舅看过照片的事,白秋雨又不知道,按照她的尿性,发现原主小舅舅会给原主寄外汇,本身又是高知,没准还真会冒充于静姝,骗原主小舅舅的钱和资源。

“呸呸呸!大过年的,童言无忌,大风吹去!”方小檀赶紧打断了于静姝的话,嘴上还不忘了损白秋雨两句,“她也不看看自己那样儿,怎么还想拿你的戒指去别人那冒充你啊?她做梦去吧!心思这么狠毒,最后都报应在她自己身上!”

两人说这话,不多久就走到了老林家,小五林凤芝穿着于静姝给她做的小棉袄,坐在一个掏空的大木墩子里,正守着里面的榛子堆吃榛子呢!

东北这边山货多得捡不过来,像是榛子、山核桃、松子这些东西,过年过节是不缺的。

林凤芝看见于静姝,小手立刻张开,递过去几个榛子瓤儿,“姐,吃榛子。”

方小檀在旁边逗她,“只给阿姝姐姐,不给小檀姐姐呀?小檀姐姐好伤心呀!”

小五眨巴眨巴眼睛,又递过去几个,“小檀姐姐也给。”

“我们小五真大方!”于静姝揉了揉林凤芝的脑袋,往屋里张望。

这时汪敏真系着个破布围裙迎了出来,“快进屋,屋里暖和,咋来了也没个声儿呢!小五,抓点榛子进屋吃,别搁外头冻着了!凤萍、凤霞,快看看谁来啦!”

林家三姐凤萍和四姐凤霞都在副业队,这些天跟着于静姝一起学手艺。

汪敏真心里感激,觉得于静姝把吃饭的手艺教给俩孩子,那就是俩孩子的师父,别人她管不着,来了她家,凤萍和凤霞就得像尊敬师长一样,礼数得到位。

凤萍和凤霞听见声音,赶紧就从里屋钻出来了,板板正正地和于静姝问好。

“静姝姐,小檀姐。”

于静姝赶忙笑着摆了摆手,“不用这样,还跟以前一样就行,学做衣服的时候认真比什么都强。”

随即转头问汪敏真,“婶子,我们想要点红豆沙做麻团吃,您这还有多余的吗?”

“有!”汪敏真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你们来得还挺巧,我要蒸点黏干粮冻上,正在这和黏面子呢,锅里豆沙也刚做好,给你盛一碗带走!”

这边管糯米叫黏大米,黏面子就是糯米粉,糯米粉做成的主食就叫黏干粮。

汪敏真掀开锅盖,从里面盛了一碗热乎乎的豆沙,递给于静姝的时候才有点犹豫地说道:“不过我这豆沙可没咋放糖,你要是吃不惯,还得自己加点。”

于静姝看着纯手工的红豆沙,一时还有点嘴馋,捏了一块尝了尝说道:“这样的正好,太甜了才不好吃呢!”

“那行,一会儿蒸了黏干粮,我让凤霞给你们送几个过去尝尝新鲜。”

“谢谢婶子,那我和小檀姐就先走了。”

于静姝道了谢,才和方小檀出了老林家。

两人刚出去没多久,就看见林凤军领着大黄迎面跑了过来,手里还拎着几只小麻雀。

这时候麻雀还不是保护动物,反而是偷吃粮食的有害鸟类,平时大家看见了,不是赶走就是拿弹弓打死,林凤军手里这几只应该就是用弹弓打的。

看见于静姝和方小檀,林凤军停下来,嘿嘿傻乐了几声,还挺大方地递了两只麻雀过去,“姐,给你,放灶坑底下烧着吃,可香了。”

于静姝撸小狗似的照着林凤军的脑袋揉了两把,说道:“你留着自己吃吧!这是又去山上了?”

林凤军垮了脸色,“没去,薛六哥说李奶奶最近不让他上山,我们俩去粮库的苞米楼子上打的。”

东北这边冬天雪大,粮食又多,那些没有打成粉的玉米,都是放在离地面一米的木质建筑上保存。

这种只有框架,不需要砖瓦的建筑就叫苞米楼子,上面一层有顶棚的装苞米,下面贴地只有几根立柱的那一层一般就当做放杂物的地方。

可想而知,这种保存大量粮食,又不完全密封的地方,肯定是招麻雀和老鼠的。

村里时不时就有小孩跑去苞米楼子打麻雀,家里的打完,就去粮库打。

因为算是保护粮食,大人们也都很鼓励。

几人正说着话的时候,大黄突然凑到于静姝跟前,用鼻尖顶了顶她的口袋。

于静姝坑了一下,手伸进大衣口袋摸了摸,发现里面有一块牛皮纸包着的牛肉干,好像是自己哪次带零食,结果太忙忘了吃,也不知道是不是这边太干燥了,牛肉干拿出来的时候都硬得掰不动了。

她挺喜欢小猫小狗的,看大黄这样,就把那一小块牛肉干喂给它吃了。

大黄吃完了,就围着于静姝转了起来。

于静姝一时好笑,“这回可没有了,好东西也不能管够吃啊!”

林凤军在旁边替大黄解释,“大黄这是要记住你的味儿呢,它可厉害了,谁要是在山上迷路了,让它闻闻平时用的物件,就能把人给找着!以前我大哥就带它去山上,帮村里人找着过走丢的小孩儿。”

于静姝的目光闪了闪,“是嘛,那可真厉害。”

只是这么机灵的狗,怎么会被人用开水烫死呢?

原书里,大黄就是被烫死的,林家人发现它的时候,它的脑袋都被烫变形了,孤零零地躺在离家门口不远的地方。

按理说,要是有人想偷着杀狗吃狗肉,林家人也不可能看见大黄的尸体。

但问题是,这年头大家自己忙着挣钱挣工分都来不及,谁有闲心和一条狗结仇呢?

除非大黄太过机灵,阻挠了某些人的计划,才会遭此横祸。

于静姝和林凤军分开后,一路都在想这件事。

与此同时,独自一人待在宿舍的白秋雨却心急如焚。

她睁开眼睛,看着毫无变化的戒指,心中惊疑不定。

为什么她的意识还是没能进入农场?

这本书就是她写的,她当然知道这戒指不用滴血认主。

难道必须要在和原著里一模一样的环境里,才能解锁农场?

可是那时候可是夏天,而且还是在玉米地里睡午觉,现在天寒地冻的……

白秋雨咬了咬牙,还是决定去验证一下。

毕竟比起金手指,发烧感冒算得了什么?

想到这,白秋雨趁着太阳还大,裹紧棉袄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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