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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筹备


第264章  筹备

        整个发布会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在结尾的时候,一众主创还一起举行了一个简单的开机仪式。

        指环王第一部《护戒使者》预计的是拍四个月,剩下两个月一边制作特效、剪辑,一边宣传。

        也就是说,最快也要到明年才能上映,而三部电影的制作周期更是长达三到四年。

        当然,对于洛泉而言就只有短短的一两个月而已,字面上虽说是女主,但她的戏份并没有洛汗王国公主的戏份多。

        这位公主在后面和男主有很多的对手戏,镜头也多,而且都比较出彩。

        只能说自身的形象帮助了洛泉,同时也限制住了她。

        不光是指环王,以后任何电影,只要是有花瓶类型的角色,洛泉都是不二的选择。

        至于其他的需要考验演技的角色,那就不一定轮到她来了。

        毕竟在绝大多数人看来,颜值和演技是一个成反比的关系,很少有人能够例外。

        洛泉自己也知道这么个情况,不过她也不会去强求。

        一方面她目前的演技也确实没有到撑起一部电影的地步,另一方面,当个花瓶也没什么不好的地方,拍起来轻松,也不容易背锅。

        只是片酬少了一些,但相比起她能在电影里露脸并获得的名气,这些反而是细枝末节。

        发布会结束后,洛泉打车回了家。

        剧组并没有包专机,因为人太多,所以制作人让大家自己购买机票去新西兰,到时候统一进行报销。

        洛泉在到美国的当天就去了一趟大使馆,办理新西兰的护照。

        明天护照就能下来,晚上就可以动身去新西兰。

        集合的地点定在新西兰的第一大城市奥克兰,这里是新西兰的商业、工业中心,一半是陆地,一半是海岛,是一个非常多元化的水世界。

        定下来后,洛泉给弗雷德发了个消息。

        既然约好了一起去,洛泉肯定不能自己一走了之。

        而弗雷德那边也在两分钟后给了回复,机票订好了,明天的下午,头等舱。

        “动作很挺快。”洛泉笑了笑。

        第二天,洛泉收拾好行李,先是去大使馆拿了签证,然后到麦迪逊大道逛了一圈,拍了些照片,买了些纪念物。

        虽然她是个宅女,但好不容易出趟国,刚好也有空,还好要逛逛街的。

        作为“世界灯塔”中最闪耀的明珠,纽约无处不透露着它发达、富贵的气息。

        这里的人神色各异,有一边打电话,一边疾步如飞的上班族。

        有表情悠闲,在街上遛狗的年轻人。

        有和她一样,拿着手机到处拍照的外国游客。

        当然,也有面露苦色,瘫在地上乞讨的流浪汉。

        哪怕是在全世界最发达最富有的城市,也依然会有赤贫的人存在。

        甚至这些流浪汉的状态,比华夏的还要更加萎靡。

        根据她的猜测,多半是因为药物。

        在美国,嗑药是非常常见的事,有的洲甚至连DM都是合法的。

        当然,除了流浪汉,街上还有不少穿着褂子,裸露着自己强壮肌肉的黑人。

        这些头戴红色头巾,纹身满臂的无业游民总是三五成群缩在角落,有的在进行交易,有的则是在对路过的漂亮姑娘吹着流氓口哨。

        洛泉当然也遭遇了这样的待遇,好在她戴着墨镜,又是光天化日之下,这些黑人也只能吹吹口哨。

        说实话,看到这么一群人洛泉的心里就一紧。

        美国不比国内,你永远不会知道你身边的路人的腰后,有没有别着一把手枪。

        枪击案几乎无时无刻,无处不在。

        在手枪面前,哪怕功夫再高,也是会翻车的,这也是她向来不喜欢在国外逛街的理由。

        今天本来心情不错,但这帮突然出现的黑人让她的好兴致圈都没了。

        忽略了这些人的招呼,洛泉拉着行李箱匆匆走向人多的地方,然后直接打车去了机场。

        在机场咖啡厅坐了大概一个小时,弗雷德提着行李走了过来。

        “塞弗尔特呢?”洛泉看到少了一个人,问道。

        这次三人计划是一起去新西兰的,塞弗尔特作为环球的高层之一,这么重要的项目启动,还是要去看两眼的,更何况他还是总裁的儿子。

        “他说要跟他们公司的制作人一起,有些事情还要商量处理一下。”

        弗雷德撒了个谎,其实塞弗尔特根本就没有什么事要处理,只是单纯地不想当电灯泡。

        “是这样啊。”洛泉点了点头,没有多问。

        登上飞机,在经历最开始起飞时的颠簸之后,平稳地穿行在了万里层云之中。

        洛泉将板子放下来,从挎包里取出五线谱和笔。

        一旁的弗雷德看到这一幕露出惊讶的表情:“你这是要开始写歌了吗?在飞机上?”

        “对啊,突然就来灵感了。”洛泉说着,在五线谱上写下了一传英文,正是歌曲的名字。

        “Five  Hundred  Miles(五百英里)”

        弗雷德念着歌名,感觉不像是一首情歌。

        原本他以为洛泉的创作会花一些时间,都做好了全程沉默看她发挥的准备。

        结果洛泉的整个创作过程甚至都没有超过三分钟,曲谱和歌词基本都是一蹴而就,就没有停顿的地方。

        要不是之前已经见识过她神乎其技的创作力,这样的事哪怕是发生在眼前,弗雷德都很难去相信。

        “就,写好了?”弗雷德看到洛泉将曲谱拿起来抖了抖,小心地问道。

        “好了。”洛泉点头。

        “这歌词,看起来像是乡村风格啊,不知道我说得对不对。”

        “确实是乡村风格,是一首很悠闲又带着些小忧伤的曲子…………嘴上说着或许没什么感觉,我弹给你听吧。”洛泉说着,掏出苹果横着摆在板子上,打开了吉他模拟器。

        不需要看谱子,洛泉如青葱白玉的指尖在手机屏幕上轻触,滑动出就一串甚是悦耳的音符。

        而弗雷德则是盯着曲谱,试着去唱。

        虽然还没有进行编曲,但这首歌并不难,不过弗雷德唱了两句还是停下了。

        非专业人士终究还是不行,得等洛泉自己唱了才能知道这首歌到底是个什么模样,毕竟这是她写的。

        不过仅仅是听曲子,弗雷德都已经有些痴迷了。

        “太美了!”弗雷德感叹道,“几个音符的跳动,就能交织出这样美妙的音乐,你们这些创作者真的太神奇了!”

        洛泉笑道:“没那么夸张,其实大多数流行歌曲、乡村音乐的所使用的旋律都是相似的,那些写交响乐的才是真正的大神,他们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创作者。”

        “你不也是这样的创作者?《洛泉的卡农》可是在我眼皮子底下写出来的!”

        洛泉笑了笑,没有争辩。

        看到弗雷德如此兴奋欢喜的模样,不过气氛如此和谐,她却必须得当破坏气氛的人。

        “你是是不是对我有好感?”

        洛泉问得很直接,问的方式很委婉。

        弗雷德愣了一下,面部逊色充血,变得涨红。

        这一刻,他不知道他是应该承认还是应该否认,这是一个天堂与地狱之间的两难选择题。

        但洛泉却表现得比他更冷静和理智,毕竟这种情形她也不是第一次遇见了。

        “这个问题的是与否,你也不用回答。”洛泉轻声细语,两人的座位与其他头等舱的客人得比较开,中间也有厚厚的帘子,这种声量也不用担心会被人听到。

        “不是我自恋,事实我自己也知道,很多男生在和我相处的时候,都会对我产生好感的,毕竟脸上的表情做不了假。”洛泉微笑着,语气很自信。

        毕竟她现在的颜值是?,还有一个能让魅力大多数人产生好感的魅力属性。

        “确实是这样。”弗雷德醒着头皮承认。

        “我这个人从来也不会拐弯抹角,有什么话都是直说的。

        我不知道你私底下有没有了解过我,就是去搜索我以往的视频,如果有,那你应该是知道我曾经说过,三十岁以前是不会考虑任何个人感情问题的。”

        “这个我知道,但是…………”

        “没有但是。”洛泉竖起手指摇了摇,“在这一点上,没有人能动摇到我。

        或许有的女生喜欢骑驴找马,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但我不是这样的人。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我从来不会吊着任何人,这是我会在和所有我觉得情感即将突破朋友界限的男生说清楚的。

        之前我在日本留学时,有一个日本皇太子也是在和我成为朋友后,产生了想更进一步的想法。

        当时我发现得比较晚,拒绝他的时候也是让他遭受了相当大的痛苦。

        同样的事我并不想再经历第二次。你觉得我是故作清高也好,觉得我是为你着想也未尝不可。”

        弗雷德苦恼地抓了抓头,声音有些颤抖:“你这么突然,真的是让我很挫败啊…………第一次对女生产生好感,结果还没表白就…………”

        洛泉露出笑容:“你千万不要因此怀疑自己,你只是运气差了点,第一次情窦初开就遇到我这么个奇葩。”

        弗雷德很无奈:“可我现在就喜欢你这个奇葩。”

        “相信我,阵痛肯定是会有的,但咱们俩不可能发展出比朋友更深的感情,哪怕是过命的友谊,终究也只是友谊。

        我在无数场合说过无数次,三十岁前,不谈恋爱。”

        “我知道。”弗雷德神情有些灰败。

        这件事,在迪拜时里昂就跟他说过,但他觉得自己一定是那个例外,可以改变洛泉的想法。

        但没有想到,洛泉的拒绝会来得这么迅速,还是在新西兰的飞机上。

        弗雷德本以为自己的第一次告白会是失败在新西兰某处风景宜人的地方,哪知道竟然胎死腹中。

        “可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你就那么拒绝爱情呢?难道你是…………”

        “那倒也不是。”洛泉摇了摇头,“你可以理解为,目前还没有一个能吸引我的人。”

        “那要是有了呢?”弗雷德仿佛看到了一丝希望。

        洛泉哈哈一笑:“那我估计都是三十好几的人了,世界上帅哥千千万,还没有一个能让我动心。”

        挣扎了半天,弗雷德最终还是没有得到任何的机会。

        他沉默了许久,还是问出了和敬宫雅作当初在机场问的同样的一个问题:“我们还能做朋友吗?”

        洛泉的回答也一样:“当然可以,现在是朋友,以后是,永远都是。”

        弗雷德咧嘴笑了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显然是被伤到了。

        但洛泉知道,长痛不如短痛,趁他还没有陷太深,就直接将他拽了出来。

        当初就是因为放任敬宫学长的情感,最后险些弄得收不了场。

        同样的错误,她不会在犯第二遍。

        其实有时候太完美了也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和异性相处时,总是得时刻注意他们的状态,谨防出现友达上到恋人的变化。

        这就使得洛泉在和人相处的时候总是会很小心的缘故,她很怕,以后和朋友相处时嫣然的一笑,就会使空气里出现暧昧的味道。

        好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洛泉交的那么多异性朋友里就出现了两个,比率还是比较小的。

        不管怎么样,洛泉是把话跟弗雷德说清楚了。

        万幸,他并没有出面因爱生恨的情况,和敬宫学长都是胸怀宽广的绅士。

        这样的优秀男生本应该拥有美好的爱情,可惜,都选择了自己这颗看上去很美好的歪脖子树。

        只能说这个世界是真的看脸的,那么多心灵美的姑娘得不到发掘。

        不过没办法,皮相是爹妈给的,自己做不了主。

        唯一能做的就是丰富自己的内涵,让气质衬托自己的外在。

        这个世界看脸,但绝对不只看脸。

        想起自己答应塞弗尔特给里昂写两首歌,现在完成了一首,还剩下一首。

        掏出纸笔,洛泉又开始了默写。

        过了一会儿,弗雷德忍不住扭头看了一眼,心里最后的一丝幻想彻底破灭。

        洛泉写的第二首歌,歌名是《Auld  lang  syne》。

        翻译成中文,意思是《友谊地久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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