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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五十四章 找到那东西了


对此,程煜也只能表示遗憾。

  不过,想要求证也没多困难。

  其一,让老伦敦明儿打开邓景亮那间房的房门,现在已经可以确定邓景亮已死,而他是柳漫漫表弟的身份,表弟死了,表姐要求收拾他的遗物,也就是房间里所有属于邓景亮的东西,这个要求显然是合情合理的。

  程煜相信,这种能喷出迷香的针管,肯定不会是一次性的用具,否则,二十多公分长的一根针管,就凭邓景亮那个腰包应该装不下吧,这玩意儿携带起来还真是有点儿麻烦啊,一不小心容易扎着自己。所以,程煜断定针管应该不会像电影里那些采花大盗一样对着嘴吹,它后方有可能还有其他的装置,并且里边的药物也是利用后边的装置来进行推送的。

  毫无疑问,柳漫漫在腰包里发现的那个笔帽大小的筒状物,就是容器。

  是以,程煜认为在邓景亮的屋里,在他的行李当中,应该还能找到替换装。

  其二,直接去一趟海边,重新仔细的搜一下邓景亮的衣服口袋就行了。

  相对而言,前一种方式更稳妥,因为几乎注定会有发现。

  而后一种,由于野兽的存在,那东西又不太大,被兽类跟肉一起吃下去的可能性不小,所以也可能一无所获。

  但是前一种有一定的弊端,那就是这种搜索,很难瞒得过郭平安和苏溪二人,你总不能说柳漫漫拿了属于邓景亮的行李之后,就带着钻回到自己房间去研究吧。那俩人百分之百会要求一同搜寻一下,他们毫无疑问也会认为邓景亮的遗物里有些武器之类的东西。

  基于现在处在一个可以强行向他人所要信任的时间段,那两位要是提出这样的要求,柳漫漫还真是完全无法拒绝的。

  那么不管找出来任何东西,恐怕都要跟那两人分享了,那么这种搜查也就失去了其真正的意义。

  程煜希望保留那些东西,倒不是他打算帮着柳漫漫对另外两位下手,真要是想下手,只要趁着老伦敦充电的时间,哪怕是赢来,程煜和柳漫漫联手之下,程煜也基本上有把握能逐一干掉那两位。

  程煜只是想给柳漫漫留些后手,就如同现在没有人知道郭平安带来了什么武器,也没有人知道白小玟的失身水到底有没有落在苏溪的手里,甚至于,陈宇也可能带了什么东西上岛,只是他甚至都没机会用,而那些东西,有可能会被杀死他的白小玟取走。而苏溪又杀了白小玟之后,在搜寻她房间里的东西时,一并被转移到了苏溪的手里。

  对于程煜而言,他相信柳漫漫说的,她只带了一把电击枪上岛,而程煜本人,则是除了那个笔记本电脑之外,似乎还没有什么趁手的兵刃呢。

  电击枪威力固然强大,但它有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一经发射,这玩意儿在当时就已经废了。这东西发射过之后,必须将其取回,然后将其细致的装回到枪身当中去,重新设置绷簧,再进行补充充电,然后才能再度使用。

  柳漫漫利用电击枪干掉了邓景亮,她现在回收了电极,将其恢复原状,充满了电,当然可以再用。可是,一旦跟郭平安和苏溪短兵相接,这东西无论攻击是否成功,也都只能使用一次。一旦攻击不成功,或者这东西没发挥柳漫漫想要达到的效果,比如她想打的是郭平安,但却打中了苏溪,那么这玩意儿也就再也帮不上忙了。

  所以,柳漫漫的武器强大归强大,但作用其实非常有限,尤其是电击枪的有效距离似乎也就七米,最佳使用距离是三到五米。运气好,十米也能撞上狗屎运。但更远,就跟废铁一样了。

  在程煜也不知道这个虚拟空间里的剧本到底会走到哪一步,尤其是他直到现在还对岛上所谓的隐患一筹莫展的时候,程煜觉得,还是让柳漫漫手里多掌握一些武器来的比较让人放心。

  想到这里,程煜对柳漫漫说:“你在我屋里呆会儿,我去趟海边。”

  柳漫漫愣住了,说:“这个点你跑海边去干吗?”

  “我要去求证一下邓景亮身上还有没有其他东西。”

  “明天再去也来得及吧?”

  “你应该也知道,天亮之后,我们四个人恐怕会一直保持统一行动,在他们面前露过面的东西,就没用了。”

  柳漫漫还是很犹豫,她说:“可是,这样太危险了。”

  “那两位睡没睡我不知道,但他们应该不太可能发现的了我这边露台上的动静吧。这要是在你屋里,我还真是不敢轻易冒险。”程煜拍了拍柳漫漫的肩膀,“我从露台出去,你帮我关好露台的门,我没有回来,你别给任何人开门。”

  见程煜非常坚决,柳漫漫也只能点点头道:“那你小心点儿。”

  程煜笑了笑,转身朝着露台门走去。

  出去之后,他亲眼看着柳漫漫关上了那扇门,他冲柳漫漫摆摆手,三两步就跑到了露台的边缘,一个轻巧的翻身就站在了围栏之外,然后双脚向后轻挪,身体掉了下去,双手却在围栏的边缘带了一把,减缓了下降的速度。

  随后,程煜的身体继续下降,他的手又在露台的地板边缘带了一把,再度降低下降的速度。

  最终,他的脚尖在下方的厚玻璃落地窗上轻轻一点,身后向后挪动了半米多远,落地的时候程煜在地上滚了一圈,用来卸力。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干净利索。

  顾不上身上沾染的尘土,程煜贴着墙根转到了别墅的后方,然后,他抬头看了一眼郭平安的房间露台,很显然此刻绝不会出现郭平安的身影,程煜飞快的朝着庄园后方的小路跑了过去。

  一公里出头的路程,以程煜的奔跑速度,也就是四分钟左右的事情。

  顾不上全速奔跑的气喘吁吁,程煜第一时间冲进“停尸房”,幸好,邓景亮的裤子是比较厚实的工装裤,所以还没怎么遭到野兽的啃咬破坏。

  工装裤厚实是厚实了,但口袋也着实有点儿多。

  程煜现在这副捡尸的姿态也着实有些不雅,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有些过分。

  最终,程煜在邓景亮那条工装裤的右边,那个也不知道算是表袋还是打火机袋的小口袋里,找到了一根七号电池长短,粗细也差不多的小物件。

  这东西,一半左右是匀称的细管状,材质应该是硅胶,不过却是那种有些相当硬度的硅胶,捏在手里能够感受到其弹性,但也绝不是能被轻易折弯的。

  而另一半,像是个气囊一样,虽然也让只有不到两公分的长度,不过却要比细管那一半要粗上一些,其材质也显然是由橡胶制成的,很像是化学实验室里吸取溶液的吸管尾部的构造。

  看到这件东西,程煜知道自己找对了,这玩意儿,前半部分比较坚硬的部分,其中应该是装填好了迷香的粉末,甚至干脆就是气体状的迷香,后半部分是压力装置,用来将细管里的迷香喷射出去。

  程煜试着捏了一下,他发现里边的气体喷不出去,似乎被堵住了一般。

  月亮虽然亮汪汪的,但周围还是太黑了,程煜也没办法更仔细的研究,便将那东西收好,沿着小路又朝着别墅的方向走去。

  回去就没有那么着急了,程煜不紧不慢的走着,八分钟左右,他又回到了自己那间房的露台的正下方。

  因为之前就已经尝试过一次了,所以哪怕这次是在深夜之中,程煜也依旧非常矫健的抱住了大门口的那根石柱,虽然有些别扭,但程煜还是缓慢的攀爬了上去。

  当他的指尖攀住一楼的顶部边缘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已经基本成功了。

  双脚盘住那粗大的立柱,程煜尽可能的夹紧,增加摩擦力,腰部猛然发力,身体向上一蹿,攀在房顶边缘的手指也同时用力,程煜的身体猛然间上升了超过半米的距离。

  就这样,程煜的双手,已经攀在了二楼的围栏边缘,稍微用了些力,他的双脚也就折叠了上来,终于踩在了二楼地板的边缘之上。

  腰腹发力,程煜伸直了身体之后双手在围栏上一撑,腰部同时扭动发力,程煜便该换了方向,屁股坐在了二楼的围栏之上。

  之所以要这样,是因为这个围栏距离程煜的露台,还有些距离,他必须面对自己那间房侧面的围栏,才能跳跃过去同时抓住那边的围栏。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其实是别墅正门一侧的那个尖斜顶边缘很短的一截围栏上,脚下踩着的也是屋顶的雨水槽而已。

  稍稍稳定心神,程煜伸展身体,脚尖用力,整个人就轻巧的扑向了大约两米开外的露台围栏。

  这都是程煜尝试过的,所以虽然姿势上看上去没有那么轻巧,但其实他做起来也没那么费力。

  就这样,程煜终于站在了自己的房间露台外围,接下去,只需要一个简单的翻身,就能回到露台之上,从而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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