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澎湃
11月的时候,飞鸟好像绝迹了,学校的香樟与香樟的枝桠间变得越来越安静,很多个早晨,张云起跑步的时候,初见就会捧着牛奶站在报栏前面,搓着在早晨的雾气里冻得微微发红的手,嘴里喷出大团大团的雾气。
初冬已经悄悄来临了。
很多时候初见都在想,是从什么时候起天气就突然变得这么凉了呢?自己一直都没有察觉。
晚上在家的时候,纪灵捧着热牛奶问在做题目的初见的情况。
初见说:“很好啊就是学习忙有点累。”
纪灵瞪大了眼睛,她说:“你成绩那么好,次次全校第一,学习应该很轻松的呀。”
初见摇头:“那里这么简单呢,就像你现在可以休息了,我还要看书。”自从纪灵搬进初见家住,初见的晚自习地点就从学校改到了家里。
“好咯好咯,不打扰学霸努力学习,牛奶早点喝。”纪灵捏了下初见的小脸,把热牛奶放在书桌上,然后穿着睡衣趴在床上,塞着耳机听歌看画报。
初见看了眼双手捧腮的纪灵,这个像精灵一样精致的女孩,已经是她最好的朋友,她起身拿了一件棉衣披在她身上:“天冷,这样躺着会着凉的。”
纪灵侧头,眯眼笑。
初见回到书桌前继续看书。
到了晚上十点,上床睡觉的时候,和学校里的女生宿舍一样,免不了聊一些女孩之间的私密话题,譬如男生。
初见整个初中没有喜欢的男生。
以前她也以为自己整个高中都不会有喜欢的男生。
纪灵说初见真是个乖乖女。
黑暗里,初见红脸。
这样的事情她不是第一次遇到,因为天天和张云起一起在张记吃午饭,尽管班上的同学都没有说什么,但这样往来的次数多了,有一次,一个别的班上的初中女同学拉住她小声问:“初见,你和你们班的那个,叫什么云的男生,是不是在一起了呀?”
17岁,在这样的年纪里,初见却还是第一次将“在一起”这个模糊的词安放到自己身上,将这三个字从远处拿到近处,从模糊的看到了清晰的实体。
初见知道当时自己的脸颊肯定红了,她有些慌忙地说:“我妈妈在他家开得鱼粉店上班,我们从高一就是好朋友。”
她点点头,将信将疑的走了。
这是初见第一次说违心的话。
这是甜蜜的烦恼么?她时常想,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在一起,如果让班里的同学们发现了,会引起什么样的反响——那她和云起也就别想在学校里安宁地学习了。
她现在总是在想着他。
她发现,现在还没有一个男生能代替云起和她在广阔的范围内交流思想。这个她喜欢的少年在精神上是如此强大,他深邃地理解着生活,在困难面前总能从容不迫。
班上的女生是常常讨论学校里某个男生如何如何优秀好看的,她们的眼界总停留在外表和才华上,而没有人在意内在品质。
这当然是没有错的,每个人都应该有对爱情发表看法的权力,只是初见以前总觉得,那些因外表、金钱而生出好感,其实爱来爱去爱的都是自己。他们爱那种被爱时的虚荣,爱那种备受折磨时的存在感,甚至会爱上因不被爱而生出的自卑。爱到最后,爱的是自己生出的情绪,却和爱情本身无关。
现在,初见发现,和云起在一起后,她陷入了自己生出的某种情绪当中,常常心神不安,手忙脚乱,做一些事后回想起来觉得很傻的事,前两天被生物老师周胡批评的事就困扰着她,甚至是有些可笑的因为张云起和别的女孩正常交流而情绪低落。
初见不知道喜欢一个人会是这样子的,她并不想在这样一个应该努力的年纪里被感情影响到学习,她对学习上的进取很大程度上占据了她的心。她希望她和他一起努力,共同进步,互相理解,有一样的爱好,也有各自的空间。
有些烦恼的事,她想告诉他。
那天放学后,她等到纪灵,然后和已经在张记栖凤渡鱼粉店的云起一起回家。
路上云起说立冬了,晚上吃羊肉火锅。
走在前面的纪灵高兴地不得了。云起厨艺好,但很忙,很难得下厨做好吃的。
在小区门口的小卖店买了橙汁可乐和一大包零食,到了家楼下,初见和纪灵两个女孩先上去,云起要回自己家放书包拿些食材,回头还要叫上春兰和小小,然后再去她家里做羊肉火锅。
纪灵蹦蹦跳跳的已经进了楼梯间,初见走的慢了些,但她听见纪灵叫她的声音,迟疑了一下,还是跟着一起进了楼梯间。
张云起没多想,转身回家。
只是没有走几步路,就听见背后传来初见叫他的声音:“云起。”
张云起扭头,看见初见手里拿着一个信封从楼梯间折返回来。
他问:“怎么了?”
“给。”初见把信封递给了他。
————
张云起怔住了。
他就这么看着初见走到近前,伸手抱了抱他,然后红着小脸摆摆手,转身离开,她那纤纤细细的身影很快消失在幽暗的楼道口处。
张云起挠了挠头,心想这丫头竟然也学会写情书了。他走到路灯下,打开信纸,籍着光线看了起来:
“云起。
虽然时时见面,但在学校少有机会和你说知心话。
这是写这封信的初衷。
写信的时候,你正坐在我身后,窗外的阳光很浓,我的心也静,不知为什么,想起王维《终南别业》中的名句: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然后,想起你,还有这样坦然面对人生绝境的自在超然的人生境界。
钱钟书先生曾评价这首诗:随遇皆道,触处可悟,意境无边,可生生灭灭。这样的人生姿态让我向往,但又觉得还年轻,稚嫩,应该朝气一些,视野开阔一些,而不是狭隘地囿于内心感受。
最近在看你送我的《拉美游记》,十分入迷,我震撼于那些木讷的劳动者对待生活的热情,他们或许粗俗,但也有浪漫、爱情。我钦佩于两个年轻人在拉美大地上的壮游,主人公在直面人间疾苦后发生的改变。还有,他们那饱受沧桑的脸和依旧清澈的眼神。
这些平凡中的美好,让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眼前的困惑,除了遥远的梦想,还有持久的、深沉的苦难。不管以后怎么选择自己的道路、拥有怎样的运气,都不要忘记这些苦难,不要忘记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他们活着,是在承受,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依然热爱着这饱含热泪的生活。
这些是我近来看书的一点心得。身边的朋友里面,我也只能和只想说给你听。当然,于你而言,或许并不成熟,甚至是充满了一个幼稚学生的意气,你的人生经验相当丰富,思想成熟,总能洞悉人性的弱点,也背负了很多并不应该属于你这个年纪应该背负的东西。
暑假在云溪村,我看到那些朴实的村民在你的带领下过上了日渐美好的生活,看到了还不算富裕的家乡人杀鸡宰羊拿出最好的食物来表达对你的感恩之情,我的心里充满了别样的感动和自豪,我在心里默默地说,我喜欢的人,是闪闪发光的。
听说过这样的一句话: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我知道,某种程度上讲,你现在背负着龙景园几百号工人和龙湾镇上万农民脱贫致富的愿望,你很忙,责任也大,但在生活中,你还要时时照顾我的感受。
我在想,你这样子活的很辛苦吧?
有时候,我想给你分担一些,但我总做的不好,相比起学校里的其他女孩子,我似乎除了学习,什么都做的不好,就像前些天帮你写作业的事情,最后被老师批评。
对不起啊,云起。
我并不愿在这个应该努力的年纪里过多的儿女情长,使我们的感情沦为庸俗,但我还是想告诉你,因为从来没有喜欢过一个人,所以,喜欢你的时候才会胡思乱想手忙脚乱。明明知道这样不好,可还是没办法变得更好一点。就好像手忙脚乱这种事,是和喜欢你一样没办法控制。
以前没有喜欢过。
所以,还请原谅我喜欢得这么糟糕。
——你的煜。”
看完最后一个字,张云起放下了信纸。
立冬后的夜,黑的早。
他把信纸折好塞进兜里,点了一根烟,抬头看见初见卧室的窗户里已经亮起了灯。灯里有光,有人影,有澎湃如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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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s.这章写的实在努力,耗费了太多精力和时间。更新慢,但我的态度是好的,现在已经凌晨三点多了,不过写到这里,狗粮喂的应该差不多了吧,剧情也应该转向到本卷的主题上了。至于本卷的主题是什么,看看卷首语就懂了。另外,请求大家不要忘了每天给初见比心,加加星耀值,我还希望给她过个生日,虽然遥远,我想这本书完结前总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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