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乌金猪
罗素接下了跟随雷兽拉车护送货物的任务,临出行之前,意外等到了戴夫·金顶蘑勋爵。
“夫人的信跟随商队提前寄出,我随后便带上几名猪倌出发,所以才比信晚了两天。”
来到庄园别院之后,戴夫勋爵便笑着说道:“戴维斯男爵大人,对你领地上的乌黑猪,非常感兴趣。我们黄金原野的黄金黑猪肉,驰名整个影焰大公国,但最可惜的就是它不是养殖元兽肉。”
普通猪肉再怎么好吃,也只是一种填饱肚子的食物。
但养殖元兽肉,却是骑士们必不可少的营养品,二者的价值天差地别。
“现在有机会改变黄金黑猪的品种了。”罗素笑道。
“的确,这是一次很大的希望,所以戴维斯男爵大人,让我带着几名猪倌过来,还有十头刚刚成年的黄金黑母猪,过来参与乌黑猪的新品种培育工作。”
戴夫勋爵带来的几名猪倌,都是关于猪配种方面的农奴技师。
喝了一盏茶之后,罗素便与戴夫勋爵一道,前往了乌黑猪场,让这些猪倌技师们,亲自见一见乌黑猪。
到了地方。
几名猪倌技师便立刻围住了乌黑猪,乌黑猪的体型已经与成年黄金黑猪差不多了,与它一母同胞的黄金黑猪崽子,才到它的三分之二大,但它还算不上是一头成年猪。
“布朗先生,乌黑猪和这批黄金黑猪崽子,是同一批吗?”猪倌技术询问乌黑猪场的猪倌布朗先生。
布朗先生立刻应道:“是的,这些都是这头黄金黑母猪产的崽子,只是一直分开饲养。”
“啧啧,一母同胞,但是两者差距太大了。”一名猪倌技师赞叹道,“瞧瞧这头乌黑猪崽子啊,这健壮的体格,比野猪还要壮硕,尤其是这一身猪毛,跟钢针一样戳手!”
“猪鞭也很大,还有两个大牛子,绝对好配种,看来成为养殖元兽新品种,很有希望啊!”
“看牙口,再算算时间,还有大半个月成年。”另一名猪倌技师算道,“这段时间不能让它过早接触黄金黑母猪,还得好好训练一下,加强它的配种能力。”
“不错,是这个道理。”
“运动得加强,每天至少抽出一两个小时赶它跑,但是猪食得适量减少一点。你看这猪食槽里的粮食,太多还太精细了,不行,得换一点杂食喂它。”
猪倌技师们围着乌黑猪,七嘴八舌的讨论起了种猪培养计划。
布朗先生有些不知所措,他虽然是乌黑猪场的猪倌,但在养猪方面真比不过这些猪倌技师。
好在罗素说道:“布朗先生,这些猪倌技师们,接下来就住在这里了。这边的猪场宿舍也盖好了,你负责安排好猪倌技师们的住宿,另外让猪场的学徒,一个人伺候一位猪倌技师,顺便跟着学习学习知识。”
猪场有好几名半大小子当学徒。
这都是罗素很早前就做好的安排,将来猪场规模扩大,少不了大批的养猪工人。
现在正好让猪场学徒们,跟着黄金原野过来的猪倌技师,学习技术。
戴夫勋爵也笑着说道:“伱们几位在这里好好培育乌黑猪,养猪技术也不要吝啬,多培养培养猪场的学徒。”
“是,戴夫阁下。”猪倌技师们应道。
“哦对了,罗素阁下,戴维斯男爵大人还吩咐我一件事,要跟你商量。”
“请说。”
“大人觉得乌黑猪这个名字不够好听,如果乌黑猪真的培养成功了,他希望能体现出它源自黄金黑猪的优良血统,所以可以的话,他希望将乌黑猪改名为乌金猪。”
“乌金猪?”罗素皱了皱眉头。
并不觉得这个名字,比自己起的乌黑猪,好到哪里去。猪圈里的这只乌黑猪,浑身乌漆嘛黑,明明叫乌黑猪才属于信达雅嘛。
不过。
戴维斯男爵毕竟是自己的姑父,况且他希望乌黑猪能体现出黄金黑猪的血统,改名为乌金猪,貌似也不是不能接受。
毕竟乌黑猪真的是源自黄金黑猪的血脉。
所以略作沉思,便点头答应:“可以。”
“哈哈,多谢。”
“不客气,区区一头猪而已。”罗素并不在意这点细节。
“这十头黄金黑母猪,大人说了,直接赠予你,感谢你发现了养殖元兽乌金猪。”戴夫勋爵继续说道,“当然,大人也有一点小小的要求,今后这十头黄金黑母猪产仔了,金顶堡要一半的幼崽。”
“合理,可以。”
贵族之间,哪怕是亲戚,首先也要考虑利益问题,戴维斯男爵送来十头黄金黑猪,帮助他培育乌金猪品种。
罗素自然也需要报李投桃,分润一半的乌金猪幼崽。
不过他又提议道:“这几位猪倌,我希望能在领地多住一段时间,教会学徒们如何养猪、配种,对了,他们会劁猪吧,我希望能教会学徒们劁猪。”
劁猪就是给猪阉割去势,割掉睾丸、卵巢。
猪不劁不胖,去势之后便可以专心吃喝睡,不再发情躁动,然后便可越长越胖。
而且公猪不劁,长大之后的肉有一股骚味,难以入口。
“没问题。”戴夫勋爵一口答应下来,“小猪仔路上难抗冰冻,这样吧,这些猪倌可以住在你的领地,直到这一批乌金猪崽子长大了,他们再跟着一起回来。”
“好。”
关于乌金猪的事宜,就这么决定下来。
细节方面自然有查尔斯等人去负责,罗素跟戴夫勋爵在领地逛了逛,不过并未留宿乌腰蛇庄园。
而是和罗素一道,去了荧光堡参加晚宴。
正好罗素也需要跟随商队奔赴雪原,护卫一趟雷兽拉车,便带着埃里克、豪尔斯,以及刚刚招募的追随者大笨熊格罗夫,一起前往荧光堡,等待出行。
队伍来到高大的荧光堡拱门前。
罗素和戴夫勋爵一马当先,有说有笑的穿过了拱门。
埃里克带着金银狼犬凯文,闷头赶路,但是身后的豪尔斯和大笨熊格罗夫,却显得心情尤为激动。
豪尔斯是农奴出生,早年带着妻子私奔,逃到了幽光河谷,一直躲在地窟屯中生活。从未来如此近距离的看到如此宏伟的城堡,而且,今天晚上还要住在这里。
至于大笨熊格罗夫,则神色复杂,荧光堡让他想起了自己曾经在火山绿洲的庄园生活。
不过回忆只是一闪而过,没有在他脑子里停留多久。
他是个随遇而安的人,在火山绿洲可以生活,在野人洞地窟也可以生活。当然,现在被罗素招募,开启一次全新的人生,他同样会踏踏实实过好现在的生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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