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3章 不服不行
忙活了差不多两个时辰,一大桌热气腾腾的饭菜终于上桌了。
北宫静端上来的是她最拿手的水盆羊肉,从山顶上取下来的雪加上最新鲜的羊肉,看上去汤汁清亮看似没啥油水,香味却十分诱人。
羊绣端上来的是一只烤羊。她算是将李睿那用烧红的石头烤熟羊肉的本领学到手了,薄薄一张羊皮给塞得鼓鼓胀胀的,割开羊皮,大团喷香的热气喷涌而出,大块大块羊肉蘸满肉汁,软糯喷香,让人垂涎三尺。
诸葛慧端上来的是一煲用莲藕、排骨和一堆药材煲出来的汤。这些年她迷上了煲汤,日常最大的爱好就是用各种食材和药材作搭配,煲各种据说可以治病、养生的汤。能不能治病养生不知道,但是这汤确实很香很浓,光是闻着那个味,那两个小土豆就猛咽口水了。
李睿做的菜就有点儿多了。
首先他将羊的内脏切吧切吧,先扔进锅里炒到半熟,再加水文火慢炖,在炖羊杂的同时还摊了几个大饼下去,不浪费一寸空间;同时他又烤了二三十串牛肉,跟现代长沙、四川地区那种薄薄一层肉膜黏在竹签上烤熟的烤串不一样,他烤牛肉用的竹签足有三尺长,上面每块牛肉都有小孩的拳头那么大,主打的就是一个量足。青菜也炒了好几个,这个时节想吃一口青菜可不容易呢,得多炒一点!
当然,深受大晋人民喜爱的库买琪饼也做了一个,不是很大,大概也就是成年男子一抱那么大吧,这么多少吃肯定够了的。
一道道美味佳肴不断的端上来,那两个小土豆已经不是流口水那么简单了,他们的口水已经流成一条河了,就连慕容初彤也在不断做着吞咽动作,嘴里不断嘀咕着:“原来你们晋人吃得这么丰盛啊,我们一年四季起码有三季在吃野菜和老鼠肉呢,不公平,真是太不公平了……”
草原上的生活非常艰苦,一年到头都要赶着牛羊追逐水草四处放牧,春季要抓春膘,夏季要剪羊毛,秋季要抓秋膘储备过冬的草料和燃料,哪怕到了冬季也要驱赶着牧群寻找相对温暖的、有草可吃的牧场,只有这样牧群才能安然熬过漫长的冬季,否则就只有死路一条了。所以真心别以为草原放牧只是骑着快马在绿草如茵的草原上驰骋,唱着歌谣挥着鞭子驱赶羊群,想屁吃呢!认为草原放牧很浪漫的人肯定没有吃过沙子,捡过牛粪,试过用牛粪生火煮东西吃!
守着一大群牛羊,草原民族肯定能天天吃肉喝奶,过得很滋润吧?
还是想屁吃。那些牧群可是牧民生存下去的希望,谁敢三天两头就宰头牛或者宰头羊打牙祭?不想活了?他们平时吃的都是牛奶、马奶、羊奶以及在草原上找到的野菜,和打猎时逮到的田鼠、旱獭、野兔之类的小动物,牛羊是万万不敢随便杀来吃的。当然,到了秋季他们会杀掉一些牛羊,因为这个时候牛羊都攒下了厚厚一层秋膘,肉质鲜美,这个时候宰杀出肉率最高。不过杀的也是公牛、公羊,因为它们不能产崽,而想要维持一个牧群的繁衍,并不需要那么多公牛公羊,留着它们过冬只会白白消耗掉不大充裕的草料,划不来,还是杀了吃肉好。
不过也不是杀了便放开肚皮吃的,大多数的肉都会做成肉干,留着慢慢吃。如果是下雪的时候宰杀的,则会就地取材,利用冰雪做冷窖保存鲜肉,在漫长的冬季慢慢享用。
也就是说,牧民在春季、夏季、秋季都不大可能吃得到牛羊肉,只有到了冬季才能解解馋。不过考虑到草原上啥都缺,炊具、调料甚至最基本的盐都挺难搞得到,他们烹饪出来的肉食味道如何,真的得打个大大的问号。慕容初彤虽然是部落首领的掌上明珠,整个部落数她尊贵,但是也没吃过啥好东西,现在对着这满满一桌的美味佳肴,她心中的怨念几乎凝为实质了。
北宫纯给她盛了一碗汤,又往放菜的碟子里夹了好几块肉,最后拿起刀子切了一大块饼放进那一小堆肉上面。搞定之后,又给长子盛汤、夹肉、切饼,老儿还吃不动肉,他给他盛了一碗汤,切了一块饼。忙活完了,他说:“开始吃吧。”
话还没说完就往自己碗里夹了一大筷的青菜,开始狼吞虎咽了……
李睿窒了一下,说:“师父,慢点吃,青菜有很多呢!”
北宫纯翻了个白眼:“你知道个屁!老子在草原上呆了六年,六年!这六年里除了沙葱和蘑菇啥青菜都没有,弄得我都想趴地上啃几口草皮了!难得有这么多青菜,我当然要吃个痛快!”
慕容初彤用力点头,并且手脚飞快的给自己夹了一大筷子的青菜,用实际行动证明夫君的话没有半点夸张的万分,相反,还有点儿收敛了。
李睿还想说什么,北宫静切了一块饼给他:“吃你的吧,哪来那么多话!”
李睿耸耸肩,好吧,那我就不说话了,开吃!
于是,大家抄起筷子便开吃。
刚开始动筷,羊绣便发现自己遇到了一个强劲的对手,她在饭桌上抢东西已经够快的了,但慕容初彤手脚居然比她还快!不光抢得快,吃得也快,那么大一块饼,嗷嗷几口就没了;拳头大一块羊肉,嗷嗷几口便进了肚子……她那喉咙仿佛是个黑洞,甭管多大的食物都能毫不费力的咽下去,打不过,真心打不过!
北宫纯并没有去纠正慕容初彤,他秉承的是“饭前不训子,睡前不骂妻”的原则,就算妻子孩子在人前出了错也绝对不会拉下脸去训人,背后怎么说教是另一回事,在别人面前万万不能这样做,太伤自尊了。再说了,慕容初彤是在草原上长大的,自由率性惯了,何必用这些礼仪去约束住她,让她从此快乐不起来呢?
吃到半饱的时候,北宫静忍不住问:“爹,当年你从新城突围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好几年了一点音信都没有?”
北宫纯猛灌一口烈酒,将满嘴美食给咽了下去,声音低沉:“当年我带领一千人在新城与胡人恶战数日,杀伤甚众,胡人都气疯了,将几乎全部的精兵强将都压了上来,要不惜一切代价将我斩于马下。眼看军士们伤亡日益增多,新城无法坚守,我便下令突围,我与张雄一路带着数十人先冲出去,吸引胡人大军的注意,待到胡人都过来追击我之后,兰夏便率领幸存的军士冲出去,往南阳方向突围……”
羊绣问:“那后来呢?伯伯你没有想办法摆脱胡人,去跟兰夏他们会合,一起退回南阳吗?”
北宫纯说:“怎么没有?我数次试图摆脱追兵进入伏牛山,但胡人跟发了狂似的穷追不舍,甩都甩不掉。激战中,那几十名黑鹰剑士基本伤亡殆尽,只剩下我和张雄且战且退,在山林中与胡人苦苦周旋。厮杀断断续续的持续了三天三夜,张雄最后也战死了,我都不知道受了多少处伤,流了多少血,拼尽全力歼灭了一股追上来的敌军之后再也坚持不住了,昏迷了过去……”
慕容初彤说:“当时我和阿爹也参与了这场血战,不过是负责打杂的。在打扫战场的时候,我们发现了夫君,当时他浑身都是血,盔甲上满是刀砍剑劈枪刺留下的痕迹,甲叶上挂满了箭镞,跟个刺猬似的。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受了这么重的伤,他居然还活着,只是昏迷了过去而已,阿爹说这个人定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不应该就这样和几十号无名小卒死在一起,便把他给抬了回去,请大夫救治。说真的,当时部落里医术最高明的大夫都不抱希望了,说没有人在受了这么重的伤之后还能活下来……可他硬是活了下来,只是昏迷了很长时间,直到我们将他带回到汾北才苏醒……”
北宫纯虽然苏醒了,但伤得太重,身体极其虚弱,花了近一年时间才恢复行走能力,又花了差不多两年时间才恢复元气,而此时,距离洛阳沦陷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年。
不过,他最大的麻烦还是由于在战斗中头部多次遭到重击,记忆出现了障碍,简单的说就是失忆了,忘记了自己是谁。换作别个摊上他这种情况,早就被草原上的狼群给啃得连渣都不剩了,但是架不住慕容初彤对他一见倾心,靠着慕容初彤的照顾,他活得还蛮滋润,不仅没死,还成了部落首领的上门女婿,不知道气死了多少暗恋慕容初彤这个大美人的草原小伙子。
对此,李睿只能给他写一个二十平米大的服字。师父就是师父,不仅打仗厉害,泡妞的本领更厉害,哪怕是身受重伤甚至失了忆,照样能够泡到如花似玉的大美女,不服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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