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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离别


第111章  离别

        京城的千金小姐怎么样洛思云并不关心,她现在想的是,元家如果真的出手那座小院,她要不要买下来。

        拿来当书院或者是培养人才的基地。

        其实朱老夫人之前送的那座小别院也合适,她去看过一回,很精致很漂亮,她很喜欢,但是就是因为隔了几条巷,怎么看都是远了些。

        如果在对门就不一样了,她没事可以过去看看,就是抬抬脚的事。

        她现在已经规划好了自己的那些庄子店铺的作用了。

        虽然庄子的良田因为朝廷的要求等原因,不能乱种东西,只能种粮食,但是出产的粮食可以供应茶馆,也可以自用,自产自销很不错。

        山地朝廷就没有管这么多了,种什么都可以,她准备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种果树和茶树这些容易存活,经济价值也比较高的植物。

        一部分种花草这些同样价值高,但是比较娇贵的植物。

        如果不出意外,到了明年春夏季,她就可以考虑在京城或者凌安县内买上一间店铺,专门用来做卖与花有关的东西的生意了。

        花能做的东西可多了,梅花、桃花、梨花这些可食用的花能用来酿酒或者做吃食;月季、牡丹、兰花这些香味浓郁或者淡雅的可以做香露;颜色鲜艳的还可以做胭脂、唇脂等化妆品……

        然后再过两年,等果树、茶树这些有了产出,她又可以开店铺,做与果子、茶叶等有关的生意了。

        当然,这些就想得有点远了,现在最要紧的是,庄子要种东西,同时开店的钱也要开始准备。

        开店铺,除了要有钱,还有就是必须要有属于自己的人,这些人能不聪明,但是必须要是听话的,会无条件服从她的命令,否则以后要是做大了,容易出乱子的。

        除非她就准备只开一两家店铺,然后时不时还能上门查看那种。

        但是这是不可能的,她可是是一个有志气的姑娘,立志要当凌安县首富的。

        首富怎么可能只有一两家店铺,那必须多多益善,数不胜数啊!

        所以,培养自己人这件事,刻不容缓……

        接下来的日子,洛思云借着想要和元夫人交好的名头又去了几次元家小院,元正柯也借此将自己准备的的礼物送给了洛思云。

        是一盆仙人掌,巴掌大小,长得绿油油的,元正柯最喜欢的盆栽之一。

        洛思云也很喜欢,毕竟像仙人掌这种浑身长满刺的东西在京城还是很少见的。

        不过见元正柯手上也只有一株,她就截了一小段下来,说自己拿这点就能培育一株,剩下的本株想要他拿回去。

        元正柯不同意,非要她拿大的,毕竟是他特意准备的礼物,怎么可以反悔。

        最后洛思云也退了一步,将截下来的仙人掌种在一个小花盆里,送回给他,元正柯拿了,毕竟他也是真的喜欢仙人掌,能有一株小的然后慢慢培养长大也不错。

        是的,他非常相信洛思云的话,丝毫没有怀疑。

        收到小正柯的礼物,洛思云也送了他一份有关芦荟作用的小画册!

        嗯,这本来是答应写给朱夫人的,但是她就写了一本,只能先拿来应应急。

        至于答应朱夫人的,只能下次再补了,反正短时间之内她去不了朱府了。

        说是画册,其实就是十几页纸穿成一本,写画一本也就需要半天的时间,费不了多少功夫。

        很快就好的!

        洛思云也见到了官老爷元纾,也就是元正柯的父亲。

        一个身高在一米七左右,长相有点小富态,脸上带着乐呵呵的极附感染力的笑容的中年男子。

        这个形象在洛思云的意料之中,他看着既有着商人那种我谁也不得罪的作态,又有着读书人的礼节和傲骨。

        如果不出大意外,他也许做不了一个好官,但应该也不会为祸一方(因为他不缺钱,看起来还有点良知)。

        当然,这只是洛思云看他的感觉,实际还是要看他以后会怎么选。

        知道洛思云是救了他儿子的救命恩人时,元纾收起脸上的笑容,非常郑重的和洛思云抱拳鞠躬道谢,那郑重其事的样子,差点让洛思云以为他被元正柯附身了。

        两人道谢的表情和动作实在是太像了!

        怪不得会是父子!

        寒暄一番,因为洛思云毕竟是女子,元纾作为男子,还是不能与她过于交流,道了谢很快就离开了。

        离开前,想是想到了什么,他转身,朝洛思云微微颔首,朗声道,“以后洛姑娘若是遇到了什么困难,可以派人去江南辽阳府元家送信!”

        “只要收到信息,只要元家能做到的,只要姑娘说的,元家必义不容辞!”

        说完,不等洛思云说话,他抱了个拳示意一下,转身就走了。

        看着元大人走远的背影,洛思云有些惊讶。

        说实话,她没想到元大人会是如此的……侠肝义胆?

        是的,就是侠肝义胆!

        在此之前,她还以为他会是一个长相有点老成(孩子那么大了),因为读了太多书(考上进士了),甚至可能还有点迂腐(读傻了)的人。

        不过这种人她很喜欢,也希望,他能说到做到!

        虽然,这个承诺她可能永远也用不到。

        但是凡事都有个万一啊!

        人情这种东西,能有还是有的好!

        在经过几次纠结之后,又和元夫人交谈了几次,在十月七日这天,洛思云终于下定了决心,买院子。

        和元夫人商量了一番,又考察了一下院子的情况,最终以一千三百两银子的价格成功将小院拿下。

        十月九日,天气晴,万里无云,宜搬迁。

        这里毕竟住了一年,还是有很多东西的。

        虽然没有老,但是有妇幼,为了安全起见,元纾雇了一支镖局专门护送他们,一直到目的地为止!

        大多数行李前几天就已经搬上马车,等出发时套马就行了。

        今天要搬上车的都是一些贴身的和日常用具,哪怕如此,也塞了三辆马车。

        看着他们将行李收拾好,作为元夫人在凌安县的邻居兼恩人,洛思云还是出来和他们送别了一番。

        此去一别,不知多久才能相见。

        为此,洛思云给元夫人和元正柯一人送了一个小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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