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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江浙军政府的第一批官吏


贯穿大明的百年世家正文卷第七十章江浙军政府的第一批官吏武兴二十年六月,当各地考院建造完毕之后,江浙军政府的第一次考核便正式拉开序幕。

  军政府新建的考院是每府一个,自然不会如同朝廷的贡院那般狭小,总体环境还是比较舒服的。

  而主要来参与的,自然是从大学里毕业的学生,其中又以政法系的居多。

  除了他们之外,东钱书院之中也是来了许多人,虽然其中有一部分人,因为严家的起事而选择脱离,但是也有很多人固执地选择了留下。

  他们都拥有新式思想,在朝廷的统治地区,他们看不到改变的希望,于是便也留了下来,看一看这新生政权之中能否有他们的用武之地。

  当然,也不是没有其他势力的士子来参与考核,当地的士绅们,便也派遣了许多家族子弟前来。

  “新的政权刚刚成立,正是缺官之时,此时前往科举,更有可能高中得官,一举进入中枢。”

  “造反?怕甚?只是庶子出仕罢了,到时候族内除名,谁能牵扯到我们头上?”

  “天下大乱,却又是到了下注之时……当年靖平王选中太祖皇帝,严家因之有两百余年之繁荣,如今,轮到我们了!”

  地主士绅们野心勃勃,眼见乱世到来,他们也开始了新一轮的投资。

  然而,那些地主士绅,是终究要失望的。

  江浙军政府当然不可能如同朝廷那样,再用传统的儒家学问作为选官的标准了,不然严凌辛辛苦苦地用王学冲击儒学思想统治是为了什么。

  但是士子们哪知道这些啊,他们还以为这个所谓的军政府,与朝廷没什么两样呢,学的自然也是八股文那一套,就连最后复习的时候,也是四书五经。

  当考试开始之后,他们信心满满地进入了考院,拿到试卷,先一看到那一长串的考题,就已经感觉到了不妙——这可和朝廷的考试不太一样。

  仔细一看题目,更加傻眼了。

  “背诵《江浙军政府临时法案》第八大项第七小项,这是什么玩意儿?”

  有人看到试卷,都不由地惊呼出声。

  别说这个由族规改编而来的《江浙军政府临时法案》,就是《大明律》,他们也没谁会去背。

  什么,那到时候怎么做官审案?这不是有师爷吗?

  自然是一无所知。

  更别提其余的一些考察题目,诸如几何算术、人文地理之类的,更是鲜有人知。除了少部分结合历史的论述题之外,这些出生地主家的士子读书人们几乎都填不出来。

  但是这些人又不甘心空着,于是只能胡乱填写,亦或是结合儒家经典进行长篇大论,希望考官看在字数多的份上,可以给点分数。

  而其余的从大学里毕业考生,虽然不至于说信心满满一定能够中举,但是终究也是有一定的把握的,因为其中许多问题,他们的老师都有讲解,就算不是对口专业的,也多少自学过一些,购买过相关的教材。

  等到考试结束之时,考生们神态两极分化极为明显。

  考官的效率也挺高,考完之后第十五天,考院的门外就张贴了中试的名单,长长的一大列。

  每一个考院的门外,都拥挤了一大群人,伴随着一张张红榜的张贴,人群中或传来欢呼之声,或垂眸哀叹。

  伴随着考试结果的出现,严凌当即下令开始安排入职的事宜,同时,也将江浙军政府的官职与吕宋总督府统一,而与明朝不同,以示革新。

  经过一番填充,本来因为扩张太快而导致官员力量不足,导致对各地统治颇为薄弱的军政府,总算是开始充实了起来。

  这个时候军政府中的官职,一半是由家族原有的官吏,比如族老与各镇镇长升任,另一半,便是由考试产生的新官吏担任。

  而以后也将会如此,每年都会有一次官吏考试,但是每次只会放出部分较为低阶的官职,由当前的职位空缺程度来决定放出的官职数量。

  就这样,武兴二十年的官员考试结束了。

  大批的官员得到了录取。

  然而,那些地主士绅们派来的读书人,几乎没有人成功当官。

  这就引得各地的地主士绅很是不满,不过他们却也没有太放在心上。

  还是那句话,得民心者得天下,但是在当时的社会的普遍认知之中,那所谓的民,可不是百姓。

  他们相信,严应辉终究会出台一些政策,或许会直接派人请他们任官,来保证他们的利益,以此换来江浙地主阶级的支持,稳固自己的统治。

  然而这些人不知道的是,严凌要是真心想要拉拢,就算不降低些题目难度,最起码也得公布出去此次考核的内容与朝廷科举有很大区别。如今直接开考,其实就是在坑他们。

  他本来就没打算,令他们的人进入他的政府。

  在各级官员到任,并且逐渐熟悉了手头上的事务之后,他当即下达了两条命令。

  第一条,是确定各个地主的租子税率。此时当地的租子各不相同,有一些的地主,收五成,已经算是良心好的了,甚至还有很多地主将租子收到了七成,家里人口但凡多一些,都活不下去,当年破天王起义的时候,有不少人追随,便是受不了这高昂的租子。

  而严凌便是下令,从今以后,各个地主的租子,一律不许超过三成半,并且一旦遇到灾年与荒年,地主士绅们有义务按照政府的规定,降低租金。

  同时,彻查所有地主土地上的隐户,登记造册,将他们转换为合理合法的佃户。

  而第二条,则是在县以下,设置镇、村两级行政体系。

  大明朝皇权不下乡可不是闹着玩的,到了县以下,便是宗族力量的天下,县官基本就是和各地的地主士绅进行合作,以达成对县城以外乡镇的统治,这也就导致了各地的地主在乡村范围内,有着很大的权力。

  严凌自然不会允许这样的情况继续发生。

  而这两个条令一传下去,顿时便在各地的地主士绅之中,引起了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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