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5章 失窃的金店
第315章 失窃的金店
那女服务员看到肖锋拿着的身份证,顿时一怔。
开口问道:“这不是我男朋友的身份证吗?怎么会在你们这儿啊?”
“他人呢?”
听到这个消息,叶晨和肖锋的心里,都是猛地一沉。
结果,果然跟他们猜想的一样,那个废弃工地的死者,正是这个服务员的男朋友,也就是对面春喜金店的老板。
既然死者果然是这个金店老板,那么,凶手杀人的动机,很大可能就是为财。
想到这里,
叶晨来不多多解释,立刻扭身冲了出去。
打开金店的卷闸门,看到里面的情形,所有人都是一惊。
“七点半……”叶晨轻声重复了一句。
女服务员摇了摇头,说道:“春喜说这暗门不能让别人知道,得保密,他只跟我说了。”
怎么就天人永隔了。
这里应该是一个暗门,里面有一个不大的货架,还有箱子,箱子是打开的,可是里面什么都没有。
女服务员红着眼眶,说道:“他说要出去的时候,我看了下时间,当时还说了一句这会儿店里应该生意正忙的,晚点去行不行,他说不行,说朋友等着他呢,他还说,等他回来了,带我去吃好吃的……”
<div class="contentadv"> 说到这里,女服务员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捂着脸,失声痛哭了起来。
女服务员脸色苍白,颤抖着说道:“这,这是春喜装修时候专门留出来的一个空间,做的暗室,他的一些贵重的金饰,都是放在这里的!”
挂断电话,叶晨和肖锋立刻上车,赶往案发现场。
叶晨看到金店最里面一扇小门半掩着,心里暗叫不妙,连忙冲进去查看。
女服务员摇了摇头,道:“不知道……我问他了,他没说。”
在车上,肖锋说出了自己的推断。
正在这时,肖锋的电话再次响起。
叶晨点了点头,道:“看来,这个案子,应该是熟人作案了。”
“团伙?”叶晨问道。
女服务员脸色苍白,眼神满是惊吓和伤痛。
“这个时间,你是怎么确定的?”
叶晨神色凝重了起来。
而叶晨听到女服务员的话,神色却是一动,问道:“这个暗门,知道的人多吗?”
她颤抖着开口,说道:“晚上七点半的时候,我看到春喜在店门口接了个电话,然后没一会儿,他就锁了门,出来了,过来跟我说了一声,说是有点事,出去一趟,晚点回来,然后就走了。”
“什么?!案发现场发现了新线索??”
女服务员眼圈通红,很明显还没有从悲伤和震惊中缓过神来。
听到这话,肖锋一拍桌子,气愤道:“可恶!咱们还是来晚了!”
接下来,女服务员说出了四个名字,有男有女。
“这嫌疑人动作也太快了吧?!咱们还是来晚了一步,这些金饰都已经被偷走了!”
叶晨想到了什么,问那女服务员道:“刚才我们在你店里吃饭的时候,你说你男朋友有事,关了门出去了,你知道,他出去是什么事吗?”
柜台里原本摆放着的金饰,项链,镯子,耳坠之类的,全都已经被洗劫一空!
只剩下门口的一个柜台,里面摆放着的,是一些捎带着卖的银镯子,银锁之类的还在。
知道自己男朋友被害,她自然是悲痛欲绝。
叶丹。
他去那儿,肯定是有人约他去的。
女服务员听了,抽泣了几声,抑制住自己的悲伤,说道:“你们想问什么,就问吧,只要我知道,我一定说!”
肖锋听他这么说,也觉得有道理。
而能让刘春喜去一个废弃工地赴约,两人的关系,应该十分不错。
“是啊,你想想,从金店到废弃工地,咱们开车的速度,是十分钟。一来一回,就是二十分钟了。”
肖锋连忙问那女服务员:“你知道这个小房间是干什么用的吗??”
刘春喜尸体被发现的地方,就在丰乐镇的一个废弃工地。
“你男朋友刘春喜,在丰乐镇,有什么认识的熟人朋友吗?”
“丰乐镇……”女服务员思索着,说道:“他确实有好几个朋友,都是那个镇上的。”
叶晨点了点头,他又想到了一个问题。
看来,肖锋已经把案子的情况,给她说了。
叶晨问道:“给刘春喜打电话的人,是什么人,你知道吗?”
“对,有道理!如果不是熟人,怎么可能会知道这暗门的位置!又怎么可能杀了人之后,在这么短的时间就来金店盗窃,肯定是熟人!”
看女服务员哭的伤心,叶晨递上了一张纸,说道:“你先节哀,案子刚刚发生不久,现在是侦破的关键时期,只要能找到线索,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抓到犯罪嫌疑人!这样,才是给你男朋友一个交代!”
“小叶,这案子,以我的判断,极有可能是一个犯罪团伙!”
犯罪嫌疑人果然已经来过这里,把店里的饰品全都盗窃了!
而此时,肖锋和那个女服务员也慌忙跑了过来。
看着上面的名单,叶晨的目光,落在唯一的一个女人的名字上。
她怎么也想不明白,不到一个小时前,还跟她有说有笑,说过会儿就回来的人,怎么就这么死了。
难道,会是她?
他的脑海中,浮现出刚才在工地上,看门大妈说的话,她觉得,那个跟她迎面撞上的人,是一个女人。
询问完女服务员,叶晨和肖锋就整理了有关的线索,准备接下来的调查。
那个人,应该是他的朋友、。
“当时死者是七点半从金店出门的,他开车到废弃工地,需要用十分钟的时间,这就是七点四十,然后跟犯罪嫌疑人见面,再到他被杀害,这中间,最少得用十分钟吧?这就是七点五十了,这个时间,跟看门大妈所说的,听到重物坠地,跟发现疑似嫌疑人的时间,是吻合的。”
“警方接到报案的时间出警,就是八点零五分,而凶手七点五十杀了人,然后再返回金店盗窃,这么多的事情,一个人怎么可能完成的了?我看,肯定是团伙!”
“最少也是两个人,一个人杀人,从被害人身上取钥匙,然后返回金店,两个人一起盗窃,再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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