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接人
高强在这个梦境副本中的身份是个混混,现实中也差不多。
很会打架,在梦境副本获得好处后,力气变大,更会打了,随随便便一打七。
去参加什么UFC轻松拿冠军的那种。
却不想,被人按住动弹不得——感觉好像能动,可以当高强尝试的时候,肩膀上的手便犹如一座大山压下来。
感觉骨头都要碎了。
大丈夫能屈能伸,高强不再看夏阎真,安静下来。
前面一点,大头发被陶鄂抓住,一时也觉得挣脱不开。
见此人没有再动手的意思,陶鄂立刻放开了手,可以看见大头发手腕上红印子正在消退。
上个任务中,陶鄂因祸得福。
玉石针镇压了疯兽的“疯”,却没有镇压疯兽的“力”,陶鄂的力量速度反应方面在提升。
假以时日,说不定可以做到通道中黑毛怪躲子弹的同款操作。
“你真把脑子撞坏了?”大头发看着高强疑惑道。
被挡了一下,态度顿时温和很多。
“是啊,大头哥,他老半天才想起来我们。”陶鄂说道。
高强的身份是帮派福兴义的四九仔。
四九仔就是帮派社团里面的小弟,属于最基础的基础成员,大底。
他跟的人,或者说带着他走上帮派道路的引路人叫做大头发。
那本日记上有给出信息,还非常贴心地说明高强刚撞了脑袋,给了个“失忆”的借口。
眼前的男子脑袋的确不小,陶鄂盲猜这人就是大头发。
“要不要去医院看看?”有台阶下,大头发语气缓和下来。
“应该不用,可能就是迷糊了。”陶鄂说道。
“你们是……”大头发看向夏阎真等人,“扑街,小强的老乡对吧?”
“对,过来讨个生活,我是小高的表叔,我叫陶大。”陶鄂简单介绍了一下大家的身份。
按照日记给出的信息,几个人刚过来没两天,和这个大头发有过远远的一面之缘。
现在才算认识。
“哦。”大头发应了一声,看着陶鄂说道,“你力气挺大啊。”
“土里刨食的,力气有点。”陶鄂露出“憨厚”的笑容。
大头发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眼珠子转了转:“既然没事的话,你们要不要一块来?”
“什么?”高强问道,“去干什么?”
“你个扑街,连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了!怎么不直接去死啊!”大头发又骂了起来。
讲话风格倒是和黄毛高强如出一辙。
一旦习惯,那些词就是语气助词,也不是真的在骂人。陌生人见面这么说,遇到脾气火爆的,是要动手的。
难怪古惑仔没事老打架。
“什么事情?”陶鄂立刻接过话头,防止两个混混又吵起来。
因为夏阎真就站在旁边,高强也没二次起跳。
“大佬的兄弟要出来了,我们要一块去接,壮壮声势。”大头发说道,“前两天和你说过的,这都忘了。小心大佬真的让你扑街啊。”
大头发虽然是带高强入福兴义的,说是他大哥。
但如果真的从帮派成员等级上来说,他和高强一样,都是最底层的四九仔。
自己其实也是小弟。
他直接跟的人则是草鞋,比四九仔高一档,以前负责各种奔走联络的职位,现在的话,没那么严格划分。
主要还是表明此人是真的在帮派里“登堂入室”,是兄弟了。
而大头发口中的大佬,则是福兴义的红棍,高级职员,帮派里最能打的一个。
真正混出名堂的人。
以前一个帮派、社团,要当坐馆(老大),必须是当过红棍的人才行。
现在就没那么讲究了,谁能带社团发展,赚钱,能不能打也无所谓。
有句话说的好,古惑仔不用脑,一辈子都是古惑仔。
而对高强、大头发这种四九仔来说,红棍就是高山仰止的大人物了,吩咐下来要他们办事,自然屁颠屁颠的。
高强一时间不知道要不要去,不由自主地看向陶鄂。
“你们一起来,给你们二十块。”大头发也注意到他的小弟扑街强听他表叔的,开口说道。
他跟的草鞋,手下也没几个人。
要是他能拉上五六个人一起去,多威风,说不定就入红棍南哥的眼了。
到时候不是起飞?
“一人二十?”陶鄂问道。
“所有人二十。”大头发没好气道。
一人二十,四个人就是八十,那是多大的钱啊。
以目前的物价水平,二十块足够一个人下一天的馆子了。
“去。”陶鄂答应下来,他在意的不是钱,而是对这个地方的了解。
包括小佳在内,一群人就这么出发了。
众人一路留心周围的情况,他们现在住的地方,低端不失热闹。
人声鼎沸。
各种矮矮的楼房林立,道路曲折,多拐几个弯,就有迷路的风险。
大头发在前面带路,然后带着一群人上了公交车。
是的,作为一个底层四九仔,大头发混得很一般,没有车子可以代步。
现在要去比较偏远的郊外监狱,就只能坐公交了。
大头发跟着的草鞋倒是有车,可加起来十人也坐不下。
只能到监狱外再汇合。
一路换乘好几次,搞得黄毛高强嘟嘟囔囔,心气全无。
他是谁?
穿梭于梦境副本,完成各种不可能的任务。
一把西瓜刀,从南街砍到北街,南天门砍到蓬莱东路,浴血奋战不眨眼,旁人看了就瑟瑟发抖。
结果现在在这里挤公交?
好不容易有了个座位能坐下,旁边一老头还有个死盯着自己,好像自己犯了什么天条似的。
逼格都被公交车挤没了!
到站下车的时候,高强一副要死的表情,头发都耸拉在那,跟个打输的斗鸡似的。
“要死了!你来哭丧的吗!”大头发见了骂道。
“我哭丧——”高强顿时来了精神。
不过尼玛两字还没说出口,几辆车子飞驰而来停下。
最前面是一辆非常张扬的红色敞篷跑车,驾驶座上坐着染红发的男子,戴着墨镜。
哪怕遮住了大半的脸,也可以感受到他那嚣张放肆的表情。
“南哥!”
大头发一脸见了亲爹的表情迎上去给红发男子开门。
此人就是福兴义的红棍,林南。
“你是……”林南摘下墨镜,看了大头发两眼,“哦,大头发是吧。”
“南哥您还记得我啊!”大头发脸上笑开了花。
“当然了,你是我的小弟嘛。”林南拍了拍大头发的肩膀,拍得大头发身子都酥了几分,“还带了不少人,有心了。”
他扫了夏阎真五人,虽然有点奇怪为什么还有个女人,不过无所谓了。
“南哥你吩咐了,上刀山下火海啊!”大头发目的达到,笑得合不拢嘴。
后面的车子上也下来不少人。
一群人在监狱门口不远处聚集,让狱警直皱眉头。
很快,有一个男子拿着一个袋子,慢悠悠从监狱里走了出来。
此人年纪不大,身材消瘦,脸颊凹陷,眼眶还很深陷,活像是一个大烟鬼。
似乎不太适应外面的阳光,他眯着眼睛。
“贵哥!”
林南张开双臂,大笑着迎了上去。
孔通贵看向林南,露出一个有些渗人的笑容,张开双臂和林南抱在一起。
“南哥!”
两人互相叫哥,带着一丝调侃。
“终于出来了!好兄弟!”林南拍了两下孔通贵的后背才放开。
“看起来你混出头了。”孔通贵看着林南说道。
“现在是红棍!”
林南不介意在自己的兄弟面前炫耀,紧接着对周围的一群人吩咐道,“我兄弟!叫贵哥!”
“贵哥!”
以大头发叫的最为响亮,一群人齐齐出声,喊声震天。
小佳看着孔通贵,眉头皱起,往飞鹏身边多走了一步。
飞鹏注意到女友的异常,低声问道:“怎么了?”
“这个人有点不对劲,不知道是不是我看错了。”小佳低声说道。
“什么不对劲?”黄毛高强兴冲冲,“他有问题?是不是我们的——”
“咳咳。”
陶鄂咳嗽一声,打断高强的话。
有些话不能在外面乱说,暴露他们的身份可不好。
“阿贵。”林南揽着孔通贵说道,“你刚出来,身边肯定要用人,这里人随便你挑。”
“这么大方啊,南哥。”孔通贵笑道。
“没有你,我都不知道在哪埋着呢。只要我有一口吃的,就少不了你。”林南说道,随即又压低了声音,“这段时间,我们跟和群英摩擦不小,我这里会比较麻烦。”
“需要我帮忙吗?”孔通贵问道,“虽然是个四九仔,但我也是福兴义的一份子。”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表情有些怪异。
“不用,你刚出来,先好好享受生活,等事情过去了,想要做什么和我说。”林南说道,“我给你安排。”
“好。”孔通贵答应下来,“那我挑几个人跟我一下,十年,我连卖鱼丸汤那个小店往哪个方向开都忘记了。”
林南拍了拍孔通贵的肩膀:“那店关了。”
“关了啊,那老板娘呢?”
“嗯,别想了,那个老板娘都不知道去哪了。”林南笑了一下。
“艹,那可是我的初恋啊,就这么没了。”孔通贵说着,把目光投向林南带来的一群人身上。
然后,他指了指人群中很不起眼的小佳说道:“就让那个小丫头跟着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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