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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9章 原来真有一汉当五胡啊


第789章  原来真有一汉当五胡啊

        这一切,都如同赤天所料,他们一路上有惊无险的穿过了热海,就连驻守在贺猎城的兵卒,都没有对他们产生怀疑。

        三年前郭广义夺取碎叶大权后,不肯服从他们的郭玄朝等人就逃了出去,逃到了郭广成的大舅哥赤天所在的灰狼部。

        郭广义随后调集数千人进攻灰狼部,灰狼部酋长合赤,郭家领袖郭玄朝,皆战败被杀。

        其余人则逃到了雪山之上,到如今已经躲了一年半了。

        至于现在为什么下山,那很简单,待不下去了呗。

        碎叶这个地方可不是中原,能养活人的地方,就是热海(伊克塞湖)以南和怛罗斯到碎叶这一长条有雪山融水的区域。

        其余地方,没有阻挡冬日寒风的山谷,没有足够的水源,零星养活一二百人小部落没问题,人一多,草根人吃都不够,就别说放牧了。

        这些人能躲一年多,就已经超过很多人的想象,大部分人都以为他们只能躲两三个月的。

        一个贺猎城的小军官勉强策马出城一看,心里叹了口气。

        当初这些人不肯服从汗王,战败逃跑的的时候,可还有一千多人呢,现在就剩下四五百人了。

        看来确实是扛不住了,哪怕是回来做苦役,也比饿死好啊!

        小军官怜悯了看了赤天一眼,他认识这个骄傲的家伙,原本是热海边有数的箭术高手,没想到现在已经成这样了。

        随即挥了挥手,让他们通过,连看押的士兵都没派,他不相信这些人还能逃到那里去。

        至于为什么不好好查验查验,不派个几十人押送?

        想什么呢?这是海拔两千多米高原的二月份,冰冷的寒风能把人吹成冰棍,郭广义又没把女儿嫁给这个小军官,他凭什么这么不要命的去干这活?有那时间,还不如在家里抱着婆姨睡一觉呢。

        能这么守纪律,有能动性的,恐怕只有后世共和国的边防战士。

        这个小军官如果真要带几十人押送他们,那也不用打了。

        因为这种大雪天还尽职尽责,一个月几百块钱就可以拼命的主,那得是岳家军、戚家军这样的超级精锐,不!岳家军、戚家军饷银给少了都做不到。

        有这种素质的兵将在,药元福哪还敢去打碎叶城,这些人就足够把他们吊起来锤了。

        。。。。

        郭广义并不在碎叶城,他多聪明啊!明摆着朝廷绝不会允许他这样的变乱,肯定会派兵来攻打,呆在碎叶城可不就被瓮中捉鳖了嘛。

        所以郭广义一早就打算好了,他将碎叶周边的十四万人直接迁走了十万,把从唐僧古道到碎叶城的这四百里都完全打造成了无人区,凡是从疏勒来的军队,别想找到一粒粮食。

        剩下的几万人则缩进储存了大量粮食的碎叶城,郭广义自己则在一百里以外的保大军城(托克马克)以东等待时机。

        等到于阗来的讨伐军队在坚壁清野和碎叶坚城面前碰的人疲马乏,头破血流的时候,他再率精骑三万突然杀出,定能全歼朝廷军队。

        此后他就可以高枕无忧,成为碎叶、怛罗斯一带的大汗,甚至还可以攻灭萨曼波斯成就伟业。

        那个野狗般狼狈逃窜的萨克图承诺过,只要郭广义能挡住朝廷的大军,他就愿意为郭广义打开通往安息城(布哈拉)的大门。

        至于成功率有多高,郭广义认为,非常大!因为有人这么干过,还成功了。

        两百多年前,突骑施的苏禄可汗就在这里制造了一个无人区,安西兵根本就没敢上来,只是找了些商贾确认真的成无人区后,就放弃了武力讨伐这个选项。

        此后苏禄可汗不但成功占据碎叶,还拥有控弦十万威震河中,连续挫败大食人的东进。

        不但处于开元初年盛世的大唐拿他无可奈何,只有把阿史那怀道之女封交河公主下嫁和亲,大食、吐蕃人也争相拉拢。

        苏禄可汗直接娶了一个大食可敦、一个大唐可敦、一个大吐蕃可敦,别提多风光了。

        郭广义嘿嘿笑了两声,碎叶这地方,距离中原有万里之遥,别说派大军征讨,就是派个使者,也得担心有没有命到达。

        只要控制了这里,连鼎盛时期的大唐都无可奈何,你一个刚刚立国,天下都没一统的周国,能奈我何?

        只要他能强大起来,说不定那张鉊也会把女儿嫁过来安抚,就算不是真公主,至少也得是李圣天的孙女。

        “传令给郭广杰,一定要在五月前将碎叶新城修筑完毕!”郭广义志得意满的下了命令,仿佛那美好的未来,已经触手可及了。

        。。。。

        此时的郭广杰,正站在碎叶城外,经过快一年的修筑,碎叶的罗城,也就是原本的碎叶城,已经加固完毕,只剩下了新城,也就是新修建的子城,还差一点才能收尾。

        当听到赤天他们来投降的时候,郭广杰很是兴奋,在这以前,在他十来岁的时候,有资格将妹妹阿奴多嫁给郭广成的赤天,可是相当风光的勇士。

        而赤天的妹妹阿奴多,也是少年时郭广杰最眼馋的美人。

        能让年少时仰望的对象在自己面前跪下,这让郭广杰有些飘乎乎的,他一把揪住赤天妻子的头发,把她从女奴群中带了出来。

        这一次,他要在赤天面前,享受他那已经不怎么美丽的妻子,彻底击垮这个不肯臣服男人的最后信心。

        “阿克萨,拨三十个武士给我,某家亲自出城。”郭广杰大声笑着喊道。

        他是郭广义的胞弟,所以碎叶城就是交给他在镇守,而阿克萨,则是城内六百武士的首领。

        这些武士,可不是一般的武装牧民,而是至少都有一件三层皮甲的勇士,他们被称为白狼军,是郭广义的心腹武力,总数约有两千人左右。

        阿克萨看了看外面冻雨中东倒西歪的几百人,以及他们身后那些破破烂烂的小拖车。

        这些人连一匹马儿都没有,只有几头小驴子,虚弱到小小拖车都有些拖不动了,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于是点了点头。

        “玛尔囊你跟伯克去,不要让那些人的脏手,碰到伯克一根头发。”阿克萨下达了命令。

        这个叫做玛尔囊的小军官活动了一下手腕,随后问向阿克萨:“需要披甲吗?那些人看起来,好像没什么战斗力。”

        阿克萨想了一下,他还是很警惕的,让玛尔囊等人穿上甲胄吧,这样他带着的一百来人接应就可以不用穿甲胄了。

        “你带五十人去,都穿上甲胄。”

        ‘咔嚓,咔嚓!’牛皮靴子踩在略微结冰的地面上,发出了脆脆的响声。

        这是碎叶的南门,正在修建子城,因而就跟一个大工地差不多,被郭广义罚为奴隶的不肯臣服者,都被强行羁押在这里做苦工。

        郭广杰眉毛都要飞起来,因为他看见赤天就穿着一件破羊皮袄子,垂头丧气跪在了还有冰花的地上。

        赤天的老婆,凄厉的哭叫了起来,这不是为她自己哭,而是她看到平日里骄傲的如同苍鹰一样的丈夫舍弃了所有的尊严,这比她遭受侮辱还要难受。

        “伱傻啊!你傻啊!为什么不跑到于阗去啊!你现在回来,这个畜生也不会放过我们的。

        灰狼部苍鹰不活着,就再也没有人能为我们报仇了。”

        “哈哈哈哈!”郭广杰仰天大笑,“灰狼部的苍鹰?我看他现在,就是一只野狗身上的大头蝇。还想报仇?来啊!某的大好头颅在这里,你来拿啊!”

        说完,郭广杰一把将赤天老婆身上破烂衣服直接撕烂,露出了并不洁白的肌肤。

        不过,郭广杰的狂笑,不断的小声下去了,因为他没有看见赤天痛苦的嚎叫,反而从这个家伙眼神中,看到了戏谑。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撕破了你老婆的衣服,你很开心?

        但马上,郭广杰就看到了一个他曾经很熟悉的面孔,“烂眼狗,原来是你们兄弟在搞事!”

        烂眼狗这个侮辱性的称呼,郭广杰已经很久没听到人提起过了。

        这是因为他小时候被树枝划伤了左眼角,而留下了一道疤痕后,被人起的诨名。

        他诧异的仔细一看,“二郎.郭二郎!”

        郭广杰一下就认出来是谁了,昔日他只是没人看得上烂眼狗,郭广成是郭氏族长的二儿子,郭广杰自然认识郭广成。

        一声郭二郎刚出口,郭广杰就跳了起来,他刚想跑到身后甲士的保护中去。

        但郭广成早已动了,他左腿往前一跨,藏在衣袍内的流星锤,猛地飞出。

        咚的一声,准确的击打在郭广杰的右脸颊上,郭广杰惨叫一声,一把碎牙混合着鲜血猛地喷出,人直接就昏了过去。

        药元福爆吼一声,人如猛虎般的扑了出去,双手神奇的一抖,两跟铁鞭就出现在了手里。

        ‘bang!’一个白狼军直接就敲爆了头。

        随后左手一杵,正中另一个白狼军的胸口。

        这家伙虽然穿着皮甲,胸口还有一面护心镜,但药元福是什么人,那是只低于高行周、皇甫遇等人的无双猛将。

        他全力一击,直接连护心镜都给击凹了进去,白狼军狂吐一口鲜血,只剩下在地上挣扎。

        就在药元福动手的同时,他身后这些早就憋了一肚子火,来自中原最恐怖的牙兵,也嚎叫着冲了出来。

        白狼军?那么是什么垃圾!

        别看五十个甲士耀武扬威挺像一回事,结果被药元福身边十几人一冲,立刻就被切成了几段,随后在极端的时间内,就被打的尸横遍野。

        “白猪儿,别让他们关门!”药元福大喊一声,一个正用大锤把一个白狼军脑袋锤烂的巨汉,立刻扔下大锤,跑了起来。

        “放箭!放箭!”门洞子里面,阿克萨也算是身经百战的勇士,立刻就看出这些外穿黑袍,内穿奇怪甲胄的人,相当可怕。

        “滚一边去!”大白猪儿是个恐怖的壮汉,身高两米,体重两百三四十斤,因为皮肤白皙,没混上熊这个称号,因此被称为白猪儿。

        他人如其名,恰似此时非常少见的肥壮白猪。刚才他为了掩饰,可是一直跪在地上推车来着。

        此时站了起来,简直就是一头恐怖杀戮机器,他扔掉了巨锤,一个猪突猛进,就撞向了正要把门关上的十余兵丁。

        这些瘦弱的家伙,哪经得起这头白野猪的冲撞,为首的几人,甚至是直接就飞了出去。

        一个家伙拿着短刀还想刺向白猪儿,白猪儿大喝一声,抢先就是一个大逼兜。

        ‘哐!’明明是耳光,却打出了铁尺猛击的效果,短刀兵卒直接连人带短刀一起飞了出去,随后迅速获得了婴儿般的睡眠。

        此时对面的弓箭才射到,白猪儿迅速躲到门后爆喝一声,肩膀一抗,一个人把几百斤的大门,直接完全推开。

        随后又是一波箭雨射来,白猪儿避无可避,嚎叫着完全用身体硬接,不一会就被射的如同刺猬一般。

        药元福看都没看白猪儿一眼,对面没有弩,是奈何不得内穿环锁铠,外穿布面铁甲的白猪儿的,别看现在被射的跟刺猬一样,但实际上皮都没划破。

        药元福现在在意的,是后面甲士的着甲速度。

        因为他们一路过来,让二十几人披甲就已经很冒险了,不可能让所有人的披甲,现在是他们二十几人在大砍大杀,后面的甲士则在披甲。

        阿克萨也很清楚,这肯定是汗王口中的中原精锐到了。

        这些人可不是萨曼波斯武士能比的,现在必须要把大门关上,不然的话,就这几百人,就能要了他们所有人的性命。

        白猪儿一个人抵着大门不让白狼军关上,十数人竟然推不动他,远处白狼军见连射数十箭,仍然不能破甲之后,阿克萨大喊一声,上百兵卒手持刀剑冲了上来。

        白猪儿乐得不行,因为他穿了两层甲,对面虽然有上百人但是没有披甲。

        而且也没拿长枪,这玩意好几米长相当碍事,不是要上战场了,没人愿意拿在手中,因此奔袭来的白狼军,只有刀剑。

        “叮叮当当!”一阵乱响,这是白狼军的刀剑捅到了白猪儿身上,利刃却甚至连布面铁甲表面都不能划破。

        因为这些锤紧的布面镶嵌着一个个圆形泡钉,给捅、劈来的刀剑,造成了极大的阻碍。

        白猪儿冷哼一声,透过黑色的夜叉面甲,看着眼前这些最多也就他肩膀高的胡人,气沉丹田,从屁股后面摸出一对约莫两寸许的大铁锤。

        无甲打有甲,不知道怎么想的。

        根本不需要什么招式,白猪儿背靠大门防止这些家伙扑上来把他压倒,然后看着黑压压的脑袋,打地鼠一般砸就是了。

        一个举着弯刀的胡人没来得及收刀,白猪儿就锤中他的脑袋,顷刻之间,土黄色的头发中仿佛盛开了一朵血色的花朵,鲜血如同盆中满溢的水流一般,哗的一下满脸都是。

        他旁边的胡人直愣愣的看着手中短刀,刚才他一刀砍到白猪儿身上,竟然听到了叮当的一声脆响,随后刀口直接被嘣一个缺口。

        而在他愣神的当口,白猪儿这一锤,把他的脑袋砸的都往脖子里去了一截,仿佛平白矮了三分似的。

        阿克萨都傻了,他直愣愣的看着大门口,那巨熊一般的壮汉,背靠大门,将他派去的百余人打的鬼哭狼嚎的。

        他甚至有一种感觉,其余的几百人也不用披甲了,因为他们披甲完毕之后,外面的人也披甲完毕了,到头来还是打不过。

        恭喜他,猜对了,但是没有奖励。

        白猪儿的凶猛,为其余甲士提供了绝佳的披甲时间,等他们披甲完毕,三百甲士迅速组成了一支让人望而生畏的恐怖军队。

        药元福的作战方式也很简单,少数神射上攀上街道两旁的平房,点杀对面的勇武者,数十名手持斧锤利于近战的骁勇者,机动追逐,其余人等结阵手持长枪直接平推。

        他们号令如一,从南门而入,最先遇到的就是阿克萨披甲完成的白狼军。

        这支军队还是可以的,哪怕是仓促遇袭,还是在最短的时间集结起来了三百人。

        只可惜,他的对手太强了,这是中原搏杀了二百年练出来的牙兵,双方还没靠近,药元福大吼一声,百余甲士立刻拿出了背上的硬弓,他们即使身穿甲胄,也能连射三箭。

        霎时间,白狼军死伤一片,所谓三层皮甲,抗一抗六七斗的破弓,防一防流矢还是可以的。

        但面对九斗以上的硬弓,还是抵近而射,那就没多少效果了,虽然不至于当场毙命,但战斗力也剩不下了多少。

        至于白狼军中的着铁甲者,则由爬上了房顶的神射手解决。

        阿克萨由于穿着拉风的波斯锁子甲,带着铁胄,几乎在一个瞬间,就连挨七八箭,疼得他直接摔倒在地,龇牙咧嘴的。

        “杀胡啊!”三箭完毕,于长枪阵旁边游走的党项壮汉罗(俐)野川狂吼一声,手持两把短柄斧,一头就撞进了对面白狼军的阵型中。

        他完全不避刀剑,只靠铁甲硬吃,随后就轻易把对面砍的人仰马翻。

        药元福都楞了一下,这.好像是他太高估对面的战力了,这种弱鸡,还用结阵而斗?

        “杀胡啊!”他也狂叫一声带头双持铁鞭冲了过去。

        而他带来的这些牙兵,哪个不是战阵上的老油条,什么样的军队敢用什么样的打法,已经是刻在了基因中的。

        就眼前这种档次的,用不着结阵,直接靠身上的宝甲,手中的钢铸斧锤,咔咔乱杀就是了,费那么多劲干什么!

        赤天扶起了妻子,把自己的皮袄子给她披上,随后极度震惊的和郭天放对望了一眼,这也太轻松了吧!

        白狼军的实力,他们是知道的,当初郭玄礼死后为什么碎叶很快就被郭广义掌握?就是因为他带来的一千五百白狼军没人能对付得了。

        这白狼军可真不是什么菜鸡,那是在怛罗斯北上打的乌古斯勇士鬼哭狼嚎,南下打的萨曼波斯武士哭爹喊娘的精锐。

        人人都有一身皮甲,铁甲过半,当时一千五百人就把碎叶城三四千人打的失去了反抗的胆气。

        但是现在看来,卧槽!这些中原来的甲兵打白狼军,就跟打灰孙子似的。

        那个叫做白猪儿的肥汉,一个人至少就打死了二三十白狼军兵卒。

        郭天放哆嗦着嘴皮子,哇的一声哭了出来,“驴入的,老祖宗说的都是真的,真有一汉当五胡啊!

        这汉人唐儿,原来真的是无敌天兵啊!”

        明天要陪老婆孩子去春游,更新估计得在晚上回来现写。怎么样,我也只比你们早半个小时知道剧情,这种感觉是不是很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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