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鼓眼睛人模狗样 辅导员秀色可餐
“鼓眼睛”此次被提拔为大周农学院的副院长,也是有惊无险。原因是有人反映,“鼓眼睛”在男女关系上,存在作风问题。
在官场上,一个官员若是在财与色方面没有大毛病,一般是不会出什么问题。倘若有人反映谁有男女作风问题,虽然不至于让此人陷入牢狱之灾,但晋级升职也就无望了;最为关键的是,此人的经济问题也会因为作风问题被牵扯出来……
好在,“鼓眼睛”涉险过关,获得了仕途上的升迁;但是,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一旦贼搞清了底细,老盯着你的东西,迟早都会想方设法偷走。因此,“鼓眼睛”一直暗地充当消防员的角色,想方设法做起了灭火的工作。
在农学院,“鼓眼睛”最担心周归一说三道四,反映他与官姐的事情。
于是,“鼓眼睛”找了一个机会,将周归一单独找到了办公室。
所谓人前当爷爷,人后当孙子,“鼓眼睛”将姿态放得低低的,以消除这潜在的隐患。
“鼓眼睛”一反常态,亲热地说:“我们是老熟人,也称得上是老朋友了。我们大周农学院也不错,各方面的条件也正在升级之中,你去不了蜀州,就在大周安下心来,有什么困难,有什么想法,随时随地直接找我,我负责解决。”
周归一虽然看不惯“鼓眼睛”的做派,讨厌“鼓眼睛”纠缠官姐,但毕竟“鼓眼睛”在转学的事上也帮过忙,暂时用不着将矛盾激化;再说,人在屋檐下,该低头也得低头。
现在,面对“鼓眼睛”的诚意,如果一味地死缠烂打,反倒显得自己器量小、格局小,于是,周归一便有些敷衍地说:“谢谢赵院长。我只求能顺利毕业,还请多多关照。”
“鼓眼睛”虽然不指望一下子解开与周归一之间的死结,但也看到了有和解的可能,便索性抛出了一枚炸弹,说:“大周农学院将扩大办学规模,需要你们青年学子多多支持啊!这样吧,你安心学习,毕业后也可考虑留校工作。”
周归一心生警惕,不敢贸然吞下这枚诱饵,说:“我连转学都没有弄成,就不指望有留校的好事了。”
“鼓眼睛”笑了,说:“转学是上面的规定,区划调整期间,不得办理转学手续;留校就不同了,是大周农学院发展的需要。记住了,你心里有数就行,不可让任何人知道。”
谈心一结束,王公社立即来问周归一,说:“姓赵的,是个什么态度?”
周归一还在想留校的一事,在王公社面前也没有想到隐瞒什么,说:“他的态度不错,对我们好像也没有什么成见。而且,他要我们好好学习,争取留校工作。”
王公社暗自一惊,想当初,自己与“毛儿盖”谈情说爱,也是为了毕业时有个理由留在城里;眼下,“鼓眼睛”主动暗示了留校的可能性,真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
于是,王公社十分诚恳地说:“归一啊,这事不管是真是假,我们千万不可外传了。人多嘴杂,往往赔了夫人又折兵。到此为止。”
周归一一下子惊醒了,后悔自己嘴巴不严,忘记了“鼓眼睛”的叮嘱,连忙打起圆场,说:“也许是姓赵的随口一说,这糖衣炮弹,我可是没有当真呢!”
王公社自然明白周归一的心思,就顺着周归一的话说道:“也是的,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姓赵的放的就是烟幕弹,不可信。”心里却在想着以后如何讨好“鼓眼睛”,争取留校成功,即便只有一个留校名额,也要心想事成。
新来的辅导员也是一个女的,姓苏,名小冬,年纪比“毛儿盖”更年轻,长相甜美,仿佛清纯的邻家小妹。
苏小冬是本地人,住在学院外边。
每天,苏小冬骑着自行车上下班。那自行车是“飞鸽”牌自行车,车身银白,漆色缜密均匀,仿佛细细嫩嫩的皮肤;车轮的辐条上夹着花花绿绿的塑料纸片,像五彩缤纷的风车;车的坐凳用红色灯芯绒布精心地包裹着,软软绵绵的,苏小冬骑上去,像骑着一只小鸟,惬意得很。
女人像一朵花,什么时候开、开什么样的形状、开多长时候、开什么颜色,都是天生注定了的。所以,等周归一真正长大成人以后,对一个能够在他面前、一件件脱去衣服、解开发髻的女人,总是满怀敬意,像一只蜜蜂对一朵花心怀感恩。
苏小冬的智慧、苏小冬的微笑、苏小冬的举手投足,一点一点征服了周归一,也彻底颠覆了教师在周归一心目中的形象。
苏小冬除了专业课讲得好之外,她的文学造诣比起“毛儿盖”毫不逊色,也更受文学爱好者的青睐。
有一次,学院《百花园》文学社请苏小冬讲课;苏小冬很热情地答应下来。到了讲课的时候,苏小冬的表现更是让一帮文学青年赞不绝口,连呼“过瘾”。
也许苏小冬天生就是一个演说家,是那样的深谙演说技巧,讲起文学来是那样的生动精彩。
这天,苏小冬上穿紧身米色低领毛衣,外罩一件短黑色夹克;下穿齐膝棉织银灰色短裙;脚穿黑色高帮皮靴。头发束成马尾形,额发向后拢去;瓜子型俊俏的脸庞、大理石般的额头……
苏小冬仿佛知晓几千年前的许多事情,懂得远在天国的作家、诗人的内心。她也许就是一个巫婆,擅长不可思议的巫术,能够用演说融化听众心里的块垒。
苏小冬的一手粉笔字,娟秀而有力,极是耐看;时而三笔两划地勾勒出的小插图,更是惟妙惟肖。她讲鲁迅的写作,从一篇小文开始的,那就是《从百草园到三昧书屋》。她一边讲,一边用粉笔在黑板上勾勒百草园:三两片菜畦、一方小小石井、一株皂荚树、小径隐约,让人如临其景;苏小冬讲蒲松龄的文章,提及《聊斋志异》里的狼,也是用粉笔画了出了场景:狼的身材细长、精瘦,一前一后,一大一小,仿佛饿虎一样;屠夫在画面之外,留下半截扁担、一只空筐子和屠夫的一条腿。而且,苏小冬能够大段大段、整篇整篇地背诵名作的段落、篇章;她似乎了解每个字、每个词的今世前生,像熟悉自己手上的掌纹一般。
苏小冬在同学们心中的形象大大好于“毛儿盖”,像一股清新的风,吹拂在同学们心灵的天空。
王公社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地表现自己,想引起苏小冬的注意。拿下苏小冬,成了王公社最现实、最直接的目标。
可是,苏小冬的举动让王公社跌下云端。
在例行的班会上,苏小冬不知为什么没有参加,而是由“鼓眼睛”来主持,这让同学们深感意外;更让人意外的是,“鼓眼睛”并没有邀请学院里的老师,而是请来一名年轻的学子。
这年轻的学子,大概三十岁,下颌方正,目光清朗,剑眉斜飞,整张脸看上去十分俊朗;身材修长,碎发散在额头上。只见他上身穿黑色短大衣,大敞开来,露出里面褐色的休闲装,衣袂飘飞。下身黑色长裤,干净笔直。给人感觉气宇轩昂,一看就是成大器者,有着学者的风范。
班会一开始,“鼓眼睛”介绍道:“这位就是省城来的学者李佳俊,也是我们学院最优秀的家属之一……”
教室里一下子鸦雀无声,静静地等待“鼓眼睛”揭开谜底。
“鼓眼睛”人模狗样地环视了一番,缓缓地说:“也许你们应该猜到了,这位青年才俊,就是苏小冬老师的先生。”
掌声四起,大家欢呼起来,仿佛获得了从天而降的厚礼。
王公社一下子懵圈了,心想,自己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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