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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二十四章 黄连胆汁苦丁茶(第三更)


  冯老头觉得自己现在就死掉,也可以瞑目了。

  这个孙女是要招上门女婿的,不可能嫁出去。

  还健在的父亲也是这个意思,从孙女青黛最优秀。

  没想到冬天把孙女带到山上学习药材炮制,竟然遇到了李东主。

  然后被李东主看中,拜李东主为师。

  李东主神仙手段,身边居然他娘的有陛下和皇后,还有太上皇、嫡皇子。

  丫头的命好哇!本事也了得,关键时刻闻一闻,那么多种药材,全给分辨出来。

  是因为天冷鼻子比较灵?之前教的时候可没这么厉害,差一点。

  “老丈,洞里可有其他野兽的痕迹?”李易转换话题。

  “有老虎,公的,其他野兽不敢进,老虎被我药死了。”冯老头轻飘飘地说道。

  让他打老虎,他打不过,叫他套老虎,他也不懂。

  他能用药,医学世家的人想杀个动物,实在是太容易了。

  “用的什么药?”李易想要骨头和虎鞭,看还有没有。

  “巴豆、醉心花。先用巴豆,之后醉心花,老虎因为饥饿,吃得多,麻了。

  虎皮完整,虎鞭干制、虎骨也在,李东主离开时带走。

  虎肉我都腌上了,两年,陆续吃一点,虎骨有两成泡了酒卖掉。”

  冯老头知道李易多问一句是何意思,好东西谁都想要。

  “虎皮不要,你家不要,我能帮你卖出高价。

  虎肉不要,我教你怎么做好吃的。

  虎鞭我要,给别人泡烈酒,切片泡,其实作用不是很大。

  虎骨给我一半,其实这个骨头,它本身是毒性的,主要治疗关节炎,尤其是风湿性的。”

  李易要东西,虎胆他没问,估计已经卖掉了。

  一般需要用动物胆的病,包括熊胆,其实家禽的胆在某些程度上也能替代。

  像鸡胆什么的,不好吃。

  通常是鲜的,鸡胆外面有一层薄膜,连带着鸡油,不可能把鸡油处理得那么干净,不小心会把胆弄破。

  如果不用酒服,一般人喝不下去。

  黄连的苦,比较纯粹,苦就是苦。

  苦丁茶的苦,有点腥。

  胆的苦,融合了黄连和苦丁茶的苦。

  中华用药,有时不焙粉,生吞。

  李易那时的国外有用烈酒制备的,一般是蛇胆,在烈酒里先洗一洗。

  然后换一次烈酒,把胆弄破,胆皮挑出去。

  这样吃蛇胆的少,吃王八胆的多,也是用白酒,一口喝下去。

  还有王八血,喝的时候千万别用鼻子呼吸,憋气儿喝。

  “养蜜蜂,蜂毒也能在风湿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还有水蛭。

  养水蛭需要杀寄生虫,回头我写出来,大河里的水蛭不能随便用。

  单独饲养的就可以,还有癞蛤蟆,含蜜糖,有一点残忍。”

  李易说蟾蜍,一般是快入冬的时候,抓到癞蛤蟆。

  把一块蜜糖塞到其嘴里,然后用线把它的嘴缝上。

  埋起来,冬眠。

  然后等开春的时候,把线拆开,取出小了一大圈的蜜糖,治疗哮喘。

  哮喘药里就有蟾酥,还有喉痛消炎丸,起作用速度很快,麻!

  含几粒,至少六个小时嘴里是麻的,蟾酥就是这么厉害。

  嗓子疼,什么含片都比不上喉痛消炎丸,含片不是药。

  含片最有效的东西是薄荷与冰片。

  喉痛消炎丸是蟾酥,有吸毒的人,买不到毒品,就养癞蛤蟆,然后用舌头去甜,有毒,弄不好就把自己给毒死了。

  两个人开始交流偏方,主要是李易在说,冯老头听。

  桃红等人负责记录,李易说什么都得记下来,跟皇帝的起居录似的。

  不,皇帝的起居录都没有李易说的话重要。

  他整天都在琢磨,如何可以叫大唐变得更好。

  宰相如果说,这个河呀,应该治理一下,那么朝廷拨款,当地百姓去处理。

  换成李易说,这个河呀,应该治理一下,那么当地百姓不用朝廷拨款,赶紧给好,等着发财,李东主出手了。

  宰相说某个官员比较好,放到蓝田县当县令吧。

  蓝田县的百姓无所谓,你是宰相,咱没啥可说的。

  李易若是说某个官员好,放到蓝田县当县令。

  蓝田县的百姓立即准备仪式,迎接,李东主给我们派来好官啦!

  可惜,无数官员想求李易一个字的称赞而不可得。

  “师傅,我想吃冰糖葫芦。”小丫头青黛把小弟弟给哄得又睡了后,跑过来要糖葫芦。

  冯老头叹口气,发现自己对这个孙女在一些事情上没有照顾好。

  从小就教学医,孙女也懂事,从来不哭闹,也不提什么要求。

  遇到李易,孙女突然跟变了个人似的,活泼起来,主动要东西。

  “吃完饭,你不困,咱们就吃糖葫芦,好不好?冰糖制作的,一点都不焦。”

  李易答应,开山大弟子八岁多,想吃点山楂和冰糖,没问题。

  这么说吧,跟来的太医护士,本身年岁都不大,而且出类拔萃。

  同一个香囊,他们就没小丫头厉害,闻一闻,丝毫不差,全给报出来。

  这些太医们做不到,他们得多闻一会儿,然后还是有不能下保票确定的。

  “师傅,我不要大片糖的,蹭最片,不舒服。”小丫头继续提要求。

  “好,都给你敲下去,就是一串儿冰糖葫芦,去籽山楂的。”李易答应。

  不长时间,红烧肉好了。

  冯氏和皇室的人都分到了一份儿。

  永穆公主一脸幸福之色,她最爱吃李易做的红烧肉。

  这种红烧肉,其实叫毛氏红烧肉,不放酱油。

  据说,那个毛什么的谁,他不喜欢吃酱油,于是就有人采用炒糖色的方法来制作。

  肥肉主要就是炖的时间长短而已,只要时间长了,就都好吃。

  这个情况,到宋朝的时候才开始被普遍认知。

  许多人说是苏轼,其实并不是,宋朝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大家都琢磨怎么做饭菜香。

  晚上的时候,小丫头终于吃到了红烧肉。

  “易弟,今晚进山洞?”李隆基又找到李易,他想进去看看。

  “吃过饭,咱们就去,但不可以留下任何的墨宝。”

  李易还要在这边种药材,陛下如果出声,那么就有人提议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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