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四章 红颜终成祸水
但从这位姑娘从楼道中小跑出来,却默不作声的一刹那,我就知道,这姑娘并非表面看起来那般单纯,稚嫩。
真单纯的话,她也不会与代老板共处一室这么长时间。
而且,从她的举动,以及我对人性的了解,她远比她的年龄和表象,要厉害的多。
对于钓男人这件事,段位不低的。
我认为,单纯的姑娘分两种,第一种,听话,如果代老板说要离开,作为第一种单纯的姑娘,会答应,会默默忍受,不表现出自己的难过情绪,哪怕心中有眷恋也会压抑在心中。
第二种,单纯,爱作,这种姑娘一定会各种撒娇,耍脾气,用一些幼稚的手段,来留住代老板。
但这个姑娘不同。
她不作,看似在默默承受离别的痛苦,却要把这份难过与悲伤,演绎在代老板的面前,试图去用虚假的不舍情绪,来换取代老板的共鸣。
黑夜让我看不清他们的容颜,却让我的耳朵更加敏锐,在这寂静的深夜中,饶是距离二三十米,我也能清晰的听到汽车的发动机声。
以及来自后座,代老板的安慰:“小芹,回去吧,天冷,改天我再来陪你。”
在安慰的同时,虎头奔后面的丰田商务车已经开始倒车,掉头。
在丰田商务车倒出岔路口后,虎头奔也缓缓行动。
“嗯....我我没事的。”
这是那位清纯姑娘的声音,声音温文尔雅,却带着哭腔。
她的目光一瞬不瞬的望向代老板的方向,待到虎头奔开始倒车时,她收回目光。
我以为她会离开,可她接下来的动作,让我都不由赞叹她的高明,她真的很懂男人。
她蹲下了身,双手抱膝,将头埋低。
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在十月寒风的吹动下,随风飘散。
十月末的东北,是寒冷的,去年的这个时候,已经下起雪了。
饶是我穿上了皮夹克,在深夜中都能感受到寒风刺骨。
而这位姑娘,浑身上下,就穿了一件单薄的连衣睡裙。
隐约间,还能听到姑娘的哽咽声音。
一位弱不禁风的姑娘,在寒冷入冬的季节,因为不舍一个男人,而不顾寒风肆虐,委屈的沉寂在悲伤之中。
这副画面,这般场景,凄凉而又感人。
在那一瞬间,我都不忍心去让这位姑娘,再遭受心灵和身体的伤害。
她的状态,是那般的情深意切,哪怕知道是做作,也让人不由心生动容。
“这个代老板太畜生了,怎么能忍心给她抛下的呢。”身边,孙雷义愤填膺的跺脚骂道。
是呀,连我们这些旁观者都为之动容,更何况是与姑娘发生过关系,刚刚经历过亲密接触的代老板呢。
在我们的目光注视下,虎头奔缓缓停下了车。
后座门打开,代老板从车内走了下来,朝着小芹走去:“好啦,今晚我留下来陪你。”
虎头奔倒到路口时,灯光正正好好将小芹全部笼罩在内。
这一刻,我们也能清楚的看到小芹的容颜与表情。
她抬起头,泪水湿润了睫毛,复杂的目光怔怔的看了代老板一秒后,她笑了。
破涕而笑,笑的那样开心,满载幸福的笑。
可我却在那笑容中,感受到了一丝得意的味道。
她站起身,快步朝着代老板的怀中扑去,脚上的拖鞋,踏在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啪嗒啪嗒’声。
声音是那般应景。
就好像在宣誓这场短暂的热情,即将会在寒冷的深夜中,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商务车与虎头奔都开走了。
如代老板所说,他今晚会在这里住,陪伴这位楚楚可怜,对他‘用情至深’的姑娘。
红颜祸水!
看着代老板将自己的外套披在小芹的身上,将她紧紧搂在怀中,情深意切,爱意浓浓。
或许代老板是一个浪漫的人,他似乎很享受在寒风中的温情。
也或许是他身上的肥膘,脂肪够厚,让他一时半会感受不到寒冷。
不过,这对我来说,都无所谓了。
今晚,他注定会为他的一切愚蠢选择,而后悔!
“孙雷去通知蒋志楠,秦昊,吴晟,动手!”
在我的一声令下,早已伺机而动的秦昊与吴晟两个人,如同看见猎物的饿狼,朝着代老板冲了过去。
我们隐藏的地方,距离代老板不过二三十米,这个距离,在狂奔的状态下,不过几秒钟的时间。
而代老板沉浸了热情的暧昧中,也没能在第一时间发现我们。
“哥哥.....他们....”
最先发生我们的人,是小芹,他们相拥着,代老板的背朝向我们,姑娘的正脸是看向我们的。
“嗯?”
代老板闻声,回头看来。
但这个时候,他已经失去了逃跑的机会。
在他转头,与我们对视的时候,秦昊与吴晟已经扑到了他的面前,拽住了他的后脖领,我也随之而到。
“你们.....”
代老板想要大声的喊叫,他想试图去呼喊周围的居民,呼唤已经开远的保镖。
当他刚刚发出声音,还来不及提高音量的时候,喊叫声,戛然而止。
他惊惧万分的看着我。
一个黑漆漆的铁疙瘩,插进了他张大的嘴巴中。
在他的嘴中,是‘呜呜’含糊不清的话语,以及牙齿在触碰到铁物时的碰撞声。
代老板那双在面对省里顶级大人物都临危不乱的眼睛,在这一刻,已经惊恐到了极致。
瞳孔扩大,在死亡的威胁下,他那肥胖的脸,都在微微颤抖。
“代老板,我劝你识相一点,配合一点的好,不要给自己找麻烦。”我不屑且轻蔑的一笑,用真诚的口吻说道。
手腕微微上抬,手中的枪,如同杠杆一般,撬动了他的下巴。
他头部的动作,在杠杆的作用下,也高高扬起。
“听明白没!”
我压低声音,冰冷的再次问道。
“恩恩,明...白....”代老板将嘴巴张的更大,声音从他的喉咙中,极度模糊的发出。
偏头看向一旁的小芹,小芹脸色惨白,在感受到我目光所致后,她连连点头,大气都不敢喘:“我懂,我懂的,哥。”
她很识相,也很聪明,没有去做无谓的挣扎,没有跑,也没有叫。
“秋哥。”
与此同时,孙雷,蒋志楠他们也赶了过来。
将枪从代老板的嘴中抽出,看着上面还挂着的唾液,我嫌弃的在他那洁白到一尘不染的衬衫上蹭了蹭,对着几人命令道:“带走,快。”
“大哥,跟我没关系啊,真的没关系,我就是一个普通大学生,大哥.....”
见毕勇成与蒋志楠准备连她一起带上车,小芹开始了反抗和挣扎。
她就好像一个天生的戏精一般,眼泪在一瞬间灌满整个眼眶,楚楚可怜的看着我们:“大哥,我就是一个普通大学生,我父亲重病,我也是为了赚钱给父亲看病,是我朋友介绍我给这个老板的,这老板有钱,我们也是今天刚认识的,大哥。
你们放过我好不好,我保证这件事不会跟任何人说,真的,我发誓。”
一声声大哥,叫的情真意切,满眼真诚。
她叫的没错,我一个大哥,一位利益至上,心狠手辣的江湖大哥。
她的求情,不会让我动容,只会让我感到浓浓的厌恶!
“不想死的话,就乖乖配合!”
留下这句话,我转身就走。
老齐的车,在门口等候着,拉开车门,将代老板和小芹,通通押进车中。
我坐在副驾驶,其余人都挤在后座。
“开车,往郊区开,快!”我沉声下达了命令。
只要在市区,我们就有被发现的风险。
老齐复杂的看了我一眼,我冰冷的目光也投向了他。
他最终没有开口,而是按照我的旨意照做下去。
后排,代老板已经从恐惧中回过神,试探的言辞,语气是平淡的::“朋友,你知道不是来要我命的,你我都是聪明人,也无需卖关子,我知道你的目的,也知道你的不容易,朋友,能用钱摆平的事情,都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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