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四章 我的奋斗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时候静下心来看看书,陶冶情操的同时,也能学到一些东西,哈哈哈。”
刘野莞尔一笑,像一位老前辈在教诲他的晚辈。
这一刻,我越发觉得刘野这个人不简单。
深藏不露,每一次见到他,我总是能发现他的不同之处。
这个人,真的不简单!
看着刘野脸上的笑容,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认为,他比洪斌,比老虎更适合做大哥。
若不是老虎与洪斌赶上好时机,出道早一些,可能,横河的江湖,早就姓刘了吧!
“野哥有境界,我们这些成天就知道打打杀杀的小混子比不了啊,哈哈哈哈。”我顺着话题,溜缝说着。
“正好,你第一次来家里坐客,也没什么好招待的,这本书送给你,你拿回去好好看。”
刘野将茶几上,他刚刚看的那本书,推到了我的面前,再次开口:“这本书很有意义的,这是当年胡少爷送我的,现在,我将它转赠给你。”
胡少爷送的!
刘野口中的胡少爷,并非是胡少卿。
少爷这个称号,是当年胡家老五,胡少锋的外号,一晃,距离胡少锋之死,已经过去将近九年了。
胡少锋也曾在横河江湖上,掀起了轩然大波,在他的时候,凶名和社会影响力,甚至超过了当年统治整个横河的胡二爷。
而他在混江湖之前,他是一个学生,好像还是一个有文化的大学生。
那个年代的大学生,要比如今烂大街的大学生,含金量高很多。
我很好奇,胡少锋会给送刘野一本什么样的书。
又到底是什么样的一本书,如今刘野又转赠到我的手中。
目光第一次的投向桌面上,那本平平无奇的书籍时,我的视线便被书籍的名字,以及书籍的作者,深深吸引,无法自拔。
“这本书的少爷最喜欢的东西,这本书,不仅诠释书的作者,也概况了少爷短暂的一生。
或许,若非是这本书,若非是崇拜书的作者,胡少爷,应该还能坐下来,跟咱们一起喝酒,唉。”
话说到这里时,刘野顿了顿,他垂下了头,用一种很低很低的声音,像似喃喃自语,继续说:“江湖人都戏称我为刘特勒,其实,胡少锋才应该享受这个外号。
胡特勒,哼哼,他的命就注定与他崇拜的人,崇拜的组织一样,疯狂而短暂,哈哈哈哈。”
耳畔,是刘野带有回忆的笑声。
但这声笑中,我却丝毫没听出笑意,反而是一抹伤感和惋惜。
没错,当刘野说出那段话时,我的确在里面咀嚼到伤感的味道。
我曾见识过刘野的老谋深算,见过他的阴狠毒辣,见过他的暴怒,也见过他的隐忍。
可我,从未在他的身上,感到过哪怕一丁点的伤感情绪,从来没有。
江湖人都说,刘野这个人,是喂不熟的狼,是势利小人,为了达到利益,可以不择手段的出卖所有人。
就如最初的和尚,如今的洪斌。
我一度认为,他的感情,早上他那破烂不堪的原生家庭,童年记忆中,就以消磨殆尽。
现在,我在刘野的语气中,却感受到他对胡少锋的感情,这不是伪装,也没必要伪装,胡家已经灭门了。
我想不通,当初刘野是洪斌的人啊,洪斌与胡少锋是对立,为何刘野会为胡少锋而缅怀,胡少锋又为何会将自己心爱的书送给刘野呢?
这一点,引人深思,不过,也没有去思考的必要,过去的,都过去了。
眼前,率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书籍的名字:我的奋斗
看到书名的一刹那,我以为这是一本励志小说。
当我看到书籍的作者时,我更加确定了,这就是一本励志书。
不同的是,它不是小说,而是一个时代的见证物,是牵扯到一国崛起,甚至是牵扯到全世界历史的见证品。
我听说过很多关于胡少锋的事迹,他的的确确是一个狠人,甚至说,关于这个人的评价,用疯子,神经病,更为合适。
让他恶名传遍整个横河的那件事,就是他亲手对一位学校的支教老师,与一个普通的小贩,这两个普通人,使用了木桩刑这种残忍的刑罚手段。
木桩刑,这是一个将人类的残忍性,发挥到极致的一种酷刑。
它的残忍程度,甚至不亚于凌迟。
而这两位普普通通的百姓,从未得罪过胡少锋,他们只跟胡少卿在见过一面,胡少卿也只是远远的看了他们一眼。
二者的关系,是最普通的陌生人,偶遇在一家旅馆,没有冲突,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过。
让他们遭受如此酷刑,险些丧命的原因是,因为这个老师,与这位小商贩是一对情侣。
普通情侣,出如旅馆合情合理,但他们两个不同!
他们的不同,在于他们有太多的相同。
比如,性别。
深受书籍的影响,胡少卿在某些思维上,如同那本书的人物,那个组织一样,残忍暴戾,偏激的令人不耻。
他们认为,那种恋爱关系,是一种肮脏,违反生命原则,是一种浪费,是一种罪恶。
深陷其中的胡少锋,也将这一理念‘发扬光大’。
在那个夜晚,他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对这位真心相爱的情侣,进行了宣判和制裁!
最初听到这个故事时,我觉得这是扯淡,是江湖人对于死去地胡少锋的一种污蔑。
而今,听到刘野的喃喃自语,和眼前的这本书时,我相信了这个故事。
拿起这本书,我随意的翻了几页,笑着对刘野道:“谢了野哥,这么有纪念意义的书,我回家可要好好看看。”
这本书,回家后,我的确认真的去看了。
我想看看,究竟是一本什么样的书,有什么魔力,能够让胡少锋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能够让刘野都夸赞其精妙之处。
不过,或许是我学识有限,或许是我无法真正的走进他们的世界,或许是我愚笨吧。
我不会对这本传乎其神的书做任何评价,甚至连欣赏都谈不上。
因为我根本看不懂,我学历有限,真本书对我而言,很乱,乱到有些词句,在我看来是不通顺的,也屡不清他所表达的含义。
“吃饭啦,快,入座吧。”
笑谈中,罗茜已经做好了满桌子饭菜,站在餐桌前,招呼着我们。
“饿了吧,来,上桌。”
罗茜的手艺很不错,而且人家出过国,留过洋,除了中餐外,她还做了一些外国菜。
若非上一次我见她与和尚勾三搭四,在我的印象里,从她的表现来看,她应该是一个合格且完美的妻子。
人美,做事有眼力见,懂分寸,做饭,家务还是一把能手,她做的饭,有一种高档餐厅的感觉,不仅色香味俱全,还会精致的摆盘。
只可惜,自从参见过和尚的生日后,她在我眼里,就是一个不检点的女人。
无论我与刘野的关系如何,她在与刘野恋爱期间,与和尚暧昧举止,就让我不耻。
贞操,是一个女人的基本。
那晚,刘野能让陆凯去办和尚,估计也是发现了此事。
至于他们为什么还能如胶似漆的在一起,好似没隔阂一般,我就不清楚了。
刘野等了她那么多年,或许这就叫大爱吧。
反正,如果我的女人背着我出去暧昧不清,无论她是谁,我都不会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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