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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五章 追梦人


  皮春秋陪我们吃饭,看似热情,实际上,更多的是走一个过场。

  喝了酒,但是不多。

  距离喝好,喝舒服还差一点。

  身在他乡,身上又没有重担,罕见的放松下来,自然要玩好。

  于是乎,我,吴晟和罗铮三人,开车找了一家附近的歌舞厅,开始我们今天的第二顿。

  罗铮不喝酒,他算是陪衬,喝酒的人,也只有我和吴晟两个。

  这里的歌舞厅,和我们老家的歌舞厅,没什么区别。

  除了这里的人土风情不同外,其他都一样。

  我们那边,在歌舞厅喝酒,老雪花多一些,在这边主喝的,都是嘉士伯。

  找了位置坐下,我们要了一箱嘉士伯,还有一些小吃。

  在这个社会上,从不分地域,而分贵贱。

  我有钱,虽然我身在异乡,但依旧有上宾的待遇,给了服务员一百块钱小费,他就视作我为大爷。

  “老板,您点的酒,我帮您打开。”

  在服务员热情的招待下,我与吴晟开始听着耳边参差不齐的音乐,对饮起来。

  唱歌的人,都是顾客,自然有唱的好的,有唱的很差的。

  但迄今为止,我们坐在这里近半个小时,还没有一个完美唱完整首歌,让我眼前一亮的。

  不是跑掉,就是破音。

  “娘的,这唱的都啥玩意呀,罗铮,你上去整两句去。”吴晟将一粒花生米抛进嘴里,用手推了推罗铮,催促着。

  罗铮不爱开口说话,但他歌曲唱的很好,相比于胖子在歌厅请的一些歌手,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是呀,你看这么多湘妹子,你唱的好听,说不准能带走几个呢,哈哈哈。”

  我叼着烟,也打趣着说道。

  罗铮是一个无趣的人,带人冷漠,不爱言语,除了抽点烟外,唯一的爱好就是唱歌。

  也只有在唱歌时,我才能感受到他内心的情绪表达。

  “好。”

  罗铮坐在我们旁边,不吃不喝,也呆的腻歪,在我们两个人的鼓舞之下,迈开了脚步。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他牵引你的梦。

  不知不觉着城市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

  罗铮手拿麦克风,像一位流浪在外,孤独的勇者,追着他的梦想,念着他心爱的女人,唱着这曲《追梦人》。

  歌曲美妙的旋律和节奏感,外加罗铮那男中音的嗓子,将这首歌演唱的活灵活现般。

  罗铮是一个特别上心的人,虽然我不懂粤语,但他的唱法,与电影主题曲是一样的。

  这首歌,我听过很多人唱,可以说,有多少人唱过这首歌,我就听过多少种唱法。

  有唱中文的,有粤中带着普通话的,有的粤语不象粤语,普通话不象普通话,反正各种各样的人,唱过这首歌,除了电视里的歌手外,当属罗铮唱的最好。

  刘德华出演的天若有情这部电影,又在大陆流行的风生水起,罗铮这一首歌,可谓是换取了所有人的注视。

  也得到了很多的掌声。

  “终于算是听到一首悦耳的了,哈哈哈。”我端起酒杯,与吴晟碰了一下,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此刻,罗铮已经唱完了一首歌。

  刚刚下台,就有几个被他歌声吸引的小妹妹,围了过去,跟罗铮打招呼。

  在这种场合,各种搭讪,男找女,女找男,都源自人性的欲望本能,只不过女性多半矜持,并非她们不想。

  抛去矜持和做作不谈,她们比男人更加开放。

  “秋哥,你觉得罗铮能看上哪个?”吴晟偏着头,看向远处被女人围拢的罗铮,似乎有点羡慕的问。

  目光在罗铮身边的三个女人身上一扫而过,我回答道:“黄色衣服那个,你呢?”

  “我说是那黑裙子的女人...秋哥,要不咱哥俩赌五百块钱的咋样?”

  吴晟笑盈盈的从口袋中掏出钱,拍在桌子上。

  大家都喝了酒,又没什么好的消遣方式,押注这个提议,也不错。

  于是我直接答应了下来:“好啊。”

  说着,我也从口袋中,掏出了钱。

  那三个人中,长相最漂亮的,是吴晟押注的,穿黑色裙子,留波浪发型的女人。

  但这个女人身上胭脂气味太重,尤其穿了一个黑色丝袜,上面还带着亮晶晶的玻片,给人一种廉价的感觉。

  而我押注的那位,虽然长相逊色了些,却显得清纯,肤色也是黄种人的白,白而不红,像玉石一样。

  我认为,罗铮喜欢的类型,会是这种。

  反正,这三个女人站在我面前让我挑,我会选她。

  我与吴晟的目光,齐齐投向罗铮,等待她的抉择。

  其实,我在看来,以罗铮的性格是由一定概率谁都不选的,他性格冷淡,古怪的让人琢磨不透。

  果不其然,罗铮的选择,的确出乎了我们的想象。

  他没有理会黑裙子女人和黄衣服的女生,而是对那位我和吴晟都看不好的女生,发出了邀请。

  我宁愿相信罗铮谁都不选,也没想象他会看好的她。

  这个长得并不丑,个头也有一米六五左右的样子,只不过她的肤色和打扮,稍微差了一些意思。

  她是古铜色的皮肤,这种肤色,就已经超出了我们传统审美。

  然而她的打扮,也有点超长的前卫。

  上身就穿了一个蕾丝边的白色小半截背心,这种衣服具体学名是什么,我不清楚。

  大小就是普通背心的一半,只能勉强的将她胸前的两座小山峰包裹。

  外面穿了一个黑色的夹克皮衣,搭配着皮裤和皮靴。

  咋一看,就给人一种小太妹的感觉,像极了现在的某些女说唱歌手。

  这种穿搭,在现在看来很平常,但在那个年代,有一点不伦不类的感觉。

  好像她整个人都包裹在轮胎履带中似的。

  “这....算平局吗?”吴晟看着款款走来的罗铮二人,挠了挠头,嘴角抽动两下。

  “算是吧。”我尴尬的回答道。

  “娜娜,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大哥,秋哥,这位是我的兄弟,吴晟。”

  罗铮领着女孩走到我们面前,一一介绍。

  “秋哥,晟哥,你们好。”

  女孩很有礼貌,这倒是与她豪放的穿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你好。”

  冲着娜娜回以一笑,我对吴晟招了招手,示意他坐过来。

  “哎呦,看我这脑袋,你们俩坐这边,哈哈哈。”吴晟在我的提醒下,恍然大悟,连忙坐到我的身边,为罗铮和娜娜让了位置。

  有了一个女生的加入,我们的气氛,也不再像刚才那般压抑。

  娜娜是本地女孩,讲了一口流利的方言普通话,为我们介绍起他们城市的特色。

  娜娜是跟朋友一起来的,在跟我们熟悉以后,也将她的朋友叫了过来。

  她的朋友也是一个女生,叫凯怡,穿了一袭白裙,相比于娜娜的特色穿搭,她显得中规中矩。

  人也腼腆的多,坐在一旁,不言不语。

  正在我们有说有笑的时候,一个酒意十足的男人,走到了我们的桌前。

  他弄了一个爆炸头,很显眼。

  他的举动,配上他的爆炸头,就更显眼了。

  因为从我进门起,他就在敬酒,每一桌都敬了一遍,因为我们的位置选在角落,经过了一番敬酒之后,终于走到了我们这桌前。

  “兄弟,百年修得同船渡,咱们兄弟今天相遇在这里,这是前世修得的百年缘分啊,我敬各位一杯。”

  爆炸头举着手中的嘉士伯,想要跟我们碰杯。

  人家话说的圆满,又是过来敬酒的,他没有恶意,我们也没必要摆谱。

  “哥们儿,你喝不少了,这样,我们干了,你随意。”拿端起酒杯,跟爆炸头碰了杯,我和吴晟,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他也很豪迈的喝光了一杯酒,可他没有离开,而是看向了罗铮:“这位兄弟,怎么不喝酒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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