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番外
帽儿坡的名字听起来虽然土,像是个黄土连天的小村庄,但实际上范围大的很,由南向北平平整整一块地,刚好处在大琰西境与大漠狼族的交界处。这里是双方军队默认的和平地带,毕竟就算战火纷争,也总得留片地方,让百姓们买货卖货,讨点生活。
而这两年的帽儿坡,就更加繁华热闹。程素月骑马与柳弦安并肩而行,道:“自从王爷将赫连朔一部驱逐至玉山以北之后,边关安稳,百姓乐居,贸易集市更是一年旺胜一年,货物除了柴米油盐这些日常所需,还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中原绝难见到的小玩意。”
“赫连朔?”柳弦安知道这个人,是狼族最年轻的首领,野心勃勃善于征战,曾带领二十六部一举攻破玉门,引得朝野动荡百姓惊慌。后来虽被梁戍赶出了大琰国境,却依旧整日盘旋与戈壁荒野之间,如一只凶残阴狠的野狼,时时刻刻觊觎着口边的肥肉。
“他以为自己隐在暗处,就会绝对的安全,没想到还是被王爷神兵天降,打了个措手不及,二十六部首领死的死,降的降,赫连朔本人也遭苦宥生擒,被迫与大琰重签盟约,许诺铁甲再不过玉山。”
阿宁听得好奇,问道:“那假如他不守信呢?”
“赫连朔在狼族颇有威望,王爷当时虽能擒他,却不能杀他,但倘若赫连朔有朝一日撕毁盟约主动南下,就是狼族挑衅在先,到那时,王爷自不会留他性命。”程素月道,“赫连朔也清楚这一点,所以至少在下一波势力聚拢之前,他不会轻举妄动。”
至于这下一波势力何时才能攒够,程素月继续笑着说:“王爷对牧民可是下了大功夫,他们现在日子过得安稳,也是不愿意打仗的,更不会拖儿带女地去玉山,这不是吃饱了撑得慌吗?”
所以西境应该会和平挺长一段时间。
柳弦安迫不及待想去看看众人口中热闹至极的边境集市,便一甩手中缰绳,结果没甩出什么作用,因为小红马已经跑累了,正在“呼哧呼哧”地大喘气,四只蹄子东踩西耷拉,半死不活,距离轰然趴地只差一里路。
众人看在眼里,不约而同地感慨,太懒了,这果然是柳二公子的马!
幸好此时集市已在不远处,小红马靠着一步一停顿,到底也颤颤巍巍地抵达了目的地,下人赶紧领着它去旁边歇息。柳弦安站在一处矮坡上,看着眼前井然有序的摊位,心中微感诧异,因为在他的设想中,边境集市应当是极为杂乱的,商人牵着马匹与骆驼穿梭其中,各种货物散乱堆积,有讲究些的,充其量再多搬一张桌子,西风黄沙裹着讨价还价声、争吵声与丢东西后的抓贼叫嚷声,闹得所有人的脑瓜子嗡嗡,书里对边城的描述不就是这样吗?
但现实却与他的设想大不相同。这里并不是野地,而是搭建了许多整齐的高棚,按照东西南北被划分为不同功能区,琳琅货品码放整齐,地面也干净。最靠近柳弦安的,是一排售卖小吃的摊子,天南海北的口味都能寻到,鱼丸在锅中白嫩起伏,看着倒比闽地卖的还要正宗三分。
梁戍问:“如何?”
柳弦安评价:“太整齐,也太规矩了,看着不像王爷手笔。”
“怎么还瞧不起人。”梁戍捏住他的后脖颈,“给你一次重新回答的机会。”
柳弦安被捏得脖子酸,于是识时务者为俊杰,改口曰,好,好得很。
梁戍却没有这么容易就被敷衍,他拎着自家懒蛋,一边走一边诉苦,为了将帽儿坡建起来,自己花费了多少精力,熬了多少个通宵,看了许多书,问了许多人,好不容易克服种种困难,将集市建出雏形,谁知又碰到一场百年不遇的倒春寒,暴雪险些压垮整片房屋,总之,不容易得很。
柳弦安听着听着,忽然亲了他一口。
梁戍的话头被生生截断,眉梢一挑:“嗯?”
周围有正在偷眼打量两人的,也被惊飞了魂,觉得怎么光天化日……啊!都说西北民风粗犷,原来这江南细致文雅的公子才是真风流!后头跟着的亲兵也懵了,因为大家万没料到,自己竟还有能亲眼目睹自家王爷遭人调戏的画面,个个瞠目结舌,半天憋不出一个字。
柳二公子随随便便一出手,就震晕了周围几十人,可见果然十分厉害。梁戍清清嗓子,侧头相邀:“要不要多亲两下?我在西北行情可好得很,你多亲亲,让他们都看着,免得再有不长眼的跑来同你抢。”
柳弦安没亲,而是花钱买了块糖糕将人敷衍哄住,自己与阿宁一道兴致勃勃地去摊子上挑宝石。梁戍笑着咬了口糖糕,示意护卫将人照顾好,转头问程素月:“贵荣呢?怎么影子都不见一个。”
“忙着收账,就在那头。”程素月道,“最近正是人多的时候,他可舍不得不来。”
贵荣是帽儿坡的主管事,原是个叫鬼戎的匪帮头子,后被琰军打得屁滚尿流无处可躲,索性降了大琰。梁戍让这么一个人管理集市,可谓双重合适,一则长得合适,满面横肉眼神凶狠,闹事者看一眼他就得夹起尾巴走,二则本领合适,他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门路广,办起事来多有便利,这两年带领着一众小弟,将集市生意操持得甚是蓬勃红火。
柳弦安也听过此人的一段故事,说是赫连朔虽败走玉山,却仍不肯死心,暗中觊觎这处集市,为拉拢贵荣,甚至不惜设下美人计,结果美人虽按计划顺利嫁于贵荣,却不愿帮再狼族做事了,赫连朔白忙活一通,最后只落个竹篮打水一场空,再度沦为众人笑柄。
阿宁评价,听着就不是个聪明人。
柳弦安对赫连朔没什么兴趣,他在眼前一堆小宝石中挑挑拣拣,仔细选出最好看的,打算找人镶几只簪子送给妹妹。高林闲着没事,也凑过来帮忙,他的审美只有一个字,那就是大,倘若在大的同时还能兼顾颜色亮丽,那简直就是一眼心动的梦中情石。阿宁凑在自家公子耳边小声嘀咕,幸亏高副将不是个姑娘,否则得将他自己打扮得多难看啊,真是太可怕了。
“嘶!”高林抬手要打他,阿宁迅速站起来跑路,却没注意看眼前,“砰”一声撞上一人胳膊,脚下一滑,险些摔进泥坑。
“哎呦哎呦,小公子留神着点!”旁边的人及时扶住他,阿宁闹出这动静,也挺不好意思,正欲向被自己撞了的男子道歉,整个人却忽然猛地向后飞去,他慌得赶忙扭头去看,才发现原来是侍卫将自己一把拎了起来。
高林面色不善,走上前看着眼前的不速之客:“你胆子不小。”
对方皮笑肉不笑地嗤了一声,伸手摘下斗笠,抬头道:“小王只是来凑个热闹,买些东西,高副将不会连这也要防吧?”
柳弦安微微皱眉,自称小王,赫连朔?
他扫了一眼对方,二十来岁的年纪,高鼻深目灰瞳薄唇,本是极好的容貌,偏偏脸上有一道狰狞伤疤,说话时牵动周围肌肉,显得有些阴森可怖。
而赫连朔也在打量着他,打量着这传闻中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他曾一度好奇,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竟能与梁戍携手并肩,如今终于得见,却觉得不奇怪了,因为哪怕抛下所有才学不谈,光凭这张脸,也能算作大琰一景,的确值得纳入袖中,好好珍藏。
他学中原人施了一礼,又一笑:“早就听闻柳二公子出尘若仙,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也难怪骁王殿下连我们狼族最美丽的女人也不愿收,原来他的眼光竟高到了云里。”
高林原本觉得此人嘴里吐不出几根象牙,却不曾想这段话说得还颇为顺耳,于是大发慈悲地没有放狗撵人,说,接着说,多说一些我家王爷坐怀不乱洁身自好的故事,好让柳二公子高兴高兴。
“只是今日我的姐姐却没有来。”赫连朔继续道,“她多年思慕骁王殿下,又因黄羊坪一事而心中含怨带恨,不愿再与他相见,以至抑郁成疾,也不知看了多少大夫,可始终不见好。若早些知道会遇见柳二公子,就同来瞧瞧了,啧,可惜。”
高林心中直呼晦气,这是什么屁话,自己果然该早点放狗!
柳弦安摇头,道:“我们王爷将狼族逐出玉山以南,狼王因此记恨多年,也算人之常情,并不奇怪,但记恨却又不敢言明,反倒拐弯抹角地将至亲姐姐推到前头,夹枪带棒意图挑拨,此举就实在没有意思,下回还是别再做了。”
他语速不疾不徐,眉头微微拧着,神情活像一个教育儿子的慈祥爹。
阿宁使劲抿着嘴,高林也艰难地忍住了笑,唯有赫连朔面色僵硬,冷道:“我的姐姐一片痴心,骁王非但视而不见,甚至还要利用这份痴心,挟持她来与我谈条件。因为这场卑劣的计谋,致我的子民不得不离开草滩,在荒漠中度过了最为严酷的一个冬天,当他们因寒冷与饥饿而纷纷倒下时,骁王可曾有过半分心虚?”
“王爷为何要心虚?”柳弦安与他对视,“狼王早年一统二十六部,使各地牧民间的联系变得紧密,大家共同抵御风险谋求生计,也算顺应天时,倘若没有后来的南攻之举,现在玉山南北都会是一片和乐祥瑞,没有战争,自然也就不会有牧民因冻饿而死。所以无辜的冤魂并不会去找王爷,他们只会终日围绕在狼王身侧。”
高林双手一摊,看吧,论吵架,就没输过。
“柳二公子真是能言善辩。”赫连朔被激得反倒一笑,“没错,本王的确是输了,只不过本王有些好奇,在你们中原的史书中,会如何记载骁王这场利用女人而赢下的仗?”
“狼王不必一直强调女人。”柳弦安道,“大琰的统帅,只会忠于大琰,举剑挥向狼族,是他应尽的责任,至于这把剑究竟是狼族公主的倾慕,抑或是狼王本人的倾慕,对王爷来说,并无任何区别。他将公主平等地视为对手,与男女无关,倒是狼王,一直避而不提公主被牧民称颂的智慧与谋略,却固执地要将她描述为眼里只有男人的弱者,又哭又病,是何用意?”
“倘若没有我姐姐的倾慕——”
“若无两情相悦,倾慕就该藏在心间,没道理公主倾慕,王爷就必须得对这份倾慕负责。”柳弦安打断他,不想再听了,觉得这个人果然十分话多,他道,“若狼王实在想强调公主是女人,那据我所知,在大琰军中也有一支女子组成的队伍,她们与男子同样骁勇,也曾多次与二十六部正面交锋,狼王却似乎并没有因为性别而对她们格外手下留情。照此来看,莫非在狼王心里,只有漂亮多情的女人,才能算作女人,才不应当被男人伤害?”
他声如冷玉撞冰,问得赫连朔一时竟不知该如何回答,最后还是高林上前道:“狼王不是来买东西的吗?眼看着商贩都快收摊了,想买,可得抓紧时间。”
赫连朔看了一眼柳弦安,转身带人离开,高林啧啧两声,想不到我还会有替这孙子打圆场的一天,真是宽宏大量,宽宏大量。
柳弦安扭头望向一侧。
梁戍正站在一间卖地毯的铺子里,看着他乐。
柳弦安走过去,问道:“王爷既然来了,为何却不露面?”
“想多听你夸夸我。”梁戍随手扯过一张毛毯,将人兜住拉到自己面前,“赫连朔今晚八成会气出肝火。”
“不打紧,吃些柴胡疏肝丸便是,我看他身体底子也好得很,是不会被轻易气死的。”柳弦安摆摆手,“方才让老板煮了碗甜酒胚,现在应当已经好了,王爷吃不吃?”
“吃。”梁戍道,“先说说看,你是何时知道赫连娅一事的?”
“什么知道,我不知道,我只听过这个名字,据传她是狼族的公主,颇有才能。”
“不知道?”梁戍扯住他的发带,“那你现在见了我,怎么也不问?”
柳弦安答:“因为并没有什么好问的。”
有人倾慕王爷,同王爷打了胜仗,这不是两件很稀松平常的事情吗?若一件一件问起来,岂不是要听个没完没了。柳弦安已经说了老半天话,口干舌燥,就更不想问。于是从毯子里挣出来,带着阿宁去跑喝鸡蛋奶酒。高林一路目送,默默竖起大拇指,不愧是柳二公子,这淡定,这从容,这稳稳拿捏我家王爷的本事……哎!
梁戍一脚将人踢开,笑着骂了一句,继续去与贵荣看账。高林独自游手好闲着,就也凑去买了碗奶酒喝,又对柳弦安道:“那一年是赫连朔先出阴招,以黄羊坪的几座村庄威胁王爷,苦宥为救百姓身中毒箭,后被王爷从敌营抢了回来,他的头发也是在那时被毒物染白的。”
但人虽回来了,命却悬着,军医束手无策,也来不及到别处请大夫。高林道:“赫连朔不肯交出解药,王爷便设计抓了赫连娅,与他做交换。”
“那位公主,当真喜欢王爷吗?”
高林正色答曰,喜欢肯定是喜欢的,不过柳二公子只管放心,我家王爷清白的很,在过往的二十余年里,那叫一个守身如玉重视名节,是全大琰数一数二的贞洁烈男。
阿宁被“贞洁烈男”呛得吐了半天奶。
另一头的赫连朔并未再有其他动作,没多久便带人离开。
贵荣道:“这座集市对于他来说,是块大肥肉,怕不会轻易松口。”
“有你盯着,他咬得再紧,顶多也只能咂摸出一点味道。”梁戍道,“算清楚账,按时吐给他一些油水,不必多,紧紧巴巴能让玉山以北的牧民们度过冬天就够,否则他穷途末路,只会又将目光投向大琰。”
贵荣点头:“王爷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等梁戍与贵荣议完事,外头的天色已经彻底暗了,摊贩们也收拾得七七八八,各自回了住处。梁戍寻了一圈,最后从一架很大的马车里将自家懒蛋掏了出来,搂在怀中教育道:“怎么睡到这里来了,也不怕摊主驾车离开,将你一并拉走。”
“外头还有人守着呢,拉不走。”柳弦安伸了个懒腰,迷迷糊糊道,“我今天买了许多东西,后来钱不够了,就用了一点王爷的。”
“这可不成。”梁戍将他放在地上站稳,“我这人小气,爱财如命,你怎么问也不问一声?”
柳弦安辩称:“我问了。”
“问谁了?”
“问王爷了。”
问了三千世界中的王爷,对方慵懒潇洒一抬下巴,道,没问题,本王有多少,你便拿多少。
柳弦安道:“总之甚是慷慨。”
所以自己就心安理得地花了一点钱,买了一幅画,许多银质碗盘,一块柔软的地毯,一只会鸣叫的木鸟,一个罗盘,一些来自西方的草药,送给爹娘的,送给大哥与妹妹的,送给朋友的,杂七杂八,装了满满一大车。
这也是身在人间的有趣之处,他乐在其中。
梁戍问:“就没有送给我的?”
柳弦安伸手一指。
梁戍扭头望去,只见地上正端端正正杵了一截乌黑的烂树桩子,他一时被这别出心裁的礼物深深震撼,半天没组织好语言。而高林揣着手站在一旁,也很感慨,就这大小,做搓衣板都能出一车货,少说也能跪……用,用上十年。
梁戍心平气和地问:“怎么用?”
高林机智地回答,还能怎么用,那当然是用来洗衣裳,王爷如此爱干净,府中费洗衣板,也很正常。
柳弦安把那截木头当成宝,还专门让阿宁找了块雨布裹得严严实实,一路轰轰隆隆地拉回月牙城,引得全城百姓都跑出来看,还当王爷在帽儿坡买了个什么好东西,后来一听是柳二公子送给王爷的礼物,就更好奇了,有胆子大的上前摸了一把,梆硬,回家便神神秘秘地同媳妇讲,又大又重又硬,我猜八成是块金砖。
惹人羡慕,惹人羡慕。
骁王府中,柳弦安差人将木桩摆在空房中,自己拿了把小刀左右比划,琢磨着要从哪里下手,尚未琢磨出头绪,阿宁突然高高兴兴地跑了进来,叫道:“公子,你猜是谁来了?”
柳弦安抬起头,还没来得及猜,刘恒畅已经从院外跨了进来,他前阵子先是回了趟白鹤山庄,后又到晋地收了一批药材,满打满算,已在外头奔波了大半年,上月听说自家二公子正在西北,便昼夜兼程赶了回来。
刘恒畅高兴地问:“公子觉得我将医馆建得如何?”
柳弦安同样高兴地回答:“不知道,我还没去看。”
阿宁:“……”
刘恒畅被噎住了,半晌方才不太流利地问道:“但,但公子已经不是来西北两个多月了吗?”
柳弦安答道:“可我一直在睡觉的嘛。”
刘恒畅一下就被唤醒了曾在白鹤山庄度过的那些年,这日月无光的懒法,简直熟悉又亲切。是啊,自己怎么能因为在西南的那段时光,就忘记了自家二公子是个睡仙呢!想到这里,他不由笑出声来,柳弦安也笑,他拍了拍身上的木渣子,道:“走!”
于是在抵达月牙城两个多月后,懒蛋终于想起来要去看看自家的医馆。西北的地不比江南金贵,所以这家白鹤医馆也建得极宽敞高大,里头井然有序干净整洁,柳弦安里里外外看了一圈,点头称赞:“不错。”
“对面那家药膳酒楼,用的就是咱们家的食方。”刘恒畅道,“公子也去看看?”
来都来了,看看也可以。柳弦安跟着他一道往酒楼走,食客们见着后,纷纷激动地伸长脖子看,又压低声音继续讨论,主要还是讨论金砖,因为实在太眼馋了,真的羡慕,讲道理,这谁能不想要?
“柳二公子为何要给王爷送金砖?”
“还能为何,那当然是因为王爷喜欢,送礼这种事,不就讲究个讨喜?”
“啧啧啧,还得是江南的阔气公子,否则寻常人哪里送得起!”
最后一致得出结论,百年好合,天生一对。
靠墙角的一桌食客里,有人听得稍稍叹了口气,放下手中酒杯。
“公主。”侍女压低声音,“这里太吵了,我们还是换一家吃饭吧。”
“不换。”赫连娅道,“我也想见见那位柳二公子,看看能将阿朔气得吃不下饭的人,到底长什么样。”
柳弦安在厨房中看了一圈,没看出食方有什么问题,倒把自己给看饿了。刘恒畅赶忙道:“我已经让老板留好了桌子,靠近三楼围栏,能看清全城的风景,是最好的位置,公子这边请。”
“还是换个雅间吧。”柳弦安道,“三楼大厅里,也是靠近围栏的位置,有狼族的人。”
刘恒畅吃了一惊:“狼族,那不是……可要立即报于高副将?”
“说一声也成,不过我看她们倒不像是来寻事的。”柳弦安道,“你传话时多带一句,让大家不必过于紧张。”
刘恒畅应了一声,小跑出去找人。阿宁不解地问:“公子怎么会认出狼族的人?”
“楼上有两名侍女,那天就跟在赫连朔身后。”柳弦安将一个药罐放回去,“不过今天赫连朔不在,换成了一名女子,我猜该是他的姐姐。”
阿宁倒吸一口冷气:“那不就是喜欢王爷的狼族公主?”
柳弦安点头:“对,是她,但是你不必如此紧张。这世间喜欢王爷的人,没有一万也有五千,你若见一个惊一回,怕是得惊上三五年。”
“……哪有五千个这么多。”
“五千个哪里多。”
毕竟大琰里里外外加起来,总共可有八千多万个人,五千对八千多万,算下来将近两万个人里,才有一个喜欢骁王殿下,这难道还算多吗?
柳弦安道:“已经很内敛了,是合理的。”
更何况狼族又不归于大琰,所以若往更严谨去说,还得再加上外族,那只会更多。
阿宁被成功绕了进去,觉得好像也有那么一点道理,而且自家公子在面对骁王殿下时,向来是没有原则与立场的,所以五千个就五千个吧,也不多,确实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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