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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 新鲜


  沈云旗带着尽欢回到屋里,第一件事就是生火烧炕。

  现在北方就是这样,烧炕才是最好的取暖方式,没有地龙火墙,炭盆和火炕,显然还是炕比较安全靠谱。

  尽欢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发现沈云旗这个单身汉的屋子里,倒是挺干净整洁的,完全没有什么臭袜子脏衣服的踪迹。

  周广川可不知道知道尽欢的这个想法,整个时候他正光着膀子,龇牙咧嘴往身上浇雪。

  要是他知道了肯定会说,这么干净整洁可跟你舅舅没啥关系,我这个警卫员,连带着把勤务兵的工作一起干了,能不干净吗?

  沈云旗打扫卫生的效率还是很高,又掸尘又扫地,完全不让尽欢沾手,一个人很快就把屋子里外都收拾好了。

  他在炕上铺好了被子,招呼尽欢赶紧上炕,这会儿水也烧开了,他刚好可以泡茶暖和一下身子。

  打开茶叶盒子一看,里面早就已经空空如也。

  尽欢从挎包里面摸出一竹筒茶叶递给沈云旗,他接过来旋开竹盖,馥郁的茶香味飘散出来。

  沈云旗觉得干茶叶都这么香,不知道泡出来会怎么样?

  “舅舅,你试下这个红茶,帮忙品鉴品鉴?”尽欢笑眯眯地说道。

  沈云旗立马用搪瓷盅冲上两杯,“怎么有一股兰花香气?茶叶用兰花熏过?”

  “没熏过,这是一颗老茶树,树下就是一片兰草,估计染上了味道!”尽欢接过着搪瓷杯子暖手,“舅舅尝尝看,跟前几天家里喝的绿茶不一样!”

  沈云旗吹开面上的茶叶喝了一口才说道,“茶是好茶,就是这个我这个大老粗的泡法,有点糟蹋好茶叶了!”

  “舅舅!茶好喝就行了呗,现在这个条件,还讲究泡法干啥?”尽欢面上带着嗔怪的笑容。

  沈云旗听了尽欢的话也笑了,“还是小鱼儿看得开,舅舅想差了!”

  “咱们赶快把这把花生分赃了,然后毁尸灭迹!”尽欢把挎包里面的花生拿出来。

  还拿出了杏仁杏干糖果,摆了一炕桌。

  沈云旗看着尽欢的表情跟偷了油的小老鼠一样,憋不住笑意,又接了一句,“快吃!别被你周爷爷发现了!”

  甥舅两就着花生零嘴喝了一盅茶,聊了一会儿天。

  不过沈云旗到底是一个闲不住的人,不一会儿就拿出了工作笔记开始写写画画。

  尽欢吃着零食嘴巴一点也不寂寞,为了眼睛不寂寞,她从从挎包里拿出几本连环画看起来。

  等周广川从训练场回来的时候,看着就是甥舅两坐在炕桌的两边,各自干着自己的事情。

  最重要的是,桌子上摆了一堆吃的,让他两眼冒绿光。

  中午本来就没吃饱,又在雪地里训练了几个小时,现在他就是一头饿狼。

  “报告首长!周广川抗冻训练完毕!向您报到!”周广川敬礼大声喊道。

  沈云旗写着字连头都没抬,“把桌上的野鸡拎两只到对门去,交给周阿姨!”

  “是!”周广川立马拎着野鸡就出门了。

  这娃看着冒油光的野鸡立马咽了两口口水,很不得在生鸡上面啃两口,不过想着今晚上又可以打牙祭了他就开心得很。

  周广川原本打算是送完鸡,就回来厚脸皮蹭点尽欢的零食吃,结果被周老太留下了,让他择菜打下手。

  这下他终于明白,为什么他一进门就让他来送野鸡了,就是为了给外甥女护食?

  觉得自己一不小心真相了的周广川,少男心受到了一万点的暴击伤害。

  原本以为首长就是平时“手黑”,爱给大家使点绊子,狠命地操练他们。

  但是没想到首长不仅手黑,连肚肠都是黑的,就是一点零嘴点心,至于吗?

  其实沈云旗真心没想到这里,就是嫌弃周广川的话唠属性,一直叭叭个没完,所以才把他支走的。

  天色暗下来的时候,周广川就回来喊尽欢他们过去吃饭了。

  红烧肉、野鸡炖蘑菇、油酥花生米、白菜炒粉丝。

  周老太是个洒脱人,没用什么盘盘碟碟,菜都是用搪瓷小盆装的,分量看上去就很大气。

  红烧肉浓油赤酱,泛着红褐色油光,还没吃光看卖相就让人垂涎,周广川更是享受地吸了口香气。

  烧制的时候里面应该加了腐**,吃上去口感上一点不油腻。

  咸香中带着一点回甜,跟平时尽欢吃到的红烧肉都有点不一样。

  “周奶奶,这个红烧肉好吃!你手艺真好!”尽欢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之意。

  周老太听了这话,又乐呵呵给她夹了一块肉,“好吃你就多快吃,不然一会儿就被你小川哥哥抢光了!”

  “三奶奶!”周广川咬了一口馒头,“我又不是小娃子了,不会跟小时候一样抢菜吃的!”

  周老太一筷子敲到他头上,“你还好意思说,你娃张嘴上永远闭不上,不是在吃就是在说!”

  之前尽欢就觉得有些奇怪,虽说现在部队取消军衔,但周广川一个下属的警卫员,在大首长家里这么随便也是很不正常的。

  原来人家本来就是亲戚关系,而且看起来还是关系很近的那种。

  野鸡炖蘑菇也很好吃,里面还加了土豆干,非常有东北风味,味道确实很不错,尽欢用汤汁拌了一碗二米饭。

  美中不足的就是野鸡都太瘦了,不如家鸡肥嫩有油分。

  沈云旗陪着周老边喝酒,还边小声聊着时局大事。

  尽欢和周老太聊天的时候,顺便留了一只耳朵听他们的分析结果和观点。

  他们对于现下的时局看得十分明白清醒,对于未来的预料也很精准,这些都让尽欢非常意外。

  不过能人就是能人,格局大眼光好,所以他们才是创造历史的人。

  像尽欢这样虽然熟知历史和未来,在这些人面前,也只是一个投机取巧之辈。

  什么格局,什么境界,她还连叩门的资格都没有。

  回家洗漱好,尽欢刚钻进被窝,外面就传来了军号的声音,这让尽欢觉得十分有新鲜感。

  上辈子尽欢可没听到过这么原始版本的军号,就算是她家就在部队大院的隔壁,也没听过真正军号吹出来的信号指令。

  因为因为保密裁军各方面的原因,军号制度早在八十年代就已经取消了。

  “舅舅……”尽欢本来想问下沈云旗关于军号的事情。

  沈云旗听到尽欢喊他,一个鲤鱼打挺从炕上翻起来,“小鱼儿是要喝水么?还是要上厕所?”

  “呃……都不是,我就想问问,刚那个军号是什么意思?”

  “那是熄灯号!”沈云旗给尽欢解释,“现在是和平时期又在军区内部,你只能听到一般的勤务号声,你要是好奇,改天让周广川带你去司号排看看!”

  本来觉得炕有点硬的尽欢,在暖烘烘的温度烘烤中和沈云旗低沉缓慢的嗓音中,不一会儿就睡熟了。

  第二天一大早,尽欢也没听到起床号,她是在战士们操练时候“一二三四”的口号中醒过来的。

  沈云旗的被子已经叠的整整齐齐的,人早就不见了。

  不过尽欢也不是真正的小娃娃了,一个人呆着又不会害怕。

  伸了个大大的懒腰便起床叠被,如果她叠的被子,没有沈云旗的豆腐块相比的话,看起来还是很整齐的。

  沈云旗带着周广川端着几个饭盒回来的时候,尽欢正在院子里练拳脚。

  她出拳撩腿的利落劲儿,倒是把周广川惊讶到了。

  周广川两眼溜圆地看着尽欢,行云流水的动作,就觉得难以置信。

  昨天不还是一个需要随时背着抱着走的小女娃吗,这个拳脚练的虎虎生风的人是谁?

  “首,首长?你外甥女确定不是被鬼上身了?”周广川指着尽欢有些结巴。

  沈云旗黑着脸踹了他屁股一脚,“你小子这张嘴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思想文化课白上了啊?不知道反封建破四旧啊?”

  “首长,首长我错了!”周广川赶紧放下手里的饭盒揉了揉自己的屁股蛋子,“您可别又把我赶去学习班啊!”

  沈云旗哼了一声没说话,觉得周广川就是欠收拾,等忙过这一阵非得好好调理调理不可。

  三人在饭桌上吃饭的时候,周广川看着尽欢双眼发亮,一看就是有一肚子问题想要问。

  尽欢但笑不语,逼着一股蔫儿坏,她才不会主动告诉周广川关于她练拳脚的事情。

  该!谁让他嘴欠!

  沈云旗说了,让周广川在“吃饭”和“说话”中间,只能选一样。

  在填饱肚子和满足好奇心两个选项中,周广川还是果断选择了填饱肚子。

  开玩笑,这零下几度的天气,再不吃饱饭,还不得冷死人啊!

  吃完了饭,沈云旗把周广川打发到训练场接着训练,他自己开车带着尽欢进城。

  沈云旗开车先到供销社,给尽欢买了一双毛皮鞋,皮鞋是猪皮制作的,里面缝了一层羊毛。

  除了要必须得要鞋票之外,价格八块七,价格按照现在的生活水平来说,确实价格不菲。

  不过看它有暖和又柔软的份上,尽欢也没不计较它颜值欠佳了。

  沈云旗给尽欢买皮鞋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水,棉鞋不防水,一踩雪地湿了连个替换的都没有。

  本来买完皮鞋之后就应该撤了,结果沈云旗又带着尽欢去了点心柜台,买了一些点心糖果,把他手里花干净才算是买完。

  从供销社出来,沈云旗带着尽欢直奔郊外的公墓,他的母亲尽欢的外婆,孤零零地葬在一个小山包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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