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色黎明【晋江独发】
转头至2014年的五月, 燕京春意浓,路边儿的柳树抽芽,嫩生生的绿色, 赵西湄用西蔓笔名出版的第二本书交稿,交稿那天赵西湄躺在沙发上看着写推文的叶绯,“我今年休息一下, 明年再写一本……明年写什么呀!”
叶绯盯着屏幕,闲闲说到时候再说,你肯定能有灵感的。
其实这一年还发生了一件事——那感觉都是很远的事情了。
2014年仍然是青春小说的黄金时期,尽管纸媒在走下坡路, 但永远有人正青春, 只是更新迭代这么快的时代,以前的营销手段已经不能为现在所用。
昼夜文化的青春图书部门被降级, 旗下的杂志停刊,宣布只做长篇图书,也做一些青少年教辅图书。
因为杂志停刊的事情,在微博上还引起了一段儿议论, 众人提起当年鹿潘达那些作者,也不免怀念。
赵西湄看到的时候, 面色无惊, 但叶绯还是捕捉到一丝惋惜——那毕竟曾经是她的心血, 而这个笔名却不再属于她了。
叶绯看到的时候问她,“你当时为什么用鹿潘达这个笔名?”
“韩译第一次被接到我家的时候, ”赵西湄倚靠在沙发上拨弄手机, 说, “他那会挺狼狈, 又瘦又高, 眼睛好看,像个被虐.待的熊猫国宝,鹿这个字么……我当时把他名字和另一个姓陆的名字看错了,都是缘分,不然叫韩潘达……怎么一股网红味呢。”
赵西湄懒笑,叶绯又问她,“你要不要把那个笔名,走一下程序要回来呀?”
“不要了,”赵西湄敛敛神色,笑笑说,“那个笔名下只有第一本书是我的,后面都是黄玲塞的枪稿,拿回来,我也觉得没什么意义了。”
那天阳光不错,赵西湄跟叶绯讲起一些往事,那年赵西湄跟家里闹得不太愉快,倔劲上来不信自己不能自力更生,想着自己从小就给一些杂志投稿的往事,赵西湄第一次尝试写了一本小说,在小说里圆了一个暗恋成真的梦,昼夜文化是第一个对她抛出橄榄枝的,黄玲又是当时的明星主编,出于杂志的滤镜,赵西湄签了合同。
“其实那本稿费根本没多少,说来不怕你笑,黄玲一直打击我,骗我签了二十年的合同,后面两次加印我都不知道,”赵西湄说,“后来我被别家挖走,才知道这些。”
“赵西湄,你一定可以的,”叶绯认真说,“你以后肯定会成为知名作家的。”
赵西湄笑笑,说饿不死我就行了,这行没安全感。
大三那年也像是分界线,有些同学在准备出国继续读研,意味着提前一年就要开始准备,有些同学预备着去找工作,所以现在在物色实习。
叶绯仿佛站在分岔路口。
叶绯问薛如意什么打算,薛如意神色黯淡了几分,“我可不想继续读研了,就老老实实工作呗。”
叶绯最近在朋友圈里都没怎么看到赵西政的动态——其实赵西政对薛如意,根本也谈不上几分认真,这种若即若离的态度,对小姑娘也是真的拿捏。
他想起来,托人来送餐,还记得薛如意的生日,托人送来限量版的包,他不记得呢,消失好几天。
气不气?恼不恼?可你去问,他可能还要无辜的问,我们不是朋友吗?
对啊,朋友以上,恋人未满。
叶绯跟薛如意讲,你要不摊牌吧,断个干净算了。
薛如意答非所问,蔫蔫的说,我才二十二呢。
好像还年轻,有大把的时间挥霍。
五月时春意浓,西郊院子里的绣球花开始抽条,黎羡南让人挪了位置,另一面墙铺着满满的绣球花,院子里的海棠木也有了花骨朵,这一年倒春寒了一阵子,气温骤降几天,海棠木的花期比平时略晚了一些。
暑假将近,叶绯的大三也快结束了,蒲乐生在准备调岗去港城中文大,让叶绯着手准备申请材料,要开始考语言。
黎羡南最近确实有些忙,但忙也仅仅是减少了一些跟赵西政一群人泡在一起的时间,叶绯常常听见他在打电话。
春天的西郊别有一番美好,海棠木的花骨朵几近要开了,黎羡南说就是这两天的事情。
池子里的锦鲤也游的欢腾,一把鱼食丢进去,无数红白金的锦鲤跃出水面,仿佛鲤鱼跃龙门的盛况。
叶绯坐在院子里的摇椅上,对着电脑看港城中文大的主页。
如果没有遇见黎羡南,她肯定会坚定地抓住机会,而因燕京有他,她开始多了一些贪恋,甚至情愿这场梦做的久一些。
分明在从前,叶绯才是那个最衡量理智的人。
所以这件事,叶绯没有瞒着黎羡南。
她坐在海棠木下,看着黎羡南从客厅里出来,黎羡南看到她电脑上的申请表。
叶绯往旁边挪挪,给他留出一些位置让他坐下,然后坦荡地问他。
“黎羡南,明年我就毕业了。”
“真快。”黎羡南在她身边坐下,看她眼睛亮晶晶的,挑笑俯身,叶绯也不拒绝,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道是香水的后调,有种致命的性感。
先前叶绯还以为他偷偷抽烟了,黎羡南摊开手,让她搜身的样子。
叶绯摸摸他口袋,黎羡南笑的颇有几分道貌岸然的味道,好似正人君子,“绯绯,摸哪儿呢。”
明明只是摸了下口袋而已。
黎羡南吻她,叶绯心里总绷着一根若即若离的弦,想听他讲承诺,可也真的没有,她脑子里有些混乱,却也心甘情愿的沉沦在他身边。
黎羡南的掌心扣在她腰上,松开她的时候,叶绯突然问他一句,“黎羡南,要不我留下吧?”
黎羡南眼底的情.欲半退,却仍旧温情地好似一潭幽泉。
“绯绯,去港城读研吧,”他说,“想这么多有的没的,以后有的是时间。机会可不是时时有的,抓住机会。”
叶绯眼里仿佛蒙着一层浅淡的雾气,在这片茫茫雾中,不问来路,不问归途。
可人生就这么寥寥几十年,路也终究有尽头的。
她也情愿时间就此泊在他的温柔港。
黎羡南确实给不了什么承诺,天长地久这个词,对他来讲不过是虚与委蛇的客套,好似商场上的一句“下次有机会合作”。
下次有机会合作,说多了怎么都不合作,这不就是明摆着的婉拒么?
黎羡南不给承诺,他只在确定的时刻下定答案。
叶绯乖巧应声,说好。
“你呢?”叶绯靠在他怀里看着海棠木的花骨朵,到底还是没忍住轻声问了一句。
这条路早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偏了,干脆顺遂心意。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黎羡南拥着她躺在摇椅上,院子里水光粼粼,春意乍暖,他声音也轻的像入夜后的风。
“黎羡南。”叶绯在他怀中抬起头,叫他一声。
黎羡南低头看她。
叶绯才过完二十二岁生日不久,仍然有少女的纤瘦,盈盈一截细腰,锁骨仿佛莹玉,比初见那时的狼狈,更多了些朝意明媚。
黎羡南喜欢看她笑和天真的模样,是真的惹人喜爱的。
这世间那样多的桥,纵然再平泛,也有诗人寄相思。
叶绯没说话,将手指上的红钻戒指摘下来,递到他掌心,“你再给我戴一次吧,那天你给我戴上的时候,我都没睡醒。”
那点天真心思啊,昭昭然藏不住,他哪舍得点破。
黎羡南说好,轻笑一声,拥着她,托着她的手,将那枚红钻戒指推到她的右手中指上。
戒指戴好,叶绯笑着突然来一句,“我愿意。”
黎羡南哑然失笑,叶绯扑过来,揽着他脖颈吻他。
“行啊,学聪明了,算计我。”黎羡南是这样说,却也乐意陪她做这些幼稚游戏。
薛如意说她没有叶绯的理智,叶绯扪心自问,她现在哪里还有百分百的理智?
她也想起黎羡南说过的话,别算这么明白,这个世界上哪儿有那么多非黑即白的事情呢?
黎羡南不信缘浅,他说缘分深浅,全在人为。
叶绯也就不信这些——比起缘分,她或许更愿意相信黎羡南。
挑挑拣拣,他从没有对她承诺过什么,但真的没有承诺吗?
叶绯在脑子里回想着。
关乎承诺吗……她只想到在红螺寺的观音路上,黎羡南吻她,跟她说,绯绯,你让我试试吧。
是试试,有没有以后吗?
薛如意说她才二十二岁,叶绯也是。仍然年轻,仍有一些时间可以用来停泊。
2014年六月,宗钰大婚,登了娱乐新闻的头条,都在讲京圈公子跟某富商千金联姻的盛况,宗家有意把婚礼办的热闹,好似在对公众宣布什么。
宣布什么呢?明媒正娶?
那回该有的客套是有的,婚礼在沪上办的,跟拍的团队和记者只拍了前半程。
后半程是在黄浦江的游艇上的私密场所,没有任何摄像。
黎羡南也带叶绯去了,宗钰那群人素来玩的大,赵西政和闫濯齐明远他们,虽然不太喜欢宗钰,但毕竟一个圈子里,父辈的生意也都有往来,所以那天面上仍然玩的尽兴。
在游艇的大厅,一天的忙碌结束,晚上都喝了不少酒,醉意朦胧的,加之游艇开在浦江上,大厅里摆着香槟酒塔架,汩汩淌下来的澄金色液体泛着纸醉金迷。
对岸就是最繁华的陆家嘴金融区,对面的高档星级酒店,里面又是怎样的浮华事?
几个人喝的都不太清醒了,说要玩游戏,咬着一朵玫瑰花,那玫瑰花是捧花上的一朵,花瓣摇摇欲坠了,用接吻的方式给下一个人,还不许花瓣落下。
那天黎羡南仍然保持理智,只在客套时喝了半杯酒。
有人非要把玫瑰花给黎羡南,黎羡南大概是那天场子里唯一一个清醒的人。
叶绯酒量极差,一杯低度数的果酒就上头了,赵西湄已经趴在游艇的沙发上困得直点头。
叶绯傻乎乎的坐在一排露天沙发上看着黎羡南。
黎羡南今天并不是伴郎,穿的清矜又贵气,白衬衫的领口松散,西裤熨帖,包裹着修长的腿,他的西装外套搭在一旁,明灭的光,男人一张俊颜挺括英俊,分外立体的五官,看向她的眼神,如寒潭玉一般清透,不似冷漠,更像一种克制。
他眼神落在叶绯身上。
“嫂子,亲一个,亲一个——”
赵西政喝大了,带着周围的齐明远和闫濯起哄。
叶绯脸颊发红,轻飘飘的抬起脚步走过去。
那点酒意让她坠进一潭温热的水中,好似很久前的温泉,袅袅热气,黎羡南坐在岸上,她攀水撑起一截身子,黎羡南倾身过来吻她。
那天的热气拂耳,天然的温水像情人缠绵的吻,连中草药的味道都沦为情.欲的背衬。
黎羡南抬眸看着叶绯,叶绯傻乎乎地看着他笑,理智早就不知道哪儿去了,长发挽起来,裙子是他选的,杏色的吊带裙,莹白的肌肤有少女的温柔,裙摆不规则,好似将他的心都在拉扯。
那双干干净净的眼里,满是他,她弯唇笑笑,比今天那风光万霁的新娘还要瞩目,黎羡南的心也好似沉进温泉里,一分醉意为黑夜沦陷。
攀着温泉池的美人鱼有一双一眼夺命的眼睛,是唤醒人暗欲涌动,让人柔情泛滥的。
“两杯果酒就这样了?”黎羡南抚着她的脸,微凉的风,他的掌心干燥微凉,交融在一起,有种禁忌的刺激感。
叶绯点点头,看着他说,“黎羡南,你今天真好看。”
黎羡南无声一笑,想问她要不要早点回去休息。
叶绯摇摇头。
黎羡南攥着她的手腕把她拉进怀里,叶绯凑过来吻他。
赵西政晃晃手里那捧花,折腾了一天的捧花脆弱不堪,玫瑰花瓣落下,落在叶绯的头发上。
“百年好合——”赵西政醉醺醺地起哄,指使了人把大厅里的乐手喊进来,让他拉婚礼进行曲。
乐手驾着小提琴拉婚礼进行曲,外面响起午夜的烟花,破天的火光点亮夜幕,黎羡南扣着叶绯的腰,她身上的花果香味比醇酒更引人入胜,冬天好像已经过去很久了,初夏仍热烈。
一吻便沦陷,一吻便深情不渝。
好像结婚的不是宗钰。
好像那新人是她和黎羡南。
叶绯的手被他握在掌心,左手上的戒指铬着她的手指。
好像想起那天黎羡南为她套上戒指,她笑着说一句我愿意。
明明他都没问的。
黎羡南是清醒的,看着怀里的叶绯,淡淡的花果香仿佛浸了酒味,她是真切走进了他心里,他也明明没醉,居然在这样的时刻觉得,叶绯要是穿婚纱,比谁都好看。
黎羡南知晓某些决定做出,就像变更一条既定的轨道,可两情相悦,本就是劫也是缘,他是成年人,担责是他的选择。
“绯绯,给我点时间,”他抚着她的脸,声音仿佛缭绕着袅袅热意,“别为我留下,是我等你的。”
叶绯酒意朦胧,被他这温存缱绻的吻勾惹的神志不清,看着他就直点头,说,“你说什么我都信。”
黎羡南哑然失笑,把她抱起来,“醉猫,回去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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