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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九章 金家村的酒鬼叔叔!


  对白小葵,周安可以说是甚是想念。

  男人嘛!周安是个男人!

  而白小葵是周安唯一的女人,不想她想谁,都快想死了。

  岸边,一众人都在静静的等待着,小贵子整个人都充满了阴柔之感,虽然年纪不大,却充满了阴森森的感觉。

  白小葵带来的人,都是在她这半个月在越州提拔的密侦卫亲信。

  他们并不知道白小葵来这里是见谁,但刚刚他们都看到了,白小葵在船上跪下对那蓝衣人见礼,所以他们能猜。

  东厂内部,能让白小葵行如此大礼的,也只有一人了。

  白小葵可是正一品!

  所以,那人只能是周安。

  他们猜到了周安的身份,自然也能猜到,这青衣小厮是太监,是周安的心腹。

  因此对小贵子,他们也是颇为恭敬的,甚至都不敢主动搭话。

  河岸上很安静。

  他们都看到了,蓝衣公子钻入了乌篷中,紧接着,白小葵也钻了进去,也不知道是要密聊什么,可能是觉得太阳太晒,所以去里面说话。

  许久许久。

  微风吹拂,河面上波纹荡漾,船儿随波飘荡,起起伏伏。

  足足一个多时辰。

  白小葵与周安才从乌篷里又钻出来,两人又说了一句话,白小葵便与周安作别,腾身飞向岸边,紧接着,小贵子以轻功回到了船上。

  周安对岸边了白小葵挥了挥手。

  白小葵带人离去。

  已经跟白小葵说了要见净土圣母,白小葵会联络,而在这期间,周安还有其他事要办,因此不与白小葵一同走。

  一日后。

  三月初四。

  下午。

  越州西北偏远之地,小竹县,金家村。

  一个只有上百户人口的小村落,村民都是猎户,因为多姓金,所以叫金家村,不过也有外姓人居住在这里,有的已经生活了上百年,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

  整个东乾,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不计其数。

  其中叫金家村的,每个州都有。

  都普普通通,没什么特别的。

  太阳偏西,天气稍微凉快了不少。

  金家村东头,树荫下,一个面容消瘦披头散发的年轻人靠着大树,正在喝酒,他看起来像是一个乞丐,衣衫破烂,满脸胡子拉碴,看起来很是邋遢。

  啪!

  石子打过来。

  却没打中邋遢中年人,打在树上弹飞了出去。

  邋遢中年人扭头望了一眼,又收回目光,拿起酒坛子,又喝了一口。

  一醉解千愁!

  只是几个小孩子,躲在不远处的另一颗大树后面,正嘀嘀咕咕的说什么,还向邋遢中年人丢石头。

  他们都是村里的孩子,小的五六岁,年长的也不过八九岁。

  虽然穿的脏兮兮的,但至少有的穿,而且看起来没有挨饿。这年头,穷苦人太多,饿死的不计其数,但主要是靠天吃饭的农民,猎户过的则稍好一些,只要山还在,基本就饿不死。

  在金家村,男孩子只要稍微大一些,九岁十岁,就得上山了,不能跟大人去猎杀野兽,下套子,布置陷阱,抓抓小动物,或者挖野菜,还是可以的。

  而等到了十一二岁,基本就能跟大人一起去狩猎了。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因此在这个季节,村里白天的时候是看不到大孩子的,都是小孩子在跑来跑去,调皮捣蛋。

  啪!

  又一颗石头打过来。

  这次打准了,眼看着就要打到邋遢中年人的头了。

  邋遢中年人举起酒坛子挡了一下,因为是小孩子丢的石头,也没什么力,直接就被挡住,弹飞了!

  “看看看,你们看,我就说嘛,他能挡住了……我就说,他会功夫。”一个年约七八岁,虎头虎脑的男孩子兴奋的对小伙伴道。

  “这算什么……”

  “碰巧的吧,我也能……”

  “这算什么功夫?”

  几个小伙伴都不相信。

  “你们!你们!”小男孩被说的脸色涨红,可急了,“你们不信,跟我来……”

  在这个小男孩的带领下,一群小孩子从树后跑出来。

  “酒鬼叔叔,您是不是会功夫?”

  “酒鬼叔叔,你就给我们表演一下吗?”

  “我爹都说过,你不是一般人,去年那头五百斤的野猪,要不是因为你,都抓不住……”

  “酒柜叔叔,你就让我们看看嘛!”

  一群小孩子围着邋遢中年人闹。

  邋遢中年人很沉默,提着酒坛子歪坐在那,醉醺醺的。

  五年前,金家村猎户金二宝在打猎回来的路上,在河边发现了重伤要死的男人,本以为是尸体,没想到还活着。

  并未发生什么,猎户救人回家,男人与猎户女儿相爱的爱情故事。

  金二宝家没有闺女,就有三个儿子。

  男人被救活了,因为担心是逃犯,怕被牵连,金家村村长还报了官,县里衙门来人了,转了一圈看了一眼便走了。

  不是逃犯。

  至于到底是谁,就不重要了。

  不过听村长的意思,说可能是江湖人,县衙也不太愿意管。

  男人自此便在金家村住下了。

  他平常没其他爱好,就是爱喝酒,偶尔上山,总能打到猎物,打了猎物就换钱买酒。

  有时候,打到大的猎物,他都委托村里人去卖,或者先卖给村里人,村里人转手再去卖。去县里能卖到一两银子的猎物,他通常就卖个几百文。

  够用就行。

  转手卖的利润很大,所以村里人都很喜欢他。

  有的把还把他当傻子糊弄,他也不介意。

  因为他是一个怪人,他是一个酒鬼,所以村里的孩子都叫他酒鬼叔叔,不过村里人也知道,他姓沈,具体叫什么就不知道了。

  “别闹了,二娃子你们干嘛呢?都滚蛋……”

  一个老猎户走过来,见到一群孩子跟邋遢中年人闹,一阵喝骂。

  “二宝爷爷来了。”

  “快跑!”

  孩子们一哄而散,全都撒腿跑了。

  老猎户就是金二宝,当年正式他救了邋遢中年人,这是救命之恩,因此邋遢中年人每次从山里回来,都会把打来的猎物分给金二宝家里一些。

  “沈先生,孩子们闹,都不懂事……”金二宝蹲在邋遢中年人身旁,笑呵呵的道,露出一口泛黄的牙齿。

  在金家村里,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这姓沈的中年人本事可大了。

  原本也不叫他沈先生。

  因为前两年金家村闹过匪患,山匪下山来金家村里打劫,那天晚上金家村死了不少人,山匪也死了不少人,金二宝亲眼看到了,这沈姓男人连杀了几个山匪。

  山匪来过后,他还单独出了一次村,第二天早上回来的。

  之后,就再也没闹过山匪。

  后来听县里的人说,山匪老窝让人给灭了,都死光了,也不知道是哪个英雄好汉干的。

  金二宝知道,是自己救下的这个男人干的。

  他还跟村长几个人合计过这个事,决定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但都对沈姓男人客气了起来,私下里都叫他沈先生。

  邋遢男人没搭理金二宝,他就是不太爱说话,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金二宝不以为意,都习惯了。

  “沈先生,上次跟您说的那个事儿,您觉得怎么样?”金二宝又凑近了有些,笑呵呵的道:“王寡妇跟你年纪也差不了多少,男人都死了一年了,怪困难的。”

  邋遢男人不吭声,继续喝酒。

  “王寡妇长得可不赖,就是稍微胖了点,但人勤快啊,会伺候人,到时候让再让她给您生个大胖小子……”

  金二宝这是在说亲呢。

  邋遢男人虽然身体不太好,但会打猎,从不失手。

  村里不止一个寡妇想要嫁给他。

  “算了吧,二宝叔,您费心了……”邋遢男人终于开口,看起来醉醺醺的,但还算是清醒。

  他摇了摇头。

  没答应。

  “唉!”金二宝叹了口气,拍了一下邋遢男人的肩膀道,“何必呢,哪有什么过不去的坎?该放下就放下,我虽然没读过书,但道理还是懂的,您都在这住这么多年了,该安稳安稳了,您说是吧?”

  邋遢男人又没吭声。

  “唉!”金二宝又叹了口气,慢慢站了起来,“那行吧,我去跟王寡妇回个话……”

  说着,他便要走。

  啪嗒嗒!啪嗒嗒!

  激烈的马蹄声骤然响起。

  村外土道上,两匹马疾驰而来,速度极快。

  前面的枣红色高头大马上,是一戴着斗笠的蓝衣公子,后面一匹白马,驮着一个青衣小厮。

  金二宝扭头看,脸色微微一变。

  金家村是很少来外人的,他倒也没想其他的。

  邋遢男人也抬头看去,醉醺醺的模样,倒是没什么特殊反应。

  兴许是过路的。

  “吁!!”

  两人骑马而来,却刚好在村东头的大树不远处拉住了缰绳,停下了。

  而后便见那蓝衣公子从怀里抽出一张画像,展开看了看……他看了画像,便看向了大树下靠坐着的邋遢男人!

  收了画像。

  两人下马,牵着马向大树下径直走去。

  本很平静的邋遢男人眼神剧烈变化,瞳孔猛的一缩,他不是傻子,当然看得出来……这两人是奔着他来的!

  “二宝叔,你快走!”邋遢男人压低声音快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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