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十五岁少年的葬礼(1)
一周之后,美国,伊利诺伊州北部,古老而茂盛的红松林里,一座火车站。
很难想象如此现代化的车站会被修建在这种人迹罕至的密林中,月台上还停着一辆银色的布加迪威龙跑车,淡褐色长发、身穿米色风衣的女孩站在跑车旁,望向铁轨的尽头。
她的长发丝绸般光亮,末端打着细碎的小卷儿,腰细腿长还不满足,更穿了带三英寸跟的罗马鞋,风衣下摆扬起的时候,隐约可见白色的蕾丝裙摆。
偌大的月台上,只有她一个人和一辆车。
狂风忽然席卷了月台,几秒钟后,一列墨绿色和银色混合漆成的流线型列车冲出红松林,带着尖锐的气流声。
它平稳地减速,停在月台边的时候,已经如丝绒落地那么轻柔。
这列高速火车由加拿大庞巴迪公司生产,加挂十节满载的车厢还能以每小时400公里的高速行驶,但今天它只加挂了一节车厢。车厢里唯一的乘客穿着黑色的风衣,胸前挂着执行部的盾徽,膝盖上放着银色的文件箱。面前的小桌上摆着一杯冰镇的薄荷茶,还有两柄短刀和一对银色的沙漠之鹰手枪。
他站起身来,把武器收入那件经过特别设计的风衣里,走出车厢的那一刻,接车的女孩就顺手接过了他的文件箱。
“里约热内卢好玩么?”女孩微笑起来像是蒙特卡洛的阳光。
伊莎贝尔,西班牙裔二年级生,学生会舞蹈团的现任团长,同时也是学生会主席的秘书。
这列火车是学院为学生会主席派出的专车,作为“s”级学员,他备受学院重视,时间宝贵,当然不能像普通学生那样等候列车,所以月台上就只有伊莎贝尔来接车。
“可以吧。日落之后烤海鲜半价,吃到撑死也才10美元。”学生会主席路明非先生没精打采地说,旅途委实有点劳累。
他是半年前接任学生会主席的,因为恺撒毕业了。
主席毕业,学生会自然要举办盛大的送别酒会,酒会进行到一半,恺撒忽然抓着麦克风登台,表示在他即将离开学生会之际,有一个非常出色的人要推荐给大家,相信他能够接替自己的工作。
那时路明非还全无“上位”的自觉,跟其他人一样叼着根卷了西班牙火腿片的面包棍站在台下,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
这位候选人,按照恺撒自己的说法:“毫无疑问是我和楚子航之后最优秀的人,在他初入学的时候,我就下定决心要为学生会争取到他,不能放任狮心会抢走他,他在哪边,哪边就会加分。我跟他一起出过几次任务,他的表现总是令我欣喜。在品位和修养方面他也在逐步提升……”
路明非心说何方妖孽,竟然能被老大夸成一朵花?
接下来恺撒又说:“如果只是我认可他的优秀,想必不能说服所有人,可校长也很看重他,s级的评价在学院的历史上屈指可数!”
路明非心里“咯噔”一声,心说要坏事!
“那么就请用掌声欢迎这所学院的明星、上台来,和我并肩站在一起。”恺撒遥遥地向他伸出手来。
聚光灯从四面八方打来,把他傻眼的样子照得纤毫毕现……真扯淡啊,忽然就成了焦点人物!
高中时候他满腔骚情无处发泄,很想成为大家眼里的焦点。当时学校的春节晚会上总有团体舞的环节,路明非羡慕极了,看着聚光灯中男孩女孩的侧影,心说那要是我多好,穿着那么酷的表演服,肩膀上还有金色的流苏,还可以明目张胆地拉女孩的手……可惜他毫无“才艺”这东西可言,只能呆在灯光室里,按照老师的指示拨动开关,让聚光灯依次照在那些登场的同学身上,看他们拉着女孩的手旋转。
如今他只想嚼着面包棍,当个安安静静的美男子……却不能了。
他和恺撒并肩站在台上,恺撒紧紧地搂着他的肩膀,镁光灯连闪,记录下新老主席交接的历史性一刻。
“老大,”路明非压低了声音,“你玩我呢?学生会主席这事儿我真的干不来。”
“没有人生来就是学生会主席,练练就会了。”恺撒以政治家般的翩翩风度向人群挥手。
“为什么选我?”
“你还记得我的舞蹈团么?”
“记得啊。”路明非当然记得,恺撒的蕾丝白裙少女团嘛,几乎选尽新生中颜值最高的女孩,学生会各部门中最闪耀的明珠。
“把她们留给别人委实有点不放心……”
父王你是要把后宫娘娘们都留给儿臣吗?
不过学生会也是有规章的机构,继任者不是恺撒指定就行的,合影完了之后恺撒环顾台下说:“这样吧,我们就简化投票流程,请同意路明非继任学生会主席的各部部长举手示意。”
“路明非师兄,我们爱你!”舞蹈团团长率先举手,就是伊莎贝尔没错,说来路明非黄袍加身她有首义之功。
“同意路明非师兄成为下届主席!”敦实坚毅的后勤部部长。
紧跟着是帆船部、滑雪部、登山部……各部长齐刷刷地举手,场面之踊跃,意见之一致,令路明非想起高中时选班长。
高中时代的班长是给老师跑腿的人,大家当然乐得推举一个倒霉鬼去顶这个雷。但卡塞尔学院学生会主席的位子就不一样了,含金量极高,甚至可以说是呼风唤雨,按常理竞争会很激烈才对。路明非忽然意识到恺撒连投票环节也考虑到了,这两年来学生会各部多半都更换了新部长,新任部长们以二年级生为主,这帮人是听着“校园唯一的s级”的传说长大的。
最后当着学生会全体干部的面,恺撒把百年历史的深蓝色天鹅绒斗篷披在路明非的肩上,用一届届传下来的佩剑击打他的肩部三下。
就这样路明非继承了学生会主席之位,基本相当于子承父业、兄终弟及。
路明非心里也知道,所谓后宫不能放心交给别人什么的,那是恺撒随口瞎扯。恺撒把主席的位子留给他坐,应该是出于友谊,在日本那场似乎永无止境的暴风雨中结下的友谊。
此外大概就是希望他继承了蕾丝白裙少女团以后就别老惦记着他的未婚妻了。
伊莎贝尔拉开车门,路明非在副驾驶座上坐下,伊莎贝尔帮他关好车门,再绕到另一侧去开车。
这辆布加迪威龙还是从恺撒手里赢来的,修好后一直都是交由伊莎贝尔来驾驶。她也是战斗系的天赋,既是秘书,也兼任主席先生的保镖,必要时还可以扑到主席胸前挡刀挡子弹。
果然是“一入学生会深似海,从此衰仔是路人”,今时今日这待遇,路明非自己都要啧啧了。让这种如花似玉的妞儿给自己保驾护航,简直是给野狗穿上黄金甲。
半小时之后,布加迪威龙驶入山顶校园,进入诺顿馆的地下车库。
几分钟后,二楼会议厅的红枫大门左右敞开,路明非进门时略停了一下,伊莎贝尔的双手已经搭在他的衣领上,为他脱下了风衣。他在会议桌尽头坐下的同时,各部部长整齐地起身鼓掌。
“里约热内卢的战斗真是漂亮!”有人大声说。
看起来路明非力挽狂澜捕获舞王的事迹已经传遍了整个学院,还不知道冈萨雷斯和维多利亚那种低年级生怎么添油加醋。
路明非没精打采地点点头,在别人看来他的意思是舞王这种级别的胜利跟我那些龙王级的战绩相比何足道哉?实际上是他舟车劳顿困得不行。
“听说您受了点小伤,已经在校医部为您预约了全身体检,是现在去还是开完会去?”伊莎贝尔关切地问。
“轻微脑震荡而已,用不着。”路明非嘴里说得轻松,心里话却是我擦嘞那个死肥男就差把老子满肚子的便便都给砸出来了。
“以您的血统,我想也是不会有大碍的。”伊莎贝尔由衷地说。
路明非心说那是你不知道我之前是什么样子,换作一年前我被这么压一下你们就别等我开会了,学生会全体戴孝吧,伊莎贝尔你穿白估计也蛮好看的。
他的变化是从日本回来之后开始的,因为很多证据都显示,在昂热、恺撒和楚子航忙于应对海萤人工岛的危机时,路明非凭着惊人的意志抵达了风暴的中央“红井”,直面赫尔佐格化身的白王。虽然最后赫尔佐格是坠落在东京湾上,并非由路明非击杀,但独闯龙潭的勇气却是坐实了。
昂热坚持将他的评级定在s上的时候,学院内部对他还充满质疑,但眼下教授们觉得他的潜力毋庸置疑,只是需要量身打造一套强化方案。这个方案是地狱式的,需要冒险,即使冒险成功也得经受惊人的痛苦。拿到那份方案的时候,路明非的手直哆嗦,心说我我我我要跟我的律师谈一谈……可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他真的坚持下来了。
因为想要力量,如果早些拥有力量,在红井深处就不会那么无助地大哭。真讨厌那样的自己,无助的时候只能求助于小魔鬼,空着自己的双手,什么都做不了。
“正式开会之前还有个小事情,在里约热内卢和您见过的新生冈萨雷斯和维多利亚,很希望得到您的签名。”伊莎贝尔把两张明信片放在路明非面前,钢笔也是旋开了笔帽递过来的,“我觉得可以满足他们的要求。”
路明非低头刷刷地签字。
“那个维多利亚很漂亮,有芭蕾舞的底子,要不要吸收过来加入舞蹈团?”伊莎贝尔微笑着问。
“你决定就好了。”
会议正式开始,路明非这趟出门半个月,留待他处理的事情很多。虽然其中多半只是点点头的事情,但这个头还是得主席自己点,伊莎贝尔的脑袋显然比他的脑袋好看很多,但伊莎贝尔不能代替他点头。
当了主席之后路明非才知道,原来学生会主席还真不是当着玩的,尤其卡塞尔学院的学生会属于有资产的学生社团,跟中国的学生会靠学院的拨款混日子不同。
会议从下午一直开到晚上,窗外太阳西沉,夜幕渐黑星辰渐亮,各部为了预算的事情吵得不可开交。
路明非强打精神看他们吵,恍惚间仿佛回到了中学时代,那时候他陪着陈雯雯去学生会吵,是为了给文学社争五百块钱的预算买书,如今帆船部想争取预算买条新船。
对面的镜子里坐着个衣冠楚楚意气风发的家伙,那是他自己,可看着挺陌生。
恺撒留了几位元老辅佐他,元老们围着路明非转了几圈,叹口气说真心不如砍掉重练。
改造先从外形开始,总不能跟前主席区别太大。
服饰风格锁定为西装加风衣的干练型,西装从伦敦萨维尔街定制了一批,风衣品牌被锁定为barbour,因为有很多皇室委任状。皮鞋品牌选定corthay,手工定制的小牌子,路明非根本没听过,但凡人没听过的牌子才是好牌子。至于那头乱毛,伦敦来的发型师整过之后,很有点范儿了,只不过泡水就塌。
置装费不是问题,因为学生会自己有钱。
武器也是男人重要的装饰物,枪械选了沙漠之鹰,因为恺撒的存在感太强,给人“不用沙漠之鹰的学生会主席就不是真正的学生会主席”的感觉。
那对短弧刀是日本分部寄给新任主席的贺礼,灵活多变,边打边跑。
真是砍掉重练,完全不像他自己,可是大家都觉得新版的路明非师兄好棒,“我要是成为师兄那样的男人就好了”……原来只要你“上了年纪”就一定能掩饰自己的过去,装得好像你从不曾怯懦和迷离,从娘胎里出来就是响当当的男子汉。
部长们还在吵,路明非偷偷摸出平板电脑,连上网浏览守夜人讨论区。今晚讨论区很火爆,因为《东瀛斩龙传》更新了。
这部小说描述了一群年轻的秘党成员远赴日本,卧底牛郎店,和日本历史最悠久的黑帮周旋,最后勇斗寄生龙王的冒险故事,作者署名“炎魔诗人”——这是芬格尔的笔名。
三人组被芬格尔毫无廉耻地扩充为四人组,还分别加上了绰号,楚子航是“永燃的瞳术师”,恺撒是“跋扈的贵公子”,路明非是“神眷之樱花”,芬格尔自己的绰号最为炸裂,是“炎之龙斩者”。
至于零,作者把她处理成“楚楚可怜的少女”,一路上屡次被“炎之龙斩者”所救,按照最新的情节发展已经暗暗地生出了情愫……看到这里的时候路明非很想捂脸,跟帖说,“nozuonodie,走好不送。”
但他心里真的很喜欢这个故事,每次更新都会追看,大概只有看这个故事的时候他才能清楚地回想起往事的点点滴滴,那时候他还不是学生会主席,是那个危险来时问“师兄我们该怎么办”的(尸从)货。
今天的更新延续之前的故事,根据蛇岐八家逼到高天原门前的那一幕改的。
炎魔诗人写道,当时夜间演出刚刚结束,一个被雨淋湿的白裙少女拖着鲜血淋漓的腿敲响了高天原的门——这是刺探情报失败的零——她说帮帮我,蛇岐八家的人还有五分钟赶到,然后就晕过去了。
这时候芬格尔提刀出门……
“芬格尔横着长刀,站在那场仿佛永远都不会停止的大雨中,挡在瑟瑟发抖的俄罗斯女孩前,唇边带着漫不经心的笑意,冷对数以千计的黑道人物,他们的黄金瞳在夜色中咄咄逼人……”
鬼嘞!“唇边带着漫不经心的笑意”又“冷对”,你是阴阳脸不成?
“‘这件事跟你没关系,交出那个女孩,我们各走各的路!’风魔小太郎咆哮着。‘初次见面,自我介绍一下,我从卡塞尔学院来,大家叫我炎之龙斩者。’芬格尔淡淡地说。”
嘴脸!就你还淡淡地说,“淡淡地说”这种词用在面瘫师兄身上就是牛逼感,用在你身上就是装逼感好么?
“‘炎之龙斩者?’风魔小太郎的脸色变了,记忆中似乎听过这个可怕的名字。他心说这次运气如此不好,竟然招惹上了这般棘手的人物,可嘴里还强硬道,‘久闻炎之龙斩者的大名,请问你跟这个女孩有什么关系么?’
“芬格尔淡淡地笑笑,‘没有关系,只是偶遇的美少年和美少女罢了。你要我交出这个女孩并无不可,但得先问过我的兄弟。’
“风魔小太郎看向芬格尔背后持枪戒备的小樱花,‘你的兄弟?’
“‘哈哈,’芬格尔一抖手中利刃,忽然豪笑道,‘你们想要伤害她,便先问过我的好兄弟,这柄暝杀炎魔刀吧!’
“说时迟那时快,芬格尔奋起7级言灵,刀上卷起黑色烈焰,铺天盖地的杀意涌向黑帮众人,风魔小太郎顿时脸色苍白……”
路明非看得欢乐极了,哇咔咔咔!暝杀炎魔刀!哇咔咔咔!黑色烈焰,楚子航的看家本领都给嫁接到他自己身上去了!哇咔咔咔!偶遇的美少年和美少女……
创作这篇扯淡小说的时候,芬格尔已经远在古巴,他也毕业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路明非有点感伤,忽然间有岁月荏苒白驹过隙的感觉,本以为世上什么人都会变,唯独败狗是永恒的,谁想到芬格尔居然也有毕业的一天。
可芬格尔兴高采烈,完全看不出依依惜别之意,欢呼雀跃着收拾行李,踏上了前往古巴分部的小飞机。他是自己要求被派往古巴分部的,声称要为了学院战斗在最艰苦的地方。只有路明非知道去古巴是芬格尔一直以来的梦想,他说那里有世界上最好的雪茄,还有翘臀上能放一只高脚杯的南美姑娘。
那之后很久都没有芬格尔的消息,再度联系上他是他自己在守夜人讨论区里冒头,贴了近照。照片上,他坐在一辆1972年产的老式克莱斯勒敞篷车的引擎盖上,叼着粗大的手卷雪茄,搂着巧克力肤色的漂亮女孩。
当时路明非在坐在空荡荡的宿舍里,给那张照片点了个赞。他很高兴废柴师兄过上了心心念念已久的生活,于是那天晚上他又买了一瓶以前跟芬格尔一起喝的劣质红酒,一个人喝完了。
再然后芬格尔就开始写《东瀛斩龙传》了,情节既欢脱又装逼。看着看着,路明非能想象那家伙在屏幕前敲打键盘时贱逼微笑的脸。
部长们还在吵,真是,有完没完了,路明非开始烦了,不就是买条船的事儿么?多少钱?几十万美元?路主席给他批了不就完了么?这么吵下去啥时他才能回宿舍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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