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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农夫


  老约翰是个自由民,住在普利茅斯乡下远离人群的农庄里。

  小时候家里小有田产,赶上贵族老爷收地养羊,本来应该能继承点遗产什么的,可他走投无路的爹吃饱撑的上船当了水手。

  那可是大海啊,海上有葡萄牙人有西班牙人有法国人,还有恐怖的海怪,闹着玩的?果然一去不回。

  所以到他这会已经什么都没有了,挖了个大树洞做房子,靠在骑士老爷的牧场外打猎、采集为生。

  有时候会兼职做个强盗,其实英格兰没有强盗这个词,意思相同的词叫扒袍子的人,有时候他会袭击过往行人,随便得点什么东西就赚翻了。

  他的运气很好,所以到现在都没被抓住,人们管他叫林中野人,社会地位跟遥远大明国的野人女真差不多。

  他有一张弩,不是精锐部队的那种钢弩,就是普普通通的木弩,打兔子用的。

  听说战争的消息他很开心,自己背着木筐装着风干肉和干粮,提着弩就找上了最近的骑士老爷,说出来估计占领普利茅斯的大明人都不信——老约翰是求着骑士老爷上战场的。

  不光他,在他身边有很多农民,都是背着粮食、自备兵器,求着贵族老爷上战场。

  为什么要求呢?因为贵族们不想让他们上战场,战斗力低下只是其次,他们作战意志极低,即便组成军队也很容易溃散,缺少防护装备也没什么纪律与战斗技能,最关键的问题是小封建经济,如果让这些农民都上战场,后勤供应不上。

  回到老约翰,他为什么想上战场呢?

  这年月日子枯燥乏味,反正也知道自己不是主力部队,跟着到战场上打打酱油是很让人开心的事。

  人们常说现在的生活好了,一个铁匠工作多少天就能给自个儿置办一身铠甲、一个士兵服役多少天就能给自个儿置办多少装备,问题出在除了他们呢?领主老爷不缺铁匠,一个村子有俩就足够了,领主老爷也不缺士兵,老约翰穷的好几年都没有新衣服穿了。

  他背着个木筐就是全身家当,赌上全身家当就一个目的,他给自己的作战目标就是在战场上捡两柄剑。

  至于是己方贵族老爷的佩剑,还是大明商人挂在腰上的剑,他没想过,他就是单纯的想要捡两柄剑回去,只要捡两柄剑,往后两年的开支,就都不用发愁了。

  要是运气好的话再扒上它一件袍子,别管是骑士老爷的罩袍还是战马身上的挂袍,最好是大明商人穿的绸袍。

  扒一件绸袍,他就能娶个妻子、生一窝孩子,最好这场仗再打的久一点,让普利茅斯周围的地价低一点,买几亩地盖个木屋,孙子的名字他都起好了,就指望着这场仗了。

  他相信自己是能活下来的,活下来的几率至少要比当水手大得多,而且他的运气一直特别好。

  老约翰的运气确实很好,在赶往骑士老爷领地的路上,他被装备精良的北洋骑兵斥候撞个正着,四个骑着小马儿的骑兵提长矛、手枪围在他身边兜圈子,用他听不懂的话盘问他,那是个什么场景?

  所以说老约翰幸运,这种实力极端差异的情况他都没死,而且还从明军那弄来揣了一篓子的黑面包,厉不厉害?

  当他到围城大营向别人吹嘘这段经历时,抱着相同期待赶来的农兵都管他叫勇敢的约翰,其实就连他自己也好奇为什么会活下来。

  他并没做什么,只是见到骑兵就情不自禁地先尿为敬,把木弩、风干的兔子肉、两块黑面包、短袍与兜帽全部摆好,最后看明军骑士还在说什么,又不情不愿的把打着三个补丁湿了的麻布紧身裤脱下来。

  结果这些骑兵就走了,过了一会又追上来,在正穿裤子的老约翰呆滞的目光下,往他的木篓里丢下一袋子黑面包、两只皮水袋和一把便士后扬长而去。

  从那时起,老约翰心里就觉得自己和明军骑士产生了一种微妙的联系,他一度认为那名给他黑面包、水袋和钱的骑士是想雇佣他打仗,可他实在追不上,这才到了围城大营。

  刚到围城大营没几天,被发了一只长柄链枷,受命跟着雇佣兵一起修营筑垒、修检装备、照顾部队吃喝拉撒,他们不是雇佣军,是领主老爷从雇佣来的流民,就像他一样。

  这就是个怪圈,领主老爷不愿征召领民作战,因为他们不是士兵而是生产财富的工具;贫苦农民愿意上战场,求着神明保佑不死,最好也别落下啥伤残,捡点东西就能捞一把。

  除了领主与领民的主观博弈,还有现实客观条件是军队打仗需要有人干修营筑垒、劫掠物资、拷问俘虏、运输补给、修检装备、清理战场、处理吃喝拉撒等问题,这些活儿领主、骑士、有产步兵组成的正规军不愿意干,专业的雇佣军又一切自理。

  那么问题来了,总要有人办。

  最后的结果就是甲领主雇佣乙领主治下乱跑的流民做雇佣兵;乙领主雇佣甲领主治下乱跑的流民做雇佣兵;最后领主和领民在大营里相见却不相互统属,战争结束回家领主老爷都发现治下领民少了一茬,并为此感到疑惑。

  老约翰一直盼着战斗开始,可足足等了好几天,运了两次粮车、挖了整整一天的地道,胳膊酸疼四肢无力就像连着打了九个半小时飞机,更别提挖地道时塞在裤裆里的便士还掉了,不知道让哪个王八捡走,气的一宿没睡着觉。

  早上好不容易眯着眼打个盹儿,就被率领他们的老爷用板甲靴叫醒,整个营地都在做祷告,好像是要发起总攻。

  这个值得开心的时刻终于到了,他和许多抱有相同想法的流民雇佣兵被集结在靠后的阵线当作预备队,大概要在部队控制城墙与城门后再加入控制街巷的战斗。

  率领他们的队长阴阳怪气地夸赞着肮脏老鼠挖掘地道的手艺,说有三位勇敢的骑士老爷已经带兵通过他们挖掘的地道打入城中,马上他们就能控制普利茅斯,赶走占据城市的大明人,尤其着重告诉老约翰,要他小心使用那张木弩别打中自己人。

  憨厚的老农能理解队长因为率领自己而无法在战斗第一线的恼怒,并盯着队长的纹章罩袍背影记下了叮嘱。

  千载难逢的好时机终于要到了,老约翰恶狠狠地咽下喉咙里的口水,背篓早就不知道被丢到哪里,背着他的旧弩、紧紧攥着长柄链枷,就在这时营地乱了,有捂着身上血窟窿的人从地道里钻出来,大喊大叫。

  有几个骑在马上的老爷试图带兵离阵线远一点。

  前面的人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很快他们也乱了,人们只能越过人山人海看见普利茅斯城门开了,那个方向扬起大队人马走动的烟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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