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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


  张曼兰举剑便刺,“你自己留着慢慢喝吧!”

  甄临风闪身躲过,“这么多年了,还是记不住,让你起剑换个地方刺,还是只往左胸下手,明知道我躲得过,何必浪费这一招?”

  张曼兰沉默不语,两人乒乒乓乓的斗做一处。

  张曼兰从来就不是甄临风的对手,这些年她在战场上拼杀,甄临风却在皇宫里养尊处优,两人的差距渐渐被拉进,勉强打了个平手。

  一来一往,战争渐渐的进入尾声,只剩下些残部没有肃清,沈十三把这摊子事儿交给其余副将,打马往张曼兰的方向赶过来。

  甄临风是个有野心又极度狠辣的人,只能斩草除根,不能招降,只能击杀,留不得。

  甄临风和张曼兰打了这么久,两人的体力都消耗得差不多了,沈十三一过来,用不了两刻钟,他必死。

  张曼兰趁甄临风分心的时候,一剑往他左胸上刺去,甄临风反应过来的时候,只能就地一滚,狼狈的躲开。

  而站起来的一瞬间,沈十三的刀又从过背后砍来。

  躲,是躲不开了。

  前面就是张曼兰,躲过沈十三的刀,也躲不过张曼兰的剑,甄临风眼中瞬间涌上疯狂。

  既然活不了,就一起死吧!

  他骤然飞扑上前,不管沈十三背后砍来的刀,手中的剑做了一个假动作,张曼兰立即举剑格挡。

  但没想到,他手中的剑却换了一方向,朝她的右胸刺去。

  他太了解张曼兰了,甚至知道她会用什么样的方式格挡,然后再从另一个她完全来不及反抗的角度刺去。

  这才是真正的避无可避。 

  张曼兰刚举剑一挡,就知道自己中计了,挡,是来不及了,于是她干脆放弃格挡,直接和甄临风相互持剑而刺,准备同归于尽。

  沈十三心里‘咯噔’了一声。

  卧槽!大姐你怎么能死?大姐你不能死啊!

  他加快手上的动作,然而等长刀刺穿甄临风的身体,对方还是一刻不停的朝张曼兰飞身扑去。

  张曼兰的剑刺穿甄临风左胸的时候,甄临风的剑也刺进她的左胸。

  是的,左胸。

  张曼兰受伤颇重,但没有甄临风重,她瞬间抽出剑,以剑拄地,支撑自己的身体。

  而甄临风,却放任自己的剑留在她的身体里,趁她抽出剑的时候,用尽全身力气欺身而上,揪住她的衣领。

  他口中不断有鲜血涌出,他说话断断续续的,并不在意生命力的流逝,“我本来想让你给我陪葬,但一想,算,算了,知道,道为什么吗?你以为我心软了?呵呵,呵,不!我要留着你。”

  “见过,过有人毒发的样子吗?我,我告诉你,万蚁噬心之痛,心,心口上是不是已经出现乌黑,黑了?哈哈哈,两年之后,你,你就算把自己放成一具干,干尸,也得下来陪我,我的皇后,朕,在下面等着你。”

  说完,甄临风揪住张曼兰的领口狠狠往下一扯,将自己的唇凑到她的唇边,带着满口的鲜血,扫遍她的每一寸口腔。

  两人的血液在唇齿间交融,顺着嘴角流下来,他狠狠的啃咬,不断的把自己口中的鲜血哺给她,像是恨不得现在就把她带走一样。

  好像有什么东西滑进了张曼兰的嘴里,甄临风没给她机会,又是一顿疯狂输出,她还没来得及反应,他用力的捏住她的下巴,舌头一顶,刚才那东西竟然被她吞了下去,她顿时一阵犯恶心。

  该不是他昨天晚上卡在牙槽里的饭吧?

  呕~

  张曼兰瞬间觉得自己有了点儿力气,狠狠把甄临风往外一推。

  竟然没推动!甄临风死死的揪住她的衣领,用力的贴近她,五官扭曲得不在本来应该在的位置上,整个人都是癫狂的状态。

  他的气力已经不太济了,说出来的话像是咆哮,却又软绵无力,“张曼兰!朕要你记住我,这一辈子!都记住我!”

  “记住……我!”

  最终,他双眼一闭,力竭的软倒在地上,没有了呼吸。

  张曼兰的手脚也软了,单膝跪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吐着鲜血。

  沈十三一看。

  我擦!

  正中心脏!

  妈的!这神仙也不能救了吧?

  想完,他就赶忙架起张曼兰,一遍冲进营地一边大喊,“军医!军医!”

  士兵们立即给他让开一条路,沈十三直接随便找了个帐子把张曼兰丢进去,然后把军医提过来。

  军医把了一会儿脉,脸色怪异的俯身贴耳在张曼兰的左边胸口听了挺,又在右边胸口停了听,犹豫半天,才道:“将军,张副将的体质,与常人有异,她的心脏,好像长在右边……”

  沈十三还是头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顿时有点懵,片刻之后,他道:“长在右边就右边,你他妈倒是快拔刀啊!等等!拔了刀刃还能不能活?”

  军医犹犹豫豫的,“这个……属下不敢保证啊。”

  沈十三丢下一句,“死了拿你是问。”转身就出了营帐,意思是留时间给军医救治。

  军医交了两个助手,按住张曼兰,然后开始拔刀救治。

  这事儿完全就看运气。

  就算张曼兰的心脏长在左边,但这一刀从前胸贯穿出后背,着实凶险至极,能不能活,看张曼兰能不能熬过来。

  不多久,又有另外一个军医来禀报他,说是霍清脱险了。

  沈十三顿时把张曼兰抛到脑后,吭哧吭哧的跑去看霍清。

  霍清几乎被扎成了一个筛子,特别是他为了避免被直接爆头,伸手护了脑袋,手上几乎密密麻麻的全是箭。

  身上也扎了不少。

  但。

  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沈十三是不可能送霍清去死的。

  冯衍的家中殷实,在京中是个世家,他参军的时候,皇帝为了安抚他爹,赐了一件金丝软猬甲,独一份儿,连沈十三都没有。

  他穿了许多年,今天脱下来结果霍清暂用。

  霍清只要不被一箭穿了脑袋,按照常理来说是一定能活命的。

  霍清手脚上被扎了数不清的窟窿,但没商机要害。

  只是他被收水果刀切上一些尚且要好几天才能好的体质,这么些伤口,且得够他养上一段时日了。

  他的手脚都被包成了木棍,痛得白着脸躺在床上动都动不了,沈十三骂了一句‘活该’,确定他没有大问题了,才放心的去处理其他事情。

  蜀国的皇室一一被沈十三赶尽杀绝,自此,长达五年的战役落下帷幕,蜀国,算是正正的灭亡了,蜀国的疆土将一分为二,一半划入大秦的版图,一半划入大燕的版图,蜀国从此变成蜀州。张曼兰昏迷了三天。

  在这军营里,唯有一个顾霜霜是女性,但顾霜霜和张曼兰结了仇,明显不可能照顾她,沈十三需要在一众男兵里面选一个去照顾张曼兰。

  私心里面,沈十三很想把霍清给弄过去,但霍清自己都被包的像条毛毛虫,动一下还要靠别人抬,怎么去照顾照顾张曼兰?

  唐勋倒是毛遂自荐过,被沈十三一口驳回。

  让他去照顾张曼兰,不是直接把霍清的路给堵死了嘛?

  沈十三思来想去,最后还是一道军令,把顾霜霜调过去了。

  蜀国的善后事宜做完后,已经是七天后。

  沈十三正式写了文书,八百里加急送回盛京,再启程班师回朝。

  这一路,走了将近一年,进京城的那一天,皇帝亲自到城外一里地迎接大军。

  浩浩荡荡的队伍出现在视线尽头,周围的围观百姓为了占一个视线好的的位置,连挂在树上的都有。

  江柔和三个孩子得了皇帝的恩赐,允许他们和圣驾一起迎接大军班师回朝。

  皇帝在最前方,他们就稍稍落后一步,翘着脖子在盼望。

  众人最先看见的,就是沈十三,他骑在筒体漆黑的大马上,虽然风尘仆仆,但是仍然遮掩不了他一身的将者之风。

  沈十三最先面圣,下马之后跪地叩拜,“微臣叩见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帝眼角眉梢都藏不住笑意,顾及天子之威,只端着架子虚扶了一把,“爱卿起吧!”

  接下来是一系列流程仪典,周围的百姓都看着,沈十三为了维护天家颜面,一直都循规蹈矩,给皇上留面子,一眼都没往江柔身上看。

  等仪典完成了,皇帝才装腔作势道:“沈爱卿外出八年归家,女儿都六岁了,爱卿快去看看吧!”

  围观百姓:“……?”

  身后的士兵:“……?”

  众大臣:“……?”

  皇帝这话的意思,信息量有点儿大啊!

  离家八年?

  孩子五岁?

  沈十三兴奋到一个没忍住的笑脸瞬间垮下来,一个眼刀甩向笑呵呵的皇帝,差点没冲上去抡一老拳。

  他是离开了八年不错,但江柔也离开了六年!

  你个狗皇帝把话说得这么暧昧!

  去你姥姥的绿帽子!

  你才出墙!你的皇后和贵妃都出墙了!

  江柔一见沈十三的脸色有变,不好当着这么多人上去给他捋毛,就悄悄拍了拍三个孩子的背心而。

  意思是让他们上去给沈十三顺毛。

  哪知,只有沈度一个人走上前去,认认真真的给沈十三行礼,“恭喜父亲大获全胜,欢迎父亲回家。”

  沈度已经十五岁了,个子蹿得很快,已经比江柔还要高上一节,在盛京这些年,皇帝让他做了太子的伴读,跟太子一起在太学读书。

  虽然也有习武,但盛京的太阳不像幽州的那么毒,他的酱油色皮肤渐渐掉色了,只比平常的孩子看上去要黑那么一点儿,眉眼俊秀起来,褪去了黑猴子的模样,有了点儿贵公子的气度。

  沈十三拍拍他的肩膀,嘴上没说,眼神中却有些自豪,“个子长得挺快,武学功夫怎么样?有没有落下?能不能把他儿子打趴下?”

  他只说了一个‘他’,百姓们不懂这个‘他’是谁,但王公贵臣以及皇帝自己都知道,这个‘他’,就是指的皇帝了。

  ‘他儿子’自然就是太子。

  沈度比他爹更懂得什么叫做低调,只是恭顺道:“上次太傅教习武功,夸了儿子长进很快。”

  沈十三满意的点点头,“不错不错!”

  他夸完大的,又低头找小的,结果一看,面前只有沈度一个儿子,另外两个……

  正一人抱着江柔的一条大腿,怯生生的看着她,那目光,像在看强盗一样。

  江柔正在努力的给这两个小萝卜头解释,这不是强盗,这是你爸爸。

  无奈两个小萝卜头根本听不进去。

  这大庭广众的,儿子女儿都不认爹,沈十三多丢面子啊?

  江柔低声哄道,“乖乖听话,今晚娘给你梦穿糖葫芦,买最凶猛的斗鸡,好不好?”

  沈思和沈问的眼睛俱都是一亮,两人对视了一眼,一副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模样,挺起胸膛,小手拉小手,大步朝沈十三走过去。

  那样子不像去喊爹,倒像去送死。

  这声爹还没喊出口,光他俩这态度,就够沈十三气一壶的了。

  两人还没走拢,沈十三的脸就已经拉得比马长,三岁的沈思走路还不能像大人那样稳健,她被沈问牵着,本来就很小的步子在触及沈十三的不善的脸色之后,就更加的小了。

  沈问今年要满九岁,比沈思好一点儿,不过虽然身体上屈服了,但思想上绝对顽强抵抗到底。

  人们仍然能在沈二公子的脚步里,看出点儿不情不愿的意思。

  沈十三顾及自己的面子,没有当场暴怒,把这两个小屁孩儿拎起来往死里揍一顿。

  江柔在沈思背后后鼓励着,“思思,这是爹爹。”

  严格来说,沈思是三个孩子里面最幸运的,没有见过爹。

  沈思怯生生的交了一声爹,沈十三眼底的阴霾散了些,心里有了点儿奇异的自豪感。

  皇帝在旁边小声嘀咕,“啧,只怕是个女儿奴!”

  沈十三伸了双手,准备去抱沈思,可谁知,就在这时,沈问突然爆发出一声惊雷般的咆哮,“思思!跑啊!”

  顿时,沈思头也不回,迈着小短腿转头就跑。

  与此同时,沈问也转头就遁。

  大庭广众之下,沈十三伸出去的双手僵在原地,脸色又青又白,看那眼神,简直就是想杀了沈问。

  江柔五年不见他,除了有点儿想之外,乍然又看到沈十三这样的脸色,也有点儿发憷。

  她赶忙把跑过来寻求庇护的沈思抱起来,生怕沈十三一个冲动就打死了。

  沈问也藏在江柔身后瑟瑟发抖。

  皇帝:“……哈哈哈哈!”

  放眼全场,就他一个人笑得最欢,沈十三凉飕飕的眼刀子往他身上一放,皇帝心里‘咯噔’一声,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沈十三朝着队伍里面,叫了一个人的名字,“顾霜霜!”

  皇帝脸上的表情在一瞬之间僵住,目光呆滞又机械的看向队伍里。

  那里,一张沾满了灰的脸,一双全是冷淡的眼,直直的盯着他。

  顾霜霜伸出一只手,挡在自己的眼前,将那只手隔空蒙在皇帝的脸上,借了个角度,只去看皇帝的半张脸。

  看完,她又仔细的去看沈十三的那张脸,半晌,凄楚的一笑,“原来,竟然是我,认错了,竟然……”

  她的话没说完,但眼中的哀切之意,真真实实的流露出来。

  皇帝脸上的笑容瞬间敛得干干净净,硬邦邦的问沈十三,“你怎么把她带回来了?怎么?要纳妾吗?”在场的外人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可在知情人的耳中听来,这就是一句十分侮辱人的话了。

  明明是跟你有过一段儿的人,你非要说她和别人有奸情,你说侮辱不侮辱人?

  有人开始琢磨不透皇帝的态度了。

  比如冯衍。

  你说你始乱终弃就算了,不想负责也算了,可你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么给人难堪是什么意思?

  你是皇帝你不得了啊?!

  顾霜霜背脊挺得笔直,皇帝的话出口,她一直冷淡的双眸瞬间浮起了雾气。

  她大大的睁着眼睛,努力的不让人看出自己的异常。

  看到皇帝这个样子,沈十三心里瞬间爽翻了,面上恭敬,其实心里十分嘚瑟道:“微臣还要回府拜宗祠,先行告退了。”

  说着,他就优哉游哉的拖家带口的准备回家去了。

  江柔在队伍里面找了一通张曼兰的身影,没有找到,便一边走,一遍问沈十三,“曼兰呢?她没有一起回来吗?”

  沈十三正准备答,突然有人在背后喊了一声,“沈夫人。”江柔闻声回头,只见顾霜霜背脊挺得笔直,像生怕别人因为什么事情看扁了她。

  她双眼紧紧的盯着江柔,道,“我来盛京游玩,暂时没有住处,沈夫人能不能收留我一段时日。”

  相熟的几个人都想不通。

  顾霜霜明明还有人可以求,为什么非要去求江柔?

  毕竟他们知道她和沈十三之间清清白白,江柔可不知道。

  在幽州的时候,她对沈十三的觊觎之心毫不掩饰,甚至还故意挑衅过江柔,这不是找拒绝呢嘛?

  这么多双眼睛看着,要是真被拒绝,那丢脸可丢到姥姥家了!

  江柔先是惊了一下,瞅了瞅皇帝怪异的脸色,又看了看沈十三一脸嘚瑟的小模样,认真的思考了一会儿,道:“顾姑娘不嫌弃的话,随时欢迎。”

  顾霜霜的情绪似乎有些失控,急促的道了声,“多谢。”

  就紧紧的跟着沈家人的步伐,离开了这里。

  皇帝从始至终,不语一言,顾霜霜离开,他的目光追随了一瞬,又立刻控制住自己,强自镇定下来,转眼间,在他脸上就再也看不见波澜。

  江柔带走的顾霜霜,沈十三的心情那怎是一个好字可以形容的!

  他原本就想带走顾霜霜,但碍于江柔,怕她拈酸吃醋,就硬生生忍了下来。

  为什么要带走她?

  呵呵,带走顾霜霜,狗皇帝迟早有一天要求到他沈家门口来!

  那滋味,啧啧,想想就痛快!

  马车上,顾霜霜不主动说话,江柔也没空理她。

  她正忙着教沈思保命的绝招!

  沈十三没当场揍得这两个小崽子满面桃花开,是在给他自己留面子,等回了府,那妥妥的是要秋后算账!

  沈思出生就没见过爹,刚才给他老爹难堪,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受了沈问的挑唆,她又是个女孩儿,沈十三要是揍她,她只管张开嘴哭,以江柔对沈十三的了解,大概可以逃过一劫。

  而沈问……自求多福吧……

  过了很久,江柔问沈思,“娘交给你的话,思思都记住了吗?”

  沈思认真的点点小脑袋,奶声奶气的说:“记住了。”

  江柔说:“背给娘听听。”

  深意摇头晃脑,做出一副背书的架势来,“爹爹不打!思思想爹爹!爹爹抱抱!”

  江柔满意的点点头,摸了摸女儿的小脑袋,再三嘱咐道,“千万要记住了,爹爹要是打你的话,一定要跑过去,抱住爹爹的大腿边哭边说,知道了吗?”

  “知道了!”

  江柔这才放心,夸了一句,“思思真聪明!”

  沈思掀开一角车帘往外面偷看了一眼,不解的问江柔,“娘,我没见过那个伯伯,他为什么就是爹爹呢?”

  江柔一惊,赶紧捂住沈思的小嘴,“娘的小祖宗,你可就闭嘴吧!那是爹爹,谁教你喊伯伯了?!”

  江柔内心咆哮:啊!这世界好难啊!保住女儿的一条小命真的好难啊!

  等确定沈十三没有听见,江柔才跟沈思解释,“因为思思的爹爹是英雄,他为了保护思思,为了打跑坏人,一直都在跟坏人打架呀!现在坏人被打跑了,爹爹才回来看思思了呀!”

  沈思有点儿兴奋,“坏人?坏人就是很厉害很厉害的妖怪吗?”

  江柔做了个夸张的表情,轻轻‘嗷呜’叫了一声,伸出食指在沈思的脸上轻轻刮了一下,说:“是啊,很厉害,很厉害的妖怪呢!”

  正说着,沈问有些忐忑不安的拉了拉江柔的袖口,“娘,我呢?我是不是也要跟思思一样哭?”

  江柔怔了一下,叹口气道:“娘那里有上好的金疮药,娘晚上回来帮你上药的。”

  人和人相处久了之后,长相会不受控制的向对方靠拢,这就是俗称的夫妻相。

  皇帝还是太子的时候,沈十三就是太子伴读,两人穿从穿开裆裤开始,就一起玩儿。

  两人爱好一致,性格一致,相处时间久了,一举一动之间,难免带了三分那对方的影子。

  沈十三和皇帝的气质特别像,都是那种十分硬气铁汉气质,也都是十分英挺的相。

  捂住皇帝的下半张脸,再看沈十三的上半张脸,就会发现两人长得特别相似。

  不是那种相貌上的相似,是给人的感觉特别相似。

  那时的皇帝和沈十三,锋芒毕露,眼睛里都是不可一世、反正就是有一种我不管老子天下最牛逼的自信。

  两人的眼神非常像。

  皇帝和沈十三去幽州的那一年,是新帝刚登基后的一年,那时皇帝的心思还没有现在重,在情爱一事上,尚算年轻气盛。

  在处事上,也不如现在老成。那把龙椅束缚不了他的思想,但能束缚他的行动。

  他的一举一动,要得体,要合礼仪,合规矩,要注重皇家的颜面。

  渐渐的,他的行走不在随心所欲,要端着帝王的架子,坐下也不再是一撂衣摆,做得大马金刀。

  他的眼神里,渐渐装满了算计,变得沉稳,有了帝王的威仪。可这么多年过去,他变了,沈十三却依旧我行我素,还是当年的模样。

  这么多年,皇帝对沈十三格外容忍,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旁人不可替代的情谊,还有,皇帝能在沈十三身上,看到当年的自己。

  看到,自己想活成的那个样子。

  皇帝变了,而顾霜霜,她记忆里的那个情郎,却依旧是当年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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