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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2章 莫过人命


早朝。

        今天的早朝魏征很安静。

        因为昨天的事情已经证明了一切,魏征现在那还好意思再说什么?

        李世民看了一眼群臣,道:“昨天的事情,想必诸位爱卿都已经知道了,人心可用啊,我大唐的律法,有些过于严苛了,朕决定修订《大唐律》,诸位爱卿有何看法?”

        众人相互张望,紧接着,长孙无忌站了出来,道:“圣上,臣以为可以。”

        昨天的事情都那个样子了,谁还反对?

        事实摆在眼前,反对也没有用,而且聪明如长孙无忌,自然清楚李世民已经下定了决心。

        “圣上,臣也是支持的,臣相信,在圣上的教化下,我大唐是可以做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

        “不错,臣也支持……”

        “…………”

        群臣都表示支持,李世民点了点头:“好,支持就好,那朕就简单的说一些修订的情况,乱世用重典,不过如今大唐开国十年,乱世已平,所以很多严苛的律法要废除,一些律法也要适当的有所宽松……”

        李世民嘀嘀咕咕说了一通,他说的不详细,但皆是修订律法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以算做是修订的一个纲领,到时候相关人员,是可以按照这个纲领去进行相应修改的。

        这样说完之后,李世民问道:“诸位爱卿,还有何人需要补充?”

        这时,秦天站了出来,道:“圣上,世间事,大莫过人命,所以臣以为,但凡涉及到人命,都要将之列为重中之重,若有要处决的犯人,当经过层层审核,而后交由朝廷,在圣上批阅之后,才可处斩,而每个犯人,都应该有上诉的机会,县级的犯人上诉,交由州府审核,若是对州府的审核不满,可再次上诉,交由刑部、大理寺共同审核,而后定案,如此重重,可避免冤假错案的生,也可表现尊重生命之意。”

        秦天说的这些,是宋朝的时候开始用的一些律法,宋朝是最为重视断案人命的,所以展出了一套很完备的刑法律法等等,甚至连验尸方面,都领先当时的世界。

        而这上诉的情况,更是在后世都在使用。

        因为,这是最为保险的一个手段,虽然层层上诉,会给一些人带来空子钻,但不得不说,这是最好的一种情况。

        秦天把这个说出来后,群臣相互议论。

        “侯爷,你说的这个办法,的确不错,但如此的话,未免过于浪费资源吧,若是这个人本来就是死刑犯,可他故意上诉,如此岂不是有了更多活命的机会?”

        “就是,要我说,只要确定了死罪,就不要再给他任何机会,能杀就杀了。”

        “不错,不错……”

        有人反对秦天的这个提议,虽然好,但也有一些不足。

        面对这些人的反对,秦天却并不着急,道:“诸位,人命大于天啊,就算有些繁琐,但若能挽救一条无辜的性命,我们做这些岂不是很值得的吗?”

        一句话后,整个朝堂顿时一愣,紧接着,再无人开口。

        人命,真的很重要,如果可以挽救一条无辜的性命,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李世民点点头:“好,秦爱卿说的这点,朕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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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法的事情,交给了相关的专业的人去修改制定。

        修改制定之后,得到了李世民和三位宰相的肯后,这新的《大唐律》就可以行下去,开始实施使用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考官已经把各位考生的卷子评选过了,而且把他们觉得有资格成为进士的卷子给拿了出来。

        这些卷子,此时都还糊名,不管是谁都不知道卷子的主人是谁。

        主考官孔颖达拿着这些卷子,急匆匆的进了皇宫。

        “圣上,这些都是诸位考官挑选出来不错的考生的卷子,现在请圣上定夺。”

        李世民把孔颖达拿来的卷子一个个的看了一下,现选出来的这些人,所写的策论都还挺不错的,都是人才。

        看到贞观元年的科举考试为朝廷选拔出了这么多人才,李世民心里很是高兴,觉得秦天的这次科举改革,真是不错。

        这样的话,把没有本事的淘汰了下去,朝中人才济济,何愁不能建造一个强盛的大唐?

        这样看过后,李世民选出了几篇更好的,道:“这些在朕看来,都是有状元之才的,孔爱卿,你觉得这几篇该如何定?”

        孔颖达道:“这个臣不敢乱说,还是由圣上定吧,不过,圣上还是要考虑一下这些卷子的考生,有些人的确才情不错,但有时候,并不适合做状元。”

        这种事情并不少见,李世民自然也清楚这种情况,他点点头,而后就撕开了那些糊名的东西,这几篇文章的主人,李世民竟然还都知道。

        有马周的,有冯易的,还有刚刚破了案的狄知逊的,当然,也还有其他几个人的。

        李世民看过之后,便开始排除起来,马周的才情不错,能力也有,但跟秦天走的太近,若是给了他状元,只怕很多人要质疑科举了,以为他李世民看在秦天的面子上,给了马周状元。

        这样的话,对马周今后的展反而是不利的,本来真正有才的人,也会被人给说成没才。

        冯易此人,倒是一个没有依附于什么人的寒士,但他揭了此前的科举舞弊案,若是他了状元,只怕木秀于林,要被人给盯上的。

        而且,此人过于狂妄,犹如一块没有被打磨好的玉石,暂时还不可大用,需要磨砺之后才行。

        狄知逊嘛,破获士子被杀案后,他在整个京城已经算是名声远扬了,是个实干型的人才,不过若论文章的高度,却比马周啊,冯易这些人稍微差点。

        他应该算是那种术业有专攻的人,破案还行,可以去刑部或者大理寺任职,当状元就不行了,一般的话,状元都是文才好,要去翰林院的。

        这样一番思虑后,李世民选了一个其他人当状元,马周只得了个第三名,冯易第四名,狄知逊第五名。

        “孔爱卿,名单已定,可以榜了。”

        “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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