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 谁是凶手(一)
路星刚进入这个世界,就感受到胸口一疼。
她低头一看,这具身体的心口插着一把水果刀,银白色的刀身全部没入她的胸口,黑色的刀柄留在外面。
次奥!
这什么情况?
路星用仅剩的力气抬头望去,只看到一个模糊的黑影一闪而过。
扑通一声,她倒在地上。
黑漆漆的巷子里没有一丝光亮,乌漆麻黑的天空中没有一颗星星,路星的眼睛开始变得模糊。
这具身体的灵魂和肉体好似在撕裂一般,生命力逐渐流逝,路星头一歪,昏死过去。
“38,这什么情况?”
路星飘在委托人尸体旁,一脸懵逼,现在的她是灵魂状态,已经脱离了委托人的肉体。
这是真·当场去世?
14138不以为意,手在键盘上敲了几下。
“安啦,这是正常情况,剧情发给你了。看一下吧。”
路星飘在委托人的尸体旁边,仔细阅读剧情。
委托人名叫石情,今年十七岁,是H市某理财公司董事长的女儿。
三个月前,委托人的父母乘坐飞机去外地谈生意,没想到飞机失事,委托人的父母生死不明,多半是已经遇难了。
委托人是委托人父母唯一的女儿,是公司合法继承人,但由于她现在还没有满十八岁,现在无法继承公司,公司暂时由其监护人管理。
为了得到公司的监管权,委托人的亲戚们开始各种讨好她。
甚至在委托人父母葬礼上,为了争相讨好委托人大打出手。
委托人父母尸骨未寒,亲戚们为了争权无所不用其极,委托人心灰意冷,和亲戚们大吵一架,从家里跑了出来。
结果这一跑出来,委托人就遇害了。
遇害之后,委托人以灵魂体的状态飘荡在人间。
她看着警方立案调查,却没能查出来她的死因。
家里的公司被她的大伯父接管,没有一个人为她的死而伤心。
似乎他们一家人的死没有对任何人造成影响,反而给家里的亲戚带来了无尽的财富。
灵魂体的状态只能维持七天,七天之后灵魂会愈渐衰弱直至消失。
最终,委托人含恨消散于世间。
委托人的心愿是希望知道她的死亡原因,如果可以,她希望能将凶手绳之以法。
世界剧情是一个治愈系的双男主灵异文。
这是一个鬼与人并行的世界。
一号男主严姜拥有一双阴阳眼,自小可以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阴阳眼对鬼物来说是大补,所以自小严姜遇到了各种心怀不轨的鬼。
他性格孤僻,从小没得朋友。
直到二十三岁那年,严姜遇到了二号男主贺白,他的生活发生了改变。
贺白依旧是传说中的霸道总裁,他霸道嗜血……呸,他并不霸道,也不嗜血。
他是一个勤勤恳恳继承家族产业的富·不知道几·代。
实际上,贺白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流批身份。
他就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百年除鬼宗派晓鬼门中威震除鬼界的除鬼师。
一次月圆之夜,严姜因加班回家很晚,在半路上被一个恶鬼缠上,不得脱身。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贺白从天而降,仅用一把赤白将恶鬼一劈为二。
严姜惊恐地发现自己的顶头上司居然是别人眼中的神棍除鬼师,贺白开始注意到这个表面孤僻内心戏精的阴阳眼职员。
贫穷吃土的阴阳眼打工族和亿万身家的除鬼师总裁一夜之间有了交集。
两个人对对方的秘密心照不宣。
因为这一次,两个天壤之别的人开始频繁地接触。
一来二去,严姜和贺白成了点头之交。
后来,严姜在路边被一个面容英俊半身入土的老人忽悠着拜入了晓鬼门,成为了贺白的师弟。
这个老人是贺白的师傅,他对严姜十分看好。
因为阴阳眼百年难得一见,做除鬼师是天赋异禀。
贺白在师傅的逼迫下,极不情愿地答应教导严姜。
自此,严姜和贺白开始了同居生活。
严格意义上,严姜和贺白是同一类型的人,都是不善与人交谈的自闭男孩。
严姜从小没什么朋友,就算曾经有也因为他奇怪的行为而逐渐疏远他,久而久之,他养成自娱自乐的习惯,换句话说,他就是个闷骚自嗨中二青年。
贺白与严姜还是不同的。
他是家族的富·不知道几·代,从小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没有时间交朋友。
而且,贺白虽然没有阴阳眼,但作为晓鬼门的第二十七代传人,他肩上的责任很重,几乎从没享受过普通人的生活,所以一脸生人勿近。
这样的两个人生活在一起,潜移默化中彼此改变,产生了某些不可描述的情感。
路星相信他们是兄弟情,真的。【认真脸】
接受完剧情,路星有一瞬间的绝望。
这个世界对鬼的设定是离开肉体的灵魂只能在离尸体三十米远的范围内活动,就算是厉鬼,活动范围也只有百米之内。
换言而之,她现在的活动范围只能从尸体到巷子口马路旁的路灯下。
按照灵魂衰减速度,路星顶多只有十天时间,可以用来调查委托人死因并抓出真凶。
寿命十天,活动范围三十米,呵,这个世界真有意思。
路星飘到路灯旁,果真有一层不知名的屏障阻挡着她前进。
她斜坐在路灯上,摇晃着腿,心里默默列出杀死委托人的嫌疑人名单。
路星甫一来到任务世界,凶手只留给她一个背影。
根据她的惊鸿一瞥,凶手臂膀宽厚,身高应该不低,至少在一米七以上,整体来看身形略显单薄,排除女人变性等特殊情况,这个凶手有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可能性是男人。
路星搜索着委托人的亲戚网,试图找出一些蛛丝马迹。
抛去关系稍远的亲戚,委托人的父亲有一个哥哥,一个妹妹,委托人的母亲有一个弟弟。
委托人父亲的哥哥,委托人的大伯父,也就是最后得到公司继承权的人。
这位大伯在委托人父母白手起家时资助了他们,后来在委托人父母公司里占股。
仗着自己是公司股东,又是董事长的哥哥,大伯丝毫不把公司法放在眼里,随便往公司里塞人。
委托人的父亲曾多次与之交涉,次次无疾而终。
委托人父母去世后,这位大伯来的最勤,恨不得把家都搬到委托人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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